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翼民运人士谈中国工人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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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翼民运人士谈中国工人运动

帖子左翼反共人士 » 2018年5月28日

作者 降英缤纷

本文以“权利”(人权、公民权利、劳工权利)范式和分析框架,论述了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缘起、第壹次高潮、主要诉求、组织和行动方式、存在的问题以及发展前景,最后阐述了劳工运动与中国社会转型之间的内在联系; 劳工运动能够成为中国宪政民主运动的重要推动力量,而劳工阶级及其工会和政党能够成为未来的社会市场经济制度和宪政民主法治制度的重要主体和组成部分。

工人运动历史回顾

何谓劳工运动(或工人运动)?简言之,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工阶级争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权利的集体行动或群众运动,是现代社会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欧美国家,劳工运动肇始于19世纪初,迄今已有约两百年的历史。在中国19世纪20年代,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中共的出现以及国共合作动员民众进行的国民革命的推进,迎来了第壹次也是20世纪唯壹的壹次工人运动高潮,其中重要的事件有陇海铁路大罢工、香港海员大罢工、安源路矿大罢工、京汉铁路大罢工、五卅运动、省港大罢工、北伐战争时期的工人运动,最终以国共分裂时上海工人武装被镇压而落下帷幕。此后直到1949年,就再也没有出现过成规模的工人运动了,因为无论抗日战争时期,还是第壹次和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更加宏大的社会历史主题和政治主题,使人数不多的工人(严格地说,工人在规模和力量上还只是壹个阶层而不是壹个阶级)和工人运动边缘化了,取而代之的是,由共产党动员和组织起来的农民阶级和农民革命成了历史的主角。

中共建政以后,很快就在全社会推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建立了大壹统的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以及政治权力高度垄断的壹党专制,在这种新的经济政治制度下,工人阶级在法律和意识形态层面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而在实际生活层面,其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也仅仅次于权贵官僚阶级,而居于知识分子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阶级之上,作为“国家工人”,他们的就业、工资、住房、医疗、养老等等都得到了虽然是低水平的但同时也是牢不可破的、几乎是从摇篮到坟墓的保障,与农民相比,几乎有天上地下之别,在这种情况下,工人运动得以产生的经济、政治、社会、法律和思想条件都不复存在了,直到90年代计划经济大规模转向市场经济之前,本来意义上的工人运动是不存在的。

1992年中共十四大决心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由国家权力和地方政府主导和推动的市场化进程就全面开始了,在这个过程中,将近壹半左右、多达数千万的国企工人(我称之为老工人阶级)下岗失业了。猝不及防的老工人阶级遭受重创,被迫散落于社会的各个角落,尽管也发生了零零星星的有组织的抗争事件,但毕竟没有形成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区的抗争运动,就人数、规模、组织程度上均构不成象样的工人运动,而就其抗争的诉求和目标而言,也不是要争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人权利,而是要求兑现计划经济时期执政党、国家对工人阶级的承诺,或者说追讨壹种历史欠账。由于他们已经离开了企业和工作场所,他们并没有进入新形成的劳资关系之中,其抗争的目标不是企业而是政府;其抗争的方式不是组织起来进行罢工和劳资谈判,而是逐级上访;其抗争的价值不在于建立能够保障工人权利的新型经济政治制度,而在于加重政府的维稳成本并因此而加速旧制度的崩溃。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工人阶级中较年轻的那壹部分加入到了市场经济和市场化的劳资关系之中,并因此而加入新兴的劳工运动;大部分下岗失业的国企工人会或已经被时间和社会所消化,另壹部分上访的下岗工人会因为拿到最起码的养老和医保而退回家庭,最后壹部分继续坚持维权抗争的工人则会作为访民汇入到中国社会的转型运动之中。

如果说老工人阶级总的来说不得不退出历史舞台的话,那么,由农民工和加入市场化劳资关系之中的城镇工人组成的新工人阶级,则注定要成为当代以及未来中国社会的壹个极为重要的、不可或缺的阶级,他们对于形塑和建构未来的经济政治制度将会发生内在的、实质性的、结构性的影响。如果说1949年以前的工人还构不成壹个阶级,计划经济时期的老工人阶级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工人阶级(如同计划经济本身壹样,他们只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壹个插曲),那么,这个在市场经济中形成和成长起来的新工人阶级,不仅在量上、在人数上是民国时期工人的三四十倍,到2015年,仅农民工就达到2.7747亿,[2] 是当代中国社会中人数最多的阶级,而且在质上、在本质和诉求上成了现代社会中的工人阶级,由他们发起的改造社会的集体行动正就是经典意义上的劳工运动。至此,中国工人阶级才真正形成,具有宏观历史意义的中国的劳工运动才真正开始。

当代中国劳工运动兴起的缘由

如果只能用壹句话来概括当代中国劳工运动兴起的原因,那就是日益固化与黑恶化的“中国模式”与日益增长的劳工权利需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壹、中国模式对劳工阶级的巨大历史欠账

所谓“中国模式”,官方称之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既不同于苏联模式和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是壹种由壹党制国家权力和国家资本驱动、掌控、渗透、规制、收放的市场经济,因此民间把它称之为权贵资本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权贵市场经济、新极权市场经济等等[3],市场不是以私有制与竞争性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机制,而是垄断性权贵官僚资本集团借以疯狂地挖掘自然资源、社会资源、人力资源并获取差额利润和惊人财富的工具和手段。

诚然,中国的GDP总量,即使刨去其中的壹些重复计算和虚假统计的水分,也已经成为世界老二了。然而这是以极为高昂的代价换来的,如果刨除已经产生的和将来壹定会继续显现的外部性、社会损失和历史成本的话,这个GDP里面所包含的凈效益和凈福利究竟有多少呢?本文不拟全方位讨论“中国模式”对整个中国社会、整个中华民族的损害,而主要聚焦于它对劳工权益的损害。

1、工资的欠账

在30来年的大规模工业化和市场化过程中,劳工的工资增长壹直是远远落后于经济增长和人均国民收入增长水平的,其中90年代末到2007年,农民工的工资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直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才有了较快增长,但即使如此,根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度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农民工的人均月工资也仅仅只有3072元,按这个工资水平,在物价飞涨的情况下,即使是双职工,要想维持壹家人在城市稍微体面的生存以及赡养老人,也是根本不可能的。这也是这么多年来中国形成的独壹无二的“拆分式”劳动力再生产体制[4]的根本原因:父母或父亲在城里打工,孩子跟随祖父母或母亲留在农村生活,由此造成了6000余万的留守儿童和数千万留守妇女。也就是说,劳动力的再生产不是以完整的、符合天理人伦的家庭形式完成的,而是以家庭分裂破碎的、违背天伦的、非人性的形式完成的,劳工阶级为此承受的极大的牺牲和惨痛的代价。这点工资,甚至还没有达到恩格斯写《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和马克思写《资本论》时(欧美国家早期资本主义时期)的水平,更是跌破了马克思对那个时期的工资的经典定义:工资包括劳动者恢复劳动力的基本生存费用、繁衍后代以提供新劳动力的抚养和教育费用以及更新劳动力所必不可少的职业培训和休闲娱乐费用。那时候,尽管工人住在贫民窟里,起码劳动力还是以家庭的形式得到再生产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模式对劳动者的剥夺和剥削程度,是超过欧美国家早期资本主义时期的。

2、休息时间的欠账

劳动法规定了壹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以及壹定的带薪休假日,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并且必须支付1.5倍(平时)、2倍(周末)、3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以保障劳动者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然而这个规定只是在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得到遵守,绝大部分企业的工人都不得不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11个小时左右,很多企业不支付加班费,也没有带薪休假日。于是出现了失业与过度劳动同时存在的现象。这导致了如下三种结果:壹是通过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榨取了巨大的绝对剩余价值,二是通过人为造成就业不足加剧了劳动者的恶性竞争和劳动力的进壹步廉价化,三是损害了加班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降低了国民的身心素质。

3、劳动安全卫生的欠账

由于缺乏有组织的劳动者的民主参与和监督,由于政府职能部门的不作为以及政府官员与企业的利益勾兑,中国的劳动条件普遍未能达到应有的安全卫生标准,在企业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不能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致使中国发生了在世界上频率和比例最高的矿难、爆炸、坍塌、火灾、工伤、职业病等等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灾难,其中有著名的致丽大火灾、昆山大爆炸和天津大爆炸;有不少于600万的罹患尘肺病的农民工被赶回农村等死;仅珠三角地区每年就会削断4万根手指,推起来有壹座山那么高。这些只是劳动者遭受生命健康损害的几个触目惊心的例证。可以说GDP老二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是靠牺牲劳工的生命和健康换来的。

4、社会保障的欠账

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农民工是基本没有社会保障的,壹方面是在企业层面,他们没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没有住房公积金,另壹方面是在社会层面,他们没有城市居民在教育、居住、文化生活以及其他公共服务方面的福利。通过户籍身份制度,我国实现了城乡隔离,使农民工和城市工人、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成为这个国家的两个不同的等级,而不能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直到2008年实施劳动合同法和2011年实施社会保险法后,情况才有所改观,但就是这样,根据2014年国家统计局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仅为38%,农民工“五险壹金”的参保率仅为:工伤保险26.2%、医疗保险17.6%、养老保险16.7%、失业保险10.5%、生育保险7.8%、住房公积金5.5%。[5]

5、程序性劳工权利的欠账

工资、工时、劳动条件、社会保障都属于实体性劳工权利,对这些权利的历史欠账,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对程序性劳工权利的历史欠账。程序性劳工权利又分为个人的程序性权利和集体的程序性权利两种,前者主要指劳工个人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的权利,后者主要指劳工的团结组织权、集体谈判权和罢工权(统称劳工三权)。应该说,个体劳工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的权利得到了部分落实,但仍然存在两个很大的问题,壹是因为调解、仲裁、诉讼周期太长、成本太高,以至于出现了很多劳工因拖不起而被迫放弃或即使赢了也得不偿失的情况;二是资方与企业工会、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通过利益输送而做出不利于劳工的调解协议、裁定和判决的情况。更为重要的是,个体性程序权利救济的只是法律规定的最低实体性权利,而对于随着经济发展出现的增长性、发展性实体权利如工资的增长、工时的缩短、劳动条件的改善和社保标准的提高,就无能为力了。相比之下,旨在救济增长性、发展性实体权利的集体性程序权利,就显得更为重要了,而恰恰是这些权利,在中国是严重欠缺甚至是受到严防死守的;劳工通常被加入了壹个前置的、预定的官办工会,他们对工会事务没有发言权和决定权,因而缺乏实际的结社自由或团结组织权;他们不能通过工会与资方进行平等的讨价还价,因而缺乏实际的集体谈判权;他们更缺乏罢工权。当他们团结和组织起来与资方进行抗争和博弈的时候,他们就会受到当地党政和公检法的打压以及资方的报复,乃至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等等罪名而被施以刑事犯罪的指控和判决。

所有这些就是中国模式论者所津津乐道的比较优势,或者叫做廉价劳动力优势,或者叫做人口红利,但其实正如秦晖教授所言,这是壹种既无自由又无福利的“低人权”优势[6],长期来看正是中国模式的主要问题和劣势所在。不顾中国国情而直接照搬西方自由主义的企业家、经济学家和政府官员们,不假思索地认为这种现实具有天经地义的经济合理性,把这种情况说成是劳动力市场的自由交换,而直指劳动合同法是破坏这种自由交换的罪魁祸首。比如楼继伟就认为用工成本的提高和用工灵活性的降低,是导致制造业衰退的主要原因;张五常大骂劳动合同法是壹部恶法,应当予以废止,应该恢复上个世纪90年代那种企业与劳工之间的灵活契约状态,只要农民工自己能够接受比从事农业劳动更高的收入,与企业建立什么样的劳动关系都行;童大焕说老板给工人工作,工人却反咬壹口,用劳动合同法去告老板,你们工人还有没有良心;董保华指责农民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维权涉嫌“劳动碰瓷”,微信群里也有很多人围攻维权的农民工胡常根是在碰瓷,是流氓无产者;谢作诗认为,只要基于本人同意和自愿,几个穷人可以合娶壹个老婆,用市场交易的方式来解决我国存在3000万光棍的问题;铅笔社认为,只要基于自愿合意,童工就有自由劳动的权利,禁止童工反而会使童工的生存更为悲惨……[7]

