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中共官媒「郭文貴海航『爆料』真相調查」
作者:劉正清, 來源:玫瑰中國,文章取自網路,旨在為讀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有人說中共建政后,中國的士大夫的脊樑被打斷了。我看未必,經歷過「8964」的人們可能還記得,所謂「六四」平暴后,《人民日報》的一則報道——第一版左邊是報道「六四」平暴的事迹,右邊則是報道韓國「光州事件」(具體什麼事件我現在記不起了),並用諸如「法西斯暴政」之類的嚴厲言辭來譴責韓國軍政府。我想這就是中國特色的黑色幽默和中國人的智慧——在脊梁骨被沉重的石頭壓得撐不起來的時候,就只能用曲筆、用另一種方式表達。
我在《郭文貴爆料之我見》一文中曾提及《環球時報》社評《因負罪而恐懼的郭文貴用謊言壯膽》有可能是拽著明白裝糊塗,名幫實黑,吸引公眾的眼球,卻又故意露陷。2017年7月10日新華社《郭文貴海航「爆料」真相調查》及《共同關注》電視報道(下稱「該報道」),難道是受我這篇文章的啟發,脊梁骨撐不起,就用曲筆,也來「名幫實黑」一把?我不敢妄自揣度。但通觀該報道,客觀上的確卻如此,而且露的「陷」太明顯了,不需要太多的專業知識就能看出。我為什麼會得出此結論呢?下面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1、新華社的《郭文貴海航「爆料」真相調查》開門見山就說郭文貴「肆意歪曲解讀 瘋狂造謠誣衊」。
先解析「肆意歪曲解讀」這個「陷」:(首先聲明:郭文貴是否「任意胡編亂造」某某「在飛機上淫亂」 我不否定也不肯定,不持立場),僅從邏輯學的三段論來解析:「宋軍、馬叢給郭文貴提供的『內部信息』,僅僅是包含乘客身份信息、航班起降時間和機型機號等客觀內容。」這個小前提——真,也不能得出 「然而,這些信息到了郭文貴手裡,就成了可以肆意歪曲解讀、任意胡編亂造的『百變之王』:如果隨行乘機人員中有女性,那就是在飛機上淫亂;如果乘坐的是新飛機,那就是買了送給領導親屬的禮物;如果經常乘坐公務機,那就一定有該公司的股份……」這個結論就——真。理由是:難道郭文貴就不能從其他渠道、其他人那裡搜集這些證據嗎?就如公安偵查犯罪,偵查人員通過線人或耳目了解到某犯罪嫌疑人的行蹤,該犯罪嫌疑人到達目的地后,是否實施了犯罪,該線人或耳目知道嗎?如果該犯罪嫌疑人實施了犯罪被捕,難道偵查人員還要該線人或耳目來證明該犯罪嫌疑人犯罪行為是否存在嗎?
郭文貴對宋軍、馬叢「僅僅是包含乘客身份信息、航班起降時間和機型機號等客觀內容。」進行過篡改嗎?郭文貴對這些「客觀內容」進行過歪曲解讀嗎?機艙里發生的事需要這些「客觀內容」歪曲解讀才能證明嗎?
我只是從邏輯上分析該結論是不能成立的,至於這些證據郭文貴用何種手段取得、是否合法另當別論。
再來解析「瘋狂造謠誣衊」這個「幫」是怎樣的「黑」。如上文所述,僅憑宋軍、馬叢提供「客觀內容」是不能否定郭文貴爆料內容的。郭文貴所爆料的內容中有視頻、有照片,要否定,根據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你要用證據來證明郭文貴這些證據是假的、是偽造的。郭文貴的爆料是有證據鏈的呀!——該報道所稱宋軍、馬叢提供的「客觀內容」及陳述是證據鏈的一環,再加上該航班、該航班乘客、照片等,已形成了一個完整證據鏈。而該報道只有宋軍、馬叢言辭證據一環,怎麼就得出郭文貴關於機艙內的爆料就是「瘋狂造謠誣衊」呢?
常言道「馬桶不臭故意攪起臭」,本來郭文貴的爆料大部分不關心政治的普通民眾、普通官員並不知道有這檔子事,難道這不是「名幫實黑」?吊起人們獵奇的口味,去找另一部分證據,看個究竟!
2、再看該報道是怎樣幫倒忙的:
郭文貴當初爆出「乘客身份信息、航班起降時間和機型機號等客觀內容」時,郭文貴從出於保護提供者的角度出發,並沒有報出該證據的來源,我都有點疑惑——你郭文貴一介平民,哪有能力得到這些信息呢?相信其他人也有此疑惑。本來郭文貴關於這方面的爆料,缺少此證據鏈條,這下可好了,該報道幫郭文貴鏈上了。
其次,我看過海外一家媒體就郭文貴的爆料舉辦過一場研討會,其中有一名執業律師就提出郭文貴的爆料他不信,理由是:郭文貴不具備這個身份和能力,並提出你是經濟學家,你談經濟我可能會信。相信大家可能都有這種心理,這下可好了,該報道幫人們解決了對郭文貴身份和能力的疑惑。
至於,該報道說:郭文貴「完全不考慮這麼做對宋軍和馬叢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怎樣的不擇手段,等等。無非是說郭文貴不夠朋友,人品不咋的。
卻反證了郭文貴爆料的可信度。試想,不「狠」能搞到這些資料嗎?再,該報道說:「郭文貴還通過多種渠道,想方設法搜集查詢一些中東、美國等地的政要和知名人士及其親屬的個人信息和相關隱私。」,這本與「真相」調查沒關係,無非是離間這些國家與郭文貴關係而已!但人們從該信息中,可嗅出:郭文貴既然能搜集中東、美國等地政要的個人信息和相關隱私,那麼搜集本國政要的,不就輕車熟路嗎?這樣不就反增了郭文貴爆料的可信度?就國外而言,不但達不到離間的目的,反而增加了郭文貴的價值。試想:任何國家都是以自己本國利益為上,這些國家的情報機構及情報分析師們,難道都是吃白飯的?難道他們不會想你郭文貴一個商人、一個個體搜集這些資料幹嘛?
