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一黨獨裁 ——原山東省政協委員周春衛的公開信

【編者按|王安娜:今天,我懷著欣慰的心情撰寫此文,在此介紹山東省政協委員周春衛女士及其公開信。
首先,我非常高興看到一位體制內人士能夠勇敢地站出來呼籲社會公平,並公開表達與這個體制切割。近年來雖然「潤」到海外的各領域、各階層大陸人士甚多,但有如此公開發聲、表明態度者鮮少。
周春衛女士在公開信中詳細描述了所謂中國「政協委員」究竟是怎樣一種角色;名義上的「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實際上從提案、議程乃至到每一場會議的發言,都要經過政協機構的事先審查和批准,受到嚴格的政治約束,其主要功能並非真正監督權力,而是配合併服務於中共既定的政治任務。
她的描述真實準確,對我而言也非常熟悉,往事歷歷在目。她從一個親歷者的角度,具體而形象地揭示了中國政協制度的實質就是一個精心漆飾、缺乏獨立權力,起點綴作用並最終服務於中共統治的政治花瓶。
今天的中國在習近平統治下全面倒退,百業凋敝、社會黑暗民不聊生,完全靠壓制和監控強力維護統治,國家和百姓陷入空前苦難。在這樣的環境中,我們尤其希望更多體制內外的同胞能夠清醒地認識中國的現實,看到國家正在經歷的失敗、也看到普通國民所承受的苦難,並勇敢地表達自己的聲音。
我們的沉默將加速這個國家滑向災難,所以,我們無論身處海外還是中國,都應用自己的方式關注和熱愛自己的母國,推動它走向文明進步,走向憲政民主,推動未來中國能屹立世界文明之林,讓每一個中國人都能夠享有與生俱來的基本權利,而不是生活在壓迫和恐懼之中。
我們期待、並相信越來越多的人會勇敢地站出來。
周春衛女士,歡迎你加入民主陣營
最後,謹以周春衛女士文中的結語作為本文的結束語。
「我希望有一天,中國人不再因為批評執政者而恐懼,不再因為說出自己看見的事實而害怕,不再因為講了一句不同的話而失去職務、失去事業、失去自己一手辦起來的事情;我希望有一天,一個人的意見不必先經過審查才能進入議程,政府受法律約束,司法獨立,媒體可以自由地調查權力,社會組織可以自主地運行而不必接受政黨的進入,人民可以自由地表達政治觀點,並真正擁有選擇自己政府的權利。
法律應當高於政黨。
政府應當接受人民監督。
國家屬於人民,不屬於任何一個政黨。」(2026.9.8) 】
我叫周春衛,山東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山東省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二〇二三年一月當選,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七日被撤銷資格;山東省中投慈善公益基金會發起人。我寫這封公開信,是為了說明一件我自己也曾經不敢想象的事:我公開退出對中國共產黨的一切認同,並公開表達我對這個政黨長期壟斷國家權力的反對。
需要先講清楚的是,這個轉變不是在國外發生的,也不是被誰說服的。恰恰相反,把我帶到今天這一步的,是我在國內的那幾年——是我作為政協委員和慈善機構負責人,在一個普通人無法進入的位置上,親眼看到的東西,以及我因為把看到的東西說出來而付出的代價。
一、我的來路
我出生在山東一個貧困的農村家庭,很早就出來做事,因為家裡供不起。貧窮是什麼,我不需要別人告訴我。也正因為如此,我一直想,等自己有能力了,要去幫那些和我小時候一樣的孩子。二〇一六年,我創辦淄博暖愛人間助學中心,後來發起成立山東省中投慈善公益基金會。七年間,我們累計募集善款及物資逾兩億元,幫扶困境兒童一萬余名,捐建希望小學十二所、圓夢書屋十余所、希望小屋百余間,項目從山東逐步擴展到西藏、新疆、貴州、湖北、吉林、山西。
