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古思尧拟带「棺材」到选举事务处示威 遭控企图煽动还押明年再讯
2023.12.11
香港社运人士古思尧上周五(8日)拟带「棺材」道具到选举事务处示威,惟未出门同日已遭警方拘捕,案件周一(1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香港社运人士古思尧上周五(8日)拟带「棺材」道具到选举事务处示威,惟未出门同日已遭警方拘捕,并被控一项「企图煽动罪」,案件周一(1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古自行应讯并在庭上表明「不认罪」,《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拒绝古思尧保释申请,把案件押后至2024年1月10日再提堂,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其间古思尧须还押候讯。
古思尧自行应讯表明「不认罪」
被告古思尧报称无业(77岁),被控一项「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控罪指,古思尧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8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行为,即:
(a) 引起僧恨或藐视中央及/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
(c) 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
(d)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e) 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古思尧没有律师代表,自行应讯,他表示明白控罪,并称「12月8日我预计去选举事务处带棺材示威」,但出发前已被国安处拘捕,并表明「不认罪」。
被拒保释后保留8天保释覆核权利
控方由高级检控官李庭伟代表,申请被告暂毋须答辩,押后案件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并指被告曾于12月8日前到过选举事务处接触职员,又曾与职员有对话,故警方将会到选举事务处办公室,翻查闭路电视片段,以及向相关职员调查核实。
古思尧申请保释,控方则反对,《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听取陈词,考虑后拒绝古的保释申请,古须还押惩教看管至2024年1月10日再讯。古思尧就表示,保留8天保释覆核权利,将于12月19日再上庭作保释覆核处理保释申请。
在散庭时,旁听人士就著古思尧「撑住呀啊古」,又表示「支持你」,古就挥手作回应,之后才步入羁留室。
古思尧早前另涉及被消防处票控,指他在其工厦住所外的后楼梯放置杂物及木箱,但没有在通知书时限内清走物件,阻塞逃生通道,违反消防条例,古思尧已表明「不认罪」,案件排期本月18日开审。古思尧透露,涉案物品主要用于家庭维修及制作示威道具,另包括9000元现金,但被消防处全数清走,他已就事件报警。古之后在上周再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指控消防处在他住院期间擅自搬走其财物,要求赔偿5.9万元,本案已押后至明年4月24日再讯。
案件编号:WKCC5279/2023
记者:吴婷康 编辑:温晓平 网编: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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