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原因調查及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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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原因調查及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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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各種利益關係的進一步調整,社會矛盾也在不斷增多,在企業工作的軍轉幹部的現實問題就是諸多矛盾中的一個典型。由於歷史的和現實的原因,部分軍轉幹部存在的「不上訪引不起上級重視」「不上訪問題得不到解決」不良心態還會在較長一段時間內存在,加之少數人法紀觀念淡薄,動不動就上訪、纏紡、鬧訪,已經形成了一種不好的慣性,因此,企業軍轉幹部不斷上訪的現象應當引起我們各級的警覺。
一、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原因
從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階段上劃分,到目前為止,大致可以分成初期、中期、後期三個階段;而從上訪的原因上分析,造成上訪的因素又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觀原因造成的,又有主觀原因造成的;既有長時間積累形成的,又有個別矛盾形成的;既有個人行為,又有組織串聯。綜合起來,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原因在不同的階段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初期階段。時間約從2000年初開始。由於部分國企改制,企業的用人機制發生變化,缺乏相應政策配套,導致企業軍轉幹部下崗、失業,不少人生活困難,甚至無法維持基本生活。如我市的如皋襪廠的軍轉幹部,從1994年起就未發過一分錢工資,造成家庭生活極為困難,再加之住房、子女上學、醫療保障等一系列實際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在這種背景下,企業軍轉幹部以生活困難為由上訪,主要要求解決吃飯問題。客觀上講,企業軍轉幹部在這一時期的要求帶有一定的甚至是相當的合理成份,得到了人們的同情。
二是中期階段。時間約從2001年7月左右始。應當說,在初期企業軍轉幹部上訪以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決策和部署,多次發文要求各地妥善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的生活困難問題。2000年7月,江蘇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也出台了蘇軍轉[2000]3號和9號二個文件,各地政府也根據地方實際,出台相應政策解決軍轉幹部的吃飯、養老、醫療保障問題。但是由於這一階段各級出台的政策、文件不系統、不一致,且各地執行不堅決,落實不到位,導致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現象日趨嚴重。如從全國看,東部沿海地區比中部及東北老工業基地較為好一些;在東部,又以江浙稍好一些;在江蘇,又以蘇錫常地區解決得好一些。從我們如皋來看,解困政策也呈現了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初期出台的政策只有生活補助費,標準僅為98元/月,養老、醫療保險均沒有;到了2003年1月,生活補助費才達到人均360元/月,養老、醫療保險問題基本解決,直到2004年初,企業軍轉幹部的生活保障才基本有了系統說法。而此時,由少數人提出的「一個身份兩個待遇」的口號在企業軍轉幹部中逐漸產生了很大的誘惑力。因此,為了爭取利益的最大化,部分企業軍轉幹部頻繁上訪,呈現高潮化傾向。
三是後期階段。時間約從2004年年初開始至今,由於各種勢力的插手甚至國內外敵對勢力在背後的撐腰,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呈現了「四化」傾向,即:組織化行動明顯,隱蔽化活動頻繁,政治化傾向顯露,多元化人員參与。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出現了牽頭人、組織者,使得上訪有組織有規模,事情的性質逐步向不好的方向發展。這主要是因為:
1、各地執行中辦發[2003]29號文件后,企業軍轉幹部的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絕大多數軍轉幹部對黨和政府的政策是理解的,但仍有部分軍轉幹部認為現行政策只是在解困層面,且是上訪得來的初步勝利結果,只要他們堅持上訪,就能達到 「一個身份兩個待遇」的最終目標。
2、由於長期生活困難,有相當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程度加大,個別的甚至由於天災人禍,家庭生活窮困潦倒;加之企業軍轉幹部原先大都在企業擔任一定的職務,突然下崗,造成心態失衡,所以參与上訪的積極性大大增加。
3、少數地方、少數部門對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不重視,認為這是中央解決的問題,這是上級的問題,對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的生活困難推諉扯皮,導致矛盾激化,部分企業在改制中對軍轉幹部提出的一些合理要求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更別說著手解決。例如,企業軍轉幹部住房拆遷或單位將房子賣了而不能給付補償金;企業欠發工資不按政策補發;醫療費不能按規定給予報銷;黨組織生活無人問津;企業改制后少數地方企業軍轉幹部喪失了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等一些具體問題,其中有些問題至今也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
二、解決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基本對策
準確把握住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歷史和現實原因,針對現階段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為從根本上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各級都要下大力氣來研究並採取得力的措施,妥善解決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問題。具體做到「六要」:
1、要高度重視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各級黨委政府須進一步強化工作的主動性和責任感。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做得好不好,關鍵在領導;領導有力與否,關鍵在認識。各級黨政領導要以中辦發[2003]29號和蘇辦發[2003]144號文件精神為基本政策依據,在政策框架內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的生活困難。各級領導應從講政治、講大局、講責任的高度,充分認識到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不但關係到一方的穩定,而且事關全國總體穩定,中央領導對此早有批示,地方要從為中央分憂為出發點,在制定政策時,黨政一把手要有穩定也是政績的認識,在制定企業軍轉幹部具體解困政策時,只要在中央政策規定的範圍內,能寬則寬,能高則高,把維護企業軍轉幹部穩定作為自己的一項義不容辭的政治使命。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具體抓好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在得知企業軍轉幹部有集訪、聚會等重大事件發生時,要到一線指揮,發揮領導的權威優勢,強化工作力度,加強對相關部門的督查。幫助協調解決一些企業軍轉幹部的個案困難,人事、勞動、財政相關職能部門處理企業軍轉幹部的一些具體事件時,不能把他們與一般群眾混同,畢竟他們是一個特殊群體,要切實為他們多做實事,更不能出現少數機關工作人員對他們的歧視現象;企業軍轉幹部主管單位要辦實事,做具體工作,要真正從講政治的高度認真解決他們提出的要求和困難,努力鈍化矛盾,切忌推諉扯皮,上繳矛盾。
2、要著力改進思想政治工作,進一步教育和引導廣大企業軍轉幹部正確對待改革中利益關係的調整。首先要明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體,從我市企業軍轉幹部的現狀看,七百多名企業軍轉幹部中有一半人員已退休、其他除十多名在崗外都失業,所以社區和企業主管單位應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主體;從教育的內容看,一是政策教育,要大力宣傳中央已明確的有關規定,他們提出的所謂的「一個身份、兩個待遇」既不符合實際,也不符合國家的改革政策,這是政策的底線;二是加強黨紀、政紀、法制教育,要讓他們懂得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要讓他們明白反映問題必須按正當渠道進行,決不能有違法違紀言行的發生;三是要講究工作方法,堅持內外有別,避免激化矛盾。社區和企業主管部門黨政組織要制定適合企業軍轉幹部定期學習的制度,主動從政治上關心他們。有條件的地方可定期組織他們參加一些參觀活動,了解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以避免思想落伍和失落感。
