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原因调查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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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原因调查及对策
这个贴在这里,供大家参考。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关系的进一步调整,社会矛盾也在不断增多,在企业工作的军转干部的现实问题就是诸多矛盾中的一个典型。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部分军转干部存在的“不上访引不起上级重视”“不上访问题得不到解决”不良心态还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存在,加之少数人法纪观念淡薄,动不动就上访、缠纺、闹访,已经形成了一种不好的惯性,因此,企业军转干部不断上访的现象应当引起我们各级的警觉。
一、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原因
从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阶段上划分,到目前为止,大致可以分成初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而从上访的原因上分析,造成上访的因素又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原因造成的,又有主观原因造成的;既有长时间积累形成的,又有个别矛盾形成的;既有个人行为,又有组织串联。综合起来,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原因在不同的阶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初期阶段。时间约从2000年初开始。由于部分国企改制,企业的用人机制发生变化,缺乏相应政策配套,导致企业军转干部下岗、失业,不少人生活困难,甚至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如我市的如皋袜厂的军转干部,从1994年起就未发过一分钱工资,造成家庭生活极为困难,再加之住房、子女上学、医疗保障等一系列实际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军转干部以生活困难为由上访,主要要求解决吃饭问题。客观上讲,企业军转干部在这一时期的要求带有一定的甚至是相当的合理成份,得到了人们的同情。
二是中期阶段。时间约从2001年7月左右始。应当说,在初期企业军转干部上访以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多次发文要求各地妥善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2000年7月,江苏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也出台了苏军转[2000]3号和9号二个文件,各地政府也根据地方实际,出台相应政策解决军转干部的吃饭、养老、医疗保障问题。但是由于这一阶段各级出台的政策、文件不系统、不一致,且各地执行不坚决,落实不到位,导致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现象日趋严重。如从全国看,东部沿海地区比中部及东北老工业基地较为好一些;在东部,又以江浙稍好一些;在江苏,又以苏锡常地区解决得好一些。从我们如皋来看,解困政策也呈现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初期出台的政策只有生活补助费,标准仅为98元/月,养老、医疗保险均没有;到了2003年1月,生活补助费才达到人均360元/月,养老、医疗保险问题基本解决,直到2004年初,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保障才基本有了系统说法。而此时,由少数人提出的“一个身份两个待遇”的口号在企业军转干部中逐渐产生了很大的诱惑力。因此,为了争取利益的最大化,部分企业军转干部频繁上访,呈现高潮化倾向。
三是后期阶段。时间约从2004年年初开始至今,由于各种势力的插手甚至国内外敌对势力在背后的撑腰,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呈现了“四化”倾向,即:组织化行动明显,隐蔽化活动频繁,政治化倾向显露,多元化人员参与。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出现了牵头人、组织者,使得上访有组织有规模,事情的性质逐步向不好的方向发展。这主要是因为:
1、各地执行中办发[2003]29号文件后,企业军转干部的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绝大多数军转干部对党和政府的政策是理解的,但仍有部分军转干部认为现行政策只是在解困层面,且是上访得来的初步胜利结果,只要他们坚持上访,就能达到 “一个身份两个待遇”的最终目标。
2、由于长期生活困难,有相当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程度加大,个别的甚至由于天灾人祸,家庭生活穷困潦倒;加之企业军转干部原先大都在企业担任一定的职务,突然下岗,造成心态失衡,所以参与上访的积极性大大增加。
3、少数地方、少数部门对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不重视,认为这是中央解决的问题,这是上级的问题,对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部分企业在改制中对军转干部提出的一些合理要求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更别说着手解决。例如,企业军转干部住房拆迁或单位将房子卖了而不能给付补偿金;企业欠发工资不按政策补发;医疗费不能按规定给予报销;党组织生活无人问津;企业改制后少数地方企业军转干部丧失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等一些具体问题,其中有些问题至今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二、解决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基本对策
准确把握住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历史和现实原因,针对现阶段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为从根本上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各级都要下大力气来研究并采取得力的措施,妥善解决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问题。具体做到“六要”:
1、要高度重视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须进一步强化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领导;领导有力与否,关键在认识。各级党政领导要以中办发[2003]29号和苏办发[2003]144号文件精神为基本政策依据,在政策框架内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各级领导应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不但关系到一方的稳定,而且事关全国总体稳定,中央领导对此早有批示,地方要从为中央分忧为出发点,在制定政策时,党政一把手要有稳定也是政绩的认识,在制定企业军转干部具体解困政策时,只要在中央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能宽则宽,能高则高,把维护企业军转干部稳定作为自己的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使命。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具体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在得知企业军转干部有集访、聚会等重大事件发生时,要到一线指挥,发挥领导的权威优势,强化工作力度,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督查。帮助协调解决一些企业军转干部的个案困难,人事、劳动、财政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企业军转干部的一些具体事件时,不能把他们与一般群众混同,毕竟他们是一个特殊群体,要切实为他们多做实事,更不能出现少数机关工作人员对他们的歧视现象;企业军转干部主管单位要办实事,做具体工作,要真正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解决他们提出的要求和困难,努力钝化矛盾,切忌推诿扯皮,上缴矛盾。
2、要着力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企业军转干部正确对待改革中利益关系的调整。首先要明确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从我市企业军转干部的现状看,七百多名企业军转干部中有一半人员已退休、其他除十多名在岗外都失业,所以社区和企业主管单位应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从教育的内容看,一是政策教育,要大力宣传中央已明确的有关规定,他们提出的所谓的“一个身份、两个待遇”既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国家的改革政策,这是政策的底线;二是加强党纪、政纪、法制教育,要让他们懂得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要让他们明白反映问题必须按正当渠道进行,决不能有违法违纪言行的发生;三是要讲究工作方法,坚持内外有别,避免激化矛盾。社区和企业主管部门党政组织要制定适合企业军转干部定期学习的制度,主动从政治上关心他们。有条件的地方可定期组织他们参加一些参观活动,了解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以避免思想落伍和失落感。
3、要认真落实各项政策,特别是做好一人一事的工作,切实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实际生活困难。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要真正从善待百姓、构建和谐社会出发,正确处理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在政策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帮助企业军转干部解决他们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尽量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对那些一时难以解决的合理要求,也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安抚情绪,缓解矛盾,以取得企业军转干部的理解。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03]29号和省办发[2003]144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各职能部门要恪尽其职,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已出台的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在处理企业军转干部到访时,相关部门要热情接待,对来访的群众提出的问题能及时答复和解决的,及时办理,不能及时答复和解决的,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和解决;对信件来访的,要件件有答复;要重视做好一人一事的解困工作,让企业军转干部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对功臣模范和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军转干部要实行个案处理,如住房问题,应适时出台政策,给予适当的倾斜照顾;对特殊困难者,要继续搞好市级机关对特困企业军转干部的结对帮扶工作;对突发困难者,要给予关注关怀,采取适时走访、上门慰问、临时救助等方法,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想方设法对他们给予特殊照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他们的心坎上。
