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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財寶爆雷背後:高風險垃圾債包裝成理財產品

2016年12月24日 1:14 PDF版 分享轉發

“僑興債違約”事件進入下半場,相比起十億級的違約金額,下半場暴露出的金融平台銷售高風險“場外市場私募垃圾債”問題更是觸目驚心。《潛望》經過調查發現,“僑興債違約”僅僅只是冰山一角,就金服旗下招財寶場外市場私募債產品“僑興債違約”出事後,其他互聯網金融平台仍在打擦邊球繼續發售類似的產品,而普通投資者渾然不知。更大的風暴或許還在後頭。

場外市場私募垃圾債”,一個很拗口的名詞,如果不是招財寶平台上的“僑興債”違約風波,很多消費者都並不知道他們在聲名顯赫的互聯網金融平台上購買的“固定收益”產品,背後真實的資產包風險有多高。

《潛望》通過多方採訪,試圖還原高風險的企業垃圾債是如何經過層層“洗白”,從地方股權交易中心到成為互聯網金融平台上頗受歡迎的“中低風險”“”的。在招財寶平台上銷售的“僑興債”違約后,其他平台上類似的產品仍在發售,而因為有關部門並沒有執法權,監管缺失,導致類似業務在售期間,各個環節都獲得了利益,但出事後,所有機構卻都在推諉責任。此外,類似的產品並沒有被叫停。

緣起“僑興債”違約

近日,隸屬於僑興集團的兩家公司由於資金周轉困難,導致其在招財寶平台上發行的數億元私募債無法按時還款,該私募債於2014年由廣東金融區股權交易中心(下稱粵股交)備案。

搜狐財經《潛望》從產品合同了解到,項目在發行時引入了“雙重擔保”,一是信用保證保險,二是僑興集團實際控制人吳瑞林擔保。吳瑞林以個人全部合法資產為債券還本付息提供不可撤銷的無限連帶責任擔保。浙商財險為僑興私募債進行保證保險承保,對債券的本息到期兌付提供保證保險,且浙商財險不得以任何事由拒絕向投資人賠付,但是浙商財險如此敢於保證是因為僑興方面為其出具了分行的履約保函,這樣如有萬一廣發銀行為浙商財險擔責。受此次私募債逾期影響,未能按期收到借款本息的招財寶個人貸客戶則由眾安保險承保。

12月20日,招財寶發布公告稱,惠州僑興電訊工業有限公司和惠州僑興電信工業有限公司於2014年分別發行的“僑興電訊第一期至第七期”和“僑興電信第一期至第七期”私募債,由於資金周轉困難無法按時還款。

搜狐財經《潛望》從螞蟻金服相關人士獲悉,僑興電信和僑興電訊兩家企業各發行兩年期私募債券5億元,分別本息5.73億元,兩家本息合計11.46億元,年化利率為7.3%。目前,已經到期的債券共計3.12億元。該人士表示,由於兩家企業表示表示資金周轉困難,無法按時還款,預計尚未到期的債券也存在違約風險。

多位投資者向《潛望》表示,他們目前手上仍持有著相關未到期的私募債產品,受此影響,無法提前贖回。該產品自2016年12月中旬開始至2017年1月中旬陸續到期,如果招財寶、浙商財險、僑興集團、眾安保險多家機構仍互踢皮球陷兌付僵局,此事還將陸續發酵至少近一個月。

高風險垃圾債變“理財”產品從股交所到平台的“洗白”路徑

常駐華南的某債券分析師告訴《潛望》,一年期貸款利率是4.35%,利率在5%以內企業尚能接受,“現在實體經濟回報率差,許多企業毛利率到不到7%,如果承擔的利率超過7%,盈利很難是正的,企業願意超過7%以上利率,一般都是其他融資渠道都不通暢了,就連7-8%利率的信託可能都不願意做。”

“場外市場私募債那東西根本不能叫債券”某大型國有金融機構人士向《潛望》表示。將這類高風險產品包裝成“中低風險”產品在互聯網金融平台上公開銷售的秘密,就在於區域性股權中心和第三方擔保的引進。

