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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财宝爆雷背后:高风险垃圾债包装成理财产品

2016年12月24日 1:14 PDF版 分享转发

“侨兴债违约”事件进入下半场,相比起十亿级的违约金额,下半场暴露出的金融平台销售高风险“场外市场私募垃圾债”问题更是触目惊心。《潜望》经过调查发现,“侨兴债违约”仅仅只是冰山一角,就金服旗下招财宝场外市场私募债产品“侨兴债违约”出事后,其他互联网金融平台仍在打擦边球继续发售类似的产品,而普通投资者浑然不知。更大的风暴或许还在后头。

场外市场私募垃圾债”,一个很拗口的名词,如果不是招财宝平台上的“侨兴债”违约风波,很多消费者都并不知道他们在声名显赫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上购买的“固定收益”产品,背后真实的资产包风险有多高。

《潜望》通过多方采访,试图还原高风险的企业垃圾债是如何经过层层“洗白”,从地方股权交易中心到成为互联网金融平台上颇受欢迎的“中低风险”“”的。在招财宝平台上销售的“侨兴债”违约后,其他平台上类似的产品仍在发售,而因为有关部门并没有执法权,监管缺失,导致类似业务在售期间,各个环节都获得了利益,但出事后,所有机构却都在推诿责任。此外,类似的产品并没有被叫停。

缘起“侨兴债”违约

近日,隶属于侨兴集团的两家公司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导致其在招财宝平台上发行的数亿元私募债无法按时还款,该私募债于2014年由广东金融区股权交易中心(下称粤股交)备案。

搜狐财经《潜望》从产品合同了解到,项目在发行时引入了“双重担保”,一是信用保证保险,二是侨兴集团实际控制人吴瑞林担保。吴瑞林以个人全部合法资产为债券还本付息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浙商财险为侨兴私募债进行保证保险承保,对债券的本息到期兑付提供保证保险,且浙商财险不得以任何事由拒绝向投资人赔付,但是浙商财险如此敢于保证是因为侨兴方面为其出具了分行的履约保函,这样如有万一广发银行为浙商财险担责。受此次私募债逾期影响,未能按期收到借款本息的招财宝个人贷客户则由众安保险承保。

12月20日,招财宝发布公告称,惠州侨兴电讯工业有限公司和惠州侨兴电信工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分别发行的“侨兴电讯第一期至第七期”和“侨兴电信第一期至第七期”私募债,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还款。

搜狐财经《潜望》从蚂蚁金服相关人士获悉,侨兴电信和侨兴电讯两家企业各发行两年期私募债券5亿元,分别本息5.73亿元,两家本息合计11.46亿元,年化利率为7.3%。目前,已经到期的债券共计3.12亿元。该人士表示,由于两家企业表示表示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还款,预计尚未到期的债券也存在违约风险。

多位投资者向《潜望》表示,他们目前手上仍持有着相关未到期的私募债产品,受此影响,无法提前赎回。该产品自2016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17年1月中旬陆续到期,如果招财宝、浙商财险、侨兴集团、众安保险多家机构仍互踢皮球陷兑付僵局,此事还将陆续发酵至少近一个月。

高风险垃圾债变“理财”产品从股交所到平台的“洗白”路径

常驻华南的某债券分析师告诉《潜望》,一年期贷款利率是4.35%,利率在5%以内企业尚能接受,“现在实体经济回报率差,许多企业毛利率到不到7%,如果承担的利率超过7%,盈利很难是正的,企业愿意超过7%以上利率,一般都是其他融资渠道都不通畅了,就连7-8%利率的信托可能都不愿意做。”

“场外市场私募债那东西根本不能叫债券”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人士向《潜望》表示。将这类高风险产品包装成“中低风险”产品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公开销售的秘密,就在于区域性股权中心和第三方担保的引进。

“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玩得越来越火,越来越过火。”一位在大型券商从事固收业务人士向《潜望》直言。所谓区域性股权市场(名称一般为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权交易所)是由省政府负责监管、是区别于沪深证券交易所、新三板市场之外的资本市场板块,俗称四板市场,私募债、定向融资、股权质押、ABS等非标资产盛行。一般由券商、产权交易所、城投公司等入股成立,主管单位一般为当地的金融办和发改委,并非主管。全国目前有25家以上的股权交易中心,为其运营机构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划内中小微企业私募证券的发行、转让及相关活动提供设施与服务的场所,是私募证券市场的一种形式。