3、要認真落實各項政策,特別是做好一人一事的工作,切實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的實際生活困難。群眾利益無小事,我們要真正從善待百姓、構建和諧社會出發,正確處理各類人民內部矛盾,在政策範圍內盡最大努力幫助企業軍轉幹部解決他們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難,盡量滿足他們的合理要求。對那些一時難以解決的合理要求,也要耐心細緻地做好說服解釋工作,安撫情緒,緩解矛盾,以取得企業軍轉幹部的理解。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辦發[2003]29號和省辦發[2003]144號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各職能部門要恪盡其職,從講政治的高度把已出台的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實到位。在處理企業軍轉幹部到訪時,相關部門要熱情接待,對來訪的群眾提出的問題能及時答覆和解決的,及時辦理,不能及時答覆和解決的,也要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答覆和解決;對信件來訪的,要件件有答覆;要重視做好一人一事的解困工作,讓企業軍轉幹部時刻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溫暖。對功臣模範和有特殊困難的企業軍轉幹部要實行個案處理,如住房問題,應適時出台政策,給予適當的傾斜照顧;對特殊困難者,要繼續搞好市級機關對特困企業軍轉幹部的結對幫扶工作;對突發困難者,要給予關注關懷,採取適時走訪、上門慰問、臨時救助等方法,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想方設法對他們給予特殊照顧,把黨和政府的關懷及時送到他們的心坎上。
4、要做好重點人的穩控工作,進一步強化工作的實效性和針對性。重點人的穩定、轉化工作是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的重中之重,他們在企業軍轉幹部中有較大的影響力,重點人的思想和穩控工作做好了,一個地方的企業軍轉幹部就較穩定。這幾年,我市相對兄弟縣(市)企業軍轉幹部穩控工作較有實效,此點是主要原因之一。在對待重點人上一是經常與他們交流,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做好針對性的思想工作,尤其是加大法制宣傳力度,讓他們明白做出違法亂紀事的後果;二是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以情感化他們,關鍵時刻能幫助我們做正面工作;三是要嚴加防範,盯牢看死,尤其是在敏感時期,不能給他們有活動的空間和時間。這既是限制非法活動的產生,又是保護重點人不犯錯誤的手段。對那些煽動、串聯上訪、鬧訪纏訪的要採取果斷措施予以打擊,嚴重的要視情進行訓誡、警告,直至依法處理。要建立健全針對重點人員的網路責任制,明確和落實單位和具體人的責任。認真落實好以市分管領導為第一責任人,部門一把手為第二責任人,企業領導為第三責任人的攮括所有企業軍轉幹部的三級責任制網路,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動權,嚴防重點人員失控。
5、要建立長效機制,注重從源頭上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的上訪問題。
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問題短時間不可能消失,我們要樹立長期作戰思想,這是由於其歷史原因和現實心態所決定的。各級都要克服麻痹鬆懈的情緒,充分認識做好企業軍轉幹部人員穩定這項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複雜性和長期性,防止因思想認識不到位而導致企業軍轉幹部的不穩定。各部門要通力協作,共同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公安、專門辦部門要根據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中出現的新特點和變化,不斷改進工作的策略。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優勢,利用各種手段,多渠道、全方位地獲取企業軍轉幹部等方面人員的動態情況信息,尤其要搜集內幕性、苗頭性、傾向性信息。對反映企業軍轉幹部等方面人員活動的信息要及時上報、如實上報,不得遲報、漏報、更不能隱瞞不報,對獲取的信息要分析特點,抓緊處置,以爭取時間,儘早做好防範控制工作,及時妥善化解矛盾。各部門要加強聯繫,互通情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把工作任務落實到單位,把各項措施落實到具體人頭,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對工作不負責造成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要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
6、要加強職能部門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專門辦要充分發揮在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中的主導作用,要在上級文件精神的落實、做好重點人員思想工作、防止企業軍轉幹部參与集訪等方面,積極主動的開展工作。要認真落實會議制度、信息報送制度、會辦制度、督查制度及應急方案,要疏、堵結合,兩手抓兩手都要硬,達到信息靈通,反映迅速,方法得當,工作到位的要求,紮實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上訪工作。
要認真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專門辦作為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主要職能部門,要注意準確的把握住企業軍轉幹部的思想脈搏,要經常找企業軍轉幹部談話,特別是重點人員談話,了解他們的動態;要建立健全「兩會」制度,即每季度一次由市領導召集的企業軍轉幹部代表座談會,市專門辦召集的每月一次的企業軍轉幹部座談會,情況特殊隨時召開,向他們宣傳有關政策,了解他們的工作、生活情況和思想動態,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讓他們感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關懷和照顧。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讓企業軍轉幹部不論大事、小事,第一個想到就是「娘家人」專門辦,要通過「對話」的形式,讓企業軍轉幹部及時了解有關政策規定,把他們的思想動態及時反饋給政府,從而使我們牢牢把握了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的主動權。
要認真落實企業軍轉幹部上訪應急預案。專門辦工作人員要善於從企業軍轉幹部的微小變化中發現蛛絲馬跡,並與市公安局、信訪局、企業主管部門等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及時互動信息,及時掌握企業軍轉幹部的動態。並根據預案,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早發現情況,早行動,早制止企業軍轉幹部參与集訪。要通過辦班、組織參觀、必要時進行隔離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做好重點人員的防控工作。一旦發生企業軍轉幹部可能進京到省去通參与集訪時,立即啟動應急方案,市專門辦、公安局、各企業主管部門要明確分工,對如何到車站、重要路段勸阻、攔截,如何接人,接人後如何處置,善後事宜等具體事項都要有明確的規定。
總之,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直接關係到改革發展的大局,關係到一個地區的形象,其涉及到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強。解決好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問題,對於穩定軍心、鞏固國防、確保社會穩定有著不言而喻的重要意義。因此,在對待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問題上,各級都要做到動真心、獻真情、辦實事、解難題,用一腔熱情,滿腔真愛,贏得廣大企業軍轉幹部的真情回報,盡最大努力解決好企業軍轉幹部的上訪問題,確保社會穩定。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各種利益關係的進一步調整,社會矛盾也在不斷增多,在企業工作的軍轉幹部的現實問題就是諸多矛盾中的一個典型。由於歷史的和現實的原因,部分軍轉幹部存在的「不上訪引不起上級重視」「不上訪問題得不到解決」不良心態還會在較長一段時間內存在,加之少數人法紀觀念淡薄,動不動就上訪、纏紡、鬧訪,已經形成了一種不好的慣性,因此,企業軍轉幹部不斷上訪的現象應當引起我們各級的警覺。
一、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原因
從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階段上劃分,到目前為止,大致可以分成初期、中期、後期三個階段;而從上訪的原因上分析,造成上訪的因素又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觀原因造成的,又有主觀原因造成的;既有長時間積累形成的,又有個別矛盾形成的;既有個人行為,又有組織串聯。綜合起來,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原因在不同的階段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初期階段。時間約從2000年初開始。由於部分國企改制,企業的用人機制發生變化,缺乏相應政策配套,導致企業軍轉幹部下崗、失業,不少人生活困難,甚至無法維持基本生活。如我市的如皋襪廠的軍轉幹部,從1994年起就未發過一分錢工資,造成家庭生活極為困難,再加之住房、子女上學、醫療保障等一系列實際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在這種背景下,企業軍轉幹部以生活困難為由上訪,主要要求解決吃飯問題。客觀上講,企業軍轉幹部在這一時期的要求帶有一定的甚至是相當的合理成份,得到了人們的同情。