“區域股權交易中心玩得越來越火,越來越過火。”一位在大型券商從事固收業務人士向《潛望》直言。所謂區域性股權市場(名稱一般為股權交易中心、股權託管交易中心、股權交易所)是由省政府負責監管、是區別於滬深證券交易所、新三板市場之外的資本市場板塊,俗稱四板市場,私募債、定向融資、股權質押、ABS等非標資產盛行。一般由券商、產權交易所、城投公司等入股成立,主管單位一般為當地的金融辦和發改委,並非主管。全國目前有25家以上的股權交易中心,為其運營機構所在地省級行政區劃內中小微企業私募證券的發行、轉讓及相關活動提供設施與服務的場所,是私募證券市場的一種形式。

此前,招財寶平台上銷售的產品不少就是企業在區域股交所發行的產品。曾有媒體報道,重慶金融資產交易所就與招財寶平台達成合作,開展了包括“私募債”等金融資產的打包、拆分銷售及後期具有流轉性質的變現業務。本次“僑興債”違約風波中的主角之一粵交所也是如此,“粵交所”全稱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2013年7月11日掛牌成立,是由廣東金融高新技術服務區管理委員會牽頭,聯合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產權交易集團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佛山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金融高新區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共同組建的公司制區域股權交易市場。

《潛望》通過“天眼查”查詢發現,這家看似“高大上”其實是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大股東是招商證券、廣發證券。“僑興債”正是由粵交所發行,在招財寶上銷售,由浙商財險增信。

在招財寶平台曾有不少類似“僑興債”的債券產品,年化收益率在7%左右,投資門檻只有1萬元。“這類私募債被市場稱為垃圾債,連非標產品都算不上。備案后的非標準化投資產品才能叫非標。這類場外私募債是垃圾。”上述某大型國有金融機構人士表示。

但無一例外這些被業界成為“垃圾債”的高風險產品,卻在金交所/股交所轉一圈后,完成了“洗白”。

第一步:【先上門檻極低、無資質、不需要評級的股交所】

對於真正的私募債,證券法有明確的規定,上市前必須由券商進行盡職調查,由發行人先向上海或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公開發行並上市申請材料,由交易所對申請材料是否符合上市條件進行預審。交易所預審通過後,發行人向證監會報送行政許可申請材料。如果券商未履行盡職調查的責任,那麼根據證券法,出問題后,承銷商要負責賠付。並且,根據證券法,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沒有資格審核或上市債券,場外債券的合法交易地點只有證監會下屬中證中心管理的機構間私募產品報價系統,該市場必須是持牌的私募基金或者其他持牌金融機構才能成為參与者。另一個市場是銀行間債券市場,一直是機構市場,不對一般投資者開放,在人民銀行同意下開展業務。

很顯然,在粵交所這樣的地方股權交易中心並不是按私募債發行規則,並且門檻極低,在粵交所這樣的股交中心發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對發行人沒有凈資產和盈利能力的要求,只需由“推薦商”(因為區域股權交易中心沒有承銷商制度)向交易所備案,交易所對報送材料只進行完備性審核,不對材料具體內容做實質性審核。

事實上,根據證券法,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根本沒有資格審核或上市公開發行的債券。

甚至就連評級都不需要,根據粵股交輾轉向《潛望》的回復:監管對地方交易所發行私募債不強制要求企業做外部評級。某評級公司債券評級人士也對《潛望》確認,“在交易中心發行的債券沒有強制的評級要求。”

這就使得金交所/股交所成了“香餑餑”。《潛望》了解到,越來越多的互聯網理財平台都在尋求與金交所、區域股交所的合作,根據網貸第三方“布穀TIME”披露14家互金平台在資產端接入了金交所產品,既包括陸金所、人人貸、開鑫貸等P2P平台,也包括蘇寧金融、萬達金融等消費金融平台。

