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一党独裁 ——原山东省政协委员周春卫的公开信

【编者按|王安娜:今天,我怀着欣慰的心情撰写此文,在此介绍山东省政协委员周春卫女士及其公开信。
首先,我非常高兴看到一位体制内人士能够勇敢地站出来呼吁社会公平,并公开表达与这个体制切割。近年来虽然“润”到海外的各领域、各阶层大陆人士甚多,但有如此公开发声、表明态度者鲜少。
周春卫女士在公开信中详细描述了所谓中国“政协委员”究竟是怎样一种角色;名义上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实际上从提案、议程乃至到每一场会议的发言,都要经过政协机构的事先审查和批准,受到严格的政治约束,其主要功能并非真正监督权力,而是配合并服务于中共既定的政治任务。
她的描述真实准确,对我而言也非常熟悉,往事历历在目。她从一个亲历者的角度,具体而形象地揭示了中国政协制度的实质就是一个精心漆饰、缺乏独立权力,起点缀作用并最终服务于中共统治的政治花瓶。
今天的中国在习近平统治下全面倒退,百业凋敝、社会黑暗民不聊生,完全靠压制和监控强力维护统治,国家和百姓陷入空前苦难。在这样的环境中,我们尤其希望更多体制内外的同胞能够清醒地认识中国的现实,看到国家正在经历的失败、也看到普通国民所承受的苦难,并勇敢地表达自己的声音。
我们的沉默将加速这个国家滑向灾难,所以,我们无论身处海外还是中国,都应用自己的方式关注和热爱自己的母国,推动它走向文明进步,走向宪政民主,推动未来中国能屹立世界文明之林,让每一个中国人都能够享有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而不是生活在压迫和恐惧之中。
我们期待、并相信越来越多的人会勇敢地站出来。
周春卫女士,欢迎你加入民主阵营
最后,谨以周春卫女士文中的结语作为本文的结束语。
“我希望有一天,中国人不再因为批评执政者而恐惧,不再因为说出自己看见的事实而害怕,不再因为讲了一句不同的话而失去职务、失去事业、失去自己一手办起来的事情;我希望有一天,一个人的意见不必先经过审查才能进入议程,政府受法律约束,司法独立,媒体可以自由地调查权力,社会组织可以自主地运行而不必接受政党的进入,人民可以自由地表达政治观点,并真正拥有选择自己政府的权利。
法律应当高于政党。
政府应当接受人民监督。
国家属于人民,不属于任何一个政党。”(2026.9.8) 】
我叫周春卫,山东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二〇二三年一月当选,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七日被撤销资格;山东省中投慈善公益基金会发起人。我写这封公开信,是为了说明一件我自己也曾经不敢想象的事:我公开退出对中国共产党的一切认同,并公开表达我对这个政党长期垄断国家权力的反对。
需要先讲清楚的是,这个转变不是在国外发生的,也不是被谁说服的。恰恰相反,把我带到今天这一步的,是我在国内的那几年——是我作为政协委员和慈善机构负责人,在一个普通人无法进入的位置上,亲眼看到的东西,以及我因为把看到的东西说出来而付出的代价。
一、我的来路
我出生在山东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很早就出来做事,因为家里供不起。贫穷是什么,我不需要别人告诉我。也正因为如此,我一直想,等自己有能力了,要去帮那些和我小时候一样的孩子。二〇一六年,我创办淄博暖爱人间助学中心,后来发起成立山东省中投慈善公益基金会。七年间,我们累计募集善款及物资逾两亿元,帮扶困境儿童一万余名,捐建希望小学十二所、圆梦书屋十余所、希望小屋百余间,项目从山东逐步扩展到西藏、新疆、贵州、湖北、吉林、山西。
二〇二三年一月,我当选山东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那时我是真心相信的。我以为这个身份意味着我可以为弱势者发声,可以把普通人的处境带进体制里去;我也相信「为人民服务」「共同富裕」「扶危济困」这些话是认真的。我错了。而让我明白自己错了的,恰恰是这个身份本身——它把我带到了一个可以看见另一面的位置,也让我第一次知道,把看见的东西说出来是要付代价的。
二、我的所见所闻
慈善机构做大以后,我开始频繁接触省、市、县各级官员。因为政协委员和基金会负责人的双重身份,我被带进了许多普通人不会进去的场合。在台上,我听到的是人民、奉献、廉洁、艰苦奋斗;在台下,我看到的是另外一种生活。我不打算在这封信里点任何人的名字,也不打算把私人场合当作指控的证据——那既不公平,也不是我写这封信的目的。我只陈述一个亲历者的判断:在我接触过的一部分官员当中,公开的言辞和私下的生活是两套东西,而且两者相距之远,超出我此前的全部想象。
这种反差之所以让我无法承受,是因为我同时看着另一幅画面。我曾为一个孩子几千元的学费四处奔走,见过一个家庭为凑不出这笔钱而低声下气;我也见过一顿饭、一瓶酒的花销,超过这样一个家庭一年甚至几年的开支。两幅画面并置在眼前的时候,一些我过去不允许自己问的问题,就再也压不下去了:如果这个党真的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什么掌握权力的人可以过着与人民完全不同的生活?如果官员真的在「为人民服务」,为什么贫困儿童的学费要靠民间募捐?如果这个制度真的清廉,为什么企业、慈善机构和社会组织必须先经营好与官员的关系,才能获得本来就应当属于自己的生存空间?