二是中期階段。時間約從2001年7月左右始。應當說,在初期企業軍轉幹部上訪以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決策和部署,多次發文要求各地妥善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的生活困難問題。2000年7月,江蘇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也出台了蘇軍轉[2000]3號和9號二個文件,各地政府也根據地方實際,出台相應政策解決軍轉幹部的吃飯、養老、醫療保障問題。但是由於這一階段各級出台的政策、文件不系統、不一致,且各地執行不堅決,落實不到位,導致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現象日趨嚴重。如從全國看,東部沿海地區比中部及東北老工業基地較為好一些;在東部,又以江浙稍好一些;在江蘇,又以蘇錫常地區解決得好一些。從我們如皋來看,解困政策也呈現了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初期出台的政策只有生活補助費,標準僅為98元/月,養老、醫療保險均沒有;到了2003年1月,生活補助費才達到人均360元/月,養老、醫療保險問題基本解決,直到2004年初,企業軍轉幹部的生活保障才基本有了系統說法。而此時,由少數人提出的「一個身份兩個待遇」的口號在企業軍轉幹部中逐漸產生了很大的誘惑力。因此,為了爭取利益的最大化,部分企業軍轉幹部頻繁上訪,呈現高潮化傾向。
三是後期階段。時間約從2004年年初開始至今,由於各種勢力的插手甚至國內外敵對勢力在背後的撐腰,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呈現了「四化」傾向,即:組織化行動明顯,隱蔽化活動頻繁,政治化傾向顯露,多元化人員參与。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出現了牽頭人、組織者,使得上訪有組織有規模,事情的性質逐步向不好的方向發展。這主要是因為:
1、各地執行中辦發[2003]29號文件后,企業軍轉幹部的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絕大多數軍轉幹部對黨和政府的政策是理解的,但仍有部分軍轉幹部認為現行政策只是在解困層面,且是上訪得來的初步勝利結果,只要他們堅持上訪,就能達到 「一個身份兩個待遇」的最終目標。
2、由於長期生活困難,有相當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程度加大,個別的甚至由於天災人禍,家庭生活窮困潦倒;加之企業軍轉幹部原先大都在企業擔任一定的職務,突然下崗,造成心態失衡,所以參与上訪的積極性大大增加。
3、少數地方、少數部門對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不重視,認為這是中央解決的問題,這是上級的問題,對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的生活困難推諉扯皮,導致矛盾激化,部分企業在改制中對軍轉幹部提出的一些合理要求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更別說著手解決。例如,企業軍轉幹部住房拆遷或單位將房子賣了而不能給付補償金;企業欠發工資不按政策補發;醫療費不能按規定給予報銷;黨組織生活無人問津;企業改制后少數地方企業軍轉幹部喪失了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等一些具體問題,其中有些問題至今也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
二、解決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基本對策
準確把握住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歷史和現實原因,針對現階段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為從根本上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各級都要下大力氣來研究並採取得力的措施,妥善解決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問題。具體做到「六要」:
1、要高度重視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各級黨委政府須進一步強化工作的主動性和責任感。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做得好不好,關鍵在領導;領導有力與否,關鍵在認識。各級黨政領導要以中辦發[2003]29號和蘇辦發[2003]144號文件精神為基本政策依據,在政策框架內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的生活困難。各級領導應從講政治、講大局、講責任的高度,充分認識到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不但關係到一方的穩定,而且事關全國總體穩定,中央領導對此早有批示,地方要從為中央分憂為出發點,在制定政策時,黨政一把手要有穩定也是政績的認識,在制定企業軍轉幹部具體解困政策時,只要在中央政策規定的範圍內,能寬則寬,能高則高,把維護企業軍轉幹部穩定作為自己的一項義不容辭的政治使命。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具體抓好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在得知企業軍轉幹部有集訪、聚會等重大事件發生時,要到一線指揮,發揮領導的權威優勢,強化工作力度,加強對相關部門的督查。幫助協調解決一些企業軍轉幹部的個案困難,人事、勞動、財政相關職能部門處理企業軍轉幹部的一些具體事件時,不能把他們與一般群眾混同,畢竟他們是一個特殊群體,要切實為他們多做實事,更不能出現少數機關工作人員對他們的歧視現象;企業軍轉幹部主管單位要辦實事,做具體工作,要真正從講政治的高度認真解決他們提出的要求和困難,努力鈍化矛盾,切忌推諉扯皮,上繳矛盾。
2、要著力改進思想政治工作,進一步教育和引導廣大企業軍轉幹部正確對待改革中利益關係的調整。首先要明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體,從我市企業軍轉幹部的現狀看,七百多名企業軍轉幹部中有一半人員已退休、其他除十多名在崗外都失業,所以社區和企業主管單位應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主體;從教育的內容看,一是政策教育,要大力宣傳中央已明確的有關規定,他們提出的所謂的「一個身份、兩個待遇」既不符合實際,也不符合國家的改革政策,這是政策的底線;二是加強黨紀、政紀、法制教育,要讓他們懂得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要讓他們明白反映問題必須按正當渠道進行,決不能有違法違紀言行的發生;三是要講究工作方法,堅持內外有別,避免激化矛盾。社區和企業主管部門黨政組織要制定適合企業軍轉幹部定期學習的制度,主動從政治上關心他們。有條件的地方可定期組織他們參加一些參觀活動,了解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以避免思想落伍和失落感。
3、要認真落實各項政策,特別是做好一人一事的工作,切實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的實際生活困難。群眾利益無小事,我們要真正從善待百姓、構建和諧社會出發,正確處理各類人民內部矛盾,在政策範圍內盡最大努力幫助企業軍轉幹部解決他們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難,盡量滿足他們的合理要求。對那些一時難以解決的合理要求,也要耐心細緻地做好說服解釋工作,安撫情緒,緩解矛盾,以取得企業軍轉幹部的理解。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辦發[2003]29號和省辦發[2003]144號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各職能部門要恪盡其職,從講政治的高度把已出台的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實到位。在處理企業軍轉幹部到訪時,相關部門要熱情接待,對來訪的群眾提出的問題能及時答覆和解決的,及時辦理,不能及時答覆和解決的,也要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答覆和解決;對信件來訪的,要件件有答覆;要重視做好一人一事的解困工作,讓企業軍轉幹部時刻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溫暖。對功臣模範和有特殊困難的企業軍轉幹部要實行個案處理,如住房問題,應適時出台政策,給予適當的傾斜照顧;對特殊困難者,要繼續搞好市級機關對特困企業軍轉幹部的結對幫扶工作;對突發困難者,要給予關注關懷,採取適時走訪、上門慰問、臨時救助等方法,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想方設法對他們給予特殊照顧,把黨和政府的關懷及時送到他們的心坎上。
4、要做好重點人的穩控工作,進一步強化工作的實效性和針對性。重點人的穩定、轉化工作是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的重中之重,他們在企業軍轉幹部中有較大的影響力,重點人的思想和穩控工作做好了,一個地方的企業軍轉幹部就較穩定。這幾年,我市相對兄弟縣(市)企業軍轉幹部穩控工作較有實效,此點是主要原因之一。在對待重點人上一是經常與他們交流,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做好針對性的思想工作,尤其是加大法制宣傳力度,讓他們明白做出違法亂紀事的後果;二是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以情感化他們,關鍵時刻能幫助我們做正面工作;三是要嚴加防範,盯牢看死,尤其是在敏感時期,不能給他們有活動的空間和時間。這既是限制非法活動的產生,又是保護重點人不犯錯誤的手段。對那些煽動、串聯上訪、鬧訪纏訪的要採取果斷措施予以打擊,嚴重的要視情進行訓誡、警告,直至依法處理。要建立健全針對重點人員的網路責任制,明確和落實單位和具體人的責任。認真落實好以市分管領導為第一責任人,部門一把手為第二責任人,企業領導為第三責任人的攮括所有企業軍轉幹部的三級責任制網路,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動權,嚴防重點人員失控。
5、要建立長效機制,注重從源頭上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的上訪問題。