有業內人士向《潛望》表示,股交所還可能成為地方政府的融資平台、非標資產包轉成標準資產的場所,而互聯網理財平台趨之若鶩的一大原因在於股權市場多為省級單位發起籌辦。

在這樣金交所/股交所發行債券,不要求強制評級、不做實質性審核、無法追責,但看似“高大上”的招牌,卻讓“僑興債”這樣的產品完成了第一次的“洗白”,搖身一變成為“公開發行”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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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三方審核”,引進保險“洗白”】

由於地方交易所沒有做“實質性審核”,也沒有評級,要讓產品看上去更安全,就需要平台把關和“保險”。

在“僑興債”中,因為沒有評級,“所以我們要求有增信”,螞蟻金服人士介紹說,“在螞蟻金服上線的產品都要求有增信,這個規則粵交所一開始就知道。”

但事實上,據一家曾與螞蟻金服有過合作的公司介紹,螞蟻金服會對產品先做審核,然後再發給保險公司審核。“螞蟻有自己的審核團隊,浙商財險就沒做多少審核,如果螞蟻金服不同意,就沒法發售。”相關人士表示。

螞蟻金服回復《潛望》表示,在螞蟻平台上發布產品,產品發布方要審核;產品增信方也要審核;平台要對產品發布方進行審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這事實上承認了螞蟻金服也做過產品審核。但至於是誰先審,誰起主導,《潛望》並未能完全確認。

通過審核,才能引進擔保,如果沒有“保險”,這類垃圾債產品的風險就直接暴露給投資者,所以參与發行的各方就引進了擔保和第三方增信機構的“雙重擔保”,根據認購協議書,僑興集團董事長吳瑞林“以個人全部合法資產為本期債券的還本付息提供不可撤消的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僑興電信、僑興電訊在浙商財險處投保,浙商財險收取保費,向投資人提供本息到期兌付的保證保險。如果這兩家企業未能按時償還債務時,依照保險合同,浙商財險必須對投資人的借款本金和利息進行理賠。

一位資深投行人員向《潛望》表示,表面上看,提供產品信息的機構都必須引入保險公司或擔保公司等機構增信,為用戶的投資提供保證保險保障或進行擔保,但保險公司做的保證保險並非真的零免責賠付,都是要求企業實際控制人提供超額覆蓋的反擔保。

不但招財寶,在其他互聯網金融平台也都強調平台上發售的產品有保險公司承保。一家國資背景的財險公司資深人士介紹說,浙商財險這樣的財險公司之所以承接保證保險,是因為保費可觀,“這類業務費率大概能到擔保額的3-4%,具體每個產品不一樣”。截至發稿前,《潛望》從保監會、螞蟻金服、浙商財險都無法獲知該具體業務費率是多少,因為費率是機構間合作,不體現在銷售合同里。

但以“僑興債”來說,即使按發行總額1%來算的話,浙商財險將獲得千萬級的保費收入。《潛望》將繼續與上述機構保持溝通。

但保險公司只收取了債券發行額1%的保費,卻要承擔100%的風險,明顯是一筆風險高於收益的買賣,所以浙商財險也將該保單做了“再保險”,上述資深人士介紹,保證保險一般是自營業務,少有公司進行再保。但浙商財險“巧妙”地把風險轉嫁了出去。2014年,僑興集團與浙商財險簽訂保險合同的同時,浙商財險還與廣發銀行惠州分行簽訂了一份保函,為自己與僑興集團的兩份保險提供全額本息擔保。

這份“保函”在12月23日晚間被爆是“蘿蔔章”,就據券商中國報道,當浙商財險拿著抬頭保函找銀行實施反擔保賠償請求時,銀行發現該保函為假。廣發銀行惠州分行辦公室:“事件發生后,我分行高度重視,立即組織人員開展調查,經查驗、核實,該保函非我行出具,為不法分子假冒我行名義出具的虛假銀行履約保函。目前我分行已將情況報上級主管單位、當地監管部門和政府主管部門,並已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事實上,某大型險企電商人士向《潛望》表示,“國外保險公司根本不接這種產品,這類產品也沒法做再保險。”

