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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會審理「特定極少數」香港國安法案:涉外國「幕後黑手」案

2021年07月05日 15:46 PDF版 分享轉發
港區國安法30日深夜由港府公布即時實施,特首林鄭月娥簽署該法,並已刊憲生效。
港區30日深夜由港府公布即時實施,特首林鄭月娥簽署該法,並已刊憲生效。 © 特區政府新聞處

(來源:法廣RFI 作者: 香港特約記者 麥燕庭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港區國安法》是中國政府代香港製訂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出席港府舉辦的論壇上表示,落實此法是中港兩地司法機關的「共同責任」,北京「對特定極少數案件行使管轄權」,並指若有不明確或出現新情況,港府應請求北京解釋。

國安法第56條訂明,中國高檢和高院可指定檢察機關和法院行使檢察權和審判權,高院副院長楊萬明今(5日)早透過網上在《》法律論壇上的主題演講部分指出,北京的中央政府對「特定極少數案件」行使管轄權,是要對中央管治權「守住底線」,香港司法機關將處理絕大多數的國安法案件。他強調,兩地司法機關實施國安法時,不能對法律理解有太大偏差,因此需要不斷互相交流。

出席座談會的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憲法室主任雷建斌引述條文指,有三類案件可由北京駐港的國安公署行使管轄權,在提及「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下時解釋,若有外國的幕後黑手介入,港府難以管轄者,便應由公署提出,經北京批准而交回公署處理。

另外,北京在港的國家安全公署署長鄭雁雄在同一論壇上致辭時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是港府每一名管治、司法及執法人員的責任,與政治中立無關,與司法制度不矛盾,與公眾利益一致,任何人無借口不作為或亂作為。他強調,美國和西方試圖在香港搞顏色革命,搞分裂或搞垮香港,必須堅決防止,這是北京的「中央治港」不能退讓的底線。

至於特首林鄭月娥致辭時則著重反駁西方社會對國安法的批評,她指出,國安法落實一年,共有117人涉及違反國安法被捕,當中64人被檢控,針對的只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分子和行為。她認為,香港社會已恢復穩定,事實證明,別有用心的媒體及政客對國安法的質疑及抹黑均站不住腳。

她以新聞自由為例指出,登記的本地、海外及網媒共有201家,比去年有增無減,傳媒及市民每日都行使監督權利和批評港府施政的自由。不過,她沒有提及香港在全球新聞自由排名度每況愈下的情況。金融方面,她重申,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沒有半點動搖,過去一年,香港新股集資額超過5000億港元,比對上一年增加超過五成,聯繫匯率制度運作良好,反映投資者沒有因國安法而對香港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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