二〇二三年一月,我當選山東省第十三屆政協委員。那時我是真心相信的。我以為這個身份意味著我可以為弱勢者發聲,可以把普通人的處境帶進體制里去;我也相信「為人民服務」「共同富裕」「扶危濟困」這些話是認真的。我錯了。而讓我明白自己錯了的,恰恰是這個身份本身——它把我帶到了一個可以看見另一面的位置,也讓我第一次知道,把看見的東西說出來是要付代價的。
二、我的所見所聞
慈善機構做大以後,我開始頻繁接觸省、市、縣各級官員。因為政協委員和基金會負責人的雙重身份,我被帶進了許多普通人不會進去的場合。在台上,我聽到的是人民、奉獻、廉潔、艱苦奮鬥;在台下,我看到的是另外一種生活。我不打算在這封信里點任何人的名字,也不打算把私人場合當作指控的證據——那既不公平,也不是我寫這封信的目的。我只陳述一個親歷者的判斷:在我接觸過的一部分官員當中,公開的言辭和私下的生活是兩套東西,而且兩者相距之遠,超出我此前的全部想象。
這種反差之所以讓我無法承受,是因為我同時看著另一幅畫面。我曾為一個孩子幾千元的學費四處奔走,見過一個家庭為湊不出這筆錢而低聲下氣;我也見過一頓飯、一瓶酒的花銷,超過這樣一個家庭一年甚至幾年的開支。兩幅畫面並置在眼前的時候,一些我過去不允許自己問的問題,就再也壓不下去了:如果這個黨真的代表最廣大人民的利益,為什麼掌握權力的人可以過著與人民完全不同的生活?如果官員真的在「為人民服務」,為什麼貧困兒童的學費要靠民間募捐?如果這個制度真的清廉,為什麼企業、慈善機構和社會組織必須先經營好與官員的關係,才能獲得本來就應當屬於自己的生存空間?
我過去看到的是宣傳,後來我看到的是權力實際運行的樣子。而我這個人有一個改不掉的毛病:看到了,就說出來。
三、我在政協的言論以及警告
擔任政協委員期間,我確實經常發言。我講的多數是我熟悉的領域:困境兒童的救助如何長期依賴民間而非財政;公益慈善的生存環境如何被審批和監管擠壓;社會組織的登記、年檢與項目審批如何被用作管理手段而非服務手段;社會福利政策在基層如何落空。在任何一個正常國家,這些都是普通的公共議題。
但政協委員的發言並不是自由的。按照政協的提案工作制度,委員的提案和大會發言必須經提案委員會審查立案,而這道審查的首要目的,用官方自己的表述,就是「把握提案內容的政治方向」——內容必須符合黨的基本路線。觸及禁區的提案會被「不予立案」,或者被轉為不公開的「意見和建議」,從此不再出現在任何議程上。這不是潛規則,這是寫在制度里的程序。
我很快就發現,政協歡迎的是「建言」,不歡迎的是「不同」。只要你的意見與既定政策一致,你可以盡情地說;一旦不一致,情況立刻變了。我被明確要求過:不要在會議上發表與黨的政策不一致的言論。這樣的要求,有時來自會務安排上的調整,有時來自有關領導私下的談話,有時只是一句看似隨意的提醒——「這個話題就不要講了」「你的發言稿先送來看一下」「這不是政協該討論的問題」。這些話都說得很客氣,但意思從來沒有含糊過。
還有一件事,是我後來才想明白的。中國的《代表法》明文規定人大代表在會議上的發言不受法律追究,而政協委員沒有任何同等的法律保護——多年來一直有委員呼籲制定《政協委員法》,至今沒有。這意味著一個政協委員一旦說了不該說的話,會議結束之後,沒有任何規則擋在他和有關部門之間。正因為如此,許多委員學會了只提「安全提案」:不痛不癢,不得罪人,不碰任何真問題。這不是他們怯懦,這是這套制度篩選出來的結果。
我也知道在山東,在我之前已經有過先例。二〇一七年,山東建築大學教授、時任山東省政協常委鄧相超,因為在微博上的言論遭到舉報和圍攻,被免去省政府參事職務、撤銷政協委員資格,並由所在學校辦理退休。這件事當時在山東盡人皆知。任何一個政協委員都明白它意味著什麼。
我還是沒有停。我認為一個政協委員如果連自己看到的問題都不能說,這個職務就失去了全部意義;如果所有人都只說被允許說的話,那麼這個機構存在與否並沒有分別。所以我繼續在會上、在提案中、在與官員的接觸中,講我認為應當講的話。
