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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花海灣維權,公園綠地變垃圾壓縮站——哭訴廣州市荔灣區政府不作為、廣州市荔灣區規劃局不作為,不知是否有貪污腐敗?

2021年06月03日 14:01 PDF版 分享轉發

白鵝潭被視為西部的樞紐門戶,其發展動向萬眾矚目。

近日,廣州市發展改革委、廣州市荔人民政府聯合印發了《白鵝潭地區發展規劃(2020-2035年)》。《規劃》明確,白鵝潭將打造成為廣州融入灣區的門戶樞紐、廣佛融合發展的重要引擎,肩負著廣州西部崛起、引領廣佛、融入灣區、輻射珠三角的重要使命。

位於白鵝潭核心區域的茶滘股份合作經濟聯社卻在今年3月提出,要在原先規劃為綠地的自編20a-1地塊上建垃圾壓縮站。

垃圾壓縮站項目進行建設工程批前公示期間,保利灣上千名業主們群情激憤,他們通過12345、人民網、信訪、寄聯名信等方式進行了近千次投訴,終於換來一次垃圾壓縮站建設聽證會的機會。

2021年5月18日,在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荔灣分局組織的聽證會上,保利花海灣業主代表們表明:一、公園綠地改建垃圾壓縮站,規劃布局違法;二、將會造成嚴重擁堵的交通問題,涉及上百萬人生活的污染問題,以及容易造成病蟲害等問題的民情民意;希望規劃部門在規劃審核時體察民情民意,從諫如流。

2020年8月,白鵝潭商務區的規劃中沒有將茶滘規劃的垃圾壓縮站納入其中。

12年內村規兩次未被採納。

白鵝潭是廣州西部CBD所在,茶滘緊鄰白鵝潭核心區。關於在茶滘板塊上建垃圾壓縮站的規劃,曾經兩次出現,又兩次沒有被更高一層級的白鵝潭規劃所採納。茶滘村自編20a地塊上的垃圾壓縮站之規劃形成於2009年10月的茶滘城中村改造項目總平面設計方案及2011年的茶滘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詳細規劃總平面方案。

廣東省房地產研究會執行會長、知名房地產專家韓世同在諮詢廣州市規劃專家時得知:2009年,茶滘聯社的規劃上,曾將自編20a地塊上建垃圾站,但是2010年,白鵝潭商務區的規劃時,沒有採納這一規劃。

10多年過去后,茶滘村改造項目地塊的周邊環境如今已發生了根本性變化,旁邊百花香料廠地塊早已改變性質並建起“花漾花園”(即保利花海灣)等大型居住小區。然而,2020年7月,茶滘聯社的村規上,再次將自編20a-1地塊規劃為垃圾壓縮站。但2020年8月,白鵝潭商務區的規劃還是沒有接受這一規劃意見。

1、有懂規劃的保利花海灣業主也查找了相應的規劃文件。

在廣州市人民政府的官網上公示有,同意《白鵝潭商務區(一區)規劃和城市設計整合優化控制性詳細規劃》等4項成果。規劃上顯示,垃圾壓縮站所處地塊的用途為“公園綠地”。廣州市人民政府要求廣州市規劃局會同有關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並認真組織實施。

然而2021年3月,茶滘聯社卻再次向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荔灣分局申請茶滘城中村改造項目自編20a-1地塊垃圾壓縮站《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並提交了相關的資料。韓世同認為,村級規劃實際上要服從市一級規劃,茶滘聯社這樣的行為,顯然有違規的嫌疑。

