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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世傑舉報村支書貪污腐敗等問題

2023年08月03日 23:48 PDF版 分享轉發

文章來源:民生觀察

近日,天鎮縣村民閔世傑,實名舉報山西省大同市天鎮縣張西河鄉劉伸屯村村黨支部書記楊,利用手中權利欺壓村民,侵佔村民權益,強攬工程,視生命為兒戲,造成村莊毀損,損公肥私,破壞、變賣村集體財產,變相民生款項,不如實向村民傳達國家政策。其保護傘天鎮縣縣委書記王建江,張西河鄉黨委書記高學東,天鎮縣,天鎮縣林業局,天鎮縣公、檢、法司法機關和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包庇貪官村霸黑惡勢力,有案不查,政府指揮地方司法部門串通炮製冤假錯案,濫用職權,枉法判案。

2003年開始,楊順義未經村民同意,私自夥同選礦廠老闆侵佔村民西北二十畝耕地建選礦廠,礦廠每月不僅給楊順義發巨額工資,並且每年年底給他2萬多元好處費,而村民卻因水土流失導致難以種植莊稼。

 

2004年建的選礦廠,生產到2011年停產,楊順義每年都會收取好處費。隨後河南老闆以480萬元買下這個選礦場,在2012至2015年間村霸楊順義把這個屬於集體財產的選礦廠私自變賣,中飽私囊,至今錢款未入村集體賬戶。

2014年春天,經村委會申請,鄉政府批准蓋章,天鎮縣水利局同意給閔世傑承包本村飲水解困打井工程,閔世傑前後投資八到九萬元打成兩口井,解決了村民飲水難,澆地難問題,在打井期間,楊順義竟向閔世傑索要10000元好處費,不然就讓他血本無歸。

 

2014年6月25日夜晚11時,楊順義出言威脅閔世傑說:“你不給我10000元錢,我就糟蹋你打的水井,整死你,讓全村發水災”。

 

2015年春,水利局來接通水道時,楊順義從中作梗,非得讓閔世傑往山上接,不讓其往村民灌溉範圍接,閔世傑拒絕往山上接。於是,楊順義利用天鎮縣委書記王建江的權利指使水利局,強行霸佔了閔世傑出資打井的灌溉範圍,直接將水引到山上,釀成水患。

 

閔世傑無數次向天鎮縣張西河鄉鄉鎮幹部求助,他們不僅不給解決,張西河鄉黨委書記楊景麗、高學東還讓鄉幹部馬傑、郭平、葉翔來閔世傑家數次威脅,說所有事情都是由村書記楊順義說了算,若再惹楊順義就一起整死他。閔世傑數次向縣裡反映,縣裡一直不作為,不給解決。到現在為止閔世傑自己出資修建的水井,水利局也不給他接水灌溉農田。

 

楊順義為了一已私利,以致村民灌溉時水到處亂流,浪費了大量的水資源,雨季還引起水患,全村百姓和農田處於危險之中。緊接著上級政府為了治理洪災,撥款讓村裡建新壩加固舊壩,楊順義為了牟取暴利,和鄉幹部郭平私下貪污工程款,拆除舊壩,利用舊壩的石頭建新壩,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內部土草填充,外表磚石堆砌,以致新壩坍塌數次,加上井水全部引到山上,致使村莊和農田每年被淹,百姓有苦不敢言,這個河壩是村大集體時修建,當時修的很牢固,就是為了預防村裡遭遇洪水時避免把村莊和農田淹沒,村民時刻擔心洪水沖毀家園和良田,擔心生命和財產受到威脅,楊順義和鄉幹部為了貪錢,竟把全村村民的生命和財產置之腦後。

2015年12月份,國家撥下扶貧買羊款50萬元,在張西河鄉範圍內購買羊分給村民,從外購買每隻羊200元,共購買了1400隻,張西河鄉黨委給村民每隻羊作價315元分給村民,1400隻羊差價是161000元,楊順義購買羊共花銷280000元,剩下220000元全部與鄉里合夥貪污中飽私囊。

