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 中國人權法制

潛江伍立娟在人權日的控訴

來源:民生觀察,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2019-12-2日,在法制日與日來臨之日,湖北潛江前工行員工黃行芝,潘向榮,三人前往湖北仙桃市漢江檢察院投訴在維權過程中多次被非法綁架軟禁等非法行為投訴到漢江檢察院,投訴後進行了登記詢問,沒有下文,接待工作人員說:你們以前遞交過材料,我們沒有直接管轄權不能受理,要我們回潛江檢察院投訴,我們多次去了潛江檢察院同時也遞交過材料他們說去漢江檢察院,就這樣來回推諉沒有受理,我們就這樣被綁架被軟禁無處申訴,他們既不給答覆意見也不給不受理意見書,他們要我們回潛江檢察院要不受理意見書,潛江也不給答覆意見書與不受理意見書,老百姓的人權誰來保護?我們的人權誰來維護?

湖北潛江公民黃行芝,潘向榮,伍立娟三位原工商銀行職工,在2004年被銀行非法無辜下崗至今,三人都是在原工作單位工作10以上,黃行芝工作21年,潘向榮工作12年,伍立娟工作18年,她們三人都是在勞動法保護範圍之內而被侵犯了她們應有的勞動權利被剝奪而非法下崗的人員。

下崗后通過進入法律程序,經過勞動仲裁到市法院,再到中級法院,然後到省高院,直到最高法院,一路走來經歷了長達15的馬拉松式的維權,三人在維權過程中都經歷了非法關押毆打,伍立娟經歷了無數次的非法綁架軟禁,還被勞教一年,潛江政府嚴重侵犯人許可權制身自由等權利,十幾年的維權沒有任何部門給予一個公平的書面答覆,法院最終給予模稜兩可的結果,改革中的問題法院不予受理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這就是中國的法律,請問有關部門是那個部門?法院的結果與外交部發言人說話一個樣,《請有關部門》,老百姓在哪裡去找這個《有關部門》?

三人潘向榮,黃行芝,伍立娟三位在當地多次到市政府與銀行要求依法合理解決問題無果的情況下也多次進京維權,在北京各大信訪部門窗口,走到任何部門都只是給刷一下身份證而已,到最高法院連刷身份證都被拒絕了,維權從各方面反饋的信息都是一樣,所有的信訪部門全部都是掛羊頭賣狗肉,沒有任何一個案件依法依規解決的,全部都是推諉到回原地解決,原地能解決問題誰還千里跋涉辛苦到北京維權?習主席一再強調要依法治國,讓公民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麼多年的信訪問題依然都不能解決,依法治國怎麼體現?老百姓怎麼才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黃行芝,伍立娟她們倆人已經過了三年都沒有辦理退休,銀行卻一直不予合理辦理退休手續,導致她們生活極其困難,請潛江政府與工商銀行遵照執行習主席的指示老百姓的信訪問題無論大小都是大事要及時解決問題化解矛盾解決困難。

伍立娟在長達15年的維權中,還多次關押在潛江人民旅社黑監獄失去自由,每次都是接近一個月,還有四大銀行每次大型活動維權都要將綁架關押在黑賓館多次,每次都是十五天左,在維權15年的時間基本都是天天24小時的監控,嚴重侵犯了我的人權還有個人的隱私與正常的生活,在非法綁架軟禁中遭到毆打,在毆打中手腕被打脫離后被軟禁在賓館沒有及時醫治,現在已經造成無法醫治,至終身殘疾的嚴重傷害,在湖北潛江拘留所遭到酷刑被幾個人捆綁在老虎凳上從頭到腳都用黃色膠帶捆綁在老虎凳上,手腳全部被銬上,從早上八點到下午2點多,大半天的時間不給吃中午飯等酷刑。以上是伍立娟這些維權上訪的經歷,當局這些年的所作所為都在眾目睽睽之下眾所周知中。

伍立娟維權十五年所受到的迫害時間表:

1,2006年在北京大使館門口被北京西城區派出所非法拘留5日。

2007年一直在北京維權。

2,2008年在北京打工住所被潛江政府非法從北京綁架回來后遭到非法拘押,以尋釁滋事罪拘押30后釋放出來,再次關押到黑賓館三天後轉為勞教一年,請問30天從看守所出來后再次關押黑賓館3天後再辦理勞教一年手續,沒有任何法律程序這樣合法嗎?

3,2009年3月兩會將我非法關押到潛江人民賓館黑監獄20多天直到兩會結束后才釋放回家,

4,2009年10月國慶60大慶期間將我控制在家裡,門口有20多人看守一個月之久,

5,2010年兩會再次綁架控制在賓館黑監獄20多天,同年10月份中央會議再次非法綁架同樣關押在賓館黑監獄,還有四大銀行重大維權活動都將我控制與綁架。

6,2010年參加四大銀行在北京維權被北京西城區以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30天。

7,2011年繼續在北京堅持維權,每逢重大節日都將我從北京綁架回來。

8,2012年直到2013年幾乎長期住北京維權。

9,2014年在北京維權被綁架回來被非法行政拘留8天。

10,2013年直2014年在北京維權被湖北潛江當局非法拘留4次,每次都是從馬家樓雇傭北京不明身份的人員押送回來直接送派出所強行做筆錄後送拘留所關押。

11,2014年3月份政府非法安排銀行工作人員與保安在我家門口24小時看守,我逃跑出來後到北京在3月8號湖北當局上百人在北京定位找到將我綁架押回湖北潛江被關押在公開掛牌的法制學習班學習,在我們向外發出呼救后家人找到關押地后,再次把我與另外一位同事黃行芝轉移到郊外的黑賓館關押至兩會結束后我與同事黃行芝才被釋放回家。

12,2015年在北京維權因舉牌支援徐純合被北京當局非法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留30天後取保候審被當地接回湖北潛江,取保候審一年到期后至今沒有給我手續。

13,2016年在取保候審期間外出旅遊被湖北潛江江漢油田公安局非法從外地攔截回潛江后被行政拘留10天。

14,2016年至今2019年一直在湖北潛江家裡,同樣遇到國家重大活動與節假日都將我綁架到賓館與醫院軟禁。

15,2017年3月9號將我綁架軟禁在江漢油田二醫院四樓醫院21天,2017年3月9號至3月30日。

16,2017年10月12號我被綁架軟禁在賓館15天,關押時間為10月12號至10月27號晚上回家。

17,2018年兩會期間跟蹤監控一個月,下半年又是10月份全會期間再次跟蹤監控長大20多天

18,2019年兩會期間再次貼身跟蹤直到兩會閉幕後,從兩會前十幾天就開始監控看守時間為期一個月,下半年四中全會期間再次跟蹤監控,雖然相關領導同意撤銷看守,但是始終有不明身份的陌生人總在家門口形影不離《不離不棄》的堅守崗位看守。這樣的生活環境完全失去人身自由,沒有人權,哪有平等?沒有人權就沒有正義與公平,來臨之日,我的人權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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