不管如何,在引進了“雙重擔保”之後,“垃圾債”完成了第二輪“洗白”,成了“標準化”產品。

第三步:【多期式拆標,跨區域分售普通投資者】

從“標準化產品”要完成“理財產品”的一躍,離不開金交所/股交所和互聯網金融平台。

從事債券發行的某大型券商向《潛望》表示,一般私募債募集規模在數千萬乃至數億,“這麼說吧,如果1億的融資需求做成私募債,根據現行法規,私募產品持有人最高不得超過200人,每份起投最少要50萬元。”

顯然,這不是“屌絲”能企及的。但區域交易所對單筆債權進行的“多期式”拆分,“創造性”的將起購門檻極大的降低。在招財寶上,“私募債”在該平台上顯示‘XX債001-N’,其中XX債表示私募債名稱,N表示拆分期數,N的數量不固定,少則10期以下,多則100期以上。以粵股交“僑興債”為例,兩筆債券僑訊1-7、僑信1-7各5億,根據“僑興電訊2014年私募債券第二期28”產品說明書顯示,僑訊1-7分7期發行,每期切割為多份產品,比如,第2期發行規模8000萬元,分40份發行,每份200萬元,認購金額1萬元起。

如果根據現行法律,私募產品持有人最高不得超過200人,上述模式是將一筆融資需求拆分成多筆期限相同的200萬元債權,進而實現投資者人數的增多,這就是違反投資者適當性原則,擅自以違規技術手段降低投資者門檻,同時突破場外私募產品不能超過200人的限制。

一位資深債券研究人士向《潛望》表示,互聯網平台將將私募債拆分為多期進行銷售,銷售的仍屬於一個產品,多期投資者人數相併往往遠遠超過200人,存在變相突破私募債發行人數限制的問題。

其次是投資者適當性未得到有效落實,也就是架空了合格投資者制度,區域性股交和互聯網理財平台沒有對認購人是否為合格投資者進行實質性審查,變相擴大了投資者範圍,放任中小投資者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不匹配的金融產品。

需要指出的是,本身僅僅是區域股權交易中心的粵交所卻從事全國性的債券發行,也違反了國務院此前對地方股權交易中心的定位。

第四步:【風險提示不足,誤導性銷售】

《潛望》採訪多位投資者了解到,他們購買招財寶產品的理由就是認為穩健和安全,僑興債券為700多天的投資期限,7.3%的年化利率在2014年並不算誘人,圖的就是安心,他們並不知道自己所購買的“固定收益理財產品”,其實是高風險的“垃圾債”。

在餘額寶因為其收益的下降而規模有所縮減后,招財寶的交易額突飛猛進,深受網民的歡迎,互聯網金融平台的屬性,讓他們一時間難以區分“消費者”與“投資者”的區別,而這,卻是危險的。實際上,互聯網理財平台是用消費者網購的流量為企業融資,該類企業在正常渠道可能融不了資,企業資質一般,才在審核標準較少的區域股交中心掛牌發債,且發債成本高於其他渠道,存在不小的潛在違約風險。

來自山東濟南的投資人林靜(化名)告訴記者,她做分散投資,除了買股票外,她把原來存在餘額寶里的錢都購買該產品,到期后本可以拿到本息12萬,她還計劃繼續轉投招財寶旗下的其他理財產品,現在出現違約,讓她重新認識到,招財寶並非像其標榜的那樣——“給你穩穩的幸福”。

招財定對此回應,享受投資回報是投資者的權力,承擔投資風險也是投資者的責任,只有在充分認知風險的情況下,才會進行理性投資。事實上,招財寶上的投資者並未充分認知風險,在他們看來,招財寶上的產品正如其宣稱的都是穩健的定期理財產品,在購買提示里也沒有明確告知所購買產品的真實資產包。

在投資者資質審核上也是形同虛設,原本投資者需在招財寶頁面確定《網上開戶協議》成為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合格投資者。投資者申請開立賬戶參与債權、其他權益類產品及金融產品交易須滿足以下條件: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投資知識總分達到80分及以上,風險承受能力測試得分在30分及以上;滿足具體掛牌的債權、其他權益類產品及金融產品的認購門檻並符合該產品風險等級與投資者風險等級匹配等條件。