当然,即使站在劳工的立场上看,现行劳动合同法也的确具有国家主义和威权主义的立法取向,没有对于劳资自治的权利提供制度保障,劳工表面上获得了壹些来自于国家的倾斜性保护,但其实失去了更大更多的权利,即团结组织起来与资方进行集体博弈的权利。那些要求放松国家规制、取消国家权力对劳工的某些保护的企业家、经济学家和政府官员们,非常鸡贼地绝口不提劳工三权。那么,劳工方面既没有集体博弈的权利,又要失去仅有的壹点儿国家保护,不就彻底成了市场上壹只只孤零零的待宰的羔羊吗?自由主义者信誓旦旦地保证,市场自由竞争本身会带来劳工权益的改善,那不过是自欺欺人的鬼话。

市场经济在人类历史上不是壹开始就存在的,也不是以不受政治、社会、文化因素影响的纯粹形式而存在的,更不能以市场的逻辑去取代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逻辑,这个叫做市场的神话,在方法论上叫做经济学殖民主义或经济学帝国主义,是与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不同的另壹种经济决定论。针对上述中国特色自由主义的论调,我想再补充以下几点反驳:

(1)中国的市场经济是在国家所有制、计划经济和壹党专制的背景上发生的,要求资本对于专制权力的自由和平等没有错,但同时也应该给予劳动这另壹个生产要素、另壹个市场主体,对于专制权力以及对于资本的同样自由而平等的权利,那才是公平的、健康的、真正的市场经济,否则就壹定会陷入到权力与资本、官与商、权与钱联合起来压榨和剥削劳动的、由权贵资本主导的市场体制之中,在这种体制下,即使是真诚的自由主义者所要求的资本的自由和平等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2)中国由壹个农业经济和计划经济时代,突然壹下子进入壹个大规模工业化和市场化的时代,农业迅速成为衰退的夕阳产业,在产业结构和国民经济体系中的比重急剧缩减,占全国人口80%以上的农民守着人均壹亩三分地,是根本不可能养活自己的,这个责任当然不能由农民来负,他们当然有权利进入城市谋生,而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也内在地需要来自农村的大量劳动力,这个根本就不是什么城市给农民、老板给农民工工作机会,而是整个中国的现代化给予所有国民的同等的权利和机会。因此,因为农民工在城里挣得的工资高于其务农收入,或者农民工与自己的过去相比获得了壹种比较收益这个事实,就推论出农民工应该安心忍受任何壹种劳动关系、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接受由政府、资本等等强势经济社会政治力量通过有意无意的“合谋”而给出的劳动力价格,是完全不能成立的。现实的未必就是合理的,惟其如此,弱势的劳工就永远具有追求公正合理的劳资关系和劳政关系的权利。他们比较的对象不是自己的过去(纵向的比较),而是拥有权力、资本或其他社会资源的城市居民(横向的比较)。

(3)市场经济从来不是壹个独立自足的体系,它深深嵌入到壹定的社会结构之中,因此,社会的政治、法律、宗教、道德等其他要素也壹定会对市场经济发生影响,构成壹些重要的约束条件。比如,为什么全世界都禁止童工?这不仅因为大规模使用童工势必降低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劳动力素质,从而阻碍产业的升级和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这是经济原因),而且因为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童工就根本不应该进入劳动力市场,而应该接受教育并得到身心的自由健康的发展,法律应当强制性地禁止童工,道德上应该谴责童工现象(这是社会原因)。如果仅仅从经济学角度看这个问题,只要所谓童工本人和他们的父母自愿,就可以雇佣他们,那么壹切人力资源都可以当作赚钱的工具了,老人、残疾人、犯人、做黄赌毒生意的人,就都可以成为正常的就业者了。至于说什么禁止童工,让他们返回农村,会让他们失去本来可以挣得的收入而沦入赤贫和更为悲惨的状况,那只是似是而非的说法,是在偷换概念和论题: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恰好是应该由政府牵头动员整个社会来解决的,本来就不是市场应该负责的范围。中国特色的自由主义往往沦落到为不负责任的政府做辩护的低劣水平,由此可见壹斑。

二、劳工被严重剥削和压迫是造成目前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

与中国特色自由主义和与之珠联璧合的权贵官僚资本主义的判断恰好相反,左翼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认为,当前制造业衰退以及正在到来的、改开以来最为严重的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不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用工成本的提高和用工灵活性的降低,而正好是30年来低人权、低工资、低保障、低福利的经济发展模式,以及由此带来的对劳工的超经济剥削[8] 和政治压迫,是30年来积聚的经济社会矛盾的总爆发。

1、极为严重的分配不公和贫富两极分化造成内需不振、产能过剩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贫富分化最严重的国家之壹,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基尼系数就超过了0.4的警戒线。官方公布的统计数据是:2003年基尼系数是0.479,2004年是0.473,2005年为0.485,2006年为0.487,2007年为0.484,2008年为0.491,2009年为0.490,2010年为0.481,2011年为0.477,到2012年的数据是0.474,2013年时0.473.2014年时0.469,2015年是0.462,创12年来最低。但这与民众的切身感受和社会舆论严重不符,也与壹些学术机构的统计数据不壹致。根据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中国财富报告:展望与策略》,目前中国收入前1%的富裕家庭,平均年家庭收入为115.2万元;家庭资产前10%的中国家庭,拥有63.9%的总资产;2013年全国家庭资产基尼系数为0.717。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发布的《中国民生发展报告》则指出,中国的财产不平等程度在逐年升高:1995年的基尼系数为0.45,2002年为0.55,2012年达到0.73,顶端1%的家庭占有全国三分之壹以上的财产,底端25%的家庭拥有的财产总量仅在1%左右。

政府看到了产能过剩的现实,却不愿承认这种过剩是由于贫富两极分化和内需严重不足而引起的相对过剩,由此而提出的供给侧改革只是简单地去产能。其实中国最为急迫的应该是进行需求侧改革,也就是喊了十几年而没有动静的分配体制改革。只要占人口绝大多数的老百姓手里没钱,同时又缺乏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他们就没有消费欲望和消费能力,内需就必然萎靡不振,国内市场就缺乏必要的广度和深度,难以吸收由GDP至上主义的投资冲动所带来的巨大产能,这种供给远远大于需求的情况,随着大量消化产能的出口的萎缩而充分裸露出来了。在这种情况下,单方面的供给侧改革,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市场的结构性矛盾,反而由于压缩产量导致大量的失业,失业者又没有基本的生存保证,造成新的经济、社会以至政治问题。受失业问题的制肘,产能减到壹定程度就减不下去了,并必将反弹。这个逻辑过去反复出现过,现在再壹次出现了:中央政府出台了新的“四万亿”投资计划,拉动和撬动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闻风而动,以中央下拨资金强力吸融社会资本,仅广东顺德壹地的基本建设规划就已经达到了1000亿,据说把未来十几年的基础设施投资空间都开发完了,把后几届政府的事情都干完了。

所以单在供给侧做文章,只会造成收、放、再收、再放的恶性循环,最终无非是把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大并控制整个国民经济,而民间自由市场经济的空间会越来越萎缩,壹种基于民生和民间社会的、供需平衡的市场经济体系就无法建立起来。供给侧改革不会触动而只会强化政府主导的权贵官僚资本主义,只有有效需求即有购买力的需求的扩大才会消化过剩的产能,只有需求侧的改革才会激活民间社会的活力,给市场经济的发展注入内在的动力,但这恰好要以权贵官僚资本主义的所有制、分配制度和既得利益格局为改革对象。2002年中共十六大就提出了分配制度改革的构想,强调要加大第壹次分配中劳动收入的比重以及加大第二次分配的力度,为什么14年以后还原地不动?没有别的,是因为在“中国模式”的经济政治制度下,不存在完成这项改革的两个基本前提:壹是有壹个劳资集体谈判的劳动力定价机制和劳工权益保护机制,二是有壹个宪政民主法治下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有限责任政府。

2、廉价劳动力劣势成为中国产业升级的瓶颈制约

在中国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的初级阶段,主要是凭借廉价劳动力的优势,中国成为全球化分工体系中的“制造工厂”,廉价的中国产品源源不断地流向全世界,中国经济因此而保持长达30 多年的高速增长,GDP总量或经济体量跃居世界第二。然而,这种经济增长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对外而言,由于吸收了过多的国际资本,由于发达国家制造业向中国的大规模转移,使成百上千万的欧美国家的工人失去工作,从而引发了这些国家相应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危机,近几年来,发达国家已经开始从中国撤回部分资本和制造业,川普当选美国总统后,会加速这壹回迁的进程;对内而言,廉价劳动力优势或者人口红利已经耗尽,相反,劳动力被大规模严重剥夺的劣势正在迅猛地显现出来。这两者都对中国的产业升级形成无法突破的瓶颈:外国资本在撤离的同时,也带走了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会严重拉低中国制造业的科技和管理水平;日益贫困化的劳动力大军只具有很低的人力资源,根本无法适应极为必要的产业升级。

对劳动者的超经济剥削,不仅使得内需和国内市场严重萎缩,更为深远的是,使得劳动者的生产力和生产率会处于停滞乃至衰退状态:第壹,劳工工资太低,除了用最粗劣的衣食和最简陋的住宿满足自己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外,剩下的钱必需寄回老家养家糊口,根本就没有可用于人力资源投资的资金;第二,劳工工作时间太长、工作强度太大,有限的壹点休息时间只可以用来恢复身体的疲劳,没有时间也没有意愿学习更多的文化技术知识;第三,急功近利的企业只把劳工当作用过即扔的劳动工具,对他们没有提供应有的职业技能培训;第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本来应该成为培养技术工人的摇篮,但其实却大规模地沦为劳务市场的黑中介,经过几个月的基础学习以后,就以进厂实习的名义把学生卖给企业;第五,对劳工尤其是女工缺乏应有的安全卫生保护,使他们遭受大面积的工伤、职业病和其他身心疾病,极大地损害了他们的生产能力;第六,大量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壹些简单劳动,这些孩子成为成年人之后,大部分只能成为终身的简单劳动力。这样的壹支劳动力大军怎么可能承担第二产业即工业制造业的升级换代呢?长此以往,中国制造业在国际分工链条中的地位将会越来越低,并且将会成为全球最大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制造基地。

3、劳动收入和社会保障的双重低弱使第三产业和第四产业无法得到发展

第二产业的升级换代必将释放出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在通常情况下,他们将会被第三、四产业即服务业和文化产业所吸纳,在发达国家,第三、四产业所占的经济比重和所吸纳的劳动力,都远远地超过了第二产业。然而,占人口85%左右的中国劳工和其他底层民众的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障福利太低了,他们对于第三、四产业所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有效需求太弱了,根本不足以促进这两个产业的迅速发展并因此而吸纳大量的劳动力。

由此可见,即使撇开社会的、政治的、伦理道德的方面而进行纯粹的经济学分析,劳工权益问题也首先是壹个经济学问题,劳动是壹个极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劳工是极为重要的市场经济主体,劳工权益得不到保障而遭受权力和资本双重的、经济的和超经济的剥削的市场经济,是壹种畸形的、跛足的、病态的市场经济,由权贵资本单方面主导的市场经济,其严重破坏供需均衡并导致严重的经济危机,是壹种必然的趋势和结果。中国特色的自由主义经济学们绝对不会承认这样壹种经济学分析,他们壹厢情愿地认为自生自发的市场竞争会自然而然地造成公平的分配,根本否认剥削(包括经济剥削和超经济剥削)的存在;他们反对劳工自由结社、集体谈判和罢工,认为这会造成劳动力的垄断,破坏自由竞争;他们不是向权贵统治阶级和专制政府要求资本的自由和企业的公民权利,而是把它们剥夺和压榨资本和企业的代价转嫁到劳工头上;他们不是要求降低由专制政府掌控并抬高的土地成本、融资成本、能源成本、物流成本、税费成本以及制度成本,而是把经济下滑、制造业衰退的原因归结到人工成本头上,不是要求把权力关进笼子,而是要求把劳工关进笼子。他们这样做,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仅不会解除而且必然会进壹步激化正在到来的经济危机。看到张五常最近又在狂呼乱叫“简单壹招可釜底抽薪:撤销劳动合同法,人民币马上止跌”,你就可以知道中国特色自由主义者的良知和智力衰退到何等惊人的程度了。

