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特派員批11國未保障教育權利 香港因國安法限制學術自由捱批

(來源:法廣RFI 作者: 香港特約記者 麥燕庭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未停國安考量 香港71名教師被撤資格 歷史新高
在香港,教育局本周初向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顯示,去年有 71位教師因專業失德而被撤銷教師資格,較前年上升逾五成,亦是有此項紀錄以來最高。該局沒有列出撤銷教師註冊原因的相關數字,只知當中既有師生戀的原因,亦有因為不願跟隨教育局教材教學的教師被處以撤銷資格的「極刑」,往後不可再執教鞭或進入學校。該局年前曾公布,在2019至 21年間,有 7名教師被撤銷資格,當中 6人與2019年反修訂逃犯條例而觸發的社會運動有關;而獲發譴責信的 50名教師,更是全與當年社運有關。
沙希德在本月24日的國際教育日于日內瓦向人權理事會提交報告,指去年發生涉及教育機構被毀丶針對學校的系統性襲擊丶團伙或武裝集團威脅師生丶上學道路不安全,以及警方侵入校園等事件,為教育權利敲響警鐘。
她點名以色列丶俄羅斯丶法國丶巴基斯坦丶哥倫比亞丶巴拉圭丶海地丶剛果丶菲律賓丶伊朗及中國等 11個政府在教育權利方面的保障不足。這些國家絕大部分因使用炸藥等方法摧毀學校丶武裝集團攻擊學校等暴力手段而被點名,例如以色列的友沙地帶便因此有 62.5萬名學童因此無法上學,並對聯合國的接觸不予理會。但亦有因為設備問題而被批評,例如鄰近南美的法屬瓜德羅普( Gua誒eloupe )便因供水系統失修而令學校須暫時關閉而受到批評。
但亦有政權因涉及學術自由的問題而受批,沙希德指出,當個人被指控利用教育活動來進行反國家宣傳,又或學術自由以國家安全法律之名而受到限制時,教育便無法茁壯成長。她以伊朗說明前者的問題,而後者則以中國香港所實施的國家安全法例為例作說明。
報告附上包括沙希德本人在內的六名聯合國不同人權領域的特派員在去年3月針對港府因應基本法23條而訂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作批評,當中明確指出,該條例和早前已經落實的《國安法》均限制了學術自由在內的多項國際人權。聯署文件引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意見指出,接受教育是每個人都可享有的權利,而這必須要有學術自由,才可相輔相成,亦即師生均可自由地追求丶傳授丶學習丶討論事物等。
但民調顯示,香港的學術自由評分已經下降,不少教師因社會和校內的國安元素而離職或移民他國,當中包括大學教員;而教育局則更新課程和指引,加入國家安全和愛國元素,有學校更因頌唱國歌時聲音不夠響亮而受到批評。
- 🔥免費PC翻牆、安卓VPN翻牆APP
- 🔥靈魂之謎|中華文化|治國大道
在這份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交的報告中,沙希德敦促所有相關人士,學習環境的安全,是確保受教育權利的基本要素,必須視作首要任務。


臉書專頁
粉絲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