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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剛:盤古氏騙貸案 美國法官會判郭文貴20年

2017年06月26日 10:35 PDF版 分享轉發

來源:作者博客,文章取自網路無法核實,旨在為讀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盤古氏

這是盤古騙貸案聆訊的部分記錄。

看過這個法庭聆訊后,很多網友都評論說這個騙貸案根本不成立,因為郭文貴的盤古氏公司從銀行,而在2014年6月3日又將本息全部歸還了,這就是一個正常的合法的借貸還貸過程。

但是,這個案件的重點是在借貸過程中的私刻公章、以及用造假材料騙得銀行32億元貸款!

打個比方說,如果某人拿到了城建五公司在銀行的保險柜的鑰匙,然後就偽造了城建五公司的相關證件,用這些偽造的證件和保險柜鑰匙進入農業銀行,打開保險柜,拿走了城建五公司存放于保險柜的32億元現金。然後,在2014年6月3日又將40億元現金神不知鬼不覺地放回到同一個保險柜。

你還認為這是一個正常合法的借貸還貸過程嗎?

我相信,這種行為在任何國家都會被判定是金融欺詐甚至是盜竊行為!偽造公章則是次要的犯罪。

這種犯罪在絕對是要嚴加懲處的。如果在美國被查出這種犯罪,我保證罪犯會被判處20年以上徒刑!

所以,大連西崗法院的這個判決,最最主要的是將郭文貴在金融領域里的一些欺詐行為公之於眾,進而會讓美國及西方國家認清郭文貴,為紅通郭文貴製造輿論,及提供強有力的法律證據。

最最重要的是,大連西崗法院將郭文貴作為另案處理,郭文貴將成為這個詐騙貸款案的主犯被起訴。

如果大連金崗法院的這次判決將郭文貴也作為被告來一起審判,中國就無法在美國來繼續追訴郭文貴了。因為美國法律是不允許一案多次起訴。

而今,大連法院明確地摘除郭文貴,當然可以繼續追訴郭文貴了。

設想一下,如果郭文貴不回國接受法庭審判,農業銀行完全可以向美國法庭的詐騙貸款案。美國法庭一旦受理這個案件,最後判決結果將是什麼?我猜想美國會判處郭文貴20年徒刑!

道哥 @Daoger3:就算是,發生地在,美國法院受理的可能有多大?

:設想一下,如果某人犯了殺人罪,然後逃到美國藏匿。你認為美國會拒絕受理受害人來追訴這樣的罪犯嗎?

freedom? @cncqfreedom007:劉剛沒有法理道理。
第一,農行領導層已經決定貸款了,再去履行手續(庭審視頻有透露),主觀上沒有騙的必要。
第二,有足額的抵押,履約有保證。客觀上風險可控。
剩下的就是惡法判刑了。劉剛的比喻偷換概念,借怎麼偷可比性?

劉剛?:何謂已經決定貸款了?已經決定貸款了,何來履行手續?

你不妨試試,你去銀行貸款,哪一家銀行會在你沒有提交足夠的合法手續的時候就會「已經決定給你貸款」的?

你的手續是偽造的,騙取了銀行貸款,銀行有審查不仔細的失誤,但也有追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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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如同是你冒充某人的兒子,跟某人要錢,某人誤將你當成是兒子了,給你32億元。但後來發現你是冒充的,某人當然可以通過法律程序控告你詐騙,並追討損失。

道哥 -不羈的風繼續吹迎接光輝歲月 ? ? ?? @Daoger3:錢沒還依然是詐騙,問題是錢還了啊?

劉剛?:你的這話就跟郭文貴說黨給中國人民解決了溫飽問題一樣地沒有邏輯。

郭文貴訴苦說他在小時候是吃不飽穿不暖的草根,而今卻成了億萬富翁。因此就結論說是黨給十億人民解決了溫飽。

可郭文貴就瞪著眼睛不說他當年吃不飽正是共產黨造成的。沒有共產黨,他當年的吃不飽或許根本就不會出現!

假如有一天郭文貴被共產黨綁架了,餓他八天八夜,然後讓他回家過上正常人的生活,有飯吃有衣穿,郭文貴一定要對共產黨感恩戴德,向人們宣傳是共產黨才讓他又吃飽了飯,進而宣揚共產黨是全中國人民的大救星!

