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 新公民運動

張磊律師:湖北荊門劉艷麗案(一)

2016年10月26日上午,我在荊門市看守所會見了被以誹謗罪名刑事拘留的,據了解,9月26日荊門警方以劉艷麗在朋友圈中發送、轉發的一些涉及毛澤東、周恩來以及現任領導人的微信「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而立案抓人。

劉艷麗自2012年開始,因組織關愛抗戰老兵活動以及自由言論而被當地警方重點關注。

劉艷麗認為自己所發微信是行使公民言論自由權利,沒有捏造事實,也沒有明知是虛假信息而轉發。

我告知劉艷麗外界很多人都很關注她,當我說到有人以她的照片作為微信頭像時,她感動得落下了眼淚。

下午經向辦案單位了解,辦案單位已經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劉艷麗。我將向荊門檢察院提出不批准逮捕劉艷麗的律師意見。

來源:新公民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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