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問題短時間不可能消失,我們要樹立長期作戰思想,這是由於其歷史原因和現實心態所決定的。各級都要克服麻痹鬆懈的情緒,充分認識做好企業軍轉幹部人員穩定這項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複雜性和長期性,防止因思想認識不到位而導致企業軍轉幹部的不穩定。各部門要通力協作,共同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公安、專門辦部門要根據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中出現的新特點和變化,不斷改進工作的策略。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優勢,利用各種手段,多渠道、全方位地獲取企業軍轉幹部等方面人員的動態情況信息,尤其要搜集內幕性、苗頭性、傾向性信息。對反映企業軍轉幹部等方面人員活動的信息要及時上報、如實上報,不得遲報、漏報、更不能隱瞞不報,對獲取的信息要分析特點,抓緊處置,以爭取時間,儘早做好防範控制工作,及時妥善化解矛盾。各部門要加強聯繫,互通情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把工作任務落實到單位,把各項措施落實到具體人頭,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對工作不負責造成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要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
6、要加強職能部門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專門辦要充分發揮在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中的主導作用,要在上級文件精神的落實、做好重點人員思想工作、防止企業軍轉幹部參与集訪等方面,積極主動的開展工作。要認真落實會議制度、信息報送制度、會辦制度、督查制度及應急方案,要疏、堵結合,兩手抓兩手都要硬,達到信息靈通,反映迅速,方法得當,工作到位的要求,紮實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上訪工作。
要認真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專門辦作為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主要職能部門,要注意準確的把握住企業軍轉幹部的思想脈搏,要經常找企業軍轉幹部談話,特別是重點人員談話,了解他們的動態;要建立健全「兩會」制度,即每季度一次由市領導召集的企業軍轉幹部代表座談會,市專門辦召集的每月一次的企業軍轉幹部座談會,情況特殊隨時召開,向他們宣傳有關政策,了解他們的工作、生活情況和思想動態,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讓他們感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關懷和照顧。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讓企業軍轉幹部不論大事、小事,第一個想到就是「娘家人」專門辦,要通過「對話」的形式,讓企業軍轉幹部及時了解有關政策規定,把他們的思想動態及時反饋給政府,從而使我們牢牢把握了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的主動權。
要認真落實企業軍轉幹部上訪應急預案。專門辦工作人員要善於從企業軍轉幹部的微小變化中發現蛛絲馬跡,並與市公安局、信訪局、企業主管部門等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及時互動信息,及時掌握企業軍轉幹部的動態。並根據預案,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早發現情況,早行動,早制止企業軍轉幹部參与集訪。要通過辦班、組織參觀、必要時進行隔離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做好重點人員的防控工作。一旦發生企業軍轉幹部可能進京到省去通參与集訪時,立即啟動應急方案,市專門辦、公安局、各企業主管部門要明確分工,對如何到車站、重要路段勸阻、攔截,如何接人,接人後如何處置,善後事宜等具體事項都要有明確的規定。
總之,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直接關係到改革發展的大局,關係到一個地區的形象,其涉及到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強。解決好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問題,對於穩定軍心、鞏固國防、確保社會穩定有著不言而喻的重要意義。因此,在對待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問題上,各級都要做到動真心、獻真情、辦實事、解難題,用一腔熱情,滿腔真愛,贏得廣大企業軍轉幹部的真情回報,盡最大努力解決好企業軍轉幹部的上訪問題,確保社會穩定。
Re: 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原因調查及對策
這篇文章很有「意思」:
一是李小俊同志對企業軍轉幹部問題發生、發展的過程;發展趨勢以及危害性是有一定認識的,相對來講還是比較清醒的。「企業軍轉幹部不斷上訪的現象應當引起我們各級的警覺」。特別是該同志認識到「解困」以後,問題不僅沒有解決,相反「組織化行動明顯,隱蔽化活動頻繁,政治化傾向顯露,多元化人員參与。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出現了牽頭人、組織者,使得上訪有組織有規模,事情的性質逐步向不好的方向發展。」「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問題短時間不可能消失,我們要樹立長期作戰思想,這是由於其歷史原因和現實心態所決定的。」並且明確指出:「各級領導應從講政治、講大局、講責任的高度,充分認識到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不但關係到一方的穩定,而且事關全國總體穩定」。「總之,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直接關係到改革發展的大局,關係到一個地區的形象,其涉及到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強。解決好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問題,對於穩定軍心、鞏固國防、確保社會穩定有著不言而喻的重要意義。」上述認識都是應該給予肯定的,但是,明顯的沒有和上級「保持一致」。大家還記得石楚敬大校的「口徑」嗎?「上面」認為:企業軍轉幹部問題通過「解困」已經解決了,不滿意的只是「極少數」「個別」現象了。這是有「意思」的第一點。
二是李小俊同志在談到他如何違反憲法和法律、如何限制公民的民主權利和人身自由、如何截訪維持穩定的時候,是相當的坦率。甚至有點「得意洋洋」、「沾沾自喜」。「公安、專門辦部門要根據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中出現的新特點和變化,不斷改進工作的策略。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優勢,利用各種手段,多渠道、全方位地獲取企業軍轉幹部等方面人員的動態情況信息,尤其要搜集內幕性、苗頭性、傾向性信息。」「要做好重點人的穩控工作,進一步強化工作的實效性和針對性。重點人的穩定、轉化工作是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的重中之重,他們在企業軍轉幹部中有較大的影響力,重點人的思想和穩控工作做好了,一個地方的企業軍轉幹部就較穩定。這幾年,我市相對兄弟縣(市)企業軍轉幹部穩控工作較有實效,此點是主要原因之一。」「二是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以情感化他們,關鍵時刻能幫助我們做正面工作;三是要嚴加防範,盯牢看死,尤其是在敏感時期,不能給他們有活動的空間和時間。」「要認真落實企業軍轉幹部上訪應急預案。專門辦工作人員要善於從企業軍轉幹部的微小變化中發現蛛絲馬跡,並與市公安局、信訪局、企業主管部門等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及時互動信息,及時掌握企業軍轉幹部的動態。並根據預案,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早發現情況,早行動,早制止企業軍轉幹部參与集訪。要通過辦班、組織參觀、必要時進行隔離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做好重點人員的防控工作。一旦發生企業軍轉幹部可能進京到省去通參与集訪時,立即啟動應急方案,市專門辦、公安局、各企業主管部門要明確分工,對如何到車站、重要路段勸阻、攔截,如何接人,接人後如何處置,善後事宜等具體事項都要有明確的規定」。瞧瞧,這位李官員已經坦率的無所顧及了。事實上這些年來他們做的遠比李小俊總結的多的多,各地都有各地的「高招」。但有一個「行規」,就是只做不說,而且極力控制輿論,絕不允許宣傳。這位李小俊同志和他們相比真是誠實的可愛了。這是有意思」的第二點。
最後,我想說的是這篇文章的主題之一,企業軍轉幹部問題發生的原因是什麼?李小俊同志忠實的和「口徑」保持著一致。他們把我們這些老戰士的訴求抽象的概括為「一個身份,兩個待遇」;絕口不提我們的訴求的法律依據和更準確、科學的表達:「要求各級人民政府依據《軍官法》,認真履行對軍隊轉業幹部妥善安置的法定義務」。他們污衊我們的鬥爭的目的不過是追求「個人經濟利益的最大化」,「被敵對勢力利用」;絕口不提我們鬥爭的指導思想和目的是:維護黨和國家法規、政策的嚴肅性;維護黨中央、中央軍委的權威和誠信;維護人民軍隊的尊嚴和穩定;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他們片面認定:「一個身份、兩個待遇」既不符合實際,也不符合國家的改革政策,這是政策的底線。」絕口不提他們的「口徑」是不是違反了法律?有什麼法律依據?他們片面的對我們「加強黨紀、政紀、法制教育,要讓他們懂得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要讓他們明白反映問題必須按正當渠道進行,決不能有違法違紀言行的發生。」絕口不提他們自己是不是有違法和違紀行為?是不是應該依法履行職責?