4、要做好重点人的稳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重点人的稳定、转化工作是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他们在企业军转干部中有较大的影响力,重点人的思想和稳控工作做好了,一个地方的企业军转干部就较稳定。这几年,我市相对兄弟县(市)企业军转干部稳控工作较有实效,此点是主要原因之一。在对待重点人上一是经常与他们交流,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好针对性的思想工作,尤其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让他们明白做出违法乱纪事的后果;二是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以情感化他们,关键时刻能帮助我们做正面工作;三是要严加防范,盯牢看死,尤其是在敏感时期,不能给他们有活动的空间和时间。这既是限制非法活动的产生,又是保护重点人不犯错误的手段。对那些煽动、串联上访、闹访缠访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打击,严重的要视情进行训诫、警告,直至依法处理。要建立健全针对重点人员的网络责任制,明确和落实单位和具体人的责任。认真落实好以市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部门一把手为第二责任人,企业领导为第三责任人的攮括所有企业军转干部的三级责任制网络,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严防重点人员失控。
5、要建立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上访问题。
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短时间不可能消失,我们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这是由于其历史原因和现实心态所决定的。各级都要克服麻痹松懈的情绪,充分认识做好企业军转干部人员稳定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复杂性和长期性,防止因思想认识不到位而导致企业军转干部的不稳定。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公安、专门办部门要根据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特点和变化,不断改进工作的策略。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优势,利用各种手段,多渠道、全方位地获取企业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的动态情况信息,尤其要搜集内幕性、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对反映企业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活动的信息要及时上报、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更不能隐瞒不报,对获取的信息要分析特点,抓紧处置,以争取时间,尽早做好防范控制工作,及时妥善化解矛盾。各部门要加强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人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工作不负责造成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6、要加强职能部门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专门办要充分发挥在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要在上级文件精神的落实、做好重点人员思想工作、防止企业军转干部参与集访等方面,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要认真落实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会办制度、督查制度及应急方案,要疏、堵结合,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达到信息灵通,反映迅速,方法得当,工作到位的要求,扎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上访工作。
要认真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专门办作为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主要职能部门,要注意准确的把握住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脉搏,要经常找企业军转干部谈话,特别是重点人员谈话,了解他们的动态;要建立健全“两会”制度,即每季度一次由市领导召集的企业军转干部代表座谈会,市专门办召集的每月一次的企业军转干部座谈会,情况特殊随时召开,向他们宣传有关政策,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关怀和照顾。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让企业军转干部不论大事、小事,第一个想到就是“娘家人”专门办,要通过“对话”的形式,让企业军转干部及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把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反馈给政府,从而使我们牢牢把握了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的主动权。
要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应急预案。专门办工作人员要善于从企业军转干部的微小变化中发现蛛丝马迹,并与市公安局、信访局、企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及时互动信息,及时掌握企业军转干部的动态。并根据预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早发现情况,早行动,早制止企业军转干部参与集访。要通过办班、组织参观、必要时进行隔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重点人员的防控工作。一旦发生企业军转干部可能进京到省去通参与集访时,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市专门办、公安局、各企业主管部门要明确分工,对如何到车站、重要路段劝阻、拦截,如何接人,接人后如何处置,善后事宜等具体事项都要有明确的规定。
总之,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的大局,关系到一个地区的形象,其涉及到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强。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对于稳定军心、巩固国防、确保社会稳定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意义。因此,在对待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上,各级都要做到动真心、献真情、办实事、解难题,用一腔热情,满腔真爱,赢得广大企业军转干部的真情回报,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的上访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关系的进一步调整,社会矛盾也在不断增多,在企业工作的军转干部的现实问题就是诸多矛盾中的一个典型。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部分军转干部存在的“不上访引不起上级重视”“不上访问题得不到解决”不良心态还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存在,加之少数人法纪观念淡薄,动不动就上访、缠纺、闹访,已经形成了一种不好的惯性,因此,企业军转干部不断上访的现象应当引起我们各级的警觉。
一、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原因
从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阶段上划分,到目前为止,大致可以分成初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而从上访的原因上分析,造成上访的因素又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原因造成的,又有主观原因造成的;既有长时间积累形成的,又有个别矛盾形成的;既有个人行为,又有组织串联。综合起来,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原因在不同的阶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初期阶段。时间约从2000年初开始。由于部分国企改制,企业的用人机制发生变化,缺乏相应政策配套,导致企业军转干部下岗、失业,不少人生活困难,甚至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如我市的如皋袜厂的军转干部,从1994年起就未发过一分钱工资,造成家庭生活极为困难,再加之住房、子女上学、医疗保障等一系列实际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军转干部以生活困难为由上访,主要要求解决吃饭问题。客观上讲,企业军转干部在这一时期的要求带有一定的甚至是相当的合理成份,得到了人们的同情。
