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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朦-我對「江油霸凌事件」的幾點思考

2025年08月13日 8:35 PDF版 分享轉發

作者: 楚朦

四川的校園霸凌事件,雖然起初是一起個案,但其發酵和處理過程卻像一面稜鏡,折射出國社會在未犯罪、基層治理以及社會公平等多個層面所面臨的深層次結構性問題。這起事件的每一次發展,都觸及了公眾敏感的神經,引發了廣泛的共鳴與憤怒,最終演變成一場社會危機和政治事件。

一、犯罪:法律、教育與家庭的失衡

的核心矛盾之一,在於施暴者為未成年人,而現行法律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懲戒存在爭議。這暴露了在社會轉型期,法律、教育和家庭在應對未成年人問題上的共同失靈。

1,法律的滯后性與「保護」的困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在設立時,旨在保護未成年人免受傷害,同時也兼顧教育和矯治。然而,隨著社會發展,未成年人霸凌和犯罪的性質和嚴重程度發生了變化。江油事件中,施暴者囂張地聲稱「又不是沒進去過」、「沒得20分鐘就出來了」,這種藐視法律的言論,直接刺痛了公眾。它揭示了一個殘酷的現實:對於一些屢教不改的未成年人,現行法律的「保護性」條款反而成了他們逃避懲罰的「護身符」。

這並非孤例。近年來,類似的惡性未成年人犯罪事件頻發,每一次都引發了關於法律修改的討論。例如,2019年遼寧大連發生的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童案,由於兇手未滿14周歲,最終被免於刑事處罰,只送往收容教養,引發了巨大的社會爭議。再如,2023年發生的福建南平初中生霸凌致死案,施暴者同樣是未成年人,他們的行為造成了無法挽回的後果,但最終的法律制裁卻因年齡而受到了限制。

這些案件共同指向了同一個問題:現行法律的年齡分界線是否仍然適應當前的社會現實?一方面,我們必須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防止將未成年人過早推向刑事司法體系,留下難以抹去的污點。另一方面,當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已經達到甚至超過成年人的惡劣程度時,法律如果不能給出有力的回應,就會損害法律的威嚴和社會的公平正義感。

2,教育體系的缺失與道德的滑坡

江油事件中,施暴者長期霸凌,且多人圍觀拍攝視頻,這反映出在學校教育中,道德和法治教育的缺失。學校往往更關注學生的成績、政治姿態和虛無縹緲的「理想信念」,而忽視了對學生人格、道德和法治觀念的培養。社會和學校還通過電影、電視、現代傳媒和課堂,對心智不成熟的學生進行仇恨教育,這也滋長了一些學生心中的戾氣。一些學校在處理校園霸凌問題時,也常常採取「內部處理」、「大事化小」的態度,以維護學校的聲譽。這種做法非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可能讓施暴者更加有恃無恐。

貴州畢節留守兒童自殺案是另一個沉重的例子。2015年,四名留守兒童在服毒自殺前留下了「被欺負」的遺言。這起悲劇暴露出在教育資源分配不均的背景下,留守兒童群體不僅面臨著學業上的困境,更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和安全壓力。當學校教育未能及時發現和介入這些問題時,悲劇就難以避免。

在江油事件中,學校的沉默和不作為,無疑加劇了公眾的憤怒。當校園不再是安全的港灣,而變成了霸凌的溫床時,教育的根本目的就被扭曲了。

3,家庭教育的失敗與社會環境的惡化

我通過朋友渠道了解到施暴者都是普通家庭的孩子,並不是傳言中官宦和有錢人家的孩子,其父母在孩子教育上的缺失顯而易見。施暴者「進出派出所多次」的言論,暗示了家庭在管教上的無力,甚至縱容。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庭教育的失敗,是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誘因。

來源:議報

作者: 楚朦

社會學家研究表明,在快速的城市化和經濟發展過程中,傳統家庭結構受到衝擊,許多父母忙於生計,無暇顧及子女的心理和行為。例如,在留守兒童問題突出的農村地區,父母常年外出務工,孩子由祖輩照顧,缺乏有效的管教和情感支持。而在城市中,一些富裕家庭的溺愛,也可能導致孩子缺乏同理心和社會責任感。