郭文貴也就是這麼個邏輯。

道哥 @Daoger3:大濕的話本人一直非常關注,一直用心聽著。??在下愚鈍,沒辦法,還是沒想明白,借錢已經還了,怎麼還是詐騙罪呢?頂多治個私刻證章罪吧?

劉剛?:那不是借錢還錢的問題,而是騙錢、偷錢在先,然後再還錢!

按照你的邏輯,強姦犯可以說他沒強姦,因為他是將精液又給掏出來了!

盜竊犯也可以說是不曾偷過,因為他八百年後會將錢連本帶利地還回去!

殺人犯也可以說是沒殺人,因為那個被殺的人八百年後又轉世托生了,被還回到這個世界了。

風時羽動? @AyWind:可以讓完全清白的郭強,郭美告中共六四殺了幾萬人,再告中共防火牆違反言論自由違反中國憲法。

麥田? @WheatFieldes:不知道他們是否真的清白,他兒子有公司

風時羽動? @AyWind:那就請文貴的媽媽來告,再告中共非法囚禁盤古員工,暴力執法,製造偽證,誣陷無辜。

劉剛?:就這麼一個在美國告共產黨貪官一件小事,你先是讓文貴的子女來告,再讓郭文貴的媽媽來告,下一步你會建議讓郭文貴的小白狗snow到法庭去告!

既然你認為可行,你為何就不能身體力行地親自去告呢?中國十幾億人,難道除了郭文貴和他的小狗,就沒人能夠讓你期盼了嗎?在你眼裡,竟無一人是男兒啦!

陳韻尚品? @ChenYantian:是啊道哥,只要站在郭的立場一點點,就會知道他每天所承受的壓力是多麼的巨大,他是很需要劉剛這樣有經驗的人為他防範于未然的,可是他卻卻棄珍玉而重磚瓦,楊健翱與昭明直接上,影響了他的判斷,間接上造成了推友們的離心力。唉,劉剛無欲無望,有的只是全心全意,郭的此類做法,種下了他的煩惱之根。

劉剛:郭文貴在視頻里對新領導倍加讚賞,聲稱新領導是堅持依法治國,還為郭文貴的盤古氏騙貸案找出了最佳的解決方案。

可我看來,這位新領導的確高明。郭文貴掙扎了幾個月,就是不肯走向砍頭閘被刀砍斧劈。新領導三言兩語,就給郭文貴套上了絞索,而郭文貴卻以為給他送上了一個依法治國的最新最美的花領帶!是捧著抱著郭文貴去上弔嘛!

靜默? @HeoHappy99:已經還了銀行的本金和利息。無主觀騙貸, 未造成銀行損失。最多算違規貸款。這類事在大陸很常見, 只能說是瓷國特色。不能拿美國法律的標準衡量郭在大陸的行為。

劉剛:你的意思那些人偽造公文和印章都不是主觀故意,而都是筆誤一樣地不小心偽造成了城建五公司?

你能算算這種筆誤的概率有多大嗎?

郭文貴如果是在國內,這個案件大概是判3 – 7年。但郭文貴現在是在美國。如果在美國起訴,你就不能要求美國來套用中國法律或中國案例了,而只能是套用美國法律。

靜默? @HeoHappy99:銀行本身也有鑒別印章真假的責任。不是么? 30億這麼多貸款? 隨便一個假章就放貸了?如果銀行沒責任, 那騙貸不是也太容易了么?

劉剛:你難道沒有被偷的時候么?你被偷的時候也肯定有你的責任啊。

你是否要求法庭給你定罪而釋放賊啊?

仧長老? @changzhanglao:在這個案例中,放貸的銀行都替被告喊冤。http://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52556

劉剛:長老啊,美國的法律是不講情面的。

麥克·傑克遜幾次被以性侵告到法庭,幾千萬歌迷肯定是要為傑克遜喊冤。但是,那是沒用地。

O.J. 辛普森被審判時,大多數美國人都認定辛普森殺妻,但法庭判他無罪釋放。法庭是不容輿論干擾地。審判員一經選定,甚至是不準看報紙看電視地。

仧長老? @changzhanglao:知道這些案例。我舉這個例子是說明中國有此判例,但中國不是判例法,每個法院都有自己的尺度。中美法律體系不同之處太多。

劉剛?:我是提醒郭文貴及其支持者們要準確地了解自己所處的形勢,而不能只是看到對自己有利的一面,而對不利的因素視而不見,甚至就是將不利的因素都愣是給解釋成對自己有利,是不成問題。那就是自欺其人了。如同得了癌症,早發現早治愈。一旦到了晚期,就只能等死了。