但在一般購買中,這些信息都被“摺疊”了,其他互聯網金融平台做法也類似。

此外,在一般基金、理財產品的銷售合同里,有明確的風險提示、雙方的權利義務、免責條款。但是在互聯網金融平台上卻對產品真實資產包並未做充分說明。“僑興債”的投資者們原本根本不知道他們所購買的“理財產品”,其實是高風險的“垃圾債”,因為發行人僑興電信連電信第三方牌照都沒有。

銀監會、公安部、工信部、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四部委今年8月聯合發布的《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已對網貸平台有“信息中介”的明確定位,對網貸行業的一系列焦點問題,進行了清晰的界定和劃分。

在“信息中介”的定位下,該《暫行辦法》要求借款人與出借人遵循借貸自願、誠實守信、責任自負、風險自擔的原則承擔借貸風險,而網貸機構承擔客觀、真實、全面、及時進行信息披露的責任,不承擔借貸違約風險。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董希淼向《潛望》表示,招財寶作為信息中介,雖然不承擔擔保責任和義務,但是要做好完整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在他看來,該產品本身就是“違規”的,招財寶的責任在於四個方面:盡調沒有做;風險提示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完整;誤導銷售。

董希淼指出,招財寶定位於穩健的定期理財產品,但是上述違約項目實質為私募債,風險較大。在他看來,將高風險的“私募債”包裝成定期理財產品,讓投資者誤以為是類似定期存款的理財產品,存在誤導銷售的嫌疑。

第五步:【質押債權再借款,層層套利,增加活躍度】

投資人林靜告訴《潛望》,買了僑興集團旗下公司私募債券的投資人為了變現,將私募債作為招財寶平台上的“個人貸”進行發行,現在由於私募債逾期,從而導致後面購買“個人貸”的用戶無法按時兌現。

《潛望》了解到,招財寶的“變現”,相當於以投資者自身的本息收益權作為質押,向其他投資者進行“個人貸”融資的行為。只有持有在招財寶購買的指定產品的人才能借錢,指定產品包括保險類、分級債基、個人貸等。本質上是借款人以其在招財寶買過的產品作為質押,向其他投資者進行借款。

個人貸在“還款保障條款”中明確提出:“由眾安在線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險保障”。如果浙商財險方面明確拒賠,則由眾安財險發起理賠。

眾安保險相關負責人向《潛望》表示,部分由眾安承保的個人借款業務客戶受此次私募債逾期影響,未能按期收到借款本息,理賠需要核定客戶的最終實際損失,而該損失基於私募債券的實際兌付及保障資產落實情況。目前個人貸的各項還款保障資產正在落實過程中,近期會有較明確結果。

(圖片來源:零壹財經,已獲授權)

證監會無管轄權監管存空白其他平台固收類產品也存疑

2014—2015年區域股交+互聯網平台的模式的風行,類似的產品也紛紛出現在招財寶、陸金所、京東金融等互聯網金融平台上,互聯網平台與各地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合作,通過拆分、收益權轉讓等方式銷售企業“私募債”,這也成為了影子銀行的新通道。金交所/股交所的價格也水漲船高,甚至有金融控股集團願意花費數億元控股金交所。

然而,事實上,在2015年9月證監會就發現了該業務模式的四大風險:涉嫌變相違反私募發行的人數限制、突破合格投資者制度、增信不足以及跨省發行難以追償等問題。

為此,證監會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辦公室(下稱證監會整頓辦)向各家機構下發了《關於請加強對區域性股權市場與互聯網平台合作銷售企業私募債行為監管的函》(下稱監管函),但當時監管層在《監管函》中並未對叫停上述業務,而“以規範為主”,要求各地方金融辦密切關注,採取現場檢查或非現場檢查等措施;要求對區域股交與招財寶等互聯網平台合作開展私募債銷售過程中的不規範行為進行整頓、查處;各區域股交亦被要求提高合規運作意識,防止出現變相公募等違規行為,同時需要在地方政府建立監管協作機制之前,“慎重對待跨區域經營問題”。