 

楊順義利用職權,作價售賣村內低保名額,對親疏遠近不同的人收取2000元至4000元不同的好處費,按照先後順序辦理低保,先給他宗族勢力和有關係的免費辦,剩下名額后給其他願意花錢的人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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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世傑給母親辦低保花了4000元,不花錢的村民再貧困再難也享受不到國家政策,閔世傑向上級反應這個事,作為村霸楊順義拜把兄弟的紀檢委書記和楊順義早已串通好,只是敷衍一下閔世傑,並且威脅再告就整死他,就這樣國家的好政策成為他們貪錢的工具。

 

楊順義貪污村民糧食直補,危房改造的大部分款項,村裡坡地退耕400多畝土地,村民一概不知,楊順義把村裡的學校變賣,售價26000元,款項不知所蹤,二十幾年來,村務支出與收益從未向村民公示,縣、鄉、村三級對村民所有補貼層層剝皮,三次退耕還林老百姓一分錢沒有。

 

2019年,楊順義承接了健身運動場項目,偷工減料,少建了兩個涼亭,做豆腐渣工程,質量不行,一片狼藉,至今無人追查。

閔世傑向縣、鄉兩級政府反映問題,投遞10年材料,但地方兩級政府始終不作為,充當保護傘。閔世傑於2018年7月6日到北京公安部,反映村霸楊順義搶奪水井用水權,貪污防洪水壩致使村民生命和財產隨時受到威脅等重大問題,被山西省大同市天鎮縣公安局逮捕,經山西省大同市天鎮縣公、檢、法作出(2018)晉0222刑初26號刑事判決,閔世傑不服此判決提出上訴。同年11月27日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作出了(2018)晉02刑終214號終審判決,整個案件辦審過程中,公、檢、法機關在沒有查明事實真相,也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夥同天鎮縣政府將閔世傑刑事拘留、逮捕並作出了“敲詐勒索罪”的判決。

 

判決書上說,閔世傑通過非訪要挾天鎮縣張西河鄉政府索要16000元。

 

對此,閔世傑表示:“這根本就是他們故意弄虛作假編造出來的謊言,對我進行報復陷害。當時我提出申訴, 但他們告訴我說這是終審判決,不允許我申訴,將我的申訴請求駁回,國家賦予我申訴的權利也被他們剝奪,讓我感到司法不公,非常的絕望和無助。

 

公、檢、法機關沒有查清事實,反而濫用職權,與地方政府勾結,僅憑天鎮縣張西河鄉政府的一面之詞與天鎮縣縣委違規參与司法就作出錯誤的判決,嚴重違背了“以事實為依據”的司法公正原則。他們不僅沒有為我們老百姓伸張正義,反倒和天鎮縣縣委,天鎮縣張西河鄉政府的領導勾結在一起串通炮製冤假錯案,在沒有任何犯罪事實和犯罪證據的情況下僅憑口供就給我定罪,濫用職權迫害我含冤入獄1年3個月。

 

他們的行為已嚴重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嚴重影響司法的公平正義,嚴重侵害了我的人身合法權益。”

閔世傑請求高層領導高度重視,督查督辦其反映村民生命和財產隨時受到威脅的嚴重問題,嚴懲村霸黑惡勢力和涉黑保護傘,救全村老少性命,他代表全村老少跪謝高層領導。

 

閔世傑同時請求高層領導凈化當地政治生態,嚴懲給其炮製冤假錯案的群體涉黑保護傘,撤銷山西省大同市天鎮縣公、檢、法與天鎮縣政府串通炮製的敲詐勒索罪,還他清白,賠償他的所有損失,將他出資修建的水井恢複原狀引水入田為村民灌溉保豐收所用,讓老百姓真正有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

 

閔世傑電話:1983407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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