我不懂法律,不懂中國法律,也不懂美國法律。但大家看看我的推文和博客文章,我講的這些有哪一個不是最最基本的常識啊?可就有很多人閉眼不見常識,非要一廂情願地只是看到自己期望看到的現象,期盼自己希望得到的結果。當無法駁倒我的時候,就一哄而上地說我是精神病或瘋子!這種不按社會常識來思考的人才是真正的瘋子和精神病!
盤古氏騙貸案微博評論
大連金崗法院對盤古氏騙貸案號稱是微博直播,但所播出的內容卻是有選擇的,微博評論更是有選擇的,甚至就是這起審判的幕後主使有意發出的某些評論。從這些評論中,我們不難看出那些要置郭文貴于死地的人對這次公開審理盤古氏騙貸案的真實目的:那就是要將郭文貴的詐騙貸款行為公之於眾,而且是要準備對郭文貴進行所謂的國際審判!這充分暴露出中國是下決心要到郭文貴的居住國繼續追訴郭文貴!


盤古氏騙貸案開庭公審,實則是搜集郭文貴詐騙罪的相關證據
我在上面的評論都是基於看到了大約五分鐘的簡短庭審視頻作出的。剛剛才看了一個140分鐘的庭審視頻,我方才感覺到這個庭審看似是對盤古氏高管僱員、呂濤、謝洪林的開庭審理,實則是對主犯郭文貴及郭強的起訴來收集法庭證據,與其說楊英、呂濤、謝洪林等人是被告,莫不如說他們是被傳到庭的證人,是法庭對這幾位證人進行法庭質詢,再形成法定證據,以便今後對郭文貴和郭強進行起訴。這更類似於美國法律程序中的Deposition!

下面是從視頻中節錄的幾個相關法庭證據。


向法庭出示的盤古氏偽造的北京城建五公司的假公章蓋章。


盤古氏偽造的北京城建五公司的假公章蓋章。


盤古氏公司偽造的城建五公司的32億元假髮票。


盤古氏偽造的四份假合同。


盤古氏偽造的城建五公司發言廖安國的簽名。


偽造印章、偽造簽名的鑒定書。

單隻看上述這些證據,再加上楊英、呂濤、謝洪林向法庭提供的證詞,足以證明是郭文貴從頭到尾製造了這起用偽造文件和偽造證章騙取農業銀行32億元人民幣的惡性騙貸案件。

通過法庭質證及律師辯護,楊英的證詞是證明了楊英是受郭文貴指令,甚至是以解僱相威脅,提供了公司三年盈利的虛假報表。但表示對騙貸不知情,其責任最多就是知情不舉。

呂濤的證詞證明了他受到郭文貴的親自指示去偽造印章,並向謝洪林提供了相關印章的複印件。但起初並不知道是要用來騙貸,只是在後來才發現被用於四份虛假合同。

謝洪林的證詞證明了他是受到呂濤的指示去找路邊小販製作了偽造印章。謝洪林一再聲明是受到呂濤等人威脅才不得不去偽造證章,聲稱家庭困難,一旦失去工作就意味著家破人亡。

以上三人全部供述郭文貴是公司實際控制人,整個騙貸過程都是受郭文貴的指示和威脅下進行的。而且,三人的辯護律師都強調這三人在整個騙貸過程中沒有獲得任何個人利益,是事前不知情,事後不是受益人!

作出如上供述后,楊英、呂濤、謝洪林都是檢舉揭發主犯郭文貴的有功人員了,是證人!罪魁禍首就是郭文貴一人!
盤古氏騙貸案郭文貴應承擔的責任,以及今後的可能走向
根據上述分析,盤古氏騙貸案就是一起性質十分惡劣的金融詐騙案,郭文貴是這起詐騙案的罪魁元兇。

有人說,中國的銀行貸款都是這樣,都是需要作假。我當然知道。但是,郭文貴目前不會回到中國去接受審判,而中國的這次開庭審理是擺明了要對郭文貴繼續追訴,那就是有可能到美國起訴郭文貴。

我們假設中國農業銀行到美國起訴郭文貴騙貸32億元人民幣,美國法庭會如何審理此案?