我过去看到的是宣传,后来我看到的是权力实际运行的样子。而我这个人有一个改不掉的毛病:看到了,就说出来。
三、我在政协的言论以及警告
担任政协委员期间,我确实经常发言。我讲的多数是我熟悉的领域:困境儿童的救助如何长期依赖民间而非财政;公益慈善的生存环境如何被审批和监管挤压;社会组织的登记、年检与项目审批如何被用作管理手段而非服务手段;社会福利政策在基层如何落空。在任何一个正常国家,这些都是普通的公共议题。
但政协委员的发言并不是自由的。按照政协的提案工作制度,委员的提案和大会发言必须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而这道审查的首要目的,用官方自己的表述,就是「把握提案内容的政治方向」——内容必须符合党的基本路线。触及禁区的提案会被「不予立案」,或者被转为不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从此不再出现在任何议程上。这不是潜规则,这是写在制度里的程序。
我很快就发现,政协欢迎的是「建言」,不欢迎的是「不同」。只要你的意见与既定政策一致,你可以尽情地说;一旦不一致,情况立刻变了。我被明确要求过:不要在会议上发表与党的政策不一致的言论。这样的要求,有时来自会务安排上的调整,有时来自有关领导私下的谈话,有时只是一句看似随意的提醒——「这个话题就不要讲了」「你的发言稿先送来看一下」「这不是政协该讨论的问题」。这些话都说得很客气,但意思从来没有含糊过。
还有一件事,是我后来才想明白的。中国的《代表法》明文规定人大代表在会议上的发言不受法律追究,而政协委员没有任何同等的法律保护——多年来一直有委员呼吁制定《政协委员法》,至今没有。这意味着一个政协委员一旦说了不该说的话,会议结束之后,没有任何规则挡在他和有关部门之间。正因为如此,许多委员学会了只提「安全提案」:不痛不痒,不得罪人,不碰任何真问题。这不是他们怯懦,这是这套制度筛选出来的结果。
我也知道在山东,在我之前已经有过先例。二〇一七年,山东建筑大学教授、时任山东省政协常委邓相超,因为在微博上的言论遭到举报和围攻,被免去省政府参事职务、撤销政协委员资格,并由所在学校办理退休。这件事当时在山东尽人皆知。任何一个政协委员都明白它意味着什么。
我还是没有停。我认为一个政协委员如果连自己看到的问题都不能说,这个职务就失去了全部意义;如果所有人都只说被允许说的话,那么这个机构存在与否并没有分别。所以我继续在会上、在提案中、在与官员的接触中,讲我认为应当讲的话。
我今天必须把这一点说清楚,因为后来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根源都在这里。
四、曲线的打压从慈善下手
我没有因为发言受到任何公开处分。这个体制通常不这样做——直接因言获罪太难看,也太容易留下痕迹。对我的打压是从另一个方向来的,从我最在乎、也最脆弱的那一边来的:我的慈善机构。
基金会影响力扩大以后,省级有关方面开始要求我们在机构内部设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这不是我们出于慈善工作的需要主动提出的,而是在政治和行政压力之下逐步接受的安排。党支部成立之后,事情开始变化:有关方面通过口头暗示、政治要求和行政压力,要求我们配合所谓「政治任务」。所有这些要求的背后,是同一套筹码——登记、年检、项目审批,以及这个机构还能不能继续存在。
其中我最无法接受的是这样一件事。我们是向社会募捐、用于帮助贫困儿童和困难家庭的慈善机构,而我们被要求向指定的政府机关捐款、捐物、提供资金支持,前后累计三千余万元。这些捐赠在形式上都可以被称为「自愿」。但请设想一下:面对一个握有审批权、监管权和政治资源的政府部门,一个民间慈善组织说「不」,代价是什么?年检怎么办?项目怎么批?机构还能不能运转?以后还能不能继续做慈善?在这样的权力关系里,「自愿」两个字本身就是一个笑话。
我很清楚这些压力从何而来。一个在政协不断发表与党的政策不同意见的人,同时又掌握着一个有资金、有影响力、有社会动员能力的慈善组织——在他们看来,这本身就是一个需要处理的问题。他们不必因为我的言论处分我,他们只需要让我知道:我最在乎的那些东西——那些孩子,那个机构,那些还没有建完的希望小屋——都在他们手里。这就是我所理解的「打压」:它不针对你的观点,它针对你的软肋。它不留下任何可以申诉的文件,因为从头到尾没有一份文件提到过你说的话。