二是中期阶段。时间约从2001年7月左右始。应当说,在初期企业军转干部上访以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多次发文要求各地妥善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2000年7月,江苏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也出台了苏军转[2000]3号和9号二个文件,各地政府也根据地方实际,出台相应政策解决军转干部的吃饭、养老、医疗保障问题。但是由于这一阶段各级出台的政策、文件不系统、不一致,且各地执行不坚决,落实不到位,导致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现象日趋严重。如从全国看,东部沿海地区比中部及东北老工业基地较为好一些;在东部,又以江浙稍好一些;在江苏,又以苏锡常地区解决得好一些。从我们如皋来看,解困政策也呈现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初期出台的政策只有生活补助费,标准仅为98元/月,养老、医疗保险均没有;到了2003年1月,生活补助费才达到人均360元/月,养老、医疗保险问题基本解决,直到2004年初,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保障才基本有了系统说法。而此时,由少数人提出的“一个身份两个待遇”的口号在企业军转干部中逐渐产生了很大的诱惑力。因此,为了争取利益的最大化,部分企业军转干部频繁上访,呈现高潮化倾向。
三是后期阶段。时间约从2004年年初开始至今,由于各种势力的插手甚至国内外敌对势力在背后的撑腰,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呈现了“四化”倾向,即:组织化行动明显,隐蔽化活动频繁,政治化倾向显露,多元化人员参与。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出现了牵头人、组织者,使得上访有组织有规模,事情的性质逐步向不好的方向发展。这主要是因为:
1、各地执行中办发[2003]29号文件后,企业军转干部的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绝大多数军转干部对党和政府的政策是理解的,但仍有部分军转干部认为现行政策只是在解困层面,且是上访得来的初步胜利结果,只要他们坚持上访,就能达到 “一个身份两个待遇”的最终目标。
2、由于长期生活困难,有相当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程度加大,个别的甚至由于天灾人祸,家庭生活穷困潦倒;加之企业军转干部原先大都在企业担任一定的职务,突然下岗,造成心态失衡,所以参与上访的积极性大大增加。
3、少数地方、少数部门对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不重视,认为这是中央解决的问题,这是上级的问题,对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部分企业在改制中对军转干部提出的一些合理要求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更别说着手解决。例如,企业军转干部住房拆迁或单位将房子卖了而不能给付补偿金;企业欠发工资不按政策补发;医疗费不能按规定给予报销;党组织生活无人问津;企业改制后少数地方企业军转干部丧失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等一些具体问题,其中有些问题至今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二、解决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基本对策
准确把握住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历史和现实原因,针对现阶段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为从根本上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各级都要下大力气来研究并采取得力的措施,妥善解决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问题。具体做到“六要”:
1、要高度重视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须进一步强化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领导;领导有力与否,关键在认识。各级党政领导要以中办发[2003]29号和苏办发[2003]144号文件精神为基本政策依据,在政策框架内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各级领导应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不但关系到一方的稳定,而且事关全国总体稳定,中央领导对此早有批示,地方要从为中央分忧为出发点,在制定政策时,党政一把手要有稳定也是政绩的认识,在制定企业军转干部具体解困政策时,只要在中央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能宽则宽,能高则高,把维护企业军转干部稳定作为自己的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使命。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具体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在得知企业军转干部有集访、聚会等重大事件发生时,要到一线指挥,发挥领导的权威优势,强化工作力度,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督查。帮助协调解决一些企业军转干部的个案困难,人事、劳动、财政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企业军转干部的一些具体事件时,不能把他们与一般群众混同,毕竟他们是一个特殊群体,要切实为他们多做实事,更不能出现少数机关工作人员对他们的歧视现象;企业军转干部主管单位要办实事,做具体工作,要真正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解决他们提出的要求和困难,努力钝化矛盾,切忌推诿扯皮,上缴矛盾。
2、要着力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企业军转干部正确对待改革中利益关系的调整。首先要明确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从我市企业军转干部的现状看,七百多名企业军转干部中有一半人员已退休、其他除十多名在岗外都失业,所以社区和企业主管单位应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从教育的内容看,一是政策教育,要大力宣传中央已明确的有关规定,他们提出的所谓的“一个身份、两个待遇”既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国家的改革政策,这是政策的底线;二是加强党纪、政纪、法制教育,要让他们懂得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要让他们明白反映问题必须按正当渠道进行,决不能有违法违纪言行的发生;三是要讲究工作方法,坚持内外有别,避免激化矛盾。社区和企业主管部门党政组织要制定适合企业军转干部定期学习的制度,主动从政治上关心他们。有条件的地方可定期组织他们参加一些参观活动,了解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以避免思想落伍和失落感。
3、要认真落实各项政策,特别是做好一人一事的工作,切实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实际生活困难。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要真正从善待百姓、构建和谐社会出发,正确处理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在政策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帮助企业军转干部解决他们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尽量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对那些一时难以解决的合理要求,也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安抚情绪,缓解矛盾,以取得企业军转干部的理解。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03]29号和省办发[2003]144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各职能部门要恪尽其职,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已出台的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在处理企业军转干部到访时,相关部门要热情接待,对来访的群众提出的问题能及时答复和解决的,及时办理,不能及时答复和解决的,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和解决;对信件来访的,要件件有答复;要重视做好一人一事的解困工作,让企业军转干部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对功臣模范和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军转干部要实行个案处理,如住房问题,应适时出台政策,给予适当的倾斜照顾;对特殊困难者,要继续搞好市级机关对特困企业军转干部的结对帮扶工作;对突发困难者,要给予关注关怀,采取适时走访、上门慰问、临时救助等方法,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想方设法对他们给予特殊照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他们的心坎上。
4、要做好重点人的稳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重点人的稳定、转化工作是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他们在企业军转干部中有较大的影响力,重点人的思想和稳控工作做好了,一个地方的企业军转干部就较稳定。这几年,我市相对兄弟县(市)企业军转干部稳控工作较有实效,此点是主要原因之一。在对待重点人上一是经常与他们交流,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好针对性的思想工作,尤其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让他们明白做出违法乱纪事的后果;二是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以情感化他们,关键时刻能帮助我们做正面工作;三是要严加防范,盯牢看死,尤其是在敏感时期,不能给他们有活动的空间和时间。这既是限制非法活动的产生,又是保护重点人不犯错误的手段。对那些煽动、串联上访、闹访缠访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打击,严重的要视情进行训诫、警告,直至依法处理。要建立健全针对重点人员的网络责任制,明确和落实单位和具体人的责任。认真落实好以市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部门一把手为第二责任人,企业领导为第三责任人的攮括所有企业军转干部的三级责任制网络,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严防重点人员失控。
5、要建立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上访问题。