總之,企業軍轉幹部問題發生和蔓延的根本原因:在於主管部門原國家人事部在改革中忽略或者是故意放棄和推卸自己的責任,拒不履行為軍隊轉業幹部進行妥善安置的法定義務;問題發生后又炮製了與上位法規嚴重抵觸的「宣傳提綱」和「答覆口徑」,強詞奪理,長期堅持錯誤;軍地信訪部門和人民法院接到投訴后不能依法履行職責,使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頑固的堅持錯誤立場,掩耳盜鈴,自欺欺人,指鹿為馬,怎麼能解決問題呢?結果只能是:「事情的性質逐步向不好的方向發展」,「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問題短時間不可能消失」。
為方便大家學習,現重錄小俊同志原文:
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原因調查及對策
李小俊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各種利益關係的進一步調整,社會矛盾也在不斷增多,在企業工作的軍轉幹部的現實問題就是諸多矛盾中的一個典型。由於歷史的和現實的原因,部分軍轉幹部存在的「不上訪引不起上級重視」「不上訪問題得不到解決」不良心態還會在較長一段時間內存在,加之少數人法紀觀念淡薄,動不動就上訪、纏紡、鬧訪,已經形成了一種不好的慣性,因此,企業軍轉幹部不斷上訪的現象應當引起我們各級的警覺。
一、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原因
從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階段上劃分,到目前為止,大致可以分成初期、中期、後期三個階段;而從上訪的原因上分析,造成上訪的因素又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觀原因造成的,又有主觀原因造成的;既有長時間積累形成的,又有個別矛盾形成的;既有個人行為,又有組織串聯。綜合起來,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原因在不同的階段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初期階段。時間約從2000年初開始。由於部分國企改制,企業的用人機制發生變化,缺乏相應政策配套,導致企業軍轉幹部下崗、失業,不少人生活困難,甚至無法維持基本生活。如我市的如皋襪廠的軍轉幹部,從1994年起就未發過一分錢工資,造成家庭生活極為困難,再加之住房、子女上學、醫療保障等一系列實際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在這種背景下,企業軍轉幹部以生活困難為由上訪,主要要求解決吃飯問題。客觀上講,企業軍轉幹部在這一時期的要求帶有一定的甚至是相當的合理成份,得到了人們的同情。
二是中期階段。時間約從2001年7月左右始。應當說,在初期企業軍轉幹部上訪以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決策和部署,多次發文要求各地妥善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的生活困難問題。2000年7月,江蘇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也出台了蘇軍轉[2000]3號和9號二個文件,各地政府也根據地方實際,出台相應政策解決軍轉幹部的吃飯、養老、醫療保障問題。但是由於這一階段各級出台的政策、文件不系統、不一致,且各地執行不堅決,落實不到位,導致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現象日趨嚴重。如從全國看,東部沿海地區比中部及東北老工業基地較為好一些;在東部,又以江浙稍好一些;在江蘇,又以蘇錫常地區解決得好一些。從我們如皋來看,解困政策也呈現了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初期出台的政策只有生活補助費,標準僅為98元/月,養老、醫療保險均沒有;到了2003年1月,生活補助費才達到人均360元/月,養老、醫療保險問題基本解決,直到2004年初,企業軍轉幹部的生活保障才基本有了系統說法。而此時,由少數人提出的「一個身份兩個待遇」的口號在企業軍轉幹部中逐漸產生了很大的誘惑力。因此,為了爭取利益的最大化,部分企業軍轉幹部頻繁上訪,呈現高潮化傾向。
三是後期階段。時間約從2004年年初開始至今,由於各種勢力的插手甚至國內外敵對勢力在背後的撐腰,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呈現了「四化」傾向,即:組織化行動明顯,隱蔽化活動頻繁,政治化傾向顯露,多元化人員參与。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出現了牽頭人、組織者,使得上訪有組織有規模,事情的性質逐步向不好的方向發展。這主要是因為:
1、各地執行中辦發[2003]29號文件后,企業軍轉幹部的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絕大多數軍轉幹部對黨和政府的政策是理解的,但仍有部分軍轉幹部認為現行政策只是在解困層面,且是上訪得來的初步勝利結果,只要他們堅持上訪,就能達到 「一個身份兩個待遇」的最終目標。
2、由於長期生活困難,有相當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程度加大,個別的甚至由於天災人禍,家庭生活窮困潦倒;加之企業軍轉幹部原先大都在企業擔任一定的職務,突然下崗,造成心態失衡,所以參与上訪的積極性大大增加。
3、少數地方、少數部門對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不重視,認為這是中央解決的問題,這是上級的問題,對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的生活困難推諉扯皮,導致矛盾激化,部分企業在改制中對軍轉幹部提出的一些合理要求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更別說著手解決。例如,企業軍轉幹部住房拆遷或單位將房子賣了而不能給付補償金;企業欠發工資不按政策補發;醫療費不能按規定給予報銷;黨組織生活無人問津;企業改制后少數地方企業軍轉幹部喪失了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等一些具體問題,其中有些問題至今也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
二、解決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基本對策
準確把握住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歷史和現實原因,針對現階段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為從根本上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各級都要下大力氣來研究並採取得力的措施,妥善解決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問題。具體做到「六要」:
1、要高度重視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各級黨委政府須進一步強化工作的主動性和責任感。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做得好不好,關鍵在領導;領導有力與否,關鍵在認識。各級黨政領導要以中辦發[2003]29號和蘇辦發[2003]144號文件精神為基本政策依據,在政策框架內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的生活困難。各級領導應從講政治、講大局、講責任的高度,充分認識到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不但關係到一方的穩定,而且事關全國總體穩定,中央領導對此早有批示,地方要從為中央分憂為出發點,在制定政策時,黨政一把手要有穩定也是政績的認識,在制定企業軍轉幹部具體解困政策時,只要在中央政策規定的範圍內,能寬則寬,能高則高,把維護企業軍轉幹部穩定作為自己的一項義不容辭的政治使命。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具體抓好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在得知企業軍轉幹部有集訪、聚會等重大事件發生時,要到一線指揮,發揮領導的權威優勢,強化工作力度,加強對相關部門的督查。幫助協調解決一些企業軍轉幹部的個案困難,人事、勞動、財政相關職能部門處理企業軍轉幹部的一些具體事件時,不能把他們與一般群眾混同,畢竟他們是一個特殊群體,要切實為他們多做實事,更不能出現少數機關工作人員對他們的歧視現象;企業軍轉幹部主管單位要辦實事,做具體工作,要真正從講政治的高度認真解決他們提出的要求和困難,努力鈍化矛盾,切忌推諉扯皮,上繳矛盾。
2、要著力改進思想政治工作,進一步教育和引導廣大企業軍轉幹部正確對待改革中利益關係的調整。首先要明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體,從我市企業軍轉幹部的現狀看,七百多名企業軍轉幹部中有一半人員已退休、其他除十多名在崗外都失業,所以社區和企業主管單位應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主體;從教育的內容看,一是政策教育,要大力宣傳中央已明確的有關規定,他們提出的所謂的「一個身份、兩個待遇」既不符合實際,也不符合國家的改革政策,這是政策的底線;二是加強黨紀、政紀、法制教育,要讓他們懂得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要讓他們明白反映問題必須按正當渠道進行,決不能有違法違紀言行的發生;三是要講究工作方法,堅持內外有別,避免激化矛盾。社區和企業主管部門黨政組織要制定適合企業軍轉幹部定期學習的制度,主動從政治上關心他們。有條件的地方可定期組織他們參加一些參觀活動,了解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以避免思想落伍和失落感。
3、要認真落實各項政策,特別是做好一人一事的工作,切實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的實際生活困難。群眾利益無小事,我們要真正從善待百姓、構建和諧社會出發,正確處理各類人民內部矛盾,在政策範圍內盡最大努力幫助企業軍轉幹部解決他們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難,盡量滿足他們的合理要求。對那些一時難以解決的合理要求,也要耐心細緻地做好說服解釋工作,安撫情緒,緩解矛盾,以取得企業軍轉幹部的理解。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辦發[2003]29號和省辦發[2003]144號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各職能部門要恪盡其職,從講政治的高度把已出台的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實到位。在處理企業軍轉幹部到訪時,相關部門要熱情接待,對來訪的群眾提出的問題能及時答覆和解決的,及時辦理,不能及時答覆和解決的,也要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答覆和解決;對信件來訪的,要件件有答覆;要重視做好一人一事的解困工作,讓企業軍轉幹部時刻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溫暖。對功臣模範和有特殊困難的企業軍轉幹部要實行個案處理,如住房問題,應適時出台政策,給予適當的傾斜照顧;對特殊困難者,要繼續搞好市級機關對特困企業軍轉幹部的結對幫扶工作;對突發困難者,要給予關注關懷,採取適時走訪、上門慰問、臨時救助等方法,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想方設法對他們給予特殊照顧,把黨和政府的關懷及時送到他們的心坎上。