證監會沒有明文叫停,原因之一是金交所/股交所由當地金融辦管理,證監會對各地方的金交所/股交所並沒有管轄權,只能發監管函。原本應該統一管理的債券,在現行監管條件下,“私募垃圾債”就成了“法外之地”。

證監會的態度無疑是明確的,招財寶已於2015年11月終止與地方交易場所的合作,僑興債券是存量產品,這個“存量產品”仍然讓招財寶爆了雷。

多位債市從業人士表示,目前這塊是“屬於監管的空白區”,監管的缺失,讓類似的產品依舊大行其道。值得注意的是,其他互聯網金融平台上多個類似產品仍在銷售。

以某平台上正在銷售的產品為例,該產品僅介紹,是同屬廣東的某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推送並管理的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既沒有產品投資方向的具體說明,也沒有風控方式的介紹,其他信息均未披露,投資損失負責也未說明清楚。

該平台在回復《潛望》的採訪提綱中表示,“該固收產品不是私募債。其底層資產均來自知名金融機構或由知名金融機構增信,由金融機構控制風險,並無保險增信的大額企業私募債;盈系列固收產品由地方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管理,在地方金融監管機構備案,產品在投資人數和投資人准入方面符合地方金融監管要求,不存在違規行為。

2、該系列固收產品不是P2P。該固收產品的管理人為地方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其提供的是金融資產撮合交易。而P2P公司目前採取的是備案制,其提供的是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間的撮合交易。該產品與P2P有本質區別。”

“來自知名金融機構或由知名金融機構增信”的底層資產包到底是什麼,尚不得而知,但“由地方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管理,在地方金融監管機構備案,產品在投資人數和投資人准入方面符合地方金融監管要求”,總而言之,與招財寶上發售的產品的流程基本類似。不同點在於,產品的推送和管理方某金融資產交易中心是國企。

償付壓力存疑保險緣何不“姓保”

面對11億的賠付,凈資產不足13億的浙商財險兜底能力存疑。

據券商中國報道,浙商保險近期拿著一份抬頭為“廣發銀行惠州分行”開具的保函,找到廣發銀行實施反擔保賠償請求時,廣發銀行驗證發現該保函為假,立即報了案。然而,僑興集團已經由一個債券違約事件,可能上升到一起“騙保騙貸”案件。

搜狐財經《潛望》從廣發銀行內部人士獲悉,早在僑興集團與浙商財險簽訂保險合同時,浙商財險確實與廣發銀行惠州分行簽訂保函,而銀行出具的保函就是反擔保措施中的一種,如果債務違約,由擔保方提供全額本息,但對於這張假保函是誰在造假還不得而知,浙商財商亦拒絕回應。

12月22日晚間,浙商財險面對外界回應給出最新說法隻字未提假保函,僅稱理賠仍在補充資料階段。浙商財險在補充資料通知的說明中表示:

第一,僑興電訊、僑興電信私募債保證保險為涉及互聯網產品的保證保險業務,與傳統保險業務具有較大區別。

第二,被保險人數量眾多,索賠材料數量較多,還存在部分投資人已“變現”的複雜情況,增加了浙商財險理賠審核的難度。

第三,僑興電訊、僑興電信私募債保證保險業務交易結構複雜,法律關係複雜,浙商財險需要專業人士投入大量時間進行研究。

第四,根據《保險法》規定,保險人只有一次機會要求補充提供理賠資料。

事實上,浙商保險是否具備承保能力,也是此次僑興集團私募債違約的一大關注點。

成立於2009年的浙商財險地方色彩濃厚,七年間換了四個掌門人,在剛經歷第四次換帥之後,11月8日,由於前員工涉嫌“老鼠倉”案件被立案調查,浙商財險成為首家被暫停股票投資能力備案的公司。

由於資本金少,規模不大,浙商財險極其重視信用保證保險產品,並有專門的信用保證保險事業部。一位不願具名的保險公司高層內向《潛望》表示,浙商財險今年董事長被撤換,極有可能與僑興集團債券違約有關。但上述說法未能獲得浙商財險官方回應。

