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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工運領袖劉少明煽顛案罪成 判囚4年半

2017年07月08日 2:36 PDF版 分享轉發

被羈押長達兩年多后,其「涉嫌」的案件7月7日在廣州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劉少明被判有期徒刑4年半。他的代理律師表示\稍後會上訴。有勞工團體舉行遊行聲援劉少明。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7月7日一審宣判廣東工運領袖劉少明「涉嫌煽動」罪成,判處四年半有期徒刑。

劉少明的代理律師吳魁明認為判決太重。他對自由亞洲電台表示,劉少明在庭上堅持自己無罪, 會提出上訴。

吳魁明說︰「劉少明說法庭的判決是錯誤的。他最後作陳述時只說了兩、三句就不再讓他說了。宣判結束后法庭安排了他和兒子、妻子以及孫子見面。雖然我們作為律師,但是我並沒有收到案件延期宣判的通知。這個案件已經拖了很久了。今天劉少明說他也沒有收到今天來宣判的通知書,也沒有口頭告訴他宣判。 」

儘管宣判只是匆匆宣讀判詞后便結束,但是當局仍然嚴陣以待。維權人士王清營在社交群組上表示,圍觀人數不多,除了朱承志之外,他沒有見到其他熟悉的人。然而,法院外仍然停泊了十幾台警車與大批特警、便衣、國保。

劉少明的朋友郭春平指出,劉少明被當局重判的原因,除了劉少明是工運領袖幫助工人外,他還曾經參与過民運,在被捕前更寫了關於六四的回億錄。

郭春平說︰「在社會的大背景下,就是中國經濟的衰退引發大量工人失業。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不進行打壓,只會是越來越多的人幫助工人維權,然後越來越多的人可能會轉變成異見份子,把工運和民運連結起來。劉少明在之前寫了回憶錄,這個可能也是觸怒中共的一個地方。」

在香港,香港職工會聯盟﹝簡稱職工盟﹞和香港勞工團體約20人,在劉少明被判刑后遊行至中央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簡稱中聯辦﹞抗議。

示威者高叫︰「釋放劉少明!以言入罪可恥!」

示威者對中國政府以言入罪表示強烈憤慨,並促請當局立即無罪釋放劉少明。

國際特赦組織發聲明,批評大陸當局打壓言論自由,要求立即和無條件釋放劉少明。

劉少明曾經於1989年到北京聲援八九學運,加入「北京工人聯合自治會」,並於同年11月在珠海巿被捕,其後 被控涉嫌「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刑1年。 2015年劉少明因為撰寫和發表回憶六四經歷的文章,被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帶走拘留。

(特約記者︰丁汶淇 責編︰石山/吳晶 網編:瑞哲)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http://www.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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