4、要做好重點人的穩控工作,進一步強化工作的實效性和針對性。重點人的穩定、轉化工作是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的重中之重,他們在企業軍轉幹部中有較大的影響力,重點人的思想和穩控工作做好了,一個地方的企業軍轉幹部就較穩定。這幾年,我市相對兄弟縣(市)企業軍轉幹部穩控工作較有實效,此點是主要原因之一。在對待重點人上一是經常與他們交流,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做好針對性的思想工作,尤其是加大法制宣傳力度,讓他們明白做出違法亂紀事的後果;二是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以情感化他們,關鍵時刻能幫助我們做正面工作;三是要嚴加防範,盯牢看死,尤其是在敏感時期,不能給他們有活動的空間和時間。這既是限制非法活動的產生,又是保護重點人不犯錯誤的手段。對那些煽動、串聯上訪、鬧訪纏訪的要採取果斷措施予以打擊,嚴重的要視情進行訓誡、警告,直至依法處理。要建立健全針對重點人員的網路責任制,明確和落實單位和具體人的責任。認真落實好以市分管領導為第一責任人,部門一把手為第二責任人,企業領導為第三責任人的攮括所有企業軍轉幹部的三級責任制網路,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動權,嚴防重點人員失控。
5、要建立長效機制,注重從源頭上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的上訪問題。
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問題短時間不可能消失,我們要樹立長期作戰思想,這是由於其歷史原因和現實心態所決定的。各級都要克服麻痹鬆懈的情緒,充分認識做好企業軍轉幹部人員穩定這項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複雜性和長期性,防止因思想認識不到位而導致企業軍轉幹部的不穩定。各部門要通力協作,共同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公安、專門辦部門要根據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中出現的新特點和變化,不斷改進工作的策略。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優勢,利用各種手段,多渠道、全方位地獲取企業軍轉幹部等方面人員的動態情況信息,尤其要搜集內幕性、苗頭性、傾向性信息。對反映企業軍轉幹部等方面人員活動的信息要及時上報、如實上報,不得遲報、漏報、更不能隱瞞不報,對獲取的信息要分析特點,抓緊處置,以爭取時間,儘早做好防範控制工作,及時妥善化解矛盾。各部門要加強聯繫,互通情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把工作任務落實到單位,把各項措施落實到具體人頭,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對工作不負責造成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要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
6、要加強職能部門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專門辦要充分發揮在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中的主導作用,要在上級文件精神的落實、做好重點人員思想工作、防止企業軍轉幹部參与集訪等方面,積極主動的開展工作。要認真落實會議制度、信息報送制度、會辦制度、督查制度及應急方案,要疏、堵結合,兩手抓兩手都要硬,達到信息靈通,反映迅速,方法得當,工作到位的要求,紮實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上訪工作。
要認真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專門辦作為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主要職能部門,要注意準確的把握住企業軍轉幹部的思想脈搏,要經常找企業軍轉幹部談話,特別是重點人員談話,了解他們的動態;要建立健全「兩會」制度,即每季度一次由市領導召集的企業軍轉幹部代表座談會,市專門辦召集的每月一次的企業軍轉幹部座談會,情況特殊隨時召開,向他們宣傳有關政策,了解他們的工作、生活情況和思想動態,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讓他們感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關懷和照顧。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讓企業軍轉幹部不論大事、小事,第一個想到就是「娘家人」專門辦,要通過「對話」的形式,讓企業軍轉幹部及時了解有關政策規定,把他們的思想動態及時反饋給政府,從而使我們牢牢把握了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的主動權。
要認真落實企業軍轉幹部上訪應急預案。專門辦工作人員要善於從企業軍轉幹部的微小變化中發現蛛絲馬跡,並與市公安局、信訪局、企業主管部門等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及時互動信息,及時掌握企業軍轉幹部的動態。並根據預案,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早發現情況,早行動,早制止企業軍轉幹部參与集訪。要通過辦班、組織參觀、必要時進行隔離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做好重點人員的防控工作。一旦發生企業軍轉幹部可能進京到省去通參与集訪時,立即啟動應急方案,市專門辦、公安局、各企業主管部門要明確分工,對如何到車站、重要路段勸阻、攔截,如何接人,接人後如何處置,善後事宜等具體事項都要有明確的規定。
總之,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直接關係到改革發展的大局,關係到一個地區的形象,其涉及到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強。解決好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問題,對於穩定軍心、鞏固國防、確保社會穩定有著不言而喻的重要意義。因此,在對待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問題上,各級都要做到動真心、獻真情、辦實事、解難題,用一腔熱情,滿腔真愛,贏得廣大企業軍轉幹部的真情回報,盡最大努力解決好企業軍轉幹部的上訪問題,確保社會穩定。
一是李小俊同志對企業軍轉幹部問題發生、發展的過程;發展趨勢以及危害性是有一定認識的,相對來講還是比較清醒的。「企業軍轉幹部不斷上訪的現象應當引起我們各級的警覺」。特別是該同志認識到「解困」以後,問題不僅沒有解決,相反「組織化行動明顯,隱蔽化活動頻繁,政治化傾向顯露,多元化人員參与。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出現了牽頭人、組織者,使得上訪有組織有規模,事情的性質逐步向不好的方向發展。」「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問題短時間不可能消失,我們要樹立長期作戰思想,這是由於其歷史原因和現實心態所決定的。」並且明確指出:「各級領導應從講政治、講大局、講責任的高度,充分認識到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不但關係到一方的穩定,而且事關全國總體穩定」。「總之,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直接關係到改革發展的大局,關係到一個地區的形象,其涉及到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強。解決好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問題,對於穩定軍心、鞏固國防、確保社會穩定有著不言而喻的重要意義。」上述認識都是應該給予肯定的,但是,明顯的沒有和上級「保持一致」。大家還記得石楚敬大校的「口徑」嗎?「上面」認為:企業軍轉幹部問題通過「解困」已經解決了,不滿意的只是「極少數」「個別」現象了。這是有「意思」的第一點。
二是李小俊同志在談到他如何違反憲法和法律、如何限制公民的民主權利和人身自由、如何截訪維持穩定的時候,是相當的坦率。甚至有點「得意洋洋」、「沾沾自喜」。「公安、專門辦部門要根據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中出現的新特點和變化,不斷改進工作的策略。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優勢,利用各種手段,多渠道、全方位地獲取企業軍轉幹部等方面人員的動態情況信息,尤其要搜集內幕性、苗頭性、傾向性信息。」「要做好重點人的穩控工作,進一步強化工作的實效性和針對性。重點人的穩定、轉化工作是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的重中之重,他們在企業軍轉幹部中有較大的影響力,重點人的思想和穩控工作做好了,一個地方的企業軍轉幹部就較穩定。這幾年,我市相對兄弟縣(市)企業軍轉幹部穩控工作較有實效,此點是主要原因之一。」「二是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以情感化他們,關鍵時刻能幫助我們做正面工作;三是要嚴加防範,盯牢看死,尤其是在敏感時期,不能給他們有活動的空間和時間。」「要認真落實企業軍轉幹部上訪應急預案。專門辦工作人員要善於從企業軍轉幹部的微小變化中發現蛛絲馬跡,並與市公安局、信訪局、企業主管部門等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及時互動信息,及時掌握企業軍轉幹部的動態。並根據預案,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早發現情況,早行動,早制止企業軍轉幹部參与集訪。要通過辦班、組織參觀、必要時進行隔離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做好重點人員的防控工作。一旦發生企業軍轉幹部可能進京到省去通參与集訪時,立即啟動應急方案,市專門辦、公安局、各企業主管部門要明確分工,對如何到車站、重要路段勸阻、攔截,如何接人,接人後如何處置,善後事宜等具體事項都要有明確的規定」。瞧瞧,這位李官員已經坦率的無所顧及了。事實上這些年來他們做的遠比李小俊總結的多的多,各地都有各地的「高招」。但有一個「行規」,就是只做不說,而且極力控制輿論,絕不允許宣傳。這位李小俊同志和他們相比真是誠實的可愛了。這是有意思」的第二點。
最後,我想說的是這篇文章的主題之一,企業軍轉幹部問題發生的原因是什麼?李小俊同志忠實的和「口徑」保持著一致。他們把我們這些老戰士的訴求抽象的概括為「一個身份,兩個待遇」;絕口不提我們的訴求的法律依據和更準確、科學的表達:「要求各級人民政府依據《軍官法》,認真履行對軍隊轉業幹部妥善安置的法定義務」。他們污衊我們的鬥爭的目的不過是追求「個人經濟利益的最大化」,「被敵對勢力利用」;絕口不提我們鬥爭的指導思想和目的是:維護黨和國家法規、政策的嚴肅性;維護黨中央、中央軍委的權威和誠信;維護人民軍隊的尊嚴和穩定;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他們片面認定:「一個身份、兩個待遇」既不符合實際,也不符合國家的改革政策,這是政策的底線。」絕口不提他們的「口徑」是不是違反了法律?有什麼法律依據?他們片面的對我們「加強黨紀、政紀、法制教育,要讓他們懂得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要讓他們明白反映問題必須按正當渠道進行,決不能有違法違紀言行的發生。」絕口不提他們自己是不是有違法和違紀行為?是不是應該依法履行職責?
