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五奏,免殺無辜
來源: 正見網 作者: 辛棄名
一、稀米粥
藏洪,字子源,是後漢人。他在擔任青州刺史時,被袁紹的軍隊包圍,軍糧已盡。起初還可以抓老鼠、煮牛皮、牛角充饑,後來,再沒有什麼能夠糊口了。
這時,在他的廚房裡,搜集到僅剩下的最後三升米,主簿官請示他,準備拿這點米,做些稠米粥,給藏洪填肚子。
藏洪嘆道:「我獨自吃這些管什麼用?」命主簿官拿出去熬成稀米粥,與眾將士同喝。
二、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魏文侯,名斯,是戰國時人,周威烈王時與韓、趙並列為諸侯。有一天,魏文侯外出遊玩,看到一個人反穿著皮衣,背著一束草。便詢問他:「為什麼要這樣穿皮衣?」背草人回答說:「這是為了愛惜皮毛,免得把毛磨掉了。」
魏文侯說:「你不明白呀: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皮先被磨破損了,毛必然也就失去依附的地方)」
這一年,東陽(古地名,在今山東臨朐縣東一帶)進獻的布帛,價格高出了往年的十倍。朝中大夫為此慶賀。
魏文侯則說:「老百姓收入未增加,而官府賦稅倍增,這種做法與反穿皮衣背草,有什麼兩樣?過分的對下索取,上下都不會安寧,這是一種自蹈險轍的行為,你們用得著慶賀嗎?」
三、死刑五奏,免殺無辜
唐太宗李世民,有一次觀看《人體經絡內臟結構圖》,發現人體內臟緊靠著後背,因而悲傷的感嘆道:「現在律條中有關杖擊的處罰,為什麼要大腿、後背同受其苦?」於是下詔宣布,杖擊時,不許再擊犯人的背部。
貞觀年間,有人妄自亂傳妖言惑眾,張蘊古因大肆攻擊朝政而下獄,唐太宗以其有具體情節,便命令將其斬首。不久便後悔,而又無法挽救其人。於是下令:此後每當處理死刑案,有關部門要五次奏准,方得施刑。這樣對一個死刑犯,多次重新審理、申奏的辦法,就避免了濫殺無辜。
(以上均據鄭瑄《昨非庵日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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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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