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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扣扣案:陝西漢中中院對當年案件再合議

2018年02月23日 0:09 PDF版 分享轉發

一家三口被尋仇殺害案有新進展。地方政府微博2月21日晚間發通報稱,案件嫌疑人是因對1996年母親被殺案的判決懷恨在心而作案。有報道說,陝西已委託漢中中院再次合議當年張母被殺案。

張扣扣尋仇案在社會各方持續關注下,星期三(2月21日晚間)市南鄭區政府官方微博發布《漢中市南鄭區新集鎮「2·15」殺人案情況通報》稱,嫌疑人張某某因對1996年故意傷害其母致死一事懷恨在心,伺機報復王家,以致發生「2·15」3人死亡案件。

通報披露,2月15日12時20分許,漢中市南鄭區新集鎮王坪村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持刀將鄰居,及其長子王校軍當場殺死。王自新三子王正軍被刺傷后搶救無效死亡。張某某作案后潛逃。還稱,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於2001年至2003年在新疆武警部隊服兵役,退役后外出務工,於2017年8月回家。張某某對1996年王正軍故意傷害其母致死一事懷恨在心,伺機報復王家。案發時,張某某持刀先後向王正軍、王校軍連戳數刀,隨後張某某持刀趕往王自新家,持刀對坐在堂屋門口的王自新連戳數刀,致2人當場死亡,1人重傷搶救無效死亡。然後張某某返回自己家中,拿上菜刀和事先裝滿汽油的酒瓶,將王校軍的小轎車玻璃砍破,在車後座及尾部潑灑汽油焚燒。

對於《新京報》2月22日報道,陝西省高院高度重視當年張母被打致死案件,已經委託漢中市中院合議庭進行再次合議。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尚寶軍律師本周四(22日)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稱,陝西省高院要求漢中中院「再合義」,不是再審:

「再合議肯定不是再審,我看新聞說是由漢中市中院合議庭,再次進行合議。1996年發生的這起案子是南鄭區區法院做的一審判決。漢中市中院應該是二審。通常是三個法官稱之為合議庭。張扣扣的案子不是一個再審程序」。

據當時南鄭縣法院判決書顯示:1996年8月27日,張扣扣的母親汪秀萍因瑣事與鄰居王正軍、王富軍(王自新二子)發生爭吵並撕打,汪秀萍遂拿一節扁鐵在王正軍左額部及左臉部各打一下,王正軍即撿起一根木棒朝汪秀萍頭部猛擊一下,致其重傷后死亡。判決書還稱,因王正軍未滿18周歲,且能坦白認罪,其父已代為支付死者喪葬費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對引發本案起因上有一定的過錯行為,應當對被告人王正軍從輕處罰。法院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判處王正軍有期徒刑7年。不過,有報道稱,被指「頂罪」的王正軍服刑三年就獲釋,令張扣扣感到判決不公,遂起複仇之心。

河北媒體人朱欣欣認為,法院決定再次合議是一件好事:

「由於最近的這起案件引發對這起案件的緣由進行進一步審理,至少在程序上體現了司法審理具有歷史追朔性。進一步審理舊案對於澄清新案的動機和緣由,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張扣扣案近期成為中國網路熱門話題,也引起廣泛爭議。有網民要求法院重審當年的案件,還案件真相。陝西媒體人陳先生對記者說,當局只是「做樣子」安撫一下百姓:

「這件事無論交給哪兒合議,應該意識到它是一個聲音貫徹下來的。現在這種民事的刑事案件太多,不公平的地方太多。他們(官方)所謂法制社會也落不得實處,就算是當年弄錯了,案件有出入,他們的原則也不可能支持以暴制暴」。

(特約記者:喬龍 責編:石山/嘉華 網編:瑞哲)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http://www.r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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