3、媒體審判、電視遊街,該二家媒體是悠久的歷史和輝煌戰績了。《共同關注》及其屬下的記者們,早在2015年珠海「華藏宗門」案時,我就見識了他們的厲害。說是「名幫實黑」確實抬舉了他們,他們的脊梁骨不是被壓著,而是根本就沒有!你想,一個爬行的動物能看多遠?這回只是歪打正著反幫了郭文貴。
然而,該報道也不是沒有真幫忙,只是沒幫到點子上。該報道借馬叢之口說「這架飛機的購買協議等文件上寫得很清楚,就是屬於海航所有。」。難道有協議就能說明問題嗎?關鍵是該飛機的實際持有者究竟是誰。想必大家都熟知的中國特色的陰陽兩套合同吧,買賣過二手房的人都知道給房管部門的合同,是陽的,是用來避稅、用來備案的,而實際交易執行的是陰的那份合同,這是其一;其二,近年來,中紀委查處的貪官,有哪個貪官的財產是寫在自己的名下?這樣小兒科的問題,能忽悠人嗎?
4、該報道在法律程序上違法。
不管郭文貴舉報的內容是否屬實,該內容均涉及到犯罪,依法應由司法部門立案偵查。在司法部門還沒結案就進所謂的真相調查並報道,不僅越俎代庖,而且違反了刑事偵查保密原則。如果是就郭文貴舉報內容進行立案調查,那麼宋軍、馬叢二人就算是構成犯罪,那也是污點證人,這又涉及到證人的保護問題。儘管之前也有電視遊街、認罪、法院未判媒體先審,並已習以為常了,但並不意謂著這就合法。!
從報道內容得知:宋軍、馬叢二人是「2017年6月,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宋軍和馬叢先後被公安機關抓獲。」的,尚處刑事偵查期間。偵查單位是應該要保守偵查秘密的,這涉及到串供的問題。然而,與案件無關的記者不僅能接觸到該犯罪嫌疑人,而且還在公開場合報道他們的供詞。
由此可見,公安對宋軍、馬叢二人的刑事拘留、及二官媒的所謂「真相」調查報道,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某人洗地。
由此,引起我的憂慮和警示:
郭文貴舉報的內容均涉及到犯罪,依法應由司法部門調查,釐清責任。問題的關鍵不在於郭文貴舉報的內容是否成立、是否構成犯罪,關鍵是中共的一個態度——還有沒有人能制約最高權勢者,有沒有一個機構能受理涉及到最高反腐者的問題!這是原則和底線問題,悠關國家未來走向和個人安危問題。
我不是危言聳聽,如果這條一底線不能堅守,不僅是國家的災難,也是個人的災難!君不見:鹿就是鹿,馬就是馬,是鹿是馬于趙高何益?趙高之所以指鹿為馬就是要打斷你的脊樑,檢驗你的忠誠度;毛澤東對唯一沒投他一票的張東蓀整得死去活來,何意?難道毛澤東這點這氣量也沒有?蓋因立威、樹反面榜樣給別人看!當你有能力堅守的時候不堅守,沒能力堅守的時候,就只有引頸待戮。
政治上沒有永恆的盟友,他有一個合力線的問題,合力線是有階段性的,當共同的敵人消失后,合力線則斷。隋亡后,李世民、李建成兄弟尚反目相殘,況盟友乎?蘇洵說「凡兵上義,不義,雖利勿動。」趙高、李斯密謀廢扶蘇立胡亥,李斯不堅守底線,李斯、胡亥不義雖勝,結果扶蘇死後,合力線沒了,李斯五馬分屍、胡亥為趙高刀下鬼;劉少奇沒了,林彪怎樣?不要以為站好了隊、跟對了人就安全,那是暫時的!武則天借酷吏周興收拾舊臣(政敵),待要收買人心時,就要找替罪羊,周興被請君入甕那就是歷史的必然!最近的、最現實的例子就王立軍。
民運圈裡有些人,一廂情願地幻想某某是改革派,集權後會進行憲政改革。須知,形勢逼人強,不義之事干多了,就是他沉重的負擔,他想改也不敢改,怕清算、怕索命!不要把政治人物當天使、會贖罪。客觀地講鄧小平在毛澤東死後還是幹了點好事的,但涉及到自己之前操刀乾的壞事,如「右派」平反,他也要象徵性地留幾個尾巴;其常拿來往自己臉上貼金的親密戰友劉伯承至死也沒平反嘞!這僅僅是臉面的問題尚如此,況憲政改革必涉及轉型正義、釐清責任的問題。
劉正清 2017年7月14日 附:新華社:郭文貴海航「爆料」真相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