公安机关有国家财政,政府部门有财政预算,而我们募到的每一分钱,本来是为那些孩子募的。我办慈善,是为了帮穷人,不是为了供养权力;我募捐,是为了让贫困的孩子能上学,不是为了替有财政拨款的机关完成他们的「政治任务」。这件事让我第一次真正明白一个道理:在这个体制下,一个社会组织只要有了资金、有了影响力、有了社会资源,权力就一定会进来,控制它,并要求它服从;而如果这个组织的负责人还不肯闭嘴,那么这个组织本身就会成为让她闭嘴的工具。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七日,政协山东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定,撤销我的省政协委员资格。在此之前,没有人问过我一句话;在此之后,也没有人向我说明理由。对于一个因为发言而被反复提醒、反复警告的人来说,这个结果并不难理解。
五、这不是几个官员的问题
我曾经为自己的政协委员身份感到荣誉,后来才明白,政协所谓的「参政议政」,与真正的权力监督之间隔着一条我跨不过去的鸿沟。我可以就困境儿童、公益慈善、社会福利提出建议,却不能监督握有行政权力的人;我可以在会上发言,却必须先确认我要说的话是否与既定政策一致;我可以参加各种政治活动,而真正重大的决定,从来不在我们这些人手里。当一个协商机构从制度上就要「把握政治方向」、把不合口径的意见筛掉的时候,它提供的就只是政治参与的形式,而不是制衡权力的制度。
我也曾经相信「党领导一切」意味着效率。后来我想明白了一个更基本的问题:当一个政党同时领导政府、公安、检察院、法院、媒体、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时候,还有谁能够监督这个政党?公安错了,谁来制约公安?地方政府错了,谁来追究地方政府?党的决定侵犯了公民和社会组织的权利,谁能够真正说「不」?当所有的权力最终都通向同一个中心,所谓监督就只剩下内部监督,而不是人民对权力的监督。
这才是我厌恶这个制度的根本原因。如果问题只是几个坏官员,换掉他们就可以了。但我遇到的不是几个人,而是一套逻辑:不同的意见先在立案环节被筛掉,再被劝阻,再被警告;如果还不停,就从你在乎的地方下手;最后,把你从这个位置上拿掉,不必给理由。这套逻辑不需要任何人特别恶毒,它只需要一个没有外部监督、没有权力制衡的结构,就会自动运转。
六、我的立场
我今天可以非常明确地说:我不再相信中国共产党,也不再认同它垄断国家政治权力的制度。这个转变不是因为我在国外听了什么,也不是因为谁影响了我;恰恰相反——是因为我进去过,是因为我做过政协委员,是因为我长期与各级官员打交道,是因为我说过不同的话,并且亲身承受了说不同的话的后果。
一个政党同时掌握行政、立法、司法、公安、宣传和社会组织,权力必然失去边界。这不是道德问题,这是结构问题。因此,我的立场是:
我反对一党长期垄断国家政治权力。
我反对党凌驾于国家和法律之上。
我反对党控制公安、司法、新闻媒体、企业和社会组织。
我支持独立的司法。
我支持新闻自由。
我支持结社自由与言论自由。
我支持公开透明的政府。
我支持人民能够自由选择并更换自己的执政者。
任何政治领导人,无论权力多大,都必须接受法律和人民的监督。国家不属于任何一个政党,人民更不属于任何一个政党。
七、我支持王瑞琴的呼吁
二〇二〇年五月,青海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王瑞琴发表《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一封公开信》。她在信中逐条列举了这个政权的所作所为,指出所谓「中国梦」已经变成一个人的「皇帝梦」,并呼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力,罢免习近平,启动民主。她在信的最后写道:用生命爱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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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琴,前青海政协委员,企业家、公益人士,2018年流亡美国,创办光传媒。
我支持王瑞琴,支持她在那封信里表达的全部主张。
我支持她,首先是因为她说出了一个政协委员本来就应当说的话。她的追问是:宪法明确规定两会代表有权监督和纠正中央政府的错误决定,如果连「妄议中央」都不被允许,还谈什么参政议政?如果不能参政议政,每年花费巨资召开的两会,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这个追问,与我在山东省政协碰到的是同一堵墙。她在全国层面遇到的,我在一个省的层面遇到过;她被要求闭嘴的理由,和我被要求闭嘴的理由,是同一个理由。