這種家庭教育的失敗與社會環境的惡化互為因果。當社會缺乏對弱勢群體的關愛,當功利主義盛行,當暴力文化通過網路等渠道滲透到未成年人生活時,他們的心理健康和行為就更容易出現偏差。

二、基層治理:公信力危機與警民關係的裂痕

江油事件的處理過程,特別是地府和警方的反應,是導致其從個案演變為社會危機的關鍵因素。這暴露了中共國基層治理中存在的公信力危機、信息不透明以及警民關係緊張等深層次問題。

1,公信力危機與「輕微傷」的爭議

江油警方最初的通報,將受害者的傷情鑒定為「輕微傷」,並對施暴者進行了有限的處罰。這一結果與視頻中呈現的惡劣霸凌情節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引發了公眾的強烈質疑。民眾普遍認為,如此長時間、多方式的暴力,不應僅僅是「輕微傷」,而且施暴者還搶劫受害人的手機、現金,涉嫌搶劫犯罪。民眾懷疑官方是為了減輕施暴者的罪行而故意定性。這種輕描淡寫的處理方式,使得警方和政府的公信力在一夜之間崩塌。

在缺乏透明度的社會環境中,民眾習慣於用「陰謀論」來解釋官方的每一個舉動。當官方的解釋無法令人信服時,人們自然會懷疑背後是否存在包庇「關係網」或「特權階層」。這使得事件的焦點從「校園霸凌」轉向了「司法不公」。

2,信息公開的透明度問題與輿論的失控

在事件發酵初期,未能及時、透明地公開事件的全部細節,使得不確定信息有了滋生和傳播的空間。當「施暴者是官二代」等不確定信息在網路上迅速傳播時,民眾的憤怒情緒被進一步點燃。雖然警方後來反覆「澄清」,民眾根本不相信。

這反映了在突發事件應對中,地方政府在信息公開和輿論引導方面的能力不足。當民眾的知情權得不到滿足時,他們就會從非官方渠道尋找信息,這使得事件更容易被極端化和政治化。中共將其定性為「圍攻政府」的群體性事件,正是這種信息不透明和公信力缺失的必然結果。

3,警民關係的緊張與衝突

在江油事件中,當民眾聚集在市政府門前表達不滿時,地方政府採取了強硬的「維穩」措施,出動特警進行清場。這不僅沒有解決問題,反而激化了警民矛盾。警方本應是社會秩序的維護者和民眾安全的守護者,但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卻被民眾視為「維穩」機器和政府的幫凶。

這並非孤例。2023年發生在河南周口的「村鎮銀行儲戶維權事件」,大量儲戶的存款無法取出,當他們聚集在銀行門口維權時,當地政府和警方採取了強硬的措施,導致警民衝突。這些事件共同表明,在面對民眾的合理訴求時,一些地方政府習慣於用強硬手段「維穩」,而非通過協商和溝通解決問題。這不僅僅損害了政府的形象,加深了警民之間的裂痕,也凸顯了中共現政權的非法。

三、社會公平:民眾的憤怒與歷史的迴響

江油事件之所以能引發如此大規模的社會抗議,不僅僅是因為霸凌本身,更是因為這起事件觸及了中共國社會長期存在的社會公平問題。民眾的憤怒,是多年來對司法不公、階層固化和權力濫用等問題不滿的總爆發。

1,對司法不公的深層焦慮

民眾對江油事件中「輕微傷」的強烈反彈,根源在於對司法公正的深層焦慮。長期以來,民眾普遍認為,在司法實踐中,「有權者」和「有錢者」更容易逃脫法律的制裁,而「無權者」和「無錢者」則更容易受到嚴懲。

這種不信任感並非空穴來風。「我爸是李剛」事件、孫小果案等一系列案件,都深刻地揭示了特權階層如何利用手中的權力干預司法,挑戰法律的公平性。當民眾看到受害人家庭背景普通,訴求得不到伸張時,他們會自然地將這種不公平歸咎於整個司法體系,而非個別案件。

