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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审理「特定极少数」香港国安法案:涉外国「幕后黑手」案

2021年07月05日 15:46 PDF版 分享转发
港区国安法30日深夜由港府公布即时实施,特首林郑月娥签署该法,并已刊宪生效。
港区30日深夜由港府公布即时实施,特首林郑月娥签署该法,并已刊宪生效。 © 特区政府新闻处

(来源:法广RFI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麦燕庭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港区国安法》是中国政府代香港制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出席港府举办的论坛上表示,落实此法是中港两地司法机关的「共同责任」,北京「对特定极少数案件行使管辖权」,并指若有不明确或出现新情况,港府应请求北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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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法第56条订明,中国高检和高院可指定检察机关和法院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高院副院长杨万明今(5日)早透过网上在《》法律论坛上的主题演讲部分指出,北京的中央政府对「特定极少数案件」行使管辖权,是要对中央管治权「守住底线」,香港司法机关将处理绝大多数的国安法案件。他强调,两地司法机关实施国安法时,不能对法律理解有太大偏差,因此需要不断互相交流。

出席座谈会的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宪法室主任雷建斌引述条文指,有三类案件可由北京驻港的国安公署行使管辖权,在提及「案件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下时解释,若有外国的幕后黑手介入,港府难以管辖者,便应由公署提出,经北京批准而交回公署处理。

另外,北京在港的国家安全公署署长郑雁雄在同一论坛上致辞时指出,维护国家安全是港府每一名管治、司法及执法人员的责任,与政治中立无关,与司法制度不矛盾,与公众利益一致,任何人无借口不作为或乱作为。他强调,美国和西方试图在香港搞颜色革命,搞分裂或搞垮香港,必须坚决防止,这是北京的「中央治港」不能退让的底线。

至于特首林郑月娥致辞时则着重反驳西方社会对国安法的批评,她指出,国安法落实一年,共有117人涉及违反国安法被捕,当中64人被检控,针对的只是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分子和行为。她认为,香港社会已恢复稳定,事实证明,别有用心的媒体及政客对国安法的质疑及抹黑均站不住脚。

她以新闻自由为例指出,登记的本地、海外及网媒共有201家,比去年有增无减,传媒及市民每日都行使监督权利和批评港府施政的自由。不过,她没有提及香港在全球新闻自由排名度每况愈下的情况。金融方面,她重申,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没有半点动摇,过去一年,香港新股集资额超过5000亿港元,比对上一年增加超过五成,联系汇率制度运作良好,反映投资者没有因国安法而对香港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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