總之,企業軍轉幹部問題發生和蔓延的根本原因:在於主管部門原國家人事部在改革中忽略或者是故意放棄和推卸自己的責任,拒不履行為軍隊轉業幹部進行妥善安置的法定義務;問題發生后又炮製了與上位法規嚴重抵觸的「宣傳提綱」和「答覆口徑」,強詞奪理,長期堅持錯誤;軍地信訪部門和人民法院接到投訴后不能依法履行職責,使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頑固的堅持錯誤立場,掩耳盜鈴,自欺欺人,指鹿為馬,怎麼能解決問題呢?結果只能是:「事情的性質逐步向不好的方向發展」,「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問題短時間不可能消失」。
為方便大家學習,現重錄小俊同志原文:
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原因調查及對策
李小俊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各種利益關係的進一步調整,社會矛盾也在不斷增多,在企業工作的軍轉幹部的現實問題就是諸多矛盾中的一個典型。由於歷史的和現實的原因,部分軍轉幹部存在的「不上訪引不起上級重視」「不上訪問題得不到解決」不良心態還會在較長一段時間內存在,加之少數人法紀觀念淡薄,動不動就上訪、纏紡、鬧訪,已經形成了一種不好的慣性,因此,企業軍轉幹部不斷上訪的現象應當引起我們各級的警覺。
一、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原因
從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階段上劃分,到目前為止,大致可以分成初期、中期、後期三個階段;而從上訪的原因上分析,造成上訪的因素又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觀原因造成的,又有主觀原因造成的;既有長時間積累形成的,又有個別矛盾形成的;既有個人行為,又有組織串聯。綜合起來,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原因在不同的階段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初期階段。時間約從2000年初開始。由於部分國企改制,企業的用人機制發生變化,缺乏相應政策配套,導致企業軍轉幹部下崗、失業,不少人生活困難,甚至無法維持基本生活。如我市的如皋襪廠的軍轉幹部,從1994年起就未發過一分錢工資,造成家庭生活極為困難,再加之住房、子女上學、醫療保障等一系列實際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在這種背景下,企業軍轉幹部以生活困難為由上訪,主要要求解決吃飯問題。客觀上講,企業軍轉幹部在這一時期的要求帶有一定的甚至是相當的合理成份,得到了人們的同情。
二是中期階段。時間約從2001年7月左右始。應當說,在初期企業軍轉幹部上訪以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決策和部署,多次發文要求各地妥善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的生活困難問題。2000年7月,江蘇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也出台了蘇軍轉[2000]3號和9號二個文件,各地政府也根據地方實際,出台相應政策解決軍轉幹部的吃飯、養老、醫療保障問題。但是由於這一階段各級出台的政策、文件不系統、不一致,且各地執行不堅決,落實不到位,導致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現象日趨嚴重。如從全國看,東部沿海地區比中部及東北老工業基地較為好一些;在東部,又以江浙稍好一些;在江蘇,又以蘇錫常地區解決得好一些。從我們如皋來看,解困政策也呈現了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初期出台的政策只有生活補助費,標準僅為98元/月,養老、醫療保險均沒有;到了2003年1月,生活補助費才達到人均360元/月,養老、醫療保險問題基本解決,直到2004年初,企業軍轉幹部的生活保障才基本有了系統說法。而此時,由少數人提出的「一個身份兩個待遇」的口號在企業軍轉幹部中逐漸產生了很大的誘惑力。因此,為了爭取利益的最大化,部分企業軍轉幹部頻繁上訪,呈現高潮化傾向。
三是後期階段。時間約從2004年年初開始至今,由於各種勢力的插手甚至國內外敵對勢力在背後的撐腰,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呈現了「四化」傾向,即:組織化行動明顯,隱蔽化活動頻繁,政治化傾向顯露,多元化人員參与。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出現了牽頭人、組織者,使得上訪有組織有規模,事情的性質逐步向不好的方向發展。這主要是因為:
1、各地執行中辦發[2003]29號文件后,企業軍轉幹部的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絕大多數軍轉幹部對黨和政府的政策是理解的,但仍有部分軍轉幹部認為現行政策只是在解困層面,且是上訪得來的初步勝利結果,只要他們堅持上訪,就能達到 「一個身份兩個待遇」的最終目標。
2、由於長期生活困難,有相當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程度加大,個別的甚至由於天災人禍,家庭生活窮困潦倒;加之企業軍轉幹部原先大都在企業擔任一定的職務,突然下崗,造成心態失衡,所以參与上訪的積極性大大增加。
3、少數地方、少數部門對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不重視,認為這是中央解決的問題,這是上級的問題,對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的生活困難推諉扯皮,導致矛盾激化,部分企業在改制中對軍轉幹部提出的一些合理要求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更別說著手解決。例如,企業軍轉幹部住房拆遷或單位將房子賣了而不能給付補償金;企業欠發工資不按政策補發;醫療費不能按規定給予報銷;黨組織生活無人問津;企業改制后少數地方企業軍轉幹部喪失了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等一些具體問題,其中有些問題至今也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
二、解決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基本對策
準確把握住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歷史和現實原因,針對現階段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為從根本上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各級都要下大力氣來研究並採取得力的措施,妥善解決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問題。具體做到「六要」:
1、要高度重視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各級黨委政府須進一步強化工作的主動性和責任感。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做得好不好,關鍵在領導;領導有力與否,關鍵在認識。各級黨政領導要以中辦發[2003]29號和蘇辦發[2003]144號文件精神為基本政策依據,在政策框架內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的生活困難。各級領導應從講政治、講大局、講責任的高度,充分認識到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不但關係到一方的穩定,而且事關全國總體穩定,中央領導對此早有批示,地方要從為中央分憂為出發點,在制定政策時,黨政一把手要有穩定也是政績的認識,在制定企業軍轉幹部具體解困政策時,只要在中央政策規定的範圍內,能寬則寬,能高則高,把維護企業軍轉幹部穩定作為自己的一項義不容辭的政治使命。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具體抓好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在得知企業軍轉幹部有集訪、聚會等重大事件發生時,要到一線指揮,發揮領導的權威優勢,強化工作力度,加強對相關部門的督查。幫助協調解決一些企業軍轉幹部的個案困難,人事、勞動、財政相關職能部門處理企業軍轉幹部的一些具體事件時,不能把他們與一般群眾混同,畢竟他們是一個特殊群體,要切實為他們多做實事,更不能出現少數機關工作人員對他們的歧視現象;企業軍轉幹部主管單位要辦實事,做具體工作,要真正從講政治的高度認真解決他們提出的要求和困難,努力鈍化矛盾,切忌推諉扯皮,上繳矛盾。
2、要著力改進思想政治工作,進一步教育和引導廣大企業軍轉幹部正確對待改革中利益關係的調整。首先要明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體,從我市企業軍轉幹部的現狀看,七百多名企業軍轉幹部中有一半人員已退休、其他除十多名在崗外都失業,所以社區和企業主管單位應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主體;從教育的內容看,一是政策教育,要大力宣傳中央已明確的有關規定,他們提出的所謂的「一個身份、兩個待遇」既不符合實際,也不符合國家的改革政策,這是政策的底線;二是加強黨紀、政紀、法制教育,要讓他們懂得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要讓他們明白反映問題必須按正當渠道進行,決不能有違法違紀言行的發生;三是要講究工作方法,堅持內外有別,避免激化矛盾。社區和企業主管部門黨政組織要制定適合企業軍轉幹部定期學習的制度,主動從政治上關心他們。有條件的地方可定期組織他們參加一些參觀活動,了解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以避免思想落伍和失落感。