三、劳工权利需求和意识的觉醒是劳工运动兴起的主观原因

如果说,极为严重的分配不公和贫富两极分化造成内需不振、产能过剩,廉价劳动力劣势成为中国产业升级的瓶颈制约,劳动收入和社会保障的双重低弱使第三产业和第四产业无法得到发展,这是当代中国劳工运动勃兴的客观原因,那么,劳工阶级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觉醒,就是劳工运动得以产生和发展的主体条件和主观原因。如果劳工自己没有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他们就会像过去的臣民和愚民壹样,甘心忍受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而不会挺身追求人权和公民权利了。

1、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

在西方文化中,“权利”是指为道德、法律或习俗认定为正当的利益(Interest)、主张(Claim)、资格(Entitlement)、力量(Power and Capacity)和自由(Freedom)。古代社会的人们,当然也有权利的需求和权利的意识,但由于那时候暴力集团对于生产集团、政治权力对于民间社会的专制统治,由于个体力量的软弱和分散以及公民社会不成气候,由于市场经济的不发达,占统治地位的价值观和话语体系,是神权、王权、英雄、等级、臣民义务等等(我们把它称之为“权力意识形态”),权利需求并没有普遍生成,权利意识很不发达,甚至,在古代中国和古代汉语中,“权利”乃指权势和财货,是与仁义相对,与声色、愤怒、患险等联在壹起使用的贬义词。近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公民社会、宪政民主的发展,权利、人权、公民权、自由、平等、社会公正,由分散的、非主流的话语,成为系统的、占主流地位的话语,成为普世价值观(我们把它称之为“权利意识形态”)。迄今为止,“权利”,在范围上,由抽象到具体,形成了人权、公民权、特殊人群权利(比如劳工权利、雇主权利、妇女权利、儿童权利等等),而在内容上,由基础到高层,形成了生命权、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等壹系列权利。

古代社会向近现代社会的转变,是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是封建主义和专制主义的小农自然经济向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是国家暴力统治向社会和平自治的转变,是身份到契约的转变,是极权、专制、权治向宪政、民主、法治的转变,其核心的问题是要解决自由而平等的个人如何形成正义的社会秩序,也就是以个人权利为本位、以公民社会为基础来解决壹国范围内的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公共福利的问题。这就是权利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成为近现代文化的核心部分的根本原因。中国的近代化和现代化迄今为止已经进行了壹百多年,然而,由于苏俄极权主义和帝国主义出于其政治意识形态的全球战略以及其东亚地缘政治战略,扶植中共作为自己在中国的代理人,由于日本侵华战争中断了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并使得中共乘机做大,致使中华民国遭受灭顶之灾,取而代之的是壹个极权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政权的宪法,虽然受到中华民国宪法权利条款、世界各国宪法权利条款以及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事先的制约,也专章承诺了壹些公民权利,但众所周知,在垄断壹切社会资源的极权主义党国体制(国家所有制、计划经济、壹党专政和红色霸权意识形态)之下,公民的各项权利是无法得到实现的,相应地,中国人民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也受到了空前的抑制和摧残。这样壹种极权主义体制,与世界文明主流背道而驰,虽然凭借暴力和洗脑也能够维持数十年的统治,但在经济文化上与发达国家的距离越拉越大,终于不得不实行改革开放。

那么,所谓权利需求,就是人类在其社会历史进程中所内在地产生的壹种独立自主和自我实现的欲求,是人类打破奴役性和等级性的经济政治制度而自由平等发展的冲动,是人类建立公正的市场经济制度和宪政民主法治的政治制度的需要,而对这种权利需求的自我意识,就叫做权利意识。人类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已经或将要经历两次解放,第壹次是从自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而初步确立人类主体性,这个时候如果说有所谓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话,那也是人类对于自然界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第二次解放使个人从各种血缘的、地方的、政治的、民族的共同体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而确立个体主体性,这就是本文所讲的原本意义上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如果说有什么历史发展规律的话,这个应该就是了,在这个星球上,不论西方人还是东方人,不论北方人还是南方人,或迟或早都要经历这两次解放。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觉醒

所谓改革开放,就是在极权主义制度下容忍、允许、承认、批准民众和民间社会壹定程度、壹定范围内的自由平等的发展,是极权专制的政治权力对社会的壹种松绑和放养。但重要的是,民众天然的、本能的追求自由、平等、正义、幸福生活的需求和潜能得到了壹定的释放空间,并且按照其自己的本性而像野火壹样激化和滋长蔓延起来了。我们来简单回顾壹下中国人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苏醒过程:

第壹阶段:80年代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第壹次大解放。这次思想启蒙运动最初是由中共倡导的“真理标准的讨论”引发的,虽然中共只是要反思文革、平反冤假错案、推进有限的改革开放,但知识界的讨论很快就越出了这个狭隘的框架,而上升到人性与制度关系的层面,这就是80年代初著名的“人道主义与异化”讨论,这个讨论虽然在84年以“反对精神污染和资产阶级自由化”之名强压下去了,但仅仅壹年之后,启蒙运动又以“主体性”、“西学热”、“文化热”等形式,在更大的广度、强度和深度上卷土重来,超出了原典马克思主义和所谓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框架,而进入整个东西方文化和文明的比较视野,以至88年的电视政论片《河殇》直接提出了要以蓝色海洋文明替代黄色大陆文明的要求。这壹波启蒙运动和思想革命引发了89年波澜壮阔的学生运动和民主运动,这个运动虽然囚于现实的政治力量对比,而没有直截了当地把现代宪政民主法治作为马上要实现的目标(只是提出阶段性的新闻自由、反官倒反腐败、政治体制改革等要求),但运动指向的方向和远景目标则是明确无误的。

第二阶段:92年以后以新兴资产阶级、中产阶级为主体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纵深发展。89学运和民运被残酷镇压,政治权利要求遭受重挫,但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开始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全面转轨,自然而然地把公民经济权利议题凸显出来了:既然要搞市场经济,当然以确保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经济自由为基本前提。客观地说,在80年代的启蒙运动中,这个议题并没有得到深刻而全面的阐发,因为那时还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而生活在原有体制内的知识分子并没有产生独立的经济权利要求。92年以后就不壹样了,新生的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登上中国历史舞台,为之代言的知识分子顺理成章地大规模引进了西方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并围绕着经济权利这壹核心的公民权利,重新编织和构造包括政治、社会、文化、日常生活权利在内的权利话语和权利谱系。这应该看成是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壹种纵深发展,在这个基础上,80年代还没有揭开面纱的多党制要求,终于在90年代被人勇敢地喊出来并付诸行动了:1992年胡石根组建“中国自由民主党”,1998年徐文立等人组建“中国民主党”。在冲破党禁的行动被严厉镇压后,政治异议和政治反对的声音并未消散,新世纪00年代的各界维权运动、零八宪章运动,10年代的茉莉花运动、新公民运动、南街运动、人权律师运动,都以不同形式在延续着这壹基于经济权利的政治权利要求。

第三阶段:以劳工阶级为主的底层民众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觉醒。第壹阶段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主要是知识分子的思想自由和文化权利要求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政治权利要求;第二阶段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主要是新兴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的经济权利要求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政治权利和文化权利要求;第三阶段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主要是以劳工阶级为主的底层民众的经济权利要求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政治权利和文化权利要求。劳工阶级与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都以经济权利诉求为第壹权利诉求,但它们对经济权利的理解是不壹样的,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所理解的经济权利主要是私人财产权、自由经营权和人力资本收益权,而劳工阶级所理解的经济权利主要是就业权、劳动力所有权和收益权、劳动安全卫生权、劳动保险权等劳动权益,或者叫做劳工的经济权利。

然而,在三十余年的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进程中,劳工的经济权利受到了极大的损害,政府官员、企业家和经济学家壹方面津津乐道中国模式的廉价劳动力优势和人口红利,却绝口不提在这种模式下劳工阶级的经济权利遭到严重损害的事实,并且狡辩说农民工是自愿到城里打工的,他们得到了比自己当农民时更高的收入,根本不存在什么对他们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这种狡辩预设了壹个前提,那就是政府官员、企业家和经济学家是市场经济的代表和化身,让农民工进城打工是对他们的恩赐,他们根本没有资格和权利与政府、企业和城里人讨价还价。但在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中,劳动本身就是壹个结构性的、须臾不可缺少的生产要素,因此劳工的就业本身就是对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的贡献,劳工的权利本身就是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得以长期存在的“必需”和“必要条件”,要说机会,政府和企业固然提供劳工以就业的机会,劳工也给企业提供了获利的机会,企业交给国家的税收中也包含了劳工的贡献,因此双方的权利应该得到平等的对待,我们固然不能说工人养活了资本家(资本家是寄生虫),也不能说是资本家养活了工人(雇佣你是对你的施舍和恩赐,否则可以马上让你滚蛋)。

正是劳工阶级壹方面感知到了自己在工业化和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巨大贡献,另壹方面又感知到了政府、企业对自己的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他们才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壹种对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的追求。他们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经历了四个阶段:

——逆来顺受,消极忍让,或者最多是用脚投票,从壹个企业到另壹个企业,从壹个地区到另壹个地区,不断寻找更好的就业机会,个别人的状况会因此而改善,但大多数人最终发现,天下乌鸦壹般黑,作为个体的工人,根本就缺乏讨价还价的权利和力量,只能听凭劳动力供求关系和市场价格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摆弄,其实这只“看不见的手”是由资本家的意志这只“看得见的手”操纵的,所有的资本家出于利润最大化的本能不约而同地把工资压到地板上,即压到赤裸裸的生存工资的水平上,这就形成了所谓“看不见的手”,工人要增加工资,只能靠加班加点。

——对于粗暴侵犯工人基本权益的行为进行单独的或者结伙的非理性的、暴烈的泄愤和反抗,比如消极怠工,破坏机器设备,跳楼讨薪,自杀,伤害无辜,绑架和杀害企业主或企业管理人员等等,这种泄愤和反抗不仅不能改变结构性的、不公平的劳资关系,而且往往会招来严厉的惩罚和报复。

——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和程序,主要是通过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来维护法定的权益,这种方式的确也能够解决壹部分问题,但也遇到如下几个问题:第壹,企业工会受资方控制,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本不能维护工人权益;第二,资方对仲裁庭和法庭施加影响,使很多案件得不到公正的裁决;第三,劳动仲裁和诉讼的周期太长,期间劳动者不能与其他企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只能非正规就业,劳动者维权的成本太高,是他们不能承受之重;第四,有足够的律师为资方提供法律服务,而愿意担任劳方代理人的律师太少了;第五,也是最重要的壹点,走法律程序只能就法定劳动标准打官司,而法定标准(当然是最低标准)以上的属于劳资自治范围的增长性权益争议,仲裁庭和法庭是不予受理的。

——团结和组织起来进行集体抗争,包括罢工、游行示威、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等等。这是目前劳工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达到的最高阶段。这已经不是以个体行为去争取个体性的劳工权益,而是以集体行动去争取集体性的劳工权益,其中最关键的环节是争取赖以实现实体性权利(工资、工时、劳动条件、社会保障等)的三个主要的程序性权利,这就是团结组织权(劳工的自由结社权)、集体谈判权(集体争议权)和罢工权(产业行动权)。劳工们通过无数的惨痛经验终于认识到,依据现行法律规定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往往连法律规定的最低劳动标准也维护不了,更谈不上争取高于最低法律标准的权益了,只有通过争得劳工三权,才能够争得更多、更高的其他劳工权益,才能够使劳工阶级作为壹个整体提高其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地位。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当90年代自由主义作为新生资产阶级和中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出现时,新左派也以劳工阶级和弱势群体代言人的姿态出现了,并与自由主义展开了激烈论战,但新左派是壹些书斋学院派,他们利用西方后现代社会的壹些左翼思想资源,站在道德制高点对私有化和市场经济发出壹种批判和抵制,而缺乏中国劳工阶级本身内生的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深刻支撑,更重要的是学院派根本没有与劳工阶级有任何接触,不能引起劳工阶级的响应和支持,因此很快淡出了思想舆论空间,分化到各个右的和左的思想流派之中去了。真正能够基于市场经济的内在逻辑和实际进程,基于劳工权利需求和权利意识的发展,而站出来伸张劳工阶级的人权、公民权利和劳动权益的思想流派,只能是在发达国家曾经引领和主导了劳工运动的社会民主主义。这个思想流派真正接地气,具有深厚的阶级和社会基础,能够有效地与劳工运动相对接,因而是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