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短时间不可能消失,我们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这是由于其历史原因和现实心态所决定的。各级都要克服麻痹松懈的情绪,充分认识做好企业军转干部人员稳定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复杂性和长期性,防止因思想认识不到位而导致企业军转干部的不稳定。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公安、专门办部门要根据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特点和变化,不断改进工作的策略。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优势,利用各种手段,多渠道、全方位地获取企业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的动态情况信息,尤其要搜集内幕性、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对反映企业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活动的信息要及时上报、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更不能隐瞒不报,对获取的信息要分析特点,抓紧处置,以争取时间,尽早做好防范控制工作,及时妥善化解矛盾。各部门要加强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人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工作不负责造成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6、要加强职能部门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专门办要充分发挥在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要在上级文件精神的落实、做好重点人员思想工作、防止企业军转干部参与集访等方面,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要认真落实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会办制度、督查制度及应急方案,要疏、堵结合,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达到信息灵通,反映迅速,方法得当,工作到位的要求,扎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上访工作。
要认真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专门办作为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主要职能部门,要注意准确的把握住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脉搏,要经常找企业军转干部谈话,特别是重点人员谈话,了解他们的动态;要建立健全“两会”制度,即每季度一次由市领导召集的企业军转干部代表座谈会,市专门办召集的每月一次的企业军转干部座谈会,情况特殊随时召开,向他们宣传有关政策,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关怀和照顾。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让企业军转干部不论大事、小事,第一个想到就是“娘家人”专门办,要通过“对话”的形式,让企业军转干部及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把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反馈给政府,从而使我们牢牢把握了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的主动权。
要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应急预案。专门办工作人员要善于从企业军转干部的微小变化中发现蛛丝马迹,并与市公安局、信访局、企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及时互动信息,及时掌握企业军转干部的动态。并根据预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早发现情况,早行动,早制止企业军转干部参与集访。要通过办班、组织参观、必要时进行隔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重点人员的防控工作。一旦发生企业军转干部可能进京到省去通参与集访时,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市专门办、公安局、各企业主管部门要明确分工,对如何到车站、重要路段劝阻、拦截,如何接人,接人后如何处置,善后事宜等具体事项都要有明确的规定。
总之,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的大局,关系到一个地区的形象,其涉及到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强。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对于稳定军心、巩固国防、确保社会稳定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意义。因此,在对待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上,各级都要做到动真心、献真情、办实事、解难题,用一腔热情,满腔真爱,赢得广大企业军转干部的真情回报,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的上访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Re: 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原因调查及对策
这篇文章很有“意思”:
一是李小俊同志对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发生、发展的过程;发展趋势以及危害性是有一定认识的,相对来讲还是比较清醒的。“企业军转干部不断上访的现象应当引起我们各级的警觉”。特别是该同志认识到“解困”以后,问题不仅没有解决,相反“组织化行动明显,隐蔽化活动频繁,政治化倾向显露,多元化人员参与。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出现了牵头人、组织者,使得上访有组织有规模,事情的性质逐步向不好的方向发展。”“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短时间不可能消失,我们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这是由于其历史原因和现实心态所决定的。”并且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应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不但关系到一方的稳定,而且事关全国总体稳定”。“总之,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的大局,关系到一个地区的形象,其涉及到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强。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对于稳定军心、巩固国防、确保社会稳定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意义。”上述认识都是应该给予肯定的,但是,明显的没有和上级“保持一致”。大家还记得石楚敬大校的“口径”吗?“上面”认为:企业军转干部问题通过“解困”已经解决了,不满意的只是“极少数”“个别”现象了。这是有“意思”的第一点。
二是李小俊同志在谈到他如何违反宪法和法律、如何限制公民的民主权利和人身自由、如何截访维持稳定的时候,是相当的坦率。甚至有点“得意洋洋”、“沾沾自喜”。“公安、专门办部门要根据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特点和变化,不断改进工作的策略。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优势,利用各种手段,多渠道、全方位地获取企业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的动态情况信息,尤其要搜集内幕性、苗头性、倾向性信息。”“要做好重点人的稳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重点人的稳定、转化工作是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他们在企业军转干部中有较大的影响力,重点人的思想和稳控工作做好了,一个地方的企业军转干部就较稳定。这几年,我市相对兄弟县(市)企业军转干部稳控工作较有实效,此点是主要原因之一。”“二是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以情感化他们,关键时刻能帮助我们做正面工作;三是要严加防范,盯牢看死,尤其是在敏感时期,不能给他们有活动的空间和时间。”“要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应急预案。专门办工作人员要善于从企业军转干部的微小变化中发现蛛丝马迹,并与市公安局、信访局、企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及时互动信息,及时掌握企业军转干部的动态。并根据预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早发现情况,早行动,早制止企业军转干部参与集访。要通过办班、组织参观、必要时进行隔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重点人员的防控工作。一旦发生企业军转干部可能进京到省去通参与集访时,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市专门办、公安局、各企业主管部门要明确分工,对如何到车站、重要路段劝阻、拦截,如何接人,接人后如何处置,善后事宜等具体事项都要有明确的规定”。瞧瞧,这位李官员已经坦率的无所顾及了。事实上这些年来他们做的远比李小俊总结的多的多,各地都有各地的“高招”。但有一个“行规”,就是只做不说,而且极力控制舆论,绝不允许宣传。这位李小俊同志和他们相比真是诚实的可爱了。这是有意思”的第二点。
最后,我想说的是这篇文章的主题之一,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发生的原因是什么?李小俊同志忠实的和“口径”保持着一致。他们把我们这些老战士的诉求抽象的概括为“一个身份,两个待遇”;绝口不提我们的诉求的法律依据和更准确、科学的表达:“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依据《军官法》,认真履行对军队转业干部妥善安置的法定义务”。他们污蔑我们的斗争的目的不过是追求“个人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被敌对势力利用”;绝口不提我们斗争的指导思想和目的是:维护党和国家法规、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权威和诚信;维护人民军队的尊严和稳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们片面认定:“一个身份、两个待遇”既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国家的改革政策,这是政策的底线。”绝口不提他们的“口径”是不是违反了法律?有什么法律依据?他们片面的对我们“加强党纪、政纪、法制教育,要让他们懂得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要让他们明白反映问题必须按正当渠道进行,决不能有违法违纪言行的发生。”绝口不提他们自己是不是有违法和违纪行为?是不是应该依法履行职责?