保利花海灣一位郭姓業主認為,垃圾壓縮站選址應符合城市規劃。當時該地塊旁邊的百花香料廠地塊為工業用地,在此建設垃圾壓縮站對周圍環境不會有太大影響。

前後兩次規劃,垃圾壓縮站的位置。其中2021年離小區更近,綠色圈下方的圍欄是小區的外牆。

如今,12年過去了,項目地塊的周邊環境如今已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在此情況下,茶滘聯社規劃的垃圾壓縮站之規劃設計、選址不變,反而佔地面積及建築面積擴大,垃圾站主體建築與小區紅線僅5.68米距離,已明顯違背《廣州市城鄉規劃技術規定》第五條之規定的精神:制定和修改城鄉規劃應當注重和加強對土地使用現狀及已經作出的規劃審批和許可行為的調查,應遵循前瞻性、科學性、可實施性。

2、綠地擅改為垃圾站疑為違法。

同樣,在法理上,茶滘聯社改造項目上建垃圾壓縮站的做法也不合法。

保利花海灣業主的委託律師莫律師舉證的證據是:廣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18日批准的穗府函〔2020〕165號《白鵝潭商務區(一區)規劃和城市設計整合優化通告附圖》中的花地河北組團地塊規劃顯示,保利花海灣旁(擬建垃圾壓縮站)地塊用地性質為公園綠地。而另位一位業主在查詢政府公開信息,5月20日得到廣州市規劃局的答覆是,茶滘城中村改造項目自編 20a 地塊現行控制性詳細規劃用地性質控製為公共綠地(
G1 ),用地面積為9182 平方米,同樣驗證了自編 20a 地塊是綠地。穗府函〔2020〕165號文作為該地塊最新的規劃,並未顯示該地塊有公用設施用地及環衛用地等。

根據2017年11月28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城市綠地分類標準》,公園綠地為“向公眾開放,以遊憩為主要功能,兼具生態、景觀、文教和應急避險等功能,有一定遊憩和服務設施的綠地”。垃圾壓縮站顯然不具備“遊憩功能”。因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三十五條:城鄉規劃確定的鐵路、公路、港口、機場、道路、綠地等公共服務設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護的用地,禁止擅自改變用途。

因此,莫律師從法理上舉證,認為公園綠地上建設垃圾壓縮站的行為屬於改變土地規劃用途,已屬違法。

不僅如此,垃圾壓縮站內部規劃的布局也疑為違法。

根據《CJJT 47-2016 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範》3.0.4.1
條規定:轉運站轉運車間及卸、裝料工位宜布置在廠區內遠離鄰近的建築物的一側。根據聽證所涉“建設工程規劃批前公示”顯示,該垃圾壓縮站轉運車間是靠近鄰近建築物的一側,該規劃明顯違法,與相應技術規範不符。

另外,根據《廣州市城鄉規劃技術規定》的附表二廣州市小區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標準中街道級公共服務設施規劃設置標準里關於市政公用設施(垃圾壓縮站)的規劃設置要求中顯示,垃圾壓縮站應為獨立用地。

根據保利花海灣業主代表舉證的證據一顯示,聽證所涉垃圾壓縮站可能建於土地用途為公園綠地的地塊之上,即使垃圾壓縮站建築物所在的地塊土地用途為環衛用地,但該環衛用地與公園綠地緊密相連,明顯不屬於獨立用地,不符合規劃設置要求,且極不符合“減少擾民”的設置要求。同時,根據《CJJT47-2016 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範》2.1.2
轉運站不宜設在下列地區:鄰近學校、商場、餐飲店等群眾日常生活聚集場所和其他人流密集區域。

保利花海灣是大型生活居住小區,有1260戶,該樓盤的容積率高達4.5,符合上述規定的群眾日常生活聚集場所和人流密集區域,故不應當選址於此。

3、一個規劃危及上百萬人。

在一些專家和社會人士的眼中,茶滘聯社改造項目中的垃圾壓縮站規劃建設遺患無窮,是一個危及上百萬人生活和安全的規劃。規劃決策層在決策層需要慎重考慮。

第一,交通問題。該垃圾壓縮站的垃圾運輸唯一出入通行路段花海路,往東方向與百花路匯合處是廣鋼鐵道橋洞,最窄寬度僅有3米,是小區居民出入的交通堵塞黑點(汽車、電動車、行人爭道),雙向車輛堵卡在此,橋洞距離小區僅約50米,目前擁堵現象已經苦不堪言。日後加上大型垃圾運輸車爭道及會車造成的擁堵難以想象,出行行人車輛更加危險。