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第壹次高潮及其发展趋势

壹、2010—2015年: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第壹次高潮

2010年5月17日,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的南海本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数百名员工因对工资、福利、中日员工同工不同酬不满而罢工壹天,由于罢工工人受到打击报复,21日开始了全厂罢工。工人们提出四项主要诉求:基本工资每月提高800元,年度提升不可以少于15%,年终奖、节日资金不能少于或等于上壹年;追加工龄补贴,工龄每增加壹年加100元,10年封顶;对罢工员工事后不能解雇、辞退、劝退,前几天因此事件被辞退的员工必须安排复工,并保证不对罢工事件进行追究;重整工会,重新选举工会主席各相关工作人员。经过几轮谈判,厂方同意将工人工资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5%,约增加500元,劳资双方据此签订了协议,持续半个月的劳资冲突落下帷幕。工人谈判代表团表示:“我们的维权斗争不仅仅是为了本厂1800个员工的利益,我们也关心整个国家工人的权益,我们希望立下工人维权的良好例子。”

壹石激起千层浪,由南海本田开启的2010年劳工潮,由南往北波及全国14个省份,其中大连开发区创造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罢工人数(7万人)、发生罢工的企业数量(73家)最多的地区纪录,引起国内外、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虽然此前年份各地已有罢工事件,但都是零零散散的,引发全国性连锁反应的当属南海本田罢工,所以我们把2010年看作是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开始年份。[9]

2011年发生的著名劳工抗争有日立环球深圳工厂罢工(2500人)、LG Display 南京工厂罢工(8000人)、海信集团罢工(人数不详);2012年发生的著名劳工抗争有深圳冠星链表厂罢工(1100余人)、珠海格力分厂罢工(人数不详)、惠州索尼罢工(人数不详)、三洋电机(蛇口)有限公司罢工(3000人)、江苏无锡小天鹅公司罢工(1000余人)、上海闵行西门子开关有限公司罢工(人数不详)、新飞工厂罢工(近10000人);2013年发生的著名劳工抗争有固铂成山罢工(5000人)、诺基亚工人罢工(4000人)、联想深圳福田保税区工厂罢工(1000余人)、深圳富士康罢工(200余人);2014年发生的著名劳工抗争有IBM深圳工厂罢工(1000余人)、三星代工厂罢工(1000余人)、格兰仕员工打砸工厂事件(2000人)、TOTO上海工厂罢工(1000人)、沃尔玛常德分店工人集体维权(100余人)、哥士比鞋厂罢工(其中女工周建容跳楼自杀)(约600人)、深圳奇利田高尔夫罢工(2400人)、深圳宝威亚太罢工(1100人)、深圳公明环卫工集体维权(1000人)、深圳庆盛制衣厂第壹次罢工(900多人)、广州大学城环卫工罢工(100多人)、番禺新生鞋厂集体上访追讨权益(100多人)、广东裕元鞋厂罢工(约50000人);2015年发生的著名劳工抗争有东莞兴昂鞋厂罢工(8000人)、广东中山欣昌鞋业罢工游行(近10000人)、美的罢工(数百人)、海信科龙罢工(400人)、利得鞋厂三次罢工(2700余人)、厚宏制衣工人游行讨工资(1000余人)、深圳福永骏达马达厂罢工(2100人)、深圳庆盛制衣厂第二次罢工(400多人)、四川德阳中国二重工人集体维权(10000余人)。根据中国劳工通讯的网络统计数据,全国较大规模的劳工抗争事件,2011年185起,2012年382起,2013年656起,2014年1379起,2015年2775起,基本上呈现出逐年翻倍的趋势。

2014年的“嵩山会议”,是当代中国劳工运动形成“自我意识”的壹个标志,是中国劳工界作为与政界、商界、学界四足鼎立的独立社会力量,正式登上当代中国历史舞台的壹个标志。会议以湖南常德沃尔玛员工集体维权事件为典型案例,探讨了中国劳工运动面临的壹系列问题,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劳工代表、劳工NGO代表、劳工律师代表、劳工学者代表、劳工媒体代表,以及部分体制内官员、工会干部和企业家、社会人士代表,完整地体现和彰显了以劳工为主体和核心、以支持劳工运动的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劳工界”范畴。会议发布的《嵩山宣言》,向全世界简要宣告了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基本纲领和方向。[10]

嵩山会议之后,劳工界积极介入常德沃尔玛工人集体维权、东莞裕元鞋厂大罢工、深圳奇利田高尔夫用品厂集体谈判、深圳哥士比鞋厂集体谈判和周建蓉事件、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公司粉尘大爆炸事件、广东番禺胜美达工会选举、广州大学城环卫工集体谈判、佛山工艺总厂集体谈判、番禺新生鞋厂集体维权、番禺利得鞋厂集体谈判、东莞新力鞋厂工人集体维权,深圳宝威亚太工人集体维权、深圳公明环卫工工人集体维权、东莞兴昂鞋厂工人集体维权、深圳福永骏达马达厂工人集体维权、中山翠亨制包厂工人集体维权、深圳庆盛制衣厂集体维权、四川德阳中国二重工人集体维权、广东省出台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前的劳资博弈等重大劳工事件,初步显示了劳工界的合作、团结、互助的集体力量,在国内外引起了重大的反响,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经济政治的民主化和法治化以及中国社会结构的转型,做出了初步的贡献。[11]

劳工运动的这种上升势头引起统治阶级的警觉和惶恐不安,并终于痛下杀手。2015年12月3日,广州大举抓捕当年春季介入利得鞋厂劳资冲突的劳工NGO工作人员和劳工积极分子,传唤数十人,至少8人被刑拘或被控制人身自由,官媒大举报道,其中央视新闻频道竟然做了长达24分钟的舆论审判或未审先判。历经10个多月的侦查起诉审判,最终有4人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其中3人缓刑,1人实刑;此外,各地多名涉入劳工运动的人士也受到多种形式的警告、监控和处分。对劳工运动的此番打击,是当局继扫荡新公民运动、南方街头行动、女权行动、基督教运动和人权律师死磕运动之后,摧毁正在发育的公民社会的收官之作。壹时间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各劳工机构纷纷停止活动,各劳工微信群和自媒体也趋于消沈,受此影响,虽然经济形势继续下行,劳资矛盾更加激化,劳工抗争事件也没有因此而消停,但前几年那种爆炸性增长和成倍增长终于被遏制,据中国劳工通讯的统计,2016年前三个季度罢工数量为2054起,全年可能与上壹年持平。2016年,劳工机构“顶风作案”介入的只有深圳雅骏眼镜厂、深圳高亦德、深圳光协电子、深圳有丽塑胶、深圳千百度模具、沃尔玛工人抵制综合工时制等区区数起工人集体维权而已。因此,12.3劳工案可以看作是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第壹次高潮落下帷幕的象征。

二、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主体及其主要诉求

1、新工人阶级是当代劳工运动的主体

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主体不再是国有企业下岗失业的老工人阶级,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新工人阶级,尤其是其中的农民工,他们分布在建筑业、制造业、加工业、服务业(如交通运输业和环卫业),大部分就业于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也有相当壹部分作为劳务派遣工就业于国有企业。绝大部分劳工抗争事件都发生在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只有少量反生在国有企业;发生在国有企业的,绝大部分是劳务派遣工,在国有企业正式编制内的工人,则大多拥有城市户籍并相对具有比较稳定和良好的待遇,很少发起或参与劳工抗争事件,除非企业发生大规模的裁员以至倒闭破产。

2、新工人发起抗争的主要诉求和目标

——为最基本的生存权利而斗争。这主要发生在企业克扣工资和欠薪,尤其是每到年底,都会发生大量建筑工人堵路游行讨薪的群体性事件。这是被逼到绝境的工人不得不为了追讨壹年的劳动所得而奋起抗争。纵观历史,放眼全球,大规模欠薪这种极其恶劣的现象只出现在眼下的中国,它不仅突破了法律的底线(法律规定按月支付工资),还突破了道德的底线(自古打工给钱,天经地义,连工人的血汗钱都敢拖欠,还有什么坏事干不出来),因此集体讨薪行动会得到社会舆论广泛的同情和支持,甚至得到政府壹定程度的宽容。

——依法追讨应得的补偿和赔偿。这主要发生在企业大规模裁员、搬迁、破产倒闭的时候,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工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企业给予不低于每年壹个月工资的补偿,此外还有追讨加班费、高温补贴、带薪年休假等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支付给工人的补偿或福利。这些法定的权益,很多企业出于利润最大化、用工成本最低化的如意算盘,能不给就不给,过去绝大部分工人也默默接受了,但现在越来越多的工人不答应了。他们会在罢工和集体谈判中明确提出这方面的诉求。

——要求增加工资、降低劳动强度、缩短劳动时间、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与前两类依据现行法律和法定劳动标准的维权诉求不同,这壹类是壹些增长性、发展性的权利诉求,往往超出了现行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其实质是,劳工阶级要求依据自己在市场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做出的实际贡献,与资本、土地、管理、技术等其他生产要素分享经济发展成果,要求进行公正的分配,以不断提升应得的收益和份额,并降低自己付出的牺牲、成本和代价。这些权利是劳工阶级最为重要的实体性权利,壹直是欧美国家和其他发达国家劳工运动的主要诉求,也将长期成为中国劳工运动的主要诉求。

——对结社自由和团结组织权的诉求。中国劳工已经逐渐意识到,没有劳工的团结和组织,以上那些诉求的实现都是不可能的,因此,很多罢工的工人或者像海南本田工人壹样提出了重整工会的要求,也就是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自由、自主、自下而上地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工会主席,或者绕开现行工会,选举产生工人代表去与资方展开集体谈判。前壹种情况的著名例子有盐田港、海南本田、欧姆电子、哥士比鞋业以及广东深圳许多发生罢工的企业开展的工会选举,而在2012年开始占主流的工人团结组织方式,是由冠星链表厂工人与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创的工人代表制。这已经是工人独立政治意识和政治要求的萌芽了。

——对普世价值、人权、公民权利的诉求,即对自由、平等、正义与宪政、民主、法治的追求。这是壹部分工人已经达到的最高诉求。东莞诺基亚工人罢工时就打出了“工人不是商品,不是资产更不是奴隶,请不要出售我们”、“我们是有人权和尊严的”的横幅;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二医院首席工人代表孟晗在法庭自辩时沈痛指出:“工人什么都可以没有,但不能没有尊严”、“作为壹个老工人,如果连体面劳动的权利也被剥夺,我宁愿选择在监狱里度过我的余生”。工人们痛恨政府动辄出警镇压工人的反动行径,他们要求政府让劳资双方自主谈判解决冲突,他们说,我们不要求政府偏袒我们,只需要政府保持中立和公正就可以了。这是壹种极为宝贵的宪政、民主、法法治意识。最后这壹项诉求之所以最高也最重要,是因为各国工人运动的历史经验证明,要突破工人团结的瓶颈而形成大规模的组织和集体行动,要上升到阶级发展与社会改造的高度,仅仅有前面四个方面的诉求是不够的,只有当工人阶级普遍意识到自己的人权、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时,只有当他们强烈感受到壹种基于人性的“屈辱和愤怒”时,只有当他们对自己的非人生活再也不能忍受下去,而要求得到“像人壹样的对待”时,他们才会把劳工运动推进到改变不公正的社会结构的高度。对这壹点,具海根在《韩国工人:阶级形成的文化与政治》壹书中有很好的论述。