总之,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发生和蔓延的根本原因:在于主管部门原国家人事部在改革中忽略或者是故意放弃和推卸自己的责任,拒不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进行妥善安置的法定义务;问题发生后又炮制了与上位法规严重抵触的“宣传提纲”和“答复口径”,强词夺理,长期坚持错误;军地信访部门和人民法院接到投诉后不能依法履行职责,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顽固的坚持错误立场,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指鹿为马,怎么能解决问题呢?结果只能是:“事情的性质逐步向不好的方向发展”,“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短时间不可能消失”。
为方便大家学习,现重录小俊同志原文:
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原因调查及对策
李小俊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关系的进一步调整,社会矛盾也在不断增多,在企业工作的军转干部的现实问题就是诸多矛盾中的一个典型。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部分军转干部存在的“不上访引不起上级重视”“不上访问题得不到解决”不良心态还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存在,加之少数人法纪观念淡薄,动不动就上访、缠纺、闹访,已经形成了一种不好的惯性,因此,企业军转干部不断上访的现象应当引起我们各级的警觉。
一、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原因
从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阶段上划分,到目前为止,大致可以分成初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而从上访的原因上分析,造成上访的因素又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原因造成的,又有主观原因造成的;既有长时间积累形成的,又有个别矛盾形成的;既有个人行为,又有组织串联。综合起来,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原因在不同的阶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初期阶段。时间约从2000年初开始。由于部分国企改制,企业的用人机制发生变化,缺乏相应政策配套,导致企业军转干部下岗、失业,不少人生活困难,甚至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如我市的如皋袜厂的军转干部,从1994年起就未发过一分钱工资,造成家庭生活极为困难,再加之住房、子女上学、医疗保障等一系列实际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军转干部以生活困难为由上访,主要要求解决吃饭问题。客观上讲,企业军转干部在这一时期的要求带有一定的甚至是相当的合理成份,得到了人们的同情。
二是中期阶段。时间约从2001年7月左右始。应当说,在初期企业军转干部上访以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多次发文要求各地妥善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2000年7月,江苏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也出台了苏军转[2000]3号和9号二个文件,各地政府也根据地方实际,出台相应政策解决军转干部的吃饭、养老、医疗保障问题。但是由于这一阶段各级出台的政策、文件不系统、不一致,且各地执行不坚决,落实不到位,导致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现象日趋严重。如从全国看,东部沿海地区比中部及东北老工业基地较为好一些;在东部,又以江浙稍好一些;在江苏,又以苏锡常地区解决得好一些。从我们如皋来看,解困政策也呈现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初期出台的政策只有生活补助费,标准仅为98元/月,养老、医疗保险均没有;到了2003年1月,生活补助费才达到人均360元/月,养老、医疗保险问题基本解决,直到2004年初,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保障才基本有了系统说法。而此时,由少数人提出的“一个身份两个待遇”的口号在企业军转干部中逐渐产生了很大的诱惑力。因此,为了争取利益的最大化,部分企业军转干部频繁上访,呈现高潮化倾向。
三是后期阶段。时间约从2004年年初开始至今,由于各种势力的插手甚至国内外敌对势力在背后的撑腰,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呈现了“四化”倾向,即:组织化行动明显,隐蔽化活动频繁,政治化倾向显露,多元化人员参与。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出现了牵头人、组织者,使得上访有组织有规模,事情的性质逐步向不好的方向发展。这主要是因为:
1、各地执行中办发[2003]29号文件后,企业军转干部的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绝大多数军转干部对党和政府的政策是理解的,但仍有部分军转干部认为现行政策只是在解困层面,且是上访得来的初步胜利结果,只要他们坚持上访,就能达到 “一个身份两个待遇”的最终目标。
2、由于长期生活困难,有相当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程度加大,个别的甚至由于天灾人祸,家庭生活穷困潦倒;加之企业军转干部原先大都在企业担任一定的职务,突然下岗,造成心态失衡,所以参与上访的积极性大大增加。
3、少数地方、少数部门对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不重视,认为这是中央解决的问题,这是上级的问题,对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部分企业在改制中对军转干部提出的一些合理要求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更别说着手解决。例如,企业军转干部住房拆迁或单位将房子卖了而不能给付补偿金;企业欠发工资不按政策补发;医疗费不能按规定给予报销;党组织生活无人问津;企业改制后少数地方企业军转干部丧失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等一些具体问题,其中有些问题至今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二、解决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基本对策
准确把握住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历史和现实原因,针对现阶段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为从根本上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各级都要下大力气来研究并采取得力的措施,妥善解决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问题。具体做到“六要”:
1、要高度重视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须进一步强化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领导;领导有力与否,关键在认识。各级党政领导要以中办发[2003]29号和苏办发[2003]144号文件精神为基本政策依据,在政策框架内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各级领导应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不但关系到一方的稳定,而且事关全国总体稳定,中央领导对此早有批示,地方要从为中央分忧为出发点,在制定政策时,党政一把手要有稳定也是政绩的认识,在制定企业军转干部具体解困政策时,只要在中央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能宽则宽,能高则高,把维护企业军转干部稳定作为自己的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使命。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具体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在得知企业军转干部有集访、聚会等重大事件发生时,要到一线指挥,发挥领导的权威优势,强化工作力度,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督查。帮助协调解决一些企业军转干部的个案困难,人事、劳动、财政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企业军转干部的一些具体事件时,不能把他们与一般群众混同,毕竟他们是一个特殊群体,要切实为他们多做实事,更不能出现少数机关工作人员对他们的歧视现象;企业军转干部主管单位要办实事,做具体工作,要真正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解决他们提出的要求和困难,努力钝化矛盾,切忌推诿扯皮,上缴矛盾。
2、要着力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企业军转干部正确对待改革中利益关系的调整。首先要明确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从我市企业军转干部的现状看,七百多名企业军转干部中有一半人员已退休、其他除十多名在岗外都失业,所以社区和企业主管单位应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从教育的内容看,一是政策教育,要大力宣传中央已明确的有关规定,他们提出的所谓的“一个身份、两个待遇”既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国家的改革政策,这是政策的底线;二是加强党纪、政纪、法制教育,要让他们懂得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要让他们明白反映问题必须按正当渠道进行,决不能有违法违纪言行的发生;三是要讲究工作方法,坚持内外有别,避免激化矛盾。社区和企业主管部门党政组织要制定适合企业军转干部定期学习的制度,主动从政治上关心他们。有条件的地方可定期组织他们参加一些参观活动,了解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以避免思想落伍和失落感。
3、要认真落实各项政策,特别是做好一人一事的工作,切实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实际生活困难。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要真正从善待百姓、构建和谐社会出发,正确处理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在政策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帮助企业军转干部解决他们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尽量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对那些一时难以解决的合理要求,也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安抚情绪,缓解矛盾,以取得企业军转干部的理解。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03]29号和省办发[2003]144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各职能部门要恪尽其职,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已出台的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在处理企业军转干部到访时,相关部门要热情接待,对来访的群众提出的问题能及时答复和解决的,及时办理,不能及时答复和解决的,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和解决;对信件来访的,要件件有答复;要重视做好一人一事的解困工作,让企业军转干部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对功臣模范和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军转干部要实行个案处理,如住房问题,应适时出台政策,给予适当的倾斜照顾;对特殊困难者,要继续搞好市级机关对特困企业军转干部的结对帮扶工作;对突发困难者,要给予关注关怀,采取适时走访、上门慰问、临时救助等方法,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想方设法对他们给予特殊照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他们的心坎上。