此前,招财宝平台上销售的产品不少就是企业在区域股交所发行的产品。曾有媒体报道,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就与招财宝平台达成合作,开展了包括“私募债”等金融资产的打包、拆分销售及后期具有流转性质的变现业务。本次“侨兴债”违约风波中的主角之一粤交所也是如此,“粤交所”全称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2013年7月11日挂牌成立,是由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管理委员会牵头,联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产权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佛山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金融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公司制区域股权交易市场。

《潜望》通过“天眼查”查询发现,这家看似“高大上”其实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是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侨兴债”正是由粤交所发行,在招财宝上销售,由浙商财险增信。

在招财宝平台曾有不少类似“侨兴债”的债券产品,年化收益率在7%左右,投资门槛只有1万元。“这类私募债被市场称为垃圾债,连非标产品都算不上。备案后的非标准化投资产品才能叫非标。这类场外私募债是垃圾。”上述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人士表示。

但无一例外这些被业界成为“垃圾债”的高风险产品,却在金交所/股交所转一圈后,完成了“洗白”。

第一步:【先上门槛极低、无资质、不需要评级的股交所】

对于真正的私募债,证券法有明确的规定,上市前必须由券商进行尽职调查,由发行人先向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材料,由交易所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上市条件进行预审。交易所预审通过后,发行人向证监会报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如果券商未履行尽职调查的责任,那么根据证券法,出问题后,承销商要负责赔付。并且,根据证券法,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没有资格审核或上市债券,场外债券的合法交易地点只有证监会下属中证中心管理的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系统,该市场必须是持牌的私募基金或者其他持牌金融机构才能成为参与者。另一个市场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一直是机构市场,不对一般投资者开放,在人民银行同意下开展业务。

很显然,在粤交所这样的地方股权交易中心并不是按私募债发行规则,并且门槛极低,在粤交所这样的股交中心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对发行人没有净资产和盈利能力的要求,只需由“推荐商”(因为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没有承销商制度)向交易所备案,交易所对报送材料只进行完备性审核,不对材料具体内容做实质性审核。

事实上,根据证券法,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根本没有资格审核或上市公开发行的债券。

甚至就连评级都不需要,根据粤股交辗转向《潜望》的回复:监管对地方交易所发行私募债不强制要求企业做外部评级。某评级公司债券评级人士也对《潜望》确认,“在交易中心发行的债券没有强制的评级要求。”

这就使得金交所/股交所成了“香饽饽”。《潜望》了解到,越来越多的互联网理财平台都在寻求与金交所、区域股交所的合作,根据网贷第三方“布谷TIME”披露14家互金平台在资产端接入了金交所产品,既包括陆金所、人人贷、开鑫贷等P2P平台,也包括苏宁金融、万达金融等消费金融平台。

有业内人士向《潜望》表示,股交所还可能成为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非标资产包转成标准资产的场所,而互联网理财平台趋之若鹜的一大原因在于股权市场多为省级单位发起筹办。

在这样金交所/股交所发行债券,不要求强制评级、不做实质性审核、无法追责,但看似“高大上”的招牌,却让“侨兴债”这样的产品完成了第一次的“洗白”,摇身一变成为“公开发行”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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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三方审核”,引进保险“洗白”】

由于地方交易所没有做“实质性审核”,也没有评级,要让产品看上去更安全,就需要平台把关和“保险”。

在“侨兴债”中,因为没有评级,“所以我们要求有增信”,蚂蚁金服人士介绍说,“在蚂蚁金服上线的产品都要求有增信,这个规则粤交所一开始就知道。”

但事实上,据一家曾与蚂蚁金服有过合作的公司介绍,蚂蚁金服会对产品先做审核,然后再发给保险公司审核。“蚂蚁有自己的审核团队,浙商财险就没做多少审核,如果蚂蚁金服不同意,就没法发售。”相关人士表示。

蚂蚁金服回复《潜望》表示,在蚂蚁平台上发布产品,产品发布方要审核;产品增信方也要审核;平台要对产品发布方进行审核,“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这事实上承认了蚂蚁金服也做过产品审核。但至于是谁先审,谁起主导,《潜望》并未能完全确认。