2,對階層固化的不滿

在快速的經濟發展中,中共國社會形成了新的階層結構。一些人通過努力和非法手段實現了階層躍升,但更多的人則感到上升通道越來越窄,階層固化越來越嚴重。江油事件中,施暴者的囂張言論,被一些人解讀為一種「特權感」,即使他們家庭背景一般,也可能因為「混社會」或「有關係」而獲得了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

來源:議報

作者: 楚朦

近些年紅色權貴階級肆無忌憚地宣揚「打江山的坐江山」,以及目前中國政壇的現實,迅速地拉開了官員與紅色權貴階級的距離,拉開了普通民眾與官員的距離,中國社會被嚴重撕裂,許多官員,特別是基層辦事員認為,這個國家、這個政權是權貴們的,與他們無關,他們是在為紅色權貴們打工,在行政時他們往往應付、推諉,敷衍塞責。老百姓特別是工人階級則從共產黨口頭上宣傳的「國家主人」淪落成了事實上的被統治者或奴隸,心中不免憤懣。

江油雖是一個小城,卻是一個移民城市,城區超過一半市民的老家在上海、北京、鞍山、哈爾濱、黃石等地,在四、五十年前的大三線建設期間,他們的父母、爺爺、奶奶從這些地方來到了江油。江油位於寶成鐵路樞紐線上,四川盆地與岷山交接處,曾經是大三線建設的保障基地,除了建設有與軍工有關的特殊鋼廠,還建設有大型發電廠、大型的水泥廠、大型礦機廠等。這裏還有許多國家級的研究院所,曾是工人階級和知識分子集中的地方,時代的變遷把他們、他們的後代固化在了這個小城,淪落為沒有任何政治權利的底層市民。

這種對階層固化的不滿,在歷史中也曾多次出現。明末時期,土地兼并嚴重,官紳勾結,底層農民失去了土地,生活困苦。李自成等起義軍的口號「均田免糧」,正是對這種不公平社會結構的反抗。

3,權力濫用的歷史迴響

在江油事件中,地方政府在處理民眾抗議時的強硬手段,讓許多人聯想到了歷史上「官逼民反」的悲劇。當民眾的合理訴求無法通過正常渠道得到滿足時,他們往往會選擇採取更加激烈的行動。

明末「楊柳青事件」中,官府為了徵收軍糧,對農民進行殘酷的壓榨,最終引發了大規模的農民起義。清朝「鹽販起義」中,官府對鹽商的盤剝,導致鹽價飛漲,底層民眾生活艱難,最終引發了起義。

四、出路何在

面對江油事件所暴露的深層次社會問題,中共國的出路在哪裡?這是一個複雜而沉重的歷史命題。無論是和平轉型還是暴力革命,都存在巨大的風險和不確定性。

和平轉型,意味著在現有的政治框架內,通過漸進的改革來解決社會矛盾。這要求政府能夠傾聽民意,推動司法獨立,保障公民權利,並逐步建立一個更加透明和負責任的治理體系。這需要極大的政治智慧和決心。

暴力革命,則意味著推翻現有的統治。這在歷史上曾多次發生,但其代價往往是巨大的,伴隨著長期的社會動蕩和流血衝突。明末的農民起義,最終雖然推翻了明朝,但也導致了清朝的入關,社會經歷了長期的混亂。

中共國的出路,或許不在於簡單的「非此即彼」的選擇,而在於如何重建社會信任,彌合社會裂痕,特別是在社會治理方面,需要有現代化的社會治理機制,這需要:1、推動法治建設,確保司法公正。

建立獨立的司法體系,保障每個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權利,是重建社會公平的基石。建立憲法法院,確保政府在行政過程中不違憲。

2、深化教育改革,重塑道德。

改變以成績為導向的教育模式,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治、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他們的社會責任感和同理心,禁止在未成年人中進行仇恨教育。

3、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廢除一黨專政,實行憲政民主。

4、實現基層自治,提升基層治理能力,重建公信力。

江油事件,就像一面鏡子,映照出中共國社會長期積壓的矛盾。它提醒我們,如果這些深層次的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那麼類似的事件,只會以更加激烈和頻繁的方式,不斷地衝擊著整個中國社會。

二零二五年八月九日

來源: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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