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要求官媒禁止出現「中華民國」等禁用詞
2017年07月22日 5:43 PDF版
作者/記者/主持人:
- 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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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 —
中國官方的新華社7月20日發表新的「新聞禁用詞」、「慎用詞」,要求官媒上不得出現「中港」、「中澳」、「中華民國」等用語,不得提「中華民國」、「台灣總統」。
新華社周四發布了《新華社新聞資訊報道中的禁用詞和慎用詞》修訂版本,其中大部分是規定中國媒體記者在涉及香港、澳門和台灣的新聞報道中的用詞和用語。
例如,新華社規定不得將香港、澳門與中國並列提及,如「中港」、「中澳」,香港、澳門要與內地對應;不得說「佔中運動」,而要說「非法佔中」或「違法佔中」;不得說香港主權移交,而要說中國對香港、澳門恢復行使主權;中央領導人到香港應表述為「視察」,而不能說「出訪」。
新華社的規定還特別針對台灣,要求不得出現「中華民國」和「一中各表」。規定要求,不得說「台灣總統」,而要說「台灣地區領導人」;「台灣」要與「祖國大陸」或「大陸」對應。在涉及台灣的國際組織中,如世界貿易組織,應稱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而不能說「成員國」。
台灣陸委會對北京的這一新規定提出批評。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中國大陸媒體的報道應充分反映實際情況,並尊重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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