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6月下旬,被羈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的王全璋律師向主審法官正式遞交了要求本人作為其辯護律師的授權委託書。
2、7月,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向本人轉達了前述委託事宜。本人做出接受該委託的意思表示並提出2點意見:其一,律師辯護觀點將完全遵照全璋本人意見展開;其二,代理期間將隨時與其家屬保持必要的信息溝通。
3、7月12日,在得到官方對上述要求的肯定性答覆后,本人趕赴天津,上午從主審法官處獲取了全璋本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下午順利會見了全璋律師。
4、會見過程中全璋律師精神及身體狀態良好,他感謝外界對其本人及家屬的關心和幫助。
5、會見結束后,本人回到天津二中院,經交流,雙方對於律師複製案卷材料的範圍存在部分爭議。故此,本人暫未提交辯護手續,待法院方面進一步研究答覆后再行決定。
6、基於是否代理本案處於「待定」狀態,故,此前未向外界公開前述代理事宜。
7、在得到天津二中院關於可以全面複製案件材料的正式答覆后,今天(7月18日)本人趕赴北京,上午與王全璋律師的妻子見面交流了基本情況,李文足要我對全璋轉達家人的關切及各界人士的關心。
8、今日下午,本律師返回天津順利會見了全璋律師並就下一步的工作交換了意見。
9、案件材料已經全部複製完畢,開庭時間尚未確定。
劉衛國律師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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