4、要做好重点人的稳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重点人的稳定、转化工作是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他们在企业军转干部中有较大的影响力,重点人的思想和稳控工作做好了,一个地方的企业军转干部就较稳定。这几年,我市相对兄弟县(市)企业军转干部稳控工作较有实效,此点是主要原因之一。在对待重点人上一是经常与他们交流,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好针对性的思想工作,尤其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让他们明白做出违法乱纪事的后果;二是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以情感化他们,关键时刻能帮助我们做正面工作;三是要严加防范,盯牢看死,尤其是在敏感时期,不能给他们有活动的空间和时间。这既是限制非法活动的产生,又是保护重点人不犯错误的手段。对那些煽动、串联上访、闹访缠访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打击,严重的要视情进行训诫、警告,直至依法处理。要建立健全针对重点人员的网络责任制,明确和落实单位和具体人的责任。认真落实好以市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部门一把手为第二责任人,企业领导为第三责任人的攮括所有企业军转干部的三级责任制网络,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严防重点人员失控。
5、要建立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上访问题。
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短时间不可能消失,我们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这是由于其历史原因和现实心态所决定的。各级都要克服麻痹松懈的情绪,充分认识做好企业军转干部人员稳定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复杂性和长期性,防止因思想认识不到位而导致企业军转干部的不稳定。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公安、专门办部门要根据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特点和变化,不断改进工作的策略。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优势,利用各种手段,多渠道、全方位地获取企业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的动态情况信息,尤其要搜集内幕性、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对反映企业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活动的信息要及时上报、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更不能隐瞒不报,对获取的信息要分析特点,抓紧处置,以争取时间,尽早做好防范控制工作,及时妥善化解矛盾。各部门要加强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人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工作不负责造成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6、要加强职能部门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专门办要充分发挥在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要在上级文件精神的落实、做好重点人员思想工作、防止企业军转干部参与集访等方面,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要认真落实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会办制度、督查制度及应急方案,要疏、堵结合,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达到信息灵通,反映迅速,方法得当,工作到位的要求,扎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上访工作。
要认真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专门办作为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主要职能部门,要注意准确的把握住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脉搏,要经常找企业军转干部谈话,特别是重点人员谈话,了解他们的动态;要建立健全“两会”制度,即每季度一次由市领导召集的企业军转干部代表座谈会,市专门办召集的每月一次的企业军转干部座谈会,情况特殊随时召开,向他们宣传有关政策,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关怀和照顾。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让企业军转干部不论大事、小事,第一个想到就是“娘家人”专门办,要通过“对话”的形式,让企业军转干部及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把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反馈给政府,从而使我们牢牢把握了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的主动权。
要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应急预案。专门办工作人员要善于从企业军转干部的微小变化中发现蛛丝马迹,并与市公安局、信访局、企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及时互动信息,及时掌握企业军转干部的动态。并根据预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早发现情况,早行动,早制止企业军转干部参与集访。要通过办班、组织参观、必要时进行隔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重点人员的防控工作。一旦发生企业军转干部可能进京到省去通参与集访时,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市专门办、公安局、各企业主管部门要明确分工,对如何到车站、重要路段劝阻、拦截,如何接人,接人后如何处置,善后事宜等具体事项都要有明确的规定。
总之,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的大局,关系到一个地区的形象,其涉及到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强。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对于稳定军心、巩固国防、确保社会稳定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意义。因此,在对待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上,各级都要做到动真心、献真情、办实事、解难题,用一腔热情,满腔真爱,赢得广大企业军转干部的真情回报,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的上访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一是李小俊同志对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发生、发展的过程;发展趋势以及危害性是有一定认识的,相对来讲还是比较清醒的。“企业军转干部不断上访的现象应当引起我们各级的警觉”。特别是该同志认识到“解困”以后,问题不仅没有解决,相反“组织化行动明显,隐蔽化活动频繁,政治化倾向显露,多元化人员参与。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出现了牵头人、组织者,使得上访有组织有规模,事情的性质逐步向不好的方向发展。”“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短时间不可能消失,我们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这是由于其历史原因和现实心态所决定的。”并且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应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不但关系到一方的稳定,而且事关全国总体稳定”。“总之,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的大局,关系到一个地区的形象,其涉及到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强。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对于稳定军心、巩固国防、确保社会稳定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意义。”上述认识都是应该给予肯定的,但是,明显的没有和上级“保持一致”。大家还记得石楚敬大校的“口径”吗?“上面”认为:企业军转干部问题通过“解困”已经解决了,不满意的只是“极少数”“个别”现象了。这是有“意思”的第一点。
二是李小俊同志在谈到他如何违反宪法和法律、如何限制公民的民主权利和人身自由、如何截访维持稳定的时候,是相当的坦率。甚至有点“得意洋洋”、“沾沾自喜”。“公安、专门办部门要根据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特点和变化,不断改进工作的策略。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优势,利用各种手段,多渠道、全方位地获取企业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的动态情况信息,尤其要搜集内幕性、苗头性、倾向性信息。”“要做好重点人的稳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重点人的稳定、转化工作是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他们在企业军转干部中有较大的影响力,重点人的思想和稳控工作做好了,一个地方的企业军转干部就较稳定。这几年,我市相对兄弟县(市)企业军转干部稳控工作较有实效,此点是主要原因之一。”“二是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以情感化他们,关键时刻能帮助我们做正面工作;三是要严加防范,盯牢看死,尤其是在敏感时期,不能给他们有活动的空间和时间。”“要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应急预案。专门办工作人员要善于从企业军转干部的微小变化中发现蛛丝马迹,并与市公安局、信访局、企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及时互动信息,及时掌握企业军转干部的动态。并根据预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早发现情况,早行动,早制止企业军转干部参与集访。要通过办班、组织参观、必要时进行隔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重点人员的防控工作。一旦发生企业军转干部可能进京到省去通参与集访时,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市专门办、公安局、各企业主管部门要明确分工,对如何到车站、重要路段劝阻、拦截,如何接人,接人后如何处置,善后事宜等具体事项都要有明确的规定”。瞧瞧,这位李官员已经坦率的无所顾及了。事实上这些年来他们做的远比李小俊总结的多的多,各地都有各地的“高招”。但有一个“行规”,就是只做不说,而且极力控制舆论,绝不允许宣传。这位李小俊同志和他们相比真是诚实的可爱了。这是有意思”的第二点。
最后,我想说的是这篇文章的主题之一,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发生的原因是什么?李小俊同志忠实的和“口径”保持着一致。他们把我们这些老战士的诉求抽象的概括为“一个身份,两个待遇”;绝口不提我们的诉求的法律依据和更准确、科学的表达:“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依据《军官法》,认真履行对军队转业干部妥善安置的法定义务”。他们污蔑我们的斗争的目的不过是追求“个人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被敌对势力利用”;绝口不提我们斗争的指导思想和目的是:维护党和国家法规、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权威和诚信;维护人民军队的尊严和稳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们片面认定:“一个身份、两个待遇”既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国家的改革政策,这是政策的底线。”绝口不提他们的“口径”是不是违反了法律?有什么法律依据?他们片面的对我们“加强党纪、政纪、法制教育,要让他们懂得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要让他们明白反映问题必须按正当渠道进行,决不能有违法违纪言行的发生。”绝口不提他们自己是不是有违法和违纪行为?是不是应该依法履行职责?