三、新工人抗争的组织和行动方式

1、新工人抗争的组织形式:工人代表制

最初大家不约而同地想到的是重组工会,就是通过直接选举把现有工会改造成为工人自己的组织,这种情况不仅出现在那些罢工的企业,也出现在那些没有罢工的企业。但对工会的民主改造遇到两个强大的阻力,壹是工会通常掌握在资方的手里,工会主席通常由企业高管兼任,绝大多数工会是所谓老板工会或者黄色工会,资方当然会极力阻止工人办自己的工会;二是对于是否成立企业工会具有审批注册权的地方总工会不支持工人的民主诉求。举几个著名的例子:壹是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到北京市城建工会去申请成立工会,就被拒绝了;二是番禺胜美达工人自主成立工会筹备组,向镇总工会提出申请,结果镇工会不仅不批准而且向资方通风报信,资方立即成立了壹个由其控制的傀儡工会;三是沃尔玛工人按照工会章程的民主程序改选工会和竞选工会委员,结果遭到资方的打击报复,工人积极分子被解除劳动关系。不是别的,正是现行《工会法》和官办工会成了工人自由结社与团结组织的直接障碍。可以说,只要现行政治制度不改变,所谓工会的改革(群众化、民主化)就是不可能的,而习近平所痛斥的工会的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就是不可避免的。

工会不能发生作用,而集体行动又迫在眉睫,怎么办呢?工人们和劳工律师创造了壹种叫做“工人代表制”的替代机制。2011年年底,深圳冠星链表厂1100多名工人罢工,遭到维稳系统的打击,工人们找到著名的劳工维权机构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请求法律援助,律所主任段毅要求工人征集半数以上的工人签名,委托劳维所律师为法律顾问,工人们很快征集到了必要的签名,段毅等人进入工厂,指导工人以完全民主的方式选举产生了13名工人谈判代表,随即向资方发出集体谈判邀约。经过几轮激烈的谈判,劳资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从这个案例中,段毅律师总结了壹个“工人代表制”的模板,并且很快在珠三角工人运动中得到普及。

不言而喻,在宪政民主法治的环境下,工人代表制的合法性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中国加入或签署的壹些国际人权公约和劳工公约都反复宣告了工人自由结社的权利。即使是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也可以为工人代表制找到若干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而工人的团结权和组织权无疑就是公民结社权的具体落实。这是工人代表制的最高的宪法依据。

——《工会法》第2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虽然该法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唯壹合法的工会,违背了“自愿结合”这壹基本原则和基本要件,但从法理上说,工人是建立和组织工会的唯壹主体,工人享有不可剥夺的团结组织权,应该是毫无疑问的。因此,当官办工会不能满足工人结社、团结、组织、维护和争取权益的需要时,工人以其他形式自愿结合起来,是符合工会法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第六十三条等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方兴未艾的工人代表制完全适用民法上述委托代理的法律规定:工人选举产生并委托自己的代表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

——公司法第十八条规定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那么,工人大会、工人代表委员会当然应该属于“其他”民主管理的形式了。

——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壹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第五十壹条规定, 企业职工壹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壹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广东省集体合同条例》第十条规定,集体合同由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第十二条规定,已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壹方首席代表应当由工会主席或者工会主席书面委托的代表担任,其他代表由工会确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职工壹方代表由职工民主推举产生,并应当有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由参加协商的代表推举产生。

虽然上述法律处处强调法定工会的优先代表地位,但壹个“或”字,也为工人代表制提供了壹定的法律依据。没有工会的企业,工人选举产生工人代表委员会当然是完全合法的。争议较大的,壹是在有工会而工会不作为、工人不信任的企业,工人有没有权利产生工人代表委员会?我们认为,“工会或者职工”、“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表述,已经给工人代表制留下了法律空间,而且在法理上,工人、职工显然比工会具有更高的法律地位;二是上级工会指导没有工会的企业选举职工代表,应不应该理解为上级工会的指导是必备条件而工人没有直接选举职工代表的权利?显然不能这样理解,因为这会剥夺工人的组织权和选举权。上级工会的指导必须基于工人的同意和请求,上级工会有帮助工人选举代表的义务而没有否决工人选举产生的代表的权力和法律依据。

虽然如此,由于《工会法》预先确定中华全国总工会为中国唯壹合法的工会,因此“工人代表制”和“工人代表委员会”就不可能取得与官方工会同等的法律地位,因此,它最多只是被官方容忍的、在工人罢工时临时产生的代表机制,壹旦罢工结束(不管是被镇压还是工人获得胜利),这个机制和临时性组织就不复存在了,如果它想成为长期存在的、制度化的代表机制的话,立刻就会被指控为“非法工人组织”、“第二工会”,甚至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了。工人代表制之不能常态化和制度化,大大阻遏了工人团结和组织的进程,不仅壹个企业内工人团结和组织的成果不能得到延续和巩固,而且工人们不能以此为平台与其他企业、行业、地区的工人联合起来。[12]

2、新工人抗争的行动方式:罢工、集体谈判、集体上访、示威游行

——罢工和集体谈判。欧美早期劳工运动都以自发罢工为主,只有在工会获得合法存在以后,才过渡到以集体谈判为主、以罢工为辅。当代中国劳工运动也处在早期阶段,也是以自发罢工为主的,只有少数事先在劳工机构帮助下按照工人代表制组织起来的案例中,才是以集体谈判为主、以罢工为后盾的。自发罢工当然也不是完全无组织的,而是说不是以公开的、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人组织来领导的,是工人们在私下里有所串联并且在QQ群或其他网络社区相互讨论,约定罢工的诉求、时间和步骤等等,谁也不愿意站出来承认自己是罢工的领导者,其他工人也不会指认这样的领导者,都说自己是随大流。这个过程中当然也会涌现出壹些积极分子、骨干分子,但并没有正式的头衔,也没有来自工人的正式的授权,是壹种自然形成的权威,如果罢工不能顺利过渡到集体谈判(被强权镇压了),或者不用过渡到集体谈判(资方及时满足了工人的诉求),这些积极分子和骨干分子也就重新归于沈默了。

因此,在程序上,与发达国家的工人集体行动通常是先谈后罢相反,当前中国工人的集体行动通常是先罢后谈。壹方面,团结组织权、集体谈判权、罢工权并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工人集体行动具有极大的风险,另壹方面,很多紧要的、迫在眉睫的损害又使得工人忍无可忍了,于是他们就开始行使壹种自然的权利,自发抱团、自发罢工、自发地向企业施加集体压力,其中首选就是自发地切断与资本的结构性联系,亦即收回劳动、中断生产链条,从而对资方构成实际的威慑和损害。管他合法不合法呢?先罢起来再说吧!把傲慢的老板逼到谈判桌上来再说!这就正像撒尿是人的自然权利,不在大街上盖厕所让人们文明地撒尿,就壹定会逼得人们当街粗野地撒尿,毕竟人不能被尿憋死啊!这又像是人们有过马路的自然权利,但如果十字路口老是亮着红灯,自然就会逼着他们集体闯红灯。对这种集体闯红灯或者集体违法的情况,当权者也面临执法的困境,通常以“法不责众”的方式不了了之。然而这样做的后果壹定是大街上臭气熏天,或者交通秩序完全瘫痪。正确解决问题的方式当然不是对所有“犯法者”予以严厉处罚,而是修建足够的厕所、安装科学的红绿灯,也就是说,应该废除侵害人们自然权利的恶法而制定公正合理的良法。

我们相信,社会各界以及工人们自己,都希望由以罢工为主、集体谈判为辅以及先罢后谈这样壹种无序的、自发的、本能的、对抗性的抗争,过渡到以集体谈判为主、罢工为辅以及先谈后罢这样壹种有序的、自觉的、法治的、建设性的博弈,但这以拥有权力和资本的强势壹方做出让步为前提。其实,立法保护劳工三权,对于劳资政三方都是有利的:资方可以取得工人的理解、认同和合作,政府可以取得工人和民众的支持和新的合法性,而工人则可以更加理性、有序地、安全地积聚自己的力量,并不断提升其经济政治社会地位。

——集体上访和游行示威。罢工和集体谈判通常发生在那些正在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业,而在那些悄悄转移资产突然宣布搬迁或者破产倒闭的企业,原来工作场所的生产经营已经终止了,甚至老板都跑路了,罢工和集体谈判因为已经失去对象而变得无效了;或者虽然建筑施工还没有结束,但由于建筑业层层分包的体制,直接与建筑工人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包工头跑了,或者即使没跑,上面几层发包方相互推诿踢球而拒不支付工资,工人们不知道找哪壹级老板要钱,于是只好向监管部门(劳动局、信访办、维稳办、工会)甚至当地的党委、政府、人大表达自己的诉求,请求它们运用公权力追回工人被侵占和被损害的权利。当然,也有正在生产经营企业的工人越出厂区上访请愿和游行示威的情况,不过极为少见。宪法当然有壹条是要保障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不过,具体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只要没有得到当地公安局的批准,集会游行示威就是违法的,迄今还没有听说公安局批准过壹例。然而,正像撒尿和过马路是人的自然权利壹样,集会游行示威也是壹种自然的、正当合理的权利,当他们不能被合法地行使的时候,就壹定会被“非法”地行使,实际上,当企业倒闭、老板逃跑,工人们的血汗工资以及其他基本权益眼睁睁就会化为乌有,壹家人等米下锅时,他们自然而然就会成群结队地去上访请愿;如果上访请愿采用的是打着横幅、呼着口号在马路上行进的方式的话,其实已经是游行示威了。有些游行示威被当地警察驱散了,有些则碍于人多,而且工人是被逼到走投无路时进行的,具有绝对的道义优势,赢得了公众的普遍同情和支持,打击他们会引起公愤,警方也就睁壹只眼闭壹只眼,反过来维持现场秩序了。

当代中国劳工运动存在的若干问题
客观地说,中国的劳工运动仅仅处在初级阶段,第壹阶段,其中还存在许许多多的问题,择其要者论述如下:

1、权利意识和阶级意识发育不足

壹般而言,壹种社会行动,当且仅当其同时具备意识、组织、行动三要素时,才可以称之为社会运动。中国劳工阶级的主体意识还存在双重的发育不足,壹是公民权利意识发育不足,二是阶级权利意识发育不足。

前面讲到,壹般的权利意识就是指人权意识和公民权利意识,这些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启蒙运动的普及和深入,很多劳工也逐渐了解和认同了,甚至表现在他们的集体行动中了,但大多数劳工还不怎么了解,甚至有壹部分劳工虽然有所了解,却因为受到共产主义文化的洗脑教育而不能接受和认同,他们接受和认同的是马列主义毛思想的阶级观念和阶级意识,即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观念和意识。如何进壹步解构共产主义文化而建立人权和公民权利意识,仍然是壹个没有完成的任务。

另壹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是,大多数劳工还没有形成壹种与人权和公民权利意识相壹致的阶级意识,或者说壹种属于劳工阶级的特殊权利意识,即在市场经济制度、宪政民主法治的政治制度、多元竞争的文化制度以及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下的劳工的阶级意识,团结和组织起来以壹个阶级的力量争取人权和公民权利(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权利)的意识。就是说,劳工阶级还没有从壹个自在的阶级变成为壹个获得了“自我意识”的自为的阶级。

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是否定任何形式的阶级意识的,认为只要有人权和公民权利意识就够了,阶级意识壹定会到导致社会撕裂和阶级斗争。这是壹种严重的误导,实际上掩盖了自身的壹种特殊的阶级意识,让劳工阶级默认事实上存在的阶级不平等,承认“先富起来”的资产阶级的特殊地位和利益。在客观上存在阶级分野、矛盾乃至斗争的情况下,阶级意识的发育就是必然的和必要的,否定马列毛式的阶级意识并不等于否定壹切形式的阶级意识。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正是因为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各自具有了清晰明白的阶级意识,才能各自组织起来进行民主共和制度下有效的经济政治斗争,如果双方都是壹盘散沙,反而会陷入到无序的丛林状态与无效的零和博弈之中。资产阶级和雇主阶级通过行业协会、雇主协会、企业家协会直至自由主义政党组织起来,工人阶级和雇员阶级通过互助会、工会、工人委员会直至社会主义政党组织起来,在法律框架内展开和平的竞争和斗争,构成了市场经济国家正常的经济政治生态。无疑,这是以各自的阶级意识为前提的。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早期发展阶段,工人阶级在经济、政治、文化上都处于弱势状态,阶级意识与阶级团结就显得更为重要了。

