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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律師庭外言論 全國律協倡議遭質疑

2017年09月01日 3:54 PDF版 分享轉發

研討班」,草擬一份沒有約束力的倡議書,提出限制律師在庭外發表」可能影響審訊公正審理的言論」。有與會律師對倡議內容有保留 。

為期4天的「刑辯律師討論班」周三(30日)在北京結束,在研討班舉行期間中國和全國律師協會向與會的68名律師發出倡議書草稿,提出律師在外不應發表可能影響法庭公正審理案件的言論。

司法部官員在研討會上表示,倡議書並無約束力仍然有待修改,強調與會律師毋須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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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研討班的北京律師表示,對倡議書的內容有所保留。

莫少平: 誰來界定、怎麼來界定有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 我倒喜歡用通行的用法:「謹慎司法評論」,對你涉及的案件,你要謹慎評論,不能隨意發表意見。我認為我的言論不僅沒有影響公正審理,反而有助公正審理。這不是特別好界定。

贊成倡議內容的人表示,西方國家對辯護律師在案件審結前的言論同樣存在限制,但有法律界人士認為這主要基於這些國家的司法制度,譬如陪審團制度等考慮。莫少平則認為中外國情不同,不能直接比較。

莫少平: 國外也有很多規制律師言論的做法,但那些國家司法環境和不完全一樣。中國現行體制還沒有真正做到司法獨立,離司法獨立還有很遠很遠的距離。

維權律師憂慮,如果倡議內容寫進律師執業規範文件和法律法規,必將成為壓制言論的工具。

廣東省維權律師黃沙表示,律師在法庭外發聲以及接受媒體訪問成為風氣和當局不以為依歸、律師辯護權不受保障有關。

黃沙: 比方說,在庭審過程當中法官有時候會隨意打斷律師的發言,很多時候律師在法庭中得不到正當合法保障的話,他會尋求自媒體的力量去維護當事人的利益和(為)自己辯護的權利。

黃沙認為要確保被告和律師權益受到保障,法制健全始終是關鍵。

特約記者: 高鋒/責編: 石山/吳晶 網編:郭度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http://www.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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