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評論、關注點贊

  • Facebook Icon臉書專頁
  • telegram Icon粉絲交流群
  • telegram Icon電報頻道
  • RSS訂閱禁聞RSS/FEED訂閱

濫用暴力遭投訴 香港警方:難以確認施暴警員身份

2017年03月22日 2:33 PDF版 分享轉發

近年在處理示威期間,經常被指並受到市民投訴。3月21日,與警方召開聯席會議,討論「雨傘運動」和「」中,公眾針對前線的投訴問題。警方證實,有多宗投訴案未能追查,原因包括無法聯絡投訴人或難以確認施暴警員的身份等。

香港監警會星期二與警方舉行公開會議。警方「投訴警察課」表示,截至上個星期,就2016年年初一深夜的「旺角警民衝突」收到34宗投訴,29宗屬於需要彙報的個案,當中有18宗已經完成調查,但其中15宗無法追查,另外3宗的投訴人則撤回投訴。而在「雨傘運動」期間,則收到172宗投訴,另外還有4宗投訴至今未能完成調查

警方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張建光表示,不能追查大部分是因為沒能成功聯絡到投訴人,但不會揣測投訴人不跟進個案的原因。對於有監警會成員質疑,警方有專人拍攝現場情況,為什麼不能識別涉事警員。張建光表示攝錄組的是針對「份子」不是為監察警員。

張建光:我們攝錄組在現場做事時,是拍攝現場暴亂和失控的環境,是對著一些我們要針對的人,不是對著我們的同事。攝錄組的目的,不是監察我們同事,有沒有機會被人投訴,目的不是這樣,攝錄組的目的是搜集犯罪的證據,本身的片段,一定是針對暴亂份子,扔樽丶扔竹枝丶扔石頭的人,不會拍我們同事的樣子是怎樣。

另外,香港傳媒《明報》的職工會發信到監警會,指該報一名記者在採訪旺角警民衝突期間被警員襲擊,但有關調查至今還沒完成,希望監警會跟進。

(特約記者:王四維 責編:石山、何平)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請點贊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小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