第二,也是最為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垃圾壓縮站收集的生活垃圾在轉運過程中為了縮減體積,經過壓實操作,因此垃圾壓縮站不可避免地產生大量高濃度滲濾液。該滲濾液污染特性強,往往伴有惡臭,一旦管理不慎會對周圍水體、土壤、空氣造成嚴重污染,影響周圍居民生活環境,成為城市的環境管理中重要污染源。茶滘聯社擬規劃建設的垃圾壓縮站離花地河僅一路之隔。每天產生的垃圾滲濾液高達數噸,哪怕只是泄漏小部分滲濾液,也會對花地河的水質造成毀滅性的影響。

熟悉地理的人士稱,花地河從石圍塘附近珠江右岸起,流經花地、東漖、龍溪、西塱、到達南滘,最後注入佛山南海水道,花地河連通和彙集當地的13條支流,北接珠江西航道,南連平洲水道,流域面積為28.4平方公里,涉及上百萬人的日常生活,並且花地河沿岸受潮汐反托的影響,河水流速較緩慢,不利於其中污染物的擴散和轉移。如果問題嚴重爆發,後果無法估量,或將成為各方不堪承受之重。

第三,垃圾壓縮的噪音污染問題。噪音平均超出背景值11.6db,而且是衝擊性雜訊,對室內人口尤其老人兒童的生活造成困擾。

 

第四,容易造成空氣污染。相關人士了解到,垃圾壓縮站臭味都在2級以上水平,甚至達到4級。臭味產生的可能污染物氨氣及硫化氫均超標,對周邊空氣污染不容忽視。

 

第五,容易引發病蟲害。易滋生蚊子、蒼蠅、老鼠、蟑螂等“四害”,容易影響居民身體健康。

第六,嚴重影響花園式企業總部的形象。相關人士認為,白鵝潭CBD花園式企業總部主打的理念就是環保設施、沉浸式的花園綠化享受。但是,現在1748.5平方米的大型垃圾壓縮站,瀕臨咫尺,直線距離鎖定500米以內。這與花園式企業總部倡導的理念完全不相符,甚至相悖。

面對眾多保利花海灣業主和律師、社會專家人士的質疑,茶滘聯社的相關人士響應:針對業主代表提出的擔心垃圾壓縮站對將來的生活和居住產生的不利影響,該社專門聘請了廣州市著名建設設計師對垃圾壓縮站進行了優化設計,優化調整后的垃圾壓縮站採用地井式設計,外觀是一個緩慢的小山坡,建設為城市公園,儘可能將附近居居的影響降至最低。

保利花海灣業主代表們表示無法理解和支持這個選址(20a-1地塊)上建設垃圾站。他們認為,這種只是換湯不換藥的做法,這種設計模糊了地塊的土地用途屬性,涉嫌違規。律師特別指出,根據《廣州市城鄉規劃技術規定》的要求,垃圾壓縮站應為獨立用地,並且這個地塊規劃控制是公園綠地,是兩種不同的土地類別。他們更希望荔灣區規劃部門在制定規劃時,落實廣州市政府2020年8月審批同意的《白鵝潭商務區(一區)規劃和城市設計整合優化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規劃要求,在廣州市級規劃部門指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的精神,尊重法律和以人為本的原則,考慮公共利益和社會影響,體察民情民意,制定前瞻性、科學性、可實施性的規劃實施方案。

保利花海灣業主羅女士說,茶滘板塊所在的芳村,還有很多未定位,未開發的地塊,所以他們有理由相信,茶滘20a-1地塊絕不可能是這個承載1748.5平方米大型壓縮站最佳而且唯一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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