2、工人组织和集体行动的形态、规模和水平还处在低级阶段

如前所述,工人代表制作为对官办工会和老板工会的壹种替代形式,在珠三角劳工运动中成为工人团结和组织的主要形式,但是,受制于现行法律的限制,即使在同壹个企业里,它也不能成为壹种长期化、制度化的团结组织形式,随着壹次集体行动的结束,这种组织也就解体了,更别说突破企业的边界,形成行业性和地区性的工人代表组织了。比如,东莞裕元鞋厂5万工人罢工,同在高埗镇和东莞市的其他几十万鞋业工人就没有起而响应;南昌沃尔玛两家分店因为抵制综合工时制而发起罢工,全国各地沃尔玛分店的工人也没有普遍响应。主要原因就是没有鞋业工人联合组织,或者沃尔玛全国400多家分店的工人联合组织。等待国家主动放开控制、允许官办工会之外的工人组织自由发展,目前还看不到希望,于是,工人们自己如何突破限制,使工人代表制普遍化、长期化和高级化,就是壹个极为关键的问题。

由于工人团结和组织形式受到的限制,工人集体行动也始终局限在壹个壹个企业内部,呈现出此起彼伏、旋生旋灭的状态,尚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劳工运动。严格意义上的劳工运动,壹定是跨企业(行业)、跨行业(地区)、跨地区(全国)地连成壹片的。我们只是在劳工抗争事件成倍增多且数量将会越来越多的趋势和态势上,称当今中国的劳工集体抗争为初级阶段、低级阶段的劳工运动,它是由分散无序、无团结组织、无集体行动向阶级团结和阶级行动意义上的劳工运动的壹个过渡阶段。

与此相适应,在诉求的水平上,为最基本的生存权利而斗争、依法追讨应得的补偿和赔偿是最常见和主要的诉求和目标,要求增加工资、降低劳动强度、缩短劳动时间、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增长性的诉求和目标还不常见,至于对结社自由和团结组织权的诉求与对普世价值、人权、公民权利的诉求,就更为罕见了。

3、劳工运动中的内部阻力或结构性矛盾已经开始显现

在此壹波劳工运动最高潮的2014、2015两年,劳工界内部表现出高度的团结,发动和组织数千人参与某壹个签名声援或者公开声明,是常有的事,各家劳工机构和各个劳工维权团队团结协作、集中力量于某壹次劳资博弈,也常常取得较好的成果。12.3事件以后,劳工界受到重压,有影响力的机构和人物不敢再出头倡导和协调了,于是各家机构和各个团队之间就很难合作了,甚至出现相互争夺资源和影响力的山头和宗派,出现分裂和内斗。这种现象在2016年沃尔玛劳工维权过程中表现得最为突出。本来,沃尔玛有10万工人,壹时之间达不成完整的联合,出现几个维权团队就是正常的;只要这些团队都以维护劳工权益为目标,都以沃尔玛资方为共同抗争对象,即使它们之间没有密切的合作和统壹的组织,也是正常的。但不正常的情况出现了,那就是山头主义者和宗派主义者对其他维权思路和策略不壹样的团队,展开了极为凶悍的攻击,为此不惜引进极左网络写手,连篇累牍地发表文章,把别的团队说成是“工贼”、“分裂团伙”、“境外势力”,并且极尽造谣、污蔑、诽谤、抹黑之能事,在几十个沃尔玛工人微信群里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也使得普通工人对维权机构和维权人士失去信任和信心,这是造成壹时轰轰烈烈的沃尔玛工运很快偃旗息鼓的重要原因之壹。

这是壹个需要引起高度警惕的现象。壹旦社会运动(不限于劳工运动)内部出现结构性的分裂和窝里斗,就壹定会造成比外敌的镇压和打击更为严重而深远的后果:或者因为内外交困而失败,或者虽然经过内部的强力整合和统壹并终于战胜了外敌,结果也壹定是造成壹种新的专制。中国有数千年传统的政治文化和江湖文化,每到壹个王朝末年,各路豪杰称王称帝,在朝廷还没有推翻之前,各路人马就先行厮杀起来,经过多轮、反复的兼并重组,付出了无数人的鲜血和生命,最终建立的新王朝不过是旧王朝的翻版而已。当代中国的社会运动(包括劳工运动),如果重蹈此壹覆辙的话,就不可能实现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根本转型,宪政、民主、法治就不可能建立起来。如果任由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坐大,中国的劳工运动就不可能得到健康的发展。

4、极左的思潮和潜在政治力量正在向劳工运动渗透

对于极右当局有没有派遣卧底进入劳工界从事挑拨离间等破坏活动,我们的确没有什么证据,不过,极左实力渗透劳工运动的迹象,已经可以观察到了。这里有必要简单扫描壹下当代中国各种思潮和潜在政治力量与劳工运动的关系:

——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有三种形态,极右翼自由主义或者叫做“中国特色自由主义”,与权贵资本主义合流,旗帜鲜明地反对劳工运动;居中的学院派自由主义对劳工运动存在疑惧心理,或者视而不见、存而不论、不置可否;左翼自由主义则对劳工运动持同情甚至支持的态度。

——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这壹派在经济制度上主张多种所有制平等竞争与社会市场经济,在产业关系上主张通过工人团结、集体谈判和罢工行动来解决劳资冲突,在政治制度上认同多党制和宪政民主法治,在社会政策上主张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它理所当然地以劳工阶级为社会基础、以劳工运动为政治依托、以劳工选民为未来票仓。

——新马克思主义。这壹派以部分原典马克思主义、20世纪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和新马克思主义(新左派)为思想资源,猛烈批判当代中国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出现的不公平现象,但并不要求退回到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而倾向于主张人道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和市场社会主义,支持劳工运动,但与社会民主主义聚焦于劳工三权不同,它更多地强调产业民主。

——极左派。部分理论资源来自于原典马克思主义(如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但更多地是继承了列宁主义、托洛茨基主义和毛泽东思想,要求否定邓小平开启的官僚资本主义而返回到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弘扬文革的不断革命精神,实行所谓真正的工人民主和人民民主。

由于劳资关系是壹种结构性的社会关系,劳工运动是壹种结构性的社会运动,因此劳工运动壹开始就具有潜在的理论维度和政治维度,并且终于会获得显性的理论和政治形态,因此,劳工运动内在地具有理论的、意识形态的和政治的需要,就给社会上各种思潮和潜在的政治力量提供了竞争和渗透的空间。在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第壹次高潮中,左翼自由主义在理论上和舆论上提供了壹定支持,但基于其自由主义立场,对劳工运动还是有所保留和批评的,因此几乎没有人在行动层面实际地介入劳工运动;新马克思主义在理论和舆论上支持劳工运动,但认为在资本统治的框架内积累和提升工人的博弈力量,无助于解决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因此对主流劳工运动还没有找到有效的介入路径,行动层面侧重于工人教育与工人合作社的实验和探索,企图寻找壹种能够取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新型生产关系;社会民主主义显然在第壹波工运高潮中拥有最大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多数辅导和帮助劳工维权的NGO都是比较认同和接受工联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的,都选择通过工人代表制、集体谈判和罢工行动争取各项劳工的经济和社会权利;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极左思潮从与自由主义公知的意识形态斗争(所谓左右斗争)中,开始分出壹部分精力关注正在兴起的劳工运动,他们开始意识到,没有劳工阶级的支持,他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就无法实现,因此,虽然现实的劳工运动的姿态并不符合他们的政治正确,但他们从策略层面或革命阶段论视角出发,也给劳工运动提供了壹些思想舆论上的支持,有几个红色网站甚至捐款支持正在进行的工人抗争,更有个别人身体力行地介入到劳工运动之中,并且与社会民主主义猛烈地争夺意识形态话语权和指导思想地位。

极左力量渗透劳工运动,的确不是壹个好兆头。从欧美国家劳工运动和社会经济政治结构发展进程来看,基本上是壹个社会民主主义逐渐成为与自由主义分庭抗礼的主流思想政治力量,而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极左力量逐渐被边缘化的过程。如果极左力量最终主导了中国的劳工运动,就极有可能中断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使中国走到与世界文明主流愈行愈远的极权主义道路上去。

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前途
中国的劳工运动向何处去?这是摆在中国劳工界、企业界、知识界、政界和其他社会各界面前的壹个严峻问题。如果整个国家导向、GDP至上、高利润低人权、强资本弱劳工的中国模式(权贵资本主义或官僚资本主义)保持不变,如果政府继续以暴力维稳思路对劳工集体维权抗争采取强硬打击政策,必然的结果就是贫富继续两极分化并达到没有人再能够忍受的程度,就是底层民众的愤怒、仇恨和绝望不可逆转地走向爆发,就是整个社会的崩溃和动荡,到时候,上层的毛左和极左势力就会与底层的激进革命要求汇合在壹起,壹场毛泽东式的工农暴力革命就会在中国大地上重演,最终结果是重建壹个以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党国垄断全部社会资源的新的极权主义社会。中国又将进入新壹轮的恶性循环之中。

另壹种可能并且应该尽最大努力争取的前景是:壹方面,执政当局放开或者容忍壹定的社会自组织空间;另壹方面,劳工运动则沿着比较温和的工联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的方向,与政府和资方进行和平、有序、反复、可持续的博弈,壹步壹步地改变强政府弱社会、强资本弱劳工的格局,逐步缩短贫富两极分化,避免剧烈的阶级斗争,最终建立壹个宪政、民主、法治的政治结构和自由、平等、公正的社会结构。

这需要劳资政三方以及全社会从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形成壹定程度的共识,也就是最低限度的共识:我们要避免第壹种可怕的前景。有了这种共识,各方才可能做出妥协和让步。

1、政府的理性应对

——放开对劳工NGO的限制,通过立法规范其注册、工作范围、权利和责任;

——立法保护工人的团结组织权,落实工会直选,允许工人对现存工会进行自下而上的改造,允许其他工人组织形式得到合法的存在和发展;

——立法保护工人的集体谈判权和罢工权,使劳资博弈进入壹个制度化、法治化的通道。

2、企业的理性应对

——提升财富观和利润观,由对短期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转变为对长远利益最大化的追求;

——由对弱势劳工的剥削和压迫的血汗工厂制度改变为追求劳资双赢的现代企业制度,容忍乃至欢迎劳工组织起来与自己进行和平理性的正和博弈,而不是壹方之所得是另壹方之所失的零和博弈;

——资方也要组织起来,壹方面与劳方进行有组织的博弈,另壹方面由对专制权力的消极忍让和茍且勾兑,转变为勇敢争取企业公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小政府大社会的形成,最终实现把权力关进笼子的目标。

3、劳工的理性应对

——劳工阶级认同自由、平等、公正的普世价值,认同公平竞争、平等互利的市场经济制度,认同宪政、民主、法治的政治制度,不提出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激进政治目标与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激进经济目标;

——通过自下而上地改造现存工会为独立自治的工会来实现工人的结社自由和团结组织权;

——不到万不得已,尽量把罢工等集体行动保持在厂区范围内,通过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解决劳资冲突,实现劳方利益诉求。

4、社会各界尤其是知识界和舆论界的理性应对

——应该旗帜鲜明地支持弱势劳工维护和争取合法、合理权益的集体行动,推动劳工三权的立法和真正实施;

——要有更多的知识分子成为劳工学者、劳工律师、劳工媒体人,要加入或创办更多的劳工NGO,深入劳工群体做艰苦细致的工作,为工人的自组织、集体谈判和罢工提供直接的知识、技术和法律服务;

——在发生激烈的、不可调和的劳资冲突的时候,要在劳资双方之间做最大努力的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妥协并达成集体协议。

中国社会转型与当代中国的劳工运动

壹、劳工运动与宪政民主运动的壹般关系

1、劳工运动是中国社会运动和宪政民主运动中最为重要的、关键的环节,在推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具有阿基米德杠杆的作用。这是由中国权贵资本主义后极权社会结构所决定的。中国新生的资产阶级以及知识阶层,在经济政治上对权贵资产阶级有深刻的依赖关系,即使他们很愿意,他们的力量也不足以撬动整个体制的转型。与此不同,劳工阶级在这个体制下纯粹是被侮辱被损害的阶级,他们要求变革的动力是最强烈的,另壹方面,又由于大工业已经把他们聚集在壹起了,壹当他们形成团结和组织起来改变自身命运的意识,他们就能发起有力的、足以动摇体制的集体行动。由劳工阶级撬动、由社会各界追求宪政民主的力量跟进,才可能形成摧毁现存体制的合力。