3、要認真落實各項政策,特別是做好一人一事的工作,切實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的實際生活困難。群眾利益無小事,我們要真正從善待百姓、構建和諧社會出發,正確處理各類人民內部矛盾,在政策範圍內盡最大努力幫助企業軍轉幹部解決他們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難,盡量滿足他們的合理要求。對那些一時難以解決的合理要求,也要耐心細緻地做好說服解釋工作,安撫情緒,緩解矛盾,以取得企業軍轉幹部的理解。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辦發[2003]29號和省辦發[2003]144號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各職能部門要恪盡其職,從講政治的高度把已出台的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實到位。在處理企業軍轉幹部到訪時,相關部門要熱情接待,對來訪的群眾提出的問題能及時答覆和解決的,及時辦理,不能及時答覆和解決的,也要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答覆和解決;對信件來訪的,要件件有答覆;要重視做好一人一事的解困工作,讓企業軍轉幹部時刻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溫暖。對功臣模範和有特殊困難的企業軍轉幹部要實行個案處理,如住房問題,應適時出台政策,給予適當的傾斜照顧;對特殊困難者,要繼續搞好市級機關對特困企業軍轉幹部的結對幫扶工作;對突發困難者,要給予關注關懷,採取適時走訪、上門慰問、臨時救助等方法,在工作、生活等方面想方設法對他們給予特殊照顧,把黨和政府的關懷及時送到他們的心坎上。
4、要做好重點人的穩控工作,進一步強化工作的實效性和針對性。重點人的穩定、轉化工作是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的重中之重,他們在企業軍轉幹部中有較大的影響力,重點人的思想和穩控工作做好了,一個地方的企業軍轉幹部就較穩定。這幾年,我市相對兄弟縣(市)企業軍轉幹部穩控工作較有實效,此點是主要原因之一。在對待重點人上一是經常與他們交流,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做好針對性的思想工作,尤其是加大法制宣傳力度,讓他們明白做出違法亂紀事的後果;二是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以情感化他們,關鍵時刻能幫助我們做正面工作;三是要嚴加防範,盯牢看死,尤其是在敏感時期,不能給他們有活動的空間和時間。這既是限制非法活動的產生,又是保護重點人不犯錯誤的手段。對那些煽動、串聯上訪、鬧訪纏訪的要採取果斷措施予以打擊,嚴重的要視情進行訓誡、警告,直至依法處理。要建立健全針對重點人員的網路責任制,明確和落實單位和具體人的責任。認真落實好以市分管領導為第一責任人,部門一把手為第二責任人,企業領導為第三責任人的攮括所有企業軍轉幹部的三級責任制網路,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動權,嚴防重點人員失控。
5、要建立長效機制,注重從源頭上解決企業軍轉幹部的上訪問題。
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問題短時間不可能消失,我們要樹立長期作戰思想,這是由於其歷史原因和現實心態所決定的。各級都要克服麻痹鬆懈的情緒,充分認識做好企業軍轉幹部人員穩定這項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複雜性和長期性,防止因思想認識不到位而導致企業軍轉幹部的不穩定。各部門要通力協作,共同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公安、專門辦部門要根據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中出現的新特點和變化,不斷改進工作的策略。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優勢,利用各種手段,多渠道、全方位地獲取企業軍轉幹部等方面人員的動態情況信息,尤其要搜集內幕性、苗頭性、傾向性信息。對反映企業軍轉幹部等方面人員活動的信息要及時上報、如實上報,不得遲報、漏報、更不能隱瞞不報,對獲取的信息要分析特點,抓緊處置,以爭取時間,儘早做好防範控制工作,及時妥善化解矛盾。各部門要加強聯繫,互通情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把工作任務落實到單位,把各項措施落實到具體人頭,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對工作不負責造成企業軍轉幹部上訪的,要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
6、要加強職能部門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專門辦要充分發揮在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中的主導作用,要在上級文件精神的落實、做好重點人員思想工作、防止企業軍轉幹部參与集訪等方面,積極主動的開展工作。要認真落實會議制度、信息報送制度、會辦制度、督查制度及應急方案,要疏、堵結合,兩手抓兩手都要硬,達到信息靈通,反映迅速,方法得當,工作到位的要求,紮實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上訪工作。
要認真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專門辦作為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主要職能部門,要注意準確的把握住企業軍轉幹部的思想脈搏,要經常找企業軍轉幹部談話,特別是重點人員談話,了解他們的動態;要建立健全「兩會」制度,即每季度一次由市領導召集的企業軍轉幹部代表座談會,市專門辦召集的每月一次的企業軍轉幹部座談會,情況特殊隨時召開,向他們宣傳有關政策,了解他們的工作、生活情況和思想動態,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讓他們感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關懷和照顧。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讓企業軍轉幹部不論大事、小事,第一個想到就是「娘家人」專門辦,要通過「對話」的形式,讓企業軍轉幹部及時了解有關政策規定,把他們的思想動態及時反饋給政府,從而使我們牢牢把握了企業軍轉幹部穩定工作的主動權。
要認真落實企業軍轉幹部上訪應急預案。專門辦工作人員要善於從企業軍轉幹部的微小變化中發現蛛絲馬跡,並與市公安局、信訪局、企業主管部門等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及時互動信息,及時掌握企業軍轉幹部的動態。並根據預案,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早發現情況,早行動,早制止企業軍轉幹部參与集訪。要通過辦班、組織參觀、必要時進行隔離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做好重點人員的防控工作。一旦發生企業軍轉幹部可能進京到省去通參与集訪時,立即啟動應急方案,市專門辦、公安局、各企業主管部門要明確分工,對如何到車站、重要路段勸阻、攔截,如何接人,接人後如何處置,善後事宜等具體事項都要有明確的規定。
總之,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直接關係到改革發展的大局,關係到一個地區的形象,其涉及到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強。解決好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問題,對於穩定軍心、鞏固國防、確保社會穩定有著不言而喻的重要意義。因此,在對待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問題上,各級都要做到動真心、獻真情、辦實事、解難題,用一腔熱情,滿腔真愛,贏得廣大企業軍轉幹部的真情回報,盡最大努力解決好企業軍轉幹部的上訪問題,確保社會穩定。
Re: 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原因調查及對策
總之,做好企業軍轉幹部的穩定工作,直接關係到改革發展的大局,關係到一個地區的形象,其涉及到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強。解決好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問題,對於穩定軍心、鞏固國防、確保社會穩定有著不言而喻的重要意義。因此,在對待企業軍轉幹部上訪問題上,各級都要做到動真心、獻真情、辦實事、解難題,用一腔熱情,滿腔真愛,贏得廣大企業軍轉幹部的真情回報,盡最大努力解決好企業軍轉幹部的上訪問題,確保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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