官方材料顯示,浙商財險註冊資本15億元,實際控制人為浙江省商業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3.5%。另外,雅戈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1%,在股東排位中名列第二,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正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和浙江國大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分別持股20%、16.5%和8%,浙江勤業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持股6%,蘇泊爾集團有限公司持股3%。

儘管彙集了浙江省國資委和浙江地方財團,其現金流一直承壓,財報表現極為尷尬。

根據官網顯示信息,其三季度末保險業務收入為23.8億元,凈利潤為-1.04億元,凈資產為12.81億元。同時,累計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凈流量為-2.5億元,同比減少1.7億元。浙商財險官方則表示,主要由於“支付原保險合同賠付款項的現金”“支付手續費及傭金的現金”上升所致。

今年二季度,其凈利潤虧損1.03億元,較一季度虧損1.05億元並無明顯改善。數據顯示,其一季度、二季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52億元和-2.55億元。

也就是說,浙商財險在2016年三個季度連續虧損,現金流壓力不斷承壓,並呈現負值,屋漏偏遇連陰雨,目前又深陷僑興債券的違約兌付危機。浙商財險沒有足夠的流動性來履行賠付責任,卻獲得了如此巨額的保證保險業務,成了各方必須解釋的要點。

此前,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反覆強調“保險要姓保”,但在互聯網金融平台與金交所/股交所的此項業務中,保險公司顯然逾越了“姓保”。上述大型保險公司資深人士向《潛望》透露:“高層方面已經了解到,近年來保險機構准入偏松,導致部分保險機構拿了牌照就“不姓保”,不在保險本源發力保障國計民生安全,反而利用保險牌照進行資金閃躲騰挪,謀取不當利益。”

12月22日《潛望》從接近保監會人士了解到,保監會對僑興債券違約危機密切關注,不排除有更嚴厲的監管政策出台。《潛望》還了解到,保監會其實半年前就不讓保險公司接這種互聯網平台保證保險業務了,做的也都讓退保。

“下周出處理意見”

“債券的發行人是僑興,債券承銷商和管理人是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在招財寶平台發布信息的也是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招財寶作為平台,僅展示信息。”螞蟻金服人士向《潛望》表示。

但從上述鏈條的分析中,很顯然,交易各方的角色並不僅限於此。除了向投資者許諾的回報率,發行方還需要自行承擔“增信費用”和平台服務費用。截止發稿前,《潛望》並未能獲知上述兩項費用的金額,但可以肯定的是,僑興集團承擔的發債成本要高於10%。有券商人士表示“如果是10%-11%的話,就不算高。”

很多投資者坦言,之所以購買“僑興債”正是看上了平台的信譽。“僑興債”違約事件發生后,投資者建立多個維權群,維權群里每位投資人的發言都充滿著諸如憤怒、悲觀、絕望、擔憂的情緒。“我再也不在網上買理財了”、“招財寶怎麼能這麼不靠譜”、“我已經萬念俱灰”、“與其亂七八糟的議論,不如集中火力進攻一處維權”。

“固定收益”四個字曾讓很多投資者沒有意識到這些產品的風險性。但“僑興債”違約爆發后,一些並未投資僑興債券的招財寶投資者,受此事件的影響,也開始變現退出,“就算收益受損失,也比到時兌付不了強”。

面對輿論,身處中心的僑興集團對外發聲明不多。12月21日,搜狐財經《潛望》致電僑興集團辦公室人士,該人士低調表示需由一位吳姓負責人“專門負責此事”。

隨後,《潛望》獲悉,該負責人當天下午匆匆趕回公司,僑興集團在21日晚上“內部開會到很晚”,正聯合相關政府部門和浙商財險協調兌付事宜。

“僑興集團下邊有20多家子公司,違約的只是兩家子公司,違約是既成事實,投資者的都是血汗錢,我們會儘快給出處理意見,可能會在下周。”僑興集團相關負責人向《潛望》表示。

來源:華爾街見聞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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