总之,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发生和蔓延的根本原因:在于主管部门原国家人事部在改革中忽略或者是故意放弃和推卸自己的责任,拒不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进行妥善安置的法定义务;问题发生后又炮制了与上位法规严重抵触的“宣传提纲”和“答复口径”,强词夺理,长期坚持错误;军地信访部门和人民法院接到投诉后不能依法履行职责,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顽固的坚持错误立场,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指鹿为马,怎么能解决问题呢?结果只能是:“事情的性质逐步向不好的方向发展”,“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短时间不可能消失”。
为方便大家学习,现重录小俊同志原文:
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原因调查及对策
李小俊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关系的进一步调整,社会矛盾也在不断增多,在企业工作的军转干部的现实问题就是诸多矛盾中的一个典型。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部分军转干部存在的“不上访引不起上级重视”“不上访问题得不到解决”不良心态还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存在,加之少数人法纪观念淡薄,动不动就上访、缠纺、闹访,已经形成了一种不好的惯性,因此,企业军转干部不断上访的现象应当引起我们各级的警觉。
一、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原因
从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阶段上划分,到目前为止,大致可以分成初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而从上访的原因上分析,造成上访的因素又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原因造成的,又有主观原因造成的;既有长时间积累形成的,又有个别矛盾形成的;既有个人行为,又有组织串联。综合起来,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原因在不同的阶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初期阶段。时间约从2000年初开始。由于部分国企改制,企业的用人机制发生变化,缺乏相应政策配套,导致企业军转干部下岗、失业,不少人生活困难,甚至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如我市的如皋袜厂的军转干部,从1994年起就未发过一分钱工资,造成家庭生活极为困难,再加之住房、子女上学、医疗保障等一系列实际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军转干部以生活困难为由上访,主要要求解决吃饭问题。客观上讲,企业军转干部在这一时期的要求带有一定的甚至是相当的合理成份,得到了人们的同情。
二是中期阶段。时间约从2001年7月左右始。应当说,在初期企业军转干部上访以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多次发文要求各地妥善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2000年7月,江苏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也出台了苏军转[2000]3号和9号二个文件,各地政府也根据地方实际,出台相应政策解决军转干部的吃饭、养老、医疗保障问题。但是由于这一阶段各级出台的政策、文件不系统、不一致,且各地执行不坚决,落实不到位,导致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现象日趋严重。如从全国看,东部沿海地区比中部及东北老工业基地较为好一些;在东部,又以江浙稍好一些;在江苏,又以苏锡常地区解决得好一些。从我们如皋来看,解困政策也呈现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初期出台的政策只有生活补助费,标准仅为98元/月,养老、医疗保险均没有;到了2003年1月,生活补助费才达到人均360元/月,养老、医疗保险问题基本解决,直到2004年初,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保障才基本有了系统说法。而此时,由少数人提出的“一个身份两个待遇”的口号在企业军转干部中逐渐产生了很大的诱惑力。因此,为了争取利益的最大化,部分企业军转干部频繁上访,呈现高潮化倾向。
三是后期阶段。时间约从2004年年初开始至今,由于各种势力的插手甚至国内外敌对势力在背后的撑腰,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呈现了“四化”倾向,即:组织化行动明显,隐蔽化活动频繁,政治化倾向显露,多元化人员参与。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出现了牵头人、组织者,使得上访有组织有规模,事情的性质逐步向不好的方向发展。这主要是因为:
1、各地执行中办发[2003]29号文件后,企业军转干部的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绝大多数军转干部对党和政府的政策是理解的,但仍有部分军转干部认为现行政策只是在解困层面,且是上访得来的初步胜利结果,只要他们坚持上访,就能达到 “一个身份两个待遇”的最终目标。
2、由于长期生活困难,有相当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程度加大,个别的甚至由于天灾人祸,家庭生活穷困潦倒;加之企业军转干部原先大都在企业担任一定的职务,突然下岗,造成心态失衡,所以参与上访的积极性大大增加。
3、少数地方、少数部门对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不重视,认为这是中央解决的问题,这是上级的问题,对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部分企业在改制中对军转干部提出的一些合理要求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更别说着手解决。例如,企业军转干部住房拆迁或单位将房子卖了而不能给付补偿金;企业欠发工资不按政策补发;医疗费不能按规定给予报销;党组织生活无人问津;企业改制后少数地方企业军转干部丧失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等一些具体问题,其中有些问题至今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二、解决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基本对策
准确把握住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历史和现实原因,针对现阶段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为从根本上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各级都要下大力气来研究并采取得力的措施,妥善解决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问题。具体做到“六要”:
1、要高度重视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须进一步强化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领导;领导有力与否,关键在认识。各级党政领导要以中办发[2003]29号和苏办发[2003]144号文件精神为基本政策依据,在政策框架内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各级领导应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不但关系到一方的稳定,而且事关全国总体稳定,中央领导对此早有批示,地方要从为中央分忧为出发点,在制定政策时,党政一把手要有稳定也是政绩的认识,在制定企业军转干部具体解困政策时,只要在中央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能宽则宽,能高则高,把维护企业军转干部稳定作为自己的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使命。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具体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在得知企业军转干部有集访、聚会等重大事件发生时,要到一线指挥,发挥领导的权威优势,强化工作力度,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督查。帮助协调解决一些企业军转干部的个案困难,人事、劳动、财政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企业军转干部的一些具体事件时,不能把他们与一般群众混同,毕竟他们是一个特殊群体,要切实为他们多做实事,更不能出现少数机关工作人员对他们的歧视现象;企业军转干部主管单位要办实事,做具体工作,要真正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解决他们提出的要求和困难,努力钝化矛盾,切忌推诿扯皮,上缴矛盾。
2、要着力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企业军转干部正确对待改革中利益关系的调整。首先要明确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从我市企业军转干部的现状看,七百多名企业军转干部中有一半人员已退休、其他除十多名在岗外都失业,所以社区和企业主管单位应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从教育的内容看,一是政策教育,要大力宣传中央已明确的有关规定,他们提出的所谓的“一个身份、两个待遇”既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国家的改革政策,这是政策的底线;二是加强党纪、政纪、法制教育,要让他们懂得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要让他们明白反映问题必须按正当渠道进行,决不能有违法违纪言行的发生;三是要讲究工作方法,坚持内外有别,避免激化矛盾。社区和企业主管部门党政组织要制定适合企业军转干部定期学习的制度,主动从政治上关心他们。有条件的地方可定期组织他们参加一些参观活动,了解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以避免思想落伍和失落感。