我今天必須把這一點說清楚,因為後來發生在我身上的一切,根源都在這裏。
四、曲線的打壓從慈善下手
我沒有因為發言受到任何公開處分。這個體制通常不這樣做——直接因言獲罪太難看,也太容易留下痕迹。對我的打壓是從另一個方向來的,從我最在乎、也最脆弱的那一邊來的:我的慈善機構。
基金會影響力擴大以後,省級有關方面開始要求我們在機構內部設立中國共產黨黨支部。這不是我們出於慈善工作的需要主動提出的,而是在政治和行政壓力之下逐步接受的安排。黨支部成立之後,事情開始變化:有關方面通過口頭暗示、政治要求和行政壓力,要求我們配合所謂「政治任務」。所有這些要求的背後,是同一套籌碼——登記、年檢、項目審批,以及這個機構還能不能繼續存在。
其中我最無法接受的是這樣一件事。我們是向社會募捐、用於幫助貧困兒童和困難家庭的慈善機構,而我們被要求向指定的政府機關捐款、捐物、提供資金支持,前後累計三千余萬元。這些捐贈在形式上都可以被稱為「自願」。但請設想一下:面對一個握有審批權、監管權和政治資源的政府部門,一個民間慈善組織說「不」,代價是什麼?年檢怎麼辦?項目怎麼批?機構還能不能運轉?以後還能不能繼續做慈善?在這樣的權力關係里,「自願」兩個字本身就是一個笑話。
我很清楚這些壓力從何而來。一個在政協不斷發表與黨的政策不同意見的人,同時又掌握著一個有資金、有影響力、有社會動員能力的慈善組織——在他們看來,這本身就是一個需要處理的問題。他們不必因為我的言論處分我,他們只需要讓我知道:我最在乎的那些東西——那些孩子,那個機構,那些還沒有建完的希望小屋——都在他們手裡。這就是我所理解的「打壓」:它不針對你的觀點,它針對你的軟肋。它不留下任何可以申訴的文件,因為從頭到尾沒有一份文件提到過你說的話。
公安機關有國家財政,政府部門有財政預算,而我們募到的每一分錢,本來是為那些孩子募的。我辦慈善,是為了幫窮人,不是為了供養權力;我募捐,是為了讓貧困的孩子能上學,不是為了替有財政撥款的機關完成他們的「政治任務」。這件事讓我第一次真正明白一個道理:在這個體制下,一個社會組織只要有了資金、有了影響力、有了社會資源,權力就一定會進來,控制它,並要求它服從;而如果這個組織的負責人還不肯閉嘴,那麼這個組織本身就會成為讓她閉嘴的工具。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七日,政協山東省第十三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決定,撤銷我的省政協委員資格。在此之前,沒有人問過我一句話;在此之後,也沒有人向我說明理由。對於一個因為發言而被反覆提醒、反覆警告的人來說,這個結果並不難理解。
五、這不是幾個官員的問題
我曾經為自己的政協委員身份感到榮譽,後來才明白,政協所謂的「參政議政」,與真正的權力監督之間隔著一條我跨不過去的鴻溝。我可以就困境兒童、公益慈善、社會福利提出建議,卻不能監督握有行政權力的人;我可以在會上發言,卻必須先確認我要說的話是否與既定政策一致;我可以參加各種政治活動,而真正重大的決定,從來不在我們這些人手裡。當一個協商機構從制度上就要「把握政治方向」、把不合口徑的意見篩掉的時候,它提供的就只是政治參与的形式,而不是制衡權力的制度。
我也曾經相信「黨領導一切」意味著效率。後來我想明白了一個更基本的問題:當一個政黨同時領導政府、公安、檢察院、法院、媒體、企業和社會組織的時候,還有誰能夠監督這個政黨?公安錯了,誰來制約公安?地方政府錯了,誰來追究地方政府?黨的決定侵犯了公民和社會組織的權利,誰能夠真正說「不」?當所有的權力最終都通向同一個中心,所謂監督就只剩下內部監督,而不是人民對權力的監督。