我支持她,也因为她后来的遭遇印证了我在这封信里说的每一句话。王瑞琴发表那封公开信时,人已经在美国。她并没有因此安全:有关部门转而骚扰她在国内的亲属,冻结她公司的资产,调取财务资料,最终迫使她公开发表声明与家人断绝关系。这就是这个体制一贯的手法——它不与你辩论,它去找你在乎的人和你在乎的事。我在前面写过,对我的打压是从慈善那一边来的;王瑞琴的遭遇说明,这不是我一个人的经历,这是一套成熟的、被反复使用的办法。
因此,我在这里明确表达我的要求:
我要求中国共产党结束一党专政,结束对国家权力的垄断。
我要求结束以党代政、以党代法,让宪法和法律真正高于政党。
我要求中国共产党交出对司法、公安、新闻媒体、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支配,让它们各归其位。
我要求开放党禁与报禁,保障结社自由与言论自由。
我要求把选择和更换执政者的权利,交还给中国人民。
我也想对仍然在任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说一句话。我知道你们的处境,因为那也曾经是我的处境:话到嘴边先想一遍能不能说,提案递上去先掂量能不能立案,会上举手之前先看一眼别人怎么举。我在那个位置上待过,我不打算居高临下地要求任何人去牺牲。我只想说:这个国家不会因为我们都保持沉默而变好;而历史会记住,在最需要有人说话的时候,那些被授予了发言资格的人,究竟说了什么。
八、我的思想准备
我很清楚我今天写下这些话意味着什么。对一个曾经的省政协委员来说,这不是普通的政策批评,而是与自己曾经所属的政治体系公开决裂。在国内的时候,我说的还只是具体政策;今天我说的,是这个政党不应当垄断国家权力。前者已经让我被反复警告、让我的慈善机构被反复施压、让我最终失去政协委员的资格。后者会带来什么,我不敢想。
我担心因为这些公开言论被长期讯问、监控、限制自由,或者被以其他罪名追究;我担心我会被要求撤回这些话,被要求公开认错,被要求否认我对这个政党和这个制度的批评,被要求按照他们需要的方式作出「认罪」和政治表态。如果我拒绝,我不知道后果是什么。我也担心我在国内的亲属会因此受到牵连——他们已经很清楚地让我知道,我在乎什么,他们就从哪里下手。
这两个先例摆在我面前,我看得很清楚。邓相超只是在微博上转发了几句话,并没有否定这个政党执政的正当性,人在国内,被免职、被撤销委员资格、被办理退休。王瑞琴人在美国,公开要求罢免最高领导人,于是她国内的亲属被骚扰、公司资产被冻结,最后不得不发表声明与家人断绝关系。前者说明在国内说话的代价,后者说明人在境外也并不安全。而我今天所说的,比邓相超要远得多,与王瑞琴则是同一个性质。
在一个真正的法治国家,一个人批评执政党,不会因此失去自由。我不相信今天的中国能够保障我这样的权利;我也不相信一个曾经的省政协委员,在公开要求这个政党结束一党专政之后,回去还能得到独立、公正、不受政治干预的对待。
结语
我曾经是这个体制的一部分。我相信过它,配合过它,甚至为进入它而感到荣誉。也正因为我走近过它,我才看见了过去看不见的东西:我见过孩子为几千元学费发愁,也见过一顿饭花掉一个普通家庭几年的生活费;我向社会募捐去帮穷人,又被要求把这些钱捐给有国家财政的机关;我以为政协委员可以监督政府,最后发现,连说一句不同的话都要先看是不是符合「政治方向」。从相信,到怀疑,到失望,我走了几年。今天我把话说出来,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我用亲身经历换来的政治选择。
如果因为我表达了这些政治观点,因为我公开批评中国共产党,因为我拒绝再服从这个体系,我就无法安全回到自己的祖国——那么这件事本身,就是我在这封信里所控诉的一切最直接的证明。
我希望有一天,中国人不再因为批评执政者而恐惧,不再因为说出自己看见的事实而害怕,不再因为讲了一句不同的话而失去职务、失去事业、失去自己一手办起来的事情;我希望有一天,一个人的意见不必先经过审查才能进入议程,政府受法律约束,司法独立,媒体可以自由地调查权力,社会组织可以自主地运行而不必接受政党的进入,人民可以自由地表达政治观点,并真正拥有选择自己政府的权利。
法律应当高于政党。
政府应当接受人民监督。
国家属于人民,不属于任何一个政党。
这是我今天的立场!
周春卫
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山东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二〇二六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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