3、要认真落实各项政策,特别是做好一人一事的工作,切实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实际生活困难。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要真正从善待百姓、构建和谐社会出发,正确处理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在政策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帮助企业军转干部解决他们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尽量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对那些一时难以解决的合理要求,也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安抚情绪,缓解矛盾,以取得企业军转干部的理解。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03]29号和省办发[2003]144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各职能部门要恪尽其职,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已出台的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在处理企业军转干部到访时,相关部门要热情接待,对来访的群众提出的问题能及时答复和解决的,及时办理,不能及时答复和解决的,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和解决;对信件来访的,要件件有答复;要重视做好一人一事的解困工作,让企业军转干部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对功臣模范和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军转干部要实行个案处理,如住房问题,应适时出台政策,给予适当的倾斜照顾;对特殊困难者,要继续搞好市级机关对特困企业军转干部的结对帮扶工作;对突发困难者,要给予关注关怀,采取适时走访、上门慰问、临时救助等方法,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想方设法对他们给予特殊照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送到他们的心坎上。
4、要做好重点人的稳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重点人的稳定、转化工作是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的重中之重,他们在企业军转干部中有较大的影响力,重点人的思想和稳控工作做好了,一个地方的企业军转干部就较稳定。这几年,我市相对兄弟县(市)企业军转干部稳控工作较有实效,此点是主要原因之一。在对待重点人上一是经常与他们交流,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好针对性的思想工作,尤其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让他们明白做出违法乱纪事的后果;二是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以情感化他们,关键时刻能帮助我们做正面工作;三是要严加防范,盯牢看死,尤其是在敏感时期,不能给他们有活动的空间和时间。这既是限制非法活动的产生,又是保护重点人不犯错误的手段。对那些煽动、串联上访、闹访缠访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打击,严重的要视情进行训诫、警告,直至依法处理。要建立健全针对重点人员的网络责任制,明确和落实单位和具体人的责任。认真落实好以市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部门一把手为第二责任人,企业领导为第三责任人的攮括所有企业军转干部的三级责任制网络,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严防重点人员失控。
5、要建立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的上访问题。
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短时间不可能消失,我们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这是由于其历史原因和现实心态所决定的。各级都要克服麻痹松懈的情绪,充分认识做好企业军转干部人员稳定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复杂性和长期性,防止因思想认识不到位而导致企业军转干部的不稳定。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公安、专门办部门要根据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特点和变化,不断改进工作的策略。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优势,利用各种手段,多渠道、全方位地获取企业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的动态情况信息,尤其要搜集内幕性、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对反映企业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活动的信息要及时上报、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更不能隐瞒不报,对获取的信息要分析特点,抓紧处置,以争取时间,尽早做好防范控制工作,及时妥善化解矛盾。各部门要加强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人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工作不负责造成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的,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6、要加强职能部门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专门办要充分发挥在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要在上级文件精神的落实、做好重点人员思想工作、防止企业军转干部参与集访等方面,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要认真落实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会办制度、督查制度及应急方案,要疏、堵结合,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达到信息灵通,反映迅速,方法得当,工作到位的要求,扎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上访工作。
要认真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专门办作为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主要职能部门,要注意准确的把握住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脉搏,要经常找企业军转干部谈话,特别是重点人员谈话,了解他们的动态;要建立健全“两会”制度,即每季度一次由市领导召集的企业军转干部代表座谈会,市专门办召集的每月一次的企业军转干部座谈会,情况特殊随时召开,向他们宣传有关政策,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关怀和照顾。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让企业军转干部不论大事、小事,第一个想到就是“娘家人”专门办,要通过“对话”的形式,让企业军转干部及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把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反馈给政府,从而使我们牢牢把握了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的主动权。
要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应急预案。专门办工作人员要善于从企业军转干部的微小变化中发现蛛丝马迹,并与市公安局、信访局、企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及时互动信息,及时掌握企业军转干部的动态。并根据预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早发现情况,早行动,早制止企业军转干部参与集访。要通过办班、组织参观、必要时进行隔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重点人员的防控工作。一旦发生企业军转干部可能进京到省去通参与集访时,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市专门办、公安局、各企业主管部门要明确分工,对如何到车站、重要路段劝阻、拦截,如何接人,接人后如何处置,善后事宜等具体事项都要有明确的规定。
总之,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的大局,关系到一个地区的形象,其涉及到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强。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对于稳定军心、巩固国防、确保社会稳定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意义。因此,在对待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上,各级都要做到动真心、献真情、办实事、解难题,用一腔热情,满腔真爱,赢得广大企业军转干部的真情回报,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的上访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Re: 企业军转干部上访原因调查及对策
总之,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工作,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的大局,关系到一个地区的形象,其涉及到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强。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对于稳定军心、巩固国防、确保社会稳定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意义。因此,在对待企业军转干部上访问题上,各级都要做到动真心、献真情、办实事、解难题,用一腔热情,满腔真爱,赢得广大企业军转干部的真情回报,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的上访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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