通过审核,才能引进担保,如果没有“保险”,这类垃圾债产品的风险就直接暴露给投资者,所以参与发行的各方就引进了担保和第三方增信机构的“双重担保”,根据认购协议书,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以个人全部合法资产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不可撤消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侨兴电信、侨兴电讯在浙商财险处投保,浙商财险收取保费,向投资人提供本息到期兑付的保证保险。如果这两家企业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时,依照保险合同,浙商财险必须对投资人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进行理赔。

一位资深投行人员向《潜望》表示,表面上看,提供产品信息的机构都必须引入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等机构增信,为用户的投资提供保证保险保障或进行担保,但保险公司做的保证保险并非真的零免责赔付,都是要求企业实际控制人提供超额覆盖的反担保。

不但招财宝,在其他互联网金融平台也都强调平台上发售的产品有保险公司承保。一家国资背景的财险公司资深人士介绍说,浙商财险这样的财险公司之所以承接保证保险,是因为保费可观,“这类业务费率大概能到担保额的3-4%,具体每个产品不一样”。截至发稿前,《潜望》从保监会、蚂蚁金服、浙商财险都无法获知该具体业务费率是多少,因为费率是机构间合作,不体现在销售合同里。

但以“侨兴债”来说,即使按发行总额1%来算的话,浙商财险将获得千万级的保费收入。《潜望》将继续与上述机构保持沟通。

但保险公司只收取了债券发行额1%的保费,却要承担100%的风险,明显是一笔风险高于收益的买卖,所以浙商财险也将该保单做了“再保险”,上述资深人士介绍,保证保险一般是自营业务,少有公司进行再保。但浙商财险“巧妙”地把风险转嫁了出去。2014年,侨兴集团与浙商财险签订保险合同的同时,浙商财险还与广发银行惠州分行签订了一份保函,为自己与侨兴集团的两份保险提供全额本息担保。

这份“保函”在12月23日晚间被爆是“萝卜章”,就据券商中国报道,当浙商财险拿着抬头保函找银行实施反担保赔偿请求时,银行发现该保函为假。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办公室:“事件发生后,我分行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经查验、核实,该保函非我行出具,为不法分子假冒我行名义出具的虚假银行履约保函。目前我分行已将情况报上级主管单位、当地监管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并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事实上,某大型险企电商人士向《潜望》表示,“国外保险公司根本不接这种产品,这类产品也没法做再保险。”

不管如何,在引进了“双重担保”之后,“垃圾债”完成了第二轮“洗白”,成了“标准化”产品。

第三步:【多期式拆标,跨区域分售普通投资者】

从“标准化产品”要完成“理财产品”的一跃,离不开金交所/股交所和互联网金融平台。

从事债券发行的某大型券商向《潜望》表示,一般私募债募集规模在数千万乃至数亿,“这么说吧,如果1亿的融资需求做成私募债,根据现行法规,私募产品持有人最高不得超过200人,每份起投最少要50万元。”

显然,这不是“屌丝”能企及的。但区域交易所对单笔债权进行的“多期式”拆分,“创造性”的将起购门槛极大的降低。在招财宝上,“私募债”在该平台上显示‘XX债001-N’,其中XX债表示私募债名称,N表示拆分期数,N的数量不固定,少则10期以下,多则100期以上。以粤股交“侨兴债”为例,两笔债券侨讯1-7、侨信1-7各5亿,根据“侨兴电讯2014年私募债券第二期28”产品说明书显示,侨讯1-7分7期发行,每期切割为多份产品,比如,第2期发行规模8000万元,分40份发行,每份200万元,认购金额1万元起。

如果根据现行法律,私募产品持有人最高不得超过200人,上述模式是将一笔融资需求拆分成多笔期限相同的200万元债权,进而实现投资者人数的增多,这就是违反投资者适当性原则,擅自以违规技术手段降低投资者门槛,同时突破场外私募产品不能超过200人的限制。

一位资深债券研究人士向《潜望》表示,互联网平台将将私募债拆分为多期进行销售,销售的仍属于一个产品,多期投资者人数相并往往远远超过200人,存在变相突破私募债发行人数限制的问题。

其次是投资者适当性未得到有效落实,也就是架空了合格投资者制度,区域性股交和互联网理财平台没有对认购人是否为合格投资者进行实质性审查,变相扩大了投资者范围,放任中小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金融产品。