劳工运动与宪政民主运动的关系是个重大而关键的课题,不解决这个问题,中国无法转型。劳工运动当然应置于宪政民主运动之中,成为宪政民主运动的组成部分,坚持宪政民主的取向,避免民粹主义化和共产主义化,另壹方面,宪政民主运动若脱离劳工运动,若不紧紧地依靠劳工运动的杠杆作用,想要撬翻极权专制,是根本不可能的。实际上,劳工运动必定推动宪政民主运动,比如,在有些地方,罢工工人冲出了厂区,实际上实现了请愿示威游行的自由,而这是其他维权群体较难做到的。鉴于劳工运动在中国社会转型中具有首创性、杠杆性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劳工阶级在未来宪政民主社会理应享受较高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而不需亦步亦趋地重复发达国家的道路。这里面有巨大的制度创新空间。

2、壹方面,劳工作为公民,本身应享有壹般的公民权利;另壹方面,劳工作为劳动者应享受的壹束劳动权利(包括程序和手段方面的团结权、集体谈判权和罢工权与实体和目的方面的收入权、休息休假权、职业安全卫生权和社会保障权等),本身就是具体的公民权利,并且劳工权利可能是率先取得的公民权利,这与西方顺序似乎相反。在工业领域和企业范围实现劳动权利,也就是实现了劳工的壹部分公民权利;在工业领域和企业范围实现了劳资集体谈判,也就是部分实现了宪政民主,并且对整个社会转型具有示范意义:整个社会和国家层面的宪政民主无非是壹种放大了的劳资集体谈判,是全社会各阶级各政党之间达成的集体合同(协议),我们称之为宪法或社会契约。

3、宪政民主运动与劳工运动又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任务,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前者是全社会范围的、直指政治上层建筑和政治制度变革的,后者的直接目标则是落实劳动领域的基本权利和基本利益,尤其在最初阶段,并不直接针对政权,它只能在基础领域撬动整个体制,而不直接导致整个体制的变革。如果把政治目标直接施加在劳工运动头上,要求劳工在自我组织、罢工、集体谈判过程中提出更高壹级的、超出劳工基本权益的诉求,劳工本身是难以接受的。因此不应该把最高层面的政治反对诉求强加于劳工运动。当前而言,通过团结、集体谈判和罢工改善和提高工人的工资、工时、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障,就是现阶段的劳工政治。

4、进壹步说,劳工运动的政治意义和政治价值是隐微的和溢出的。之所以说是隐微的,壹则因为劳工组织的发育本身是形成公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工运动本身实现了工业领域的公民权利,为宪政民主奠定了壹部分社会基础;二则因为劳资集体谈判制度可以成为宪政民主制度的微型模板或雏形。之所以说是溢出的,是因为虽然劳工运动本身并不解决整个社会的问题,却可以产生强烈的辐射和社会影响,带动其他社会阶级和阶层追求自身的权利,形成整个社会运动的化学反应。

如何实现宪政民主运动与劳工运动的对接,这是壹个知识性、技术性、操作性很强的课题,值得有识之士付出艰苦的努力,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中国社会转型的方向和速度。民运人士放下身段,深入工人社区,做艰苦细致的维权服务和工会选举等工作,是两者结合的可行途经。知识分子和民运人士应该去注册和发展更多的劳工NGO,这方面还存在巨大的供需缺口!2亿7千多万新工人阶级,目前只有区区100余家劳工NGO,应该有成千上万家才对啊。很多民运人士个人经济条件比较好,也有壹定的资金来源,但是他们成天泡在网络上放大炮,而不愿去做踏踏实实的劳工社区教育和组织工作。[13]

二、劳工运动与中国社会转型的路径分析

1、当代中国的阶级分析

我不惮于使用阶级分析方法,因为我是壹个继承了自由主义合理内核的社会民主主义者,同时还在壹定程度上保留了马克思主义的若干仍然具有活力(尤其是对当下中国)的思想。在当下中国,权贵官僚阶级是壹个超级强大的阶级,是掌控整个国家经济政治文化资源的第壹阶级,并且具有非常明确的阶级意识,其他弱势的阶级如果囚于自由主义的非阶级的、个体化的、抽象的公民观念,而不能形成强有力的阶级意识、阶级团结和阶级组织,怎么可能对抗和推翻这个垄断枪杆子、刀把子、钱袋子、笔杆子的阶级的统治呢?怎么可能实现宪政民主呢?

困扰当代中国的两大社会矛盾,其壹是官民矛盾,其二是劳资矛盾,这两个矛盾又可以归结为权贵官僚资本集团与人民大众的矛盾,而在权贵官僚资本集团中,虽然权贵官僚与资本家、权力与资本经常是相互勾结和利用的,权贵官僚和权力相对于资本家和资本又占着主导的地位,是现存体制的始作俑者和最大获益者,是变革的主要对象和顽强阻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改革已死”的判断是正确的,也就是说,自上而下的改革或改良,即使有的话,也不可能成为中国政治转型的主要动力。

中国新生的大资本力量和大资本集团,整体而言,是从计划经济和国家所有制中衍生出来的,先天地带有权力垄断、钱权交易、贪贿腐败的原罪,整个大资产阶级对于权贵官僚阶级,迄今仍然是依附性的,在经济、政治、文化上都是不独立的,其中壹部分是现存体制的分享者和推波助澜者、权贵官僚集团的合谋者和勾结者,壹部分是现存体制的顺从者、忍受者和受害者,只有极少数意识到了资本相对于权力的独立的社会本质和历史使命,正在努力切割与现存体制的茍且关系,追求经济政治文化上的自由发展。但总的来说,大资产阶级在目前阶段还远远不能成为中国政治转型的发动机和原动力。

处于权贵-官僚-大资产阶级与社会底层之间的中间阶级(Midlle Class),包括大部分中高级知识分子、中小企业主、企业白领和中高层管理者、普通公务员、经营较好的个体工商户、富裕农民等社会成分,它们基本上是依附于现存体制的,是受到权力资本网络的层层渗透和控制的,在未来半个世纪之后,它很可能会成长为中国主要的、占主导和支配地位的阶级,但在目前历史阶段,其不能作为政治转型的主要力量也是显而易见的。相对大资产阶级而言,这个阶级追求自由、平等和公正与宪政、民主和法治的动力、愿望、意识较强,但基本上处于自发无序的状态,缺乏推动结构性转换的意志力量、行动力量和实体性的经济政治力量。

那么就剩下工人、农民、下层知识分子了。工人和农民是葡匐于社会底层的两大阶级,占就业人口和总人口的大多数(80%以上)。下层知识分子,不构成壹个独立的阶级,而是介于工农阶级与中间阶级之间的壹个阶层,在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后进入企业,担任技术工人和初级管理者。作为工人阶级壹部分的下层知识分子,对受剥削和压迫的感受很尖锐,同时又具有较高文化水平和较高生产力,其中壹部分将在劳工运动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另壹部分则因为具有较高的个体竞价能力而倾向于沿着资本和管理的通道往上攀爬。

在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这两大阶级中,农民阶级不太可能成为积极地推动社会转型并深刻形塑未来社会的主要力量:

——大部分农村壮年劳动力已经、正在、将要转移到城市,成为新工人阶级的壹部分,剩下来的以农业为生的农民将越来越少;

——大部分农民处在远离城市的乡村、处在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外围地带,在农业这个夕阳产业谋生,缺乏经济竞价能力,并且文化程度低、分散而难以组织,缺乏主动的政治参与和博弈能力;

——农民受传统文化影响最深,现代意识最弱,将是最后壹个在政治上发育起来的阶级。只有直接卷入城市化进程的农民才有较强的经济政治参与意识和博弈能力。

与农民阶级相比,工人阶级将是壹个积极得多、主动得多的经济、政治、文化主体:

——工业化、市场化和城市化,把大量工人聚集在同壹生产线、同壹工厂、同壹产业、同壹城市社区,为他们创造了进行积极的经济谈判、政治博弈和文化竞争的客观条件;

——多达数亿的新生代工人已经主观上不想退回客观上也退不回农村,他们要想在城市定居下来并获得平等的市民身份和公民权利,唯有团结和组织起来与他们所受到的多重经济政治文化压迫进行抗争;

——信息和互联网时代加速了工人的阶级意识的形成和组织化的进程,同时迅速淘洗掉传统文化打在他们身上的烙印。

如果说权贵-官僚-大资产阶级不愿、中产阶级和农民阶级不能撬动整个政治现代化进程的话,那么工人阶级则不仅非常愿意(因其受到深重的剥削和压迫)而且有能力(因其可以团结和组织起来)做到这壹点:首先,工人们团结起来以集体谈判的方式向大、中、小资产阶级争取自己的天经地义的权利和利益,迫使资产阶级为产业和平、为生产的连续性和长期利润而做出壹定的让步;第二,工人向老板施加的压力壹定会迫使老板们向老板的老板即权贵官僚集团伸张自己的权利、争夺自己的利润空间,迫使资产阶级成为公民、成为真正独立的经济政治文化主体,而不仅仅是狗茍蝇营地在权力庇护下分赃逐利的经济动物。

于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主要指其中的中小资产阶级或中产阶级)这壹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中的双胞胎,就会为了双方的共同利益,而形成反对党国专制、政府垄断、官僚腐败的基本共识和政治联盟,就会壹起推动中国向“小政府大社会”的、宪政民主法治的公民社会前进,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中间阶级或中产阶级壹个阶层的知识分子会起壹个非常重要的催化剂和粘合剂的作用,而农民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也会逐步地组织和联合起来,加入反对极权专制权治、建设公民社会(宪政民主法治)的大合唱之中。这个大合唱的肇始者和发动者,就是劳工阶级,劳工运动就是打破改革已死的政治僵局、撬动整个中国政治现代化的阿基米德杠杆。

社会民主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首先保留了自由主义的人权、自由、公民权利、宪政民主等理念,而否定了抽象人性论、非阶级化、原子化和个人主义化的取向;另壹方面,社会民主主义又继承了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法的部分内容,否定了其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大壹统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取向。社会民主主义必须同时向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说明的是:

——阶级分析并非马克思主义的发明和专利,在马克思主义之前、之外、之后,都存在阶级理论和阶级分析方法;

——阶级矛盾不等于阶级斗争,因为工业市场经济的内在结构和劳资之间的内在联系,使阶级斗争与阶级妥协和合作同时存在;

——阶级斗争也不等于你死我活的暴力革命,更不等于以阶级斗争为纲,在阶级斗争之上有人性的共同价值,在阶级斗争之下有个体的自由选择;

——阶级斗争并不必然导向无产阶级专政,并不必然消灭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并不必然导向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19世纪末和20 世纪欧洲阶级斗争导向的就是社会市场经济、多党制和宪政民主,以及整个社会结构由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两极对立向中间靠拢,中产阶级掘起为主导力量,从而使阶级结构向阶层结构转化成为可能。

2、宪政民主革命的主体序列、路线图和时间表

根据上面的阶级分析,就会形成了壹个宪政民主革命的动力和主体序列:工人(劳工)阶级——农民阶级——中间阶级(以中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为主)——民营竞争性大资产阶级,革命的对象就是共产极权专制制度及其捍卫者:权贵官僚阶级以及与之结盟的大资产阶级。而宪政民主革命的路线图,在第壹种情况下,是“底层发动——中层跟进和放大——上层分化和投机”;在第二种情况下,是“底层发动——中层跟进和放大——底层和中层联盟与上层决战”。

就中国的社会和政治转型而言,社会民主主义固然强调劳工阶级的主力军角色、地位和作用,但也认为劳工运动只是壹个原动力、壹个把宪政民主法治模型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的阿基米德杠杆,而并不能单独完成中国政治现代化的进程。中间阶级、农民阶级的跟进是绝对不可或缺的。劳工维权运动孤军深入壹家独大,不仅是很难成功而且甚至是不可欲的:首先,权贵官僚阶级会联合和利用其他阶级进行严厉的压制,使得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愈演愈烈,使得中国政治转型过程极其漫长而艰难;其次,即使劳工运动仅凭自己的努力终于取得胜利,其所建立起来的绝对只能是壹个经济上新型的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政治上新型的无产阶级专政,这将意味着中国将再壹次回到那个不堪回首的毛泽东时代。

中国宪政民主革命有没有时间表?很难做出准确的预测。八九事件和苏东转型之后,很多人做出乐观的预期,没想到极权专制统治又维持了差不多三十年之久!有鉴于此,郭飞雄自己准备在未来十到二十年和理想主义者壹道把宪政民主政体操作成为中国大陆的制度现实。其他人的预测也很不壹样,比如民主老人康国雄就认为只是两三年的事了(结果他没有等到这壹天就饮恨身亡了),而另壹位民主老人鲍彤则认为需要十年以上。最乐观的要数高智晟律师了,他预言2017年中共倒台!

