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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庭】古思堯擬帶「棺材」到選舉事務處示威 遭控企圖煽動還押明年再訊

2023年12月11日 21:06 PDF版 分享轉發

2023.12.11
【香港法庭】古思堯擬帶「棺材」到選舉事務處示威 遭控企圖煽動還押明年再訊
古思堯上周五(8日)擬帶「棺材」道具到示威,惟未出門同日已遭警方拘捕,案件周一(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香港社運人士古思堯上周五(8日)擬帶「棺材」道具到選舉事務處示威,惟未出門同日已遭警方拘捕,並被控一項「企圖煽動罪」,案件周一(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古自行應訊並在庭上表明「不認罪」,《》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古思堯,把案件押后至2024年1月10日再提堂,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其間古思堯須還押候訊。

古思堯自行應訊表明「不認罪」

被告古思堯報稱無業(77歲),被控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控罪指,古思堯於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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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引起僧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e)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古思堯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應訊,他表示明白控罪,並稱「12月8日我預計去選舉事務處帶棺材示威」,但出發前已被國安處拘捕,並表明「不認罪」。

被拒保釋后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利

控方由高級檢控官李庭偉代表,申請被告暫毋須答辯,押后案件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並指被告曾於12月8日前到過選舉事務處接觸職員,又曾與職員有對話,故警方將會到選舉事務處辦公室,翻查閉路電視片段,以及向相關職員調查核實。

古思堯申請保釋,控方則反對,《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陳詞,考慮后拒絕古的保釋申請,古須還押懲教看管至2024年1月10日再訊。古思堯就表示,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利,將於12月19日再上庭作保釋覆核處理保釋申請。

在散庭時,旁聽人士就著古思堯「撐住呀啊古」,又表示「支持你」,古就揮手作回應,之後才步入羈留室。

古思堯早前另涉及被票控,指他在其工廈住所外的后樓梯放置雜物及木箱,但沒有在通知書時限內清走物件,阻塞逃生通道,違反消防條例,古思堯已表明「不認罪」,案件排期本月18日開審。古思堯透露,涉案物品主要用於家庭維修及製作示威道具,另包括9000元現金,但被消防處全數清走,他已就事件報警。古之後在上周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控消防處在他住院期間擅自搬走其財物,要求賠償5.9萬元,本案已押后至明年4月24日再訊。

案件編號:WKCC5279/2023

記者:吳婷康 編輯:溫曉平 網編:程皓楠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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