這才是我厭惡這個制度的根本原因。如果問題只是幾個壞官員,換掉他們就可以了。但我遇到的不是幾個人,而是一套邏輯:不同的意見先在立案環節被篩掉,再被勸阻,再被警告;如果還不停,就從你在乎的地方下手;最後,把你從這個位置上拿掉,不必給理由。這套邏輯不需要任何人特別惡毒,它只需要一個沒有外部監督、沒有權力制衡的結構,就會自動運轉。
六、我的立場
我今天可以非常明確地說:我不再相信中國共產黨,也不再認同它壟斷國家政治權力的制度。這個轉變不是因為我在國外聽了什麼,也不是因為誰影響了我;恰恰相反——是因為我進去過,是因為我做過政協委員,是因為我長期與各級官員打交道,是因為我說過不同的話,並且親身承受了說不同的話的後果。
一個政黨同時掌握行政、立法、司法、公安、宣傳和社會組織,權力必然失去邊界。這不是道德問題,這是結構問題。因此,我的立場是:
我反對一黨長期壟斷國家政治權力。
我反對黨凌駕於國家和法律之上。
我反對黨控制公安、司法、新聞媒體、企業和社會組織。
我支持獨立的司法。
我支持新聞自由。
我支持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
我支持公開透明的政府。
我支持人民能夠自由選擇並更換自己的執政者。
任何政治領導人,無論權力多大,都必須接受法律和人民的監督。國家不屬於任何一個政黨,人民更不屬於任何一個政黨。
七、我支持王瑞琴的呼籲
二〇二〇年五月,青海省第十一屆政協委員王瑞琴發表《致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一封公開信》。她在信中逐條列舉了這個政權的所作所為,指出所謂「中國夢」已經變成一個人的「皇帝夢」,並呼籲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力,罷免習近平,啟動民主。她在信的最後寫道:用生命愛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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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琴,前青海政協委員,企業家、公益人士,2018年流亡美國,創辦光傳媒。
我支持王瑞琴,支持她在那封信里表達的全部主張。
我支持她,首先是因為她說出了一個政協委員本來就應當說的話。她的追問是:憲法明確規定兩會代表有權監督和糾正中央政府的錯誤決定,如果連「妄議中央」都不被允許,還談什麼參政議政?如果不能參政議政,每年花費巨資召開的兩會,存在的意義又是什麼?這個追問,與我在山東省政協碰到的是同一堵牆。她在全國層面遇到的,我在一個省的層面遇到過;她被要求閉嘴的理由,和我被要求閉嘴的理由,是同一個理由。
我支持她,也因為她後來的遭遇印證了我在這封信里說的每一句話。王瑞琴發表那封公開信時,人已經在美國。她並沒有因此安全:有關部門轉而騷擾她在國內的親屬,凍結她公司的資產,調取財務資料,最終迫使她公開發表聲明與家人斷絕關係。這就是這個體制一貫的手法——它不與你辯論,它去找你在乎的人和你在乎的事。我在前面寫過,對我的打壓是從慈善那一邊來的;王瑞琴的遭遇說明,這不是我一個人的經歷,這是一套成熟的、被反覆使用的辦法。
因此,我在這裏明確表達我的要求:
我要求中國共產黨結束一黨專政,結束對國家權力的壟斷。
我要求結束以黨代政、以黨代法,讓憲法和法律真正高於政黨。
我要求中國共產黨交出對司法、公安、新聞媒體、企業和社會組織的支配,讓它們各歸其位。
我要求開放黨禁與報禁,保障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
我要求把選擇和更換執政者的權利,交還給中國人民。