需要指出的是,本身仅仅是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的粤交所却从事全国性的债券发行,也违反了国务院此前对地方股权交易中心的定位。

第四步:【风险提示不足,误导性销售】

《潜望》采访多位投资者了解到,他们购买招财宝产品的理由就是认为稳健和安全,侨兴债券为700多天的投资期限,7.3%的年化利率在2014年并不算诱人,图的就是安心,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所购买的“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其实是高风险的“垃圾债”。

在余额宝因为其收益的下降而规模有所缩减后,招财宝的交易额突飞猛进,深受网民的欢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属性,让他们一时间难以区分“消费者”与“投资者”的区别,而这,却是危险的。实际上,互联网理财平台是用消费者网购的流量为企业融资,该类企业在正常渠道可能融不了资,企业资质一般,才在审核标准较少的区域股交中心挂牌发债,且发债成本高于其他渠道,存在不小的潜在违约风险。

来自山东济南的投资人林静(化名)告诉记者,她做分散投资,除了买股票外,她把原来存在余额宝里的钱都购买该产品,到期后本可以拿到本息12万,她还计划继续转投招财宝旗下的其他理财产品,现在出现违约,让她重新认识到,招财宝并非像其标榜的那样——“给你稳稳的幸福”。

招财定对此回应,享受投资回报是投资者的权力,承担投资风险也是投资者的责任,只有在充分认知风险的情况下,才会进行理性投资。事实上,招财宝上的投资者并未充分认知风险,在他们看来,招财宝上的产品正如其宣称的都是稳健的定期理财产品,在购买提示里也没有明确告知所购买产品的真实资产包。

在投资者资质审核上也是形同虚设,原本投资者需在招财宝页面确定《网上开户协议》成为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合格投资者。投资者申请开立账户参与债权、其他权益类产品及金融产品交易须满足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投资知识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风险承受能力测试得分在30分及以上;满足具体挂牌的债权、其他权益类产品及金融产品的认购门槛并符合该产品风险等级与投资者风险等级匹配等条件。

但在一般购买中,这些信息都被“折叠”了,其他互联网金融平台做法也类似。

此外,在一般基金、理财产品的销售合同里,有明确的风险提示、双方的权利义务、免责条款。但是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却对产品真实资产包并未做充分说明。“侨兴债”的投资者们原本根本不知道他们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其实是高风险的“垃圾债”,因为发行人侨兴电信连电信第三方牌照都没有。

银监会、公安部、工信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委今年8月联合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已对网贷平台有“信息中介”的明确定位,对网贷行业的一系列焦点问题,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和划分。

在“信息中介”的定位下,该《暂行办法》要求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而网贷机构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向《潜望》表示,招财宝作为信息中介,虽然不承担担保责任和义务,但是要做好完整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在他看来,该产品本身就是“违规”的,招财宝的责任在于四个方面:尽调没有做;风险提示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完整;误导销售。

董希淼指出,招财宝定位于稳健的定期理财产品,但是上述违约项目实质为私募债,风险较大。在他看来,将高风险的“私募债”包装成定期理财产品,让投资者误以为是类似定期存款的理财产品,存在误导销售的嫌疑。

第五步:【质押债权再借款,层层套利,增加活跃度】

投资人林静告诉《潜望》,买了侨兴集团旗下公司私募债券的投资人为了变现,将私募债作为招财宝平台上的“个人贷”进行发行,现在由于私募债逾期,从而导致后面购买“个人贷”的用户无法按时兑现。

《潜望》了解到,招财宝的“变现”,相当于以投资者自身的本息收益权作为质押,向其他投资者进行“个人贷”融资的行为。只有持有在招财宝购买的指定产品的人才能借钱,指定产品包括保险类、分级债基、个人贷等。本质上是借款人以其在招财宝买过的产品作为质押,向其他投资者进行借款。

个人贷在“还款保障条款”中明确提出:“由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险保障”。如果浙商财险方面明确拒赔,则由众安财险发起理赔。

众安保险相关负责人向《潜望》表示,部分由众安承保的个人借款业务客户受此次私募债逾期影响,未能按期收到借款本息,理赔需要核定客户的最终实际损失,而该损失基于私募债券的实际兑付及保障资产落实情况。目前个人贷的各项还款保障资产正在落实过程中,近期会有较明确结果。