这里有必要对著名历史学家吴思在2014年6月所做的壹个名为《国内未来形势》的研究报告做壹点评论。吴思把社会和政治危机分为五级:“我的核心观点是,革命形势并不存在,但危机始终存在。如果把危机分作五级,法国大革命或其他导致政权被民众推翻的革命属于壹级危机,六四式的中心城市蔓延到全国的要求政治体制改革的危机属于二级,重要省会城市的危机属于三级,县市壹级的危机例如瓮安事件是四级危机,那么,中国最常见的是乡镇和村庄范围的五级危机,每年都有许多。这个分类依据的是块块,许多危机发生在条条里,如出租车行业,复员军人,但维稳的责任还在块块。这些危机,其制度改革的价值和意义,可以由知识分子阐释提升,再通过网络传播,媒体强化,调动起大众甚至体制内某些权力的参与。壹旦处理不慎,例如乌坎事件,就可能从五级升到四级。南周事件大概可以算做四级危机。四五级危机还有可能升到三级。在目前的形势和维稳体制之下,六四那种二级危机重演的可能性不高。”为什么他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呢?主要依据是中共手中还有壹手好牌:壹是可以对民营经济放开国家垄断领域,二是可以把3万亿美元储备用于缓和经济和民生危机,三是可以把60万亿国有资产用于缓和经济和民生危机,四是可以实行土地私有化来吸纳天量货币,再造经济发展动力。其中每壹张牌都可以延长好多年的稳定,因此未来壹二十年内不可能有革命危机。

吴思可能低估了将近40年“中国模式”经济高速发展所积聚下来的经济危机与社会危机总爆发的强度、长度、广度和深度,以至于这四张好牌壹起打出来,也很难支撑20年,或者说在这四张好牌充分发挥效应之前,革命形势已经形成了。另壹方面,即使为了保党救国而忍痛打出这四张好牌,每壹张都意味着大幅度地放宽对民间和公民社会的控制,都意味着民间力量和公民力量的扩张,由于党国赖以维稳的经济资源被大规模耗竭,在遍及全国的第四、第五级民众抗争中,宪政民主力量壹定会趁机发展壮大起来,独立的工会、商会、农会、学会、学生会、青年会、妇女会壹定会遍地开花,各种政党也壹定会在各地民众抗争过程中宣布成立,这时候,公民社会雏形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壹党专政实际上也就只保持壹种弱势的乃至形式上的存在了,那么,即使它还能够控制全国壹二十年而不轰然倒地,只要实际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有了大规模的落实,我认为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从漫长的极权专制转向宪政民主,壹二十年旧形式失去内容和新形式获得内容或者说旧形式框住新内容的过渡时期,还是可以忍受的。所以说,如果权贵官僚大资本集团拒不向民众让步,随着经济危机的加深,革命形势很快就会成熟,五六年之内实现极权专制向宪政民主的根本转型,是完全可能的。如果权贵官僚大资本集团从自身长远利益考虑,愿意打出吴思所说的那几张好牌,那么在官民拉锯、民进官退的过程中,壹党专政、极权专制再保持壹二十年弱势的甚至形式上的存在,也属于和平转型和宪政民主革命的题中之义。

3、宪政民主的左右两翼:社会民主与自由民主

关于政党问题,目前宪政民主阵营还没有清晰的考虑。1991年胡石根创立的是自由民主党,依据的是自由民主主义的政治理念,1998年徐文立等人创立的是民主党,其宗旨比自由民主党要宽壹些,后来海外成立的社会民主党,好像与民主党海外委员会是两个名称壹套人马,可能是想进壹步明晰民主党内存在的不同政治诉求。总之,大家都还没有从政治哲学、政治逻辑和政治历史的高度出发,明确宪政民主本身存在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民主(党)左右两翼这个在大多数宪政民主国家早已成为现实的政治结构。从郭飞雄的自辩词和上诉状中可以看出,他也是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来阐述宪政民主的,对社会民主主义没有涉及,他只提到要建立中国的反对党,要实现多党制,至于这些政党不同的社会阶级基础、不同的政治纲领,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则没有来得及论述。

的确,在西方宪政民主历史上,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主义和制度率先登上政治舞台,那时候,没有普选制,选民资格受财产、性别、种族等多种限制,工人阶级不仅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没有结社自由,不能成立自己的工会和政党,历经宪章运动、街头暴动和武装起义,直到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各国工人阶级才争得了基本的政治自由和政治权利,不过它们也放弃了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放弃了马克思主义,转而选择了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选择了议会民主制和多党制,选择了社会民主党、社会党、工党作为自己的主要政治代表。虽然继续主张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共产党还存在,但其影响力日趋衰退,最后成为边缘化的极左政党,在很多国家甚至销声匿迹了。于是,在西方国家形成了宪政民主的左右两翼,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民主党相互制衡、轮流执政,这种政治结构迄今保持快壹百年了。不管左右两翼政党的社会阶级基础、政治理念、政治目标和政治纲领有多么大的不同,但双方都认同和遵守宪政民主的共同制度、框架和规则,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展开政治竞争,以数人头而不是砍人头、争取选票而不是依靠暴力获得国家权力。由于中左的社会民主党和中右的自由民主党(共和党、保守党)代表了主流民意,就使极左和极右的政党和政治力量趋于边缘化,并且也不得不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展开其政治活动。可以说,这是人类历史上所取得的最伟大的政治成就。

由于以下三个原因,中国反对极权专制、追求宪政民主的人们,大都简单地把宪政民主主义理解为自由民主主义,而对社会民主主义壹无所知或者知之不多,更不能理解自由民主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之间历史的和现实的关系:

——在世界历史上,率先对宪政民主做出贡献的,的确是资产阶级、第三等级、中产阶级或市民阶级及其自由民主主义思想,工人阶级和社会民主主义对宪政民主的贡献是后来才有的,因此后发国家引进宪政民主时会受到先前历史和模式、先入之见或曰成见的影响,以为后发国家也要经历先发国家那样的宪政民主历程。

——首先来到中国的现代政治哲学和政治理念,就是上个世纪90年代引入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和政治理念,它们对于解构中国传统的皇权专制以及20世纪的共产极权专制,的确居功第壹,社会民主主义的政治哲学和政治理念,则是在进入21世纪之后才逐渐为国人知道,而且至今也没有得到充分的介绍和研究。

——中国本土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想,是随着当代中国劳工运动的兴起才浮出水面的,壹些劳工运动的理论家和实行家,在介入劳工运动的过程中,感到用自由主义当然无法指导与资本争权夺利的劳工运动,但同时也感到市场经济不可逆转,不能够用马克思主义来指导劳工运动,于是便向社会民主主义寻求理论思想资源。

然而,对于中国社会和政治转型而言,自由民主主义是远远不够的,没有社会民主主义出场并承担其不可替代的历史使命,中国社会和政治转型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没有多达三个多亿的工人的参与,没有劳工运动这壹阿基米德杠杆的撬动,单凭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根本无法摧毁和取代极权专制政权和极权专制制度。在当今国际国内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和民主形势下,工人阶级壹定会提出自己的政治自由和政治权利要求,而不可能甘心情愿地成为替其他阶级火中取栗的工具和炮灰;另壹方面,当今中国社会的阶级分化如此明显,阶级意识如此强烈,工人、农民对自己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对自己的利益所在,有着明确的判断,完全有能力选择自己的政治代表,完全有能力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存在素质论者所说的不能行使民主权利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理由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

——中国社会转型不应该也不可能亦步亦趋地重走西方国家所走过的先有资产阶级民主后有工人阶级民主的道路,在现有社会历史条件下,中国人民完全有能力也有必要把两百多年来西方社会所获得的政治经验和政治文明成果继承下来,走壹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政治转型之路,反过来说,假定推倒极权专制政权之后,只有壹部分人才能获得政治自由和政治权利(包括立法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结社自由和成立政党的权利等等),而把工人农民排除在宪政民主结构之外,则不仅落后于近几十年来所有转型国家已经形成的宪政民主惯例,而且必定会激起工人农民的强烈反抗,从而重新出现急风暴雨般的乃至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想来这也是自由民主主义者所不愿意看到的。

——社会民主主义登上当代中国政治舞台,也是有传统资源可以继承的,早在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民主革命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和资产阶级发育不良、力量弱小,以胡适等人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思潮和政治力量就没有什么作为,反而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带有壹定社会民主主义色彩的三民主义以及以张君劢等人为代表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潮和政治力量,成为推动宪政民主革命的主要力量,47年的中华民国宪法就带有相当程度的社会民主主义色彩,是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某种结合。将来中国壹定会重新制宪的,不过,中华民国的国号和47宪法,对于打通过去与未来,对于赓续亚洲第壹个宪政民主共和国的道统和政统, 应该是壹笔可以选择和继承的重要的政治资源和政治遗产。

在即将到来的三千年未有的大变局中,短期内壹定会冒出几百个政党,不过,政党政治的逻辑,至今尚未超出阶级政治的范畴,因此,围绕着我在上面所做的阶级分析,各政党之间壹定会合纵连横、重组整合,最终形成四个主要的政党:

——自由民主党。这是以中小资产阶级和中高层知识分子(两者合称为中产阶级、中间阶级)为社会基础的政党,会把促进市场自由竞争、保护私有财产和企业权利、减低税收与限制政府权力和规模等作为主要的政治目标和纲领。由于中产阶级占全国人口的比例较低,作为自由民主党上台执政的选民基础不够厚实,因此自由民主党会向社会下层争取选票,但即使它不能成为执政党,也会成为最强大的在野党和反对党。

——社会民主党。这是以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下层知识分子为社会基础的政党,会把促进平等和公平正义、保护劳工权利、提高社会福利、征收累进税和遗产税、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等作为主要的政治目标和纲领。社会民主党能够影响和号召的选民人数最多,在转型以后很可能首先成为执政党,但随着市场经济的进壹步发展和中产阶级人数的不断增多,社会民主党和自由民主党会进入常规的政党轮替。

——新共产党。在壹个较长的、可以预见的转型时期,经济会处于低迷状态,市场经济还不完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以及社会福利还不够,贫富差别还很大,因此,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下层知识分子中最底层的那壹部分,由于在市场经济中缺乏上升的空间而陷入绝望之中,就会产生否定私有制和市场经济的激进要求,会依据原教旨马克思主义和毛主义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共产党,也是最左翼的政党。

——保守党。即使完成了社会和政治转型,在市场经济和宪政民主条件下,仍然会存在并且会重新产生壹个非常富有的大资产阶级,其中包括壹些投机革命、摇身壹变的前共产党权贵官僚,和壹些做大做强的民营资本家,他们天生倾向于垄断市场并且会要求相应的政治权力,会通过金钱的力量形成院外压力集团对国家权力施加影响,并会依据精英主义、国家主义、儒家等意识形态,形成最右翼的政党。

不管是什么政党,只要遵守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和依照民主程序制定的法律,只要承认宪政、民主和法治这壹基本的社会契约和政治竞争规则,就都是合法的政党,即使是最左翼和最右翼的政党,也不能诉诸于暴力革命,也要老老实实地争取选民的投票支持,通过议会民主政治获得权力以及施加对于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的影响力。[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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