我也想對仍然在任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說一句話。我知道你們的處境,因為那也曾經是我的處境:話到嘴邊先想一遍能不能說,提案遞上去先掂量能不能立案,會上舉手之前先看一眼別人怎麼舉。我在那個位置上待過,我不打算居高臨下地要求任何人去犧牲。我只想說:這個國家不會因為我們都保持沉默而變好;而歷史會記住,在最需要有人說話的時候,那些被授予了發言資格的人,究竟說了什麼。
八、我的思想準備
我很清楚我今天寫下這些話意味著什麼。對一個曾經的省政協委員來說,這不是普通的政策批評,而是與自己曾經所屬的政治體系公開決裂。在國內的時候,我說的還只是具體政策;今天我說的,是這個政黨不應當壟斷國家權力。前者已經讓我被反覆警告、讓我的慈善機構被反覆施壓、讓我最終失去政協委員的資格。後者會帶來什麼,我不敢想。
我擔心因為這些公開言論被長期訊問、監控、限制自由,或者被以其他罪名追究;我擔心我會被要求撤回這些話,被要求公開認錯,被要求否認我對這個政黨和這個制度的批評,被要求按照他們需要的方式作出「認罪」和政治表態。如果我拒絕,我不知道後果是什麼。我也擔心我在國內的親屬會因此受到牽連——他們已經很清楚地讓我知道,我在乎什麼,他們就從哪裡下手。
這兩個先例擺在我面前,我看得很清楚。鄧相超只是在微博上轉發了幾句話,並沒有否定這個政黨執政的正當性,人在國內,被免職、被撤銷委員資格、被辦理退休。王瑞琴人在美國,公開要求罷免最高領導人,於是她國內的親屬被騷擾、公司資產被凍結,最後不得不發表聲明與家人斷絕關係。前者說明在國內說話的代價,後者說明人在境外也並不安全。而我今天所說的,比鄧相超要遠得多,與王瑞琴則是同一個性質。
在一個真正的法治國家,一個人批評執政黨,不會因此失去自由。我不相信今天的中國能夠保障我這樣的權利;我也不相信一個曾經的省政協委員,在公開要求這個政黨結束一黨專政之後,回去還能得到獨立、公正、不受政治干預的對待。
結語
我曾經是這個體制的一部分。我相信過它,配合過它,甚至為進入它而感到榮譽。也正因為我走近過它,我才看見了過去看不見的東西:我見過孩子為幾千元學費發愁,也見過一頓飯花掉一個普通家庭幾年的生活費;我向社會募捐去幫窮人,又被要求把這些錢捐給有國家財政的機關;我以為政協委員可以監督政府,最後發現,連說一句不同的話都要先看是不是符合「政治方向」。從相信,到懷疑,到失望,我走了幾年。今天我把話說出來,不是一時衝動,而是我用親身經歷換來的政治選擇。
如果因為我表達了這些政治觀點,因為我公開批評中國共產黨,因為我拒絕再服從這個體系,我就無法安全回到自己的祖國——那麼這件事本身,就是我在這封信里所控訴的一切最直接的證明。
我希望有一天,中國人不再因為批評執政者而恐懼,不再因為說出自己看見的事實而害怕,不再因為講了一句不同的話而失去職務、失去事業、失去自己一手辦起來的事情;我希望有一天,一個人的意見不必先經過審查才能進入議程,政府受法律約束,司法獨立,媒體可以自由地調查權力,社會組織可以自主地運行而不必接受政黨的進入,人民可以自由地表達政治觀點,並真正擁有選擇自己政府的權利。
法律應當高於政黨。
政府應當接受人民監督。
國家屬於人民,不屬於任何一個政黨。
這是我今天的立場!
周春衛
原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山東省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
二〇二六年9月8日
【光傳媒首發,轉載請標明出處:https://ipkmedi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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