根據以上提供的證據和證詞,郭文貴的金融詐騙罪是證據確鑿,美國法庭判決結果應該是監禁20年以上,而且要根據郭文貴的資產狀況,進行十分嚴厲的罰款,應該至少罰款五倍以上,就是說會罰款30億美元!

美國的金融秩序比較健全,對金融詐騙是嚴厲懲罰。通常,這種惡性騙貸在美國是很難發生的。一旦發生,一定是發放貸款的銀行有內鬼,或收受賄賂,幫助騙貸。美國FBI必定會介入調查,一旦查出銀行中發放貸款的人收受賄賂,或明知造假文件,也批准貸款,必將這些責任人員繩之以法,判刑會比郭文貴還要嚴重,會有幾個相關人員被判終身監禁。

更為惡劣的是,郭文貴騙貸的32億元是指定用於城建五公司的開發建築項目,但實際結果卻是一分錢都沒有用於指定的開發建築項目,而是被挪用為購買民族證券等金融投資項目。這是美國法律更要嚴厲制裁的,因為這種行為會嚴重擾亂金融秩序。美國法庭對銀行中監管貸款使用去向的負責人員會以瀆職罪判重刑。

試想,如果銀行將這筆貸款指定是用於建造北京圍困房屋的改造工程,郭文貴拿到錢之後,卻是將錢用於購買股票,結果導致圍困房屋因沒有及時改造而大面積倒塌,這種行為不是給社會造成極大的危害么?

楊英、呂濤、謝洪林等被告以及他們的律師在辯護時都是反覆強調這筆貸款都是連本帶利提前四年返還銀行了。這種辯護在中國法庭或許能作為減輕刑罰的利用,但在美國法庭,幾乎就是沒什麼太大作用,唯一的作用就是摺合部分罰款而已。

有人極力為郭文貴辯護,說郭文貴在這起騙貸案中是不知情,還說郭文貴不是公司法人,等等。但是,這種辯護方式是無法推翻上述證據和證人證言的。郭文貴承擔什麼責任,不是由網民來決定的,更不是由郭文貴本人來決定的,而是由法庭聘請的陪審員來投票決定的。

至於楊英、呂濤、謝洪林等人在這起騙貸案中應該承擔什麼責任以及會判什麼刑罰,那就由中國法庭來判定了。因為中國法庭以及審判,就沒法將他們再到美國法庭起訴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他們在美國被作為共同被告,他們所得到的刑罰一定會大大高於在中國所能給予的刑罰。

我上述講的20年刑期,有人說我是危言聳聽。但我可以告訴你,如果是美國的某家同等規模的上市公司,僅僅是偽造3年公司財務記錄,將虧損刻意偽造成盈利,一旦被法庭查實,就足以判終身監禁了!

是否告郭文貴,由誰來告,都只是共產黨一句話的事,跟是不是受害者沒啥關係。

其實最適合告郭文貴的是城建五公司的法人廖安國!他的章和簽名都被盜用了,貸款也應給他使用。

很多網友為老郭辯護的心情可以理解。但當你看到向老郭的後腦勺射向一個暗箭時,你告訴老郭「別回頭,向前走,啥事都沒有」。那就是存心害老郭了。

有網友還說「老郭的專業就是搞陰謀詭計,國內這種伎倆豈能瞞過郭文貴?」

這如同就是說「老郭就是屠夫,害怕被槍斃嗎?」一樣地不相干。

劊子手是能殺人,但並不意味這他就是刀槍不入啊。

我只是看到老郭正在一個萬丈懸崖中墜落,卻有一群人高喊著:老郭,你大胆地向前走,死不了!

我可以說,老郭這樣的騙貸行為及違法行為還有很多。但只是這一件就足以將老郭和郭強送上法庭了。

國內時,老郭有保護傘,自是沒問題。但到了美國,一旦被一個國家在背後推動著去追訴,那就是慘了。

我上述所講的這些,並不意味著郭文貴就是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了。只要事先早作準備,提前防範,堵住漏洞,完全可以克敵制勝。這就需要郭文貴發揮智慧,出其不意地打擊對手的最薄弱環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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