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 維權上訪

楊俊牧師(吳秋雨丈夫):銀海區分局、銀海區檢察院公然違法,效率低下!

今天(2026年7月7日)吳秋雨要求銀海區分局退還吳秋雨,根據刑訴法149「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還。」這不是律師第一次要求退還身份證,銀海區分局的謝飛警官,在律師多次聯繫,並提交書面申請要求退還吳秋雨身份證原件,均以出差為由,拒絕退還,並讓律師走程序。
律師已經撥打12389進行投訴。

同日,吳秋雨辯護律師去調取卷宗,一早就約好了,律師等到下午也不給,理由是還沒拷貝好。你們拷貝一份卷宗要一天時間?這是什麼效率?為什麼其他家屬已經調取卷宗?

上個月律師申請,6月28日得到回復,拒絕保釋,給出的理由是「部分犯罪事實未查清」拒絕,請問你們調查了7個多月,把手機、電腦、流水都調出來了,怎麼還弄不清?

教案時間線:

2025年10月10晚8點 吳秋雨被北海銀海分區警察從北京家中帶走;

2025年10月12日給我下達拘留通知書,文件落款日期卻是2025年9月26日(這是未卜先知?)

2025年11月18日銀海區檢察院批准銀海分局對吳秋雨拘留37天後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執行逮捕;

2026年1月18日偵查期屆滿,延期一個月到二月;

2026年2月18日又延期兩個月到四月份;

2026年4月18日又延期兩個月到六月份;

2026年6月18日被移交

2026年6月29日檢察機關拒絕取保理由是「部分事實未查清」

沒見過像你們這樣的嚴重拖延症的患者!這難道不是對我們家人的變相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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