(图片来源:零壹财经,已获授权)

证监会无管辖权监管存空白其他平台固收类产品也存疑

2014—2015年区域股交+互联网平台的模式的风行,类似的产品也纷纷出现在招财宝、陆金所、京东金融等互联网金融平台上,互联网平台与各地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合作,通过拆分、收益权转让等方式销售企业“私募债”,这也成为了影子银行的新通道。金交所/股交所的价格也水涨船高,甚至有金融控股集团愿意花费数亿元控股金交所。

然而,事实上,在2015年9月证监会就发现了该业务模式的四大风险:涉嫌变相违反私募发行的人数限制、突破合格投资者制度、增信不足以及跨省发行难以追偿等问题。

为此,证监会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办公室(下称证监会整顿办)向各家机构下发了《关于请加强对区域性股权市场与互联网平台合作销售企业私募债行为监管的函》(下称监管函),但当时监管层在《监管函》中并未对叫停上述业务,而“以规范为主”,要求各地方金融办密切关注,采取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等措施;要求对区域股交与招财宝等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私募债销售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整顿、查处;各区域股交亦被要求提高合规运作意识,防止出现变相公募等违规行为,同时需要在地方政府建立监管协作机制之前,“慎重对待跨区域经营问题”。

证监会没有明文叫停,原因之一是金交所/股交所由当地金融办管理,证监会对各地方的金交所/股交所并没有管辖权,只能发监管函。原本应该统一管理的债券,在现行监管条件下,“私募垃圾债”就成了“法外之地”。

证监会的态度无疑是明确的,招财宝已于2015年11月终止与地方交易场所的合作,侨兴债券是存量产品,这个“存量产品”仍然让招财宝爆了雷。

多位债市从业人士表示,目前这块是“属于监管的空白区”,监管的缺失,让类似的产品依旧大行其道。值得注意的是,其他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多个类似产品仍在销售。

以某平台上正在销售的产品为例,该产品仅介绍,是同属广东的某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推送并管理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既没有产品投资方向的具体说明,也没有风控方式的介绍,其他信息均未披露,投资损失负责也未说明清楚。

该平台在回复《潜望》的采访提纲中表示,“该固收产品不是私募债。其底层资产均来自知名金融机构或由知名金融机构增信,由金融机构控制风险,并无保险增信的大额企业私募债;盈系列固收产品由地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管理,在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备案,产品在投资人数和投资人准入方面符合地方金融监管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

2、该系列固收产品不是P2P。该固收产品的管理人为地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其提供的是金融资产撮合交易。而P2P公司目前采取的是备案制,其提供的是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撮合交易。该产品与P2P有本质区别。”

“来自知名金融机构或由知名金融机构增信”的底层资产包到底是什么,尚不得而知,但“由地方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管理,在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备案,产品在投资人数和投资人准入方面符合地方金融监管要求”,总而言之,与招财宝上发售的产品的流程基本类似。不同点在于,产品的推送和管理方某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是国企。

偿付压力存疑保险缘何不“姓保”

面对11亿的赔付,净资产不足13亿的浙商财险兜底能力存疑。

据券商中国报道,浙商保险近期拿着一份抬头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开具的保函,找到广发银行实施反担保赔偿请求时,广发银行验证发现该保函为假,立即报了案。然而,侨兴集团已经由一个债券违约事件,可能上升到一起“骗保骗贷”案件。

搜狐财经《潜望》从广发银行内部人士获悉,早在侨兴集团与浙商财险签订保险合同时,浙商财险确实与广发银行惠州分行签订保函,而银行出具的保函就是反担保措施中的一种,如果债务违约,由担保方提供全额本息,但对于这张假保函是谁在造假还不得而知,浙商财商亦拒绝回应。

12月22日晚间,浙商财险面对外界回应给出最新说法只字未提假保函,仅称理赔仍在补充资料阶段。浙商财险在补充资料通知的说明中表示:

第一,侨兴电讯、侨兴电信私募债保证保险为涉及互联网产品的保证保险业务,与传统保险业务具有较大区别。

第二,被保险人数量众多,索赔材料数量较多,还存在部分投资人已“变现”的复杂情况,增加了浙商财险理赔审核的难度。

第三,侨兴电讯、侨兴电信私募债保证保险业务交易结构复杂,法律关系复杂,浙商财险需要专业人士投入大量时间进行研究。

第四,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只有一次机会要求补充提供理赔资料。

事实上,浙商保险是否具备承保能力,也是此次侨兴集团私募债违约的一大关注点。

成立于2009年的浙商财险地方色彩浓厚,七年间换了四个掌门人,在刚经历第四次换帅之后,11月8日,由于前员工涉嫌“老鼠仓”案件被立案调查,浙商财险成为首家被暂停股票投资能力备案的公司。

由于资本金少,规模不大,浙商财险极其重视信用保证保险产品,并有专门的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险公司高层内向《潜望》表示,浙商财险今年董事长被撤换,极有可能与侨兴集团债券违约有关。但上述说法未能获得浙商财险官方回应。

官方材料显示,浙商财险注册资本15亿元,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3.5%。另外,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1%,在股东排位中名列第二,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和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股20%、16.5%和8%,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

尽管汇集了浙江省国资委和浙江地方财团,其现金流一直承压,财报表现极为尴尬。

根据官网显示信息,其三季度末保险业务收入为23.8亿元,净利润为-1.04亿元,净资产为12.81亿元。同时,累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2.5亿元,同比减少1.7亿元。浙商财险官方则表示,主要由于“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上升所致。

今年二季度,其净利润亏损1.03亿元,较一季度亏损1.05亿元并无明显改善。数据显示,其一季度、二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2亿元和-2.55亿元。

也就是说,浙商财险在2016年三个季度连续亏损,现金流压力不断承压,并呈现负值,屋漏偏遇连阴雨,目前又深陷侨兴债券的违约兑付危机。浙商财险没有足够的流动性来履行赔付责任,却获得了如此巨额的保证保险业务,成了各方必须解释的要点。

此前,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反复强调“保险要姓保”,但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与金交所/股交所的此项业务中,保险公司显然逾越了“姓保”。上述大型保险公司资深人士向《潜望》透露:“高层方面已经了解到,近年来保险机构准入偏松,导致部分保险机构拿了牌照就“不姓保”,不在保险本源发力保障国计民生安全,反而利用保险牌照进行资金闪躲腾挪,谋取不当利益。”

12月22日《潜望》从接近保监会人士了解到,保监会对侨兴债券违约危机密切关注,不排除有更严厉的监管政策出台。《潜望》还了解到,保监会其实半年前就不让保险公司接这种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了,做的也都让退保。

“下周出处理意见”

“债券的发行人是侨兴,债券承销商和管理人是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在招财宝平台发布信息的也是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招财宝作为平台,仅展示信息。”蚂蚁金服人士向《潜望》表示。

但从上述链条的分析中,很显然,交易各方的角色并不仅限于此。除了向投资者许诺的回报率,发行方还需要自行承担“增信费用”和平台服务费用。截止发稿前,《潜望》并未能获知上述两项费用的金额,但可以肯定的是,侨兴集团承担的发债成本要高于10%。有券商人士表示“如果是10%-11%的话,就不算高。”

很多投资者坦言,之所以购买“侨兴债”正是看上了平台的信誉。“侨兴债”违约事件发生后,投资者建立多个维权群,维权群里每位投资人的发言都充满着诸如愤怒、悲观、绝望、担忧的情绪。“我再也不在网上买理财了”、“招财宝怎么能这么不靠谱”、“我已经万念俱灰”、“与其乱七八糟的议论,不如集中火力进攻一处维权”。

“固定收益”四个字曾让很多投资者没有意识到这些产品的风险性。但“侨兴债”违约爆发后,一些并未投资侨兴债券的招财宝投资者,受此事件的影响,也开始变现退出,“就算收益受损失,也比到时兑付不了强”。

面对舆论,身处中心的侨兴集团对外发声明不多。12月21日,搜狐财经《潜望》致电侨兴集团办公室人士,该人士低调表示需由一位吴姓负责人“专门负责此事”。

随后,《潜望》获悉,该负责人当天下午匆匆赶回公司,侨兴集团在21日晚上“内部开会到很晚”,正联合相关政府部门和浙商财险协调兑付事宜。

“侨兴集团下边有20多家子公司,违约的只是两家子公司,违约是既成事实,投资者的都是血汗钱,我们会尽快给出处理意见,可能会在下周。”侨兴集团相关负责人向《潜望》表示。

来源:华尔街见闻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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