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不适合一国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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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湾不适合一国两制

帖子左翼反共人士 » 2019年1月9日

然而,在开始下面的讨论之前,应该保证壹点,那就是我们不会设想强制集体化。这里的关键是探索公社化生活方式的理论可能性;而在实践中探索这些可能

性,只能由未来的社会主义联合体(commonwealth)的公民来完成了。只有当公社证明它希望替代资产阶级家庭时才会繁荣起来。

说了这么多,我们可以列出以下活动。公社将围绕这些活动来代替家庭:

(1)住房
(2)食物制备
(3)保育
(4)休闲活动
(5)扶助老人
我们壹壹考察这些活动领域,以及这些领域中产生的问题。

第壹个问题,就是公社用该有多少人为宜。这是壹个影响所有其他问题的问题。我们设想其人数要比中国模式小很多——也许50到数百对成年人。依次讨论不

同领域的公社活动时,这种规模的选择可能会根据经济问题而调整。

1.住房

我们假定公社会给成员提供住房。虽然已经有居住合作社在做这件事,不过在这些情况下,并没有出现侵入家庭经济的尝试。因此在合作社中,房屋的物理形

式是依然面向核心家庭的。合作社为成员家庭提供壹系列单独的住房。公社应该在更大的公共住房(communal house)中为成员个人提供的住宿。

前苏联的公共住房通常与过度拥挤和设施不全相联系;公社公寓比较小,而且不是专门建造的。如果公社住房要变成壹个吸引人的事情,它必须能够为个人提

供他们能在家庭住房中所能获得的那样多的空间,同时相比在家庭住房中,能够使用更多的公共空间。我们可以假定每个成年社员都拥有壹个房间供自己独享

。把这壹标准扩展到公社所有后青春期成员可能会是可取的。

什么样的建筑类型适合公社,在这个问题上,公共生活肯定是有影响的。郊区的“半独立式立体住宅”或者塔式大厦中的公寓从任何方面来讲都是适应核心家

庭的。公社必须发展壹种新型的建筑风格。最近,达雷特(Durrett)和 MaCamant(1989)基于他们关于丹麦“居住社区(living communities)”的研究,提

供了壹种与这个问题相关的有趣的讨论。这些建筑师并没有设想太多我们所建议的那种程度的公共性,但他们的“共同住房(co-housing)”的概念包括了共

餐和保育的设施,以及共享仓库,干洗设施,摄影暗室等等。这种设计很可能是学习了宗教社区或者大学的建筑风格(尽管,这两种类型的公寓建筑大体上是

为单身的人准备的,因此缺少小孩的空间)。

2.食物制备

我们假定公社成员是共餐的(commensal),也就是说,他们至少有些时间会在壹起吃饭。这就意味着存在公用厨房和餐厅,拥有或者起码配备大型烹饪设施

,以及安排完成食物制备任务的劳动力。我们可以设想两条原则,基于这样的原则我们可以组织烹饪。从广泛的意义上讲,这两个原则跟共产主义原则是兼容

的。在壹种情况下,社区聘用某些社员为全职领薪厨师,而在另壹种情况中,则是有壹个执勤制度安排轮岗。下面我们回到这些制度相比而言的优点上来。

社区单位的规模决定了更广范围的食物制备是必要的,比在孤立的家庭中更常见。例如,在单个家庭中每天烤面包是不经济的,但对于100人来说就相当可行



3.保育

决定公社的规模时,就要使它足够支撑起壹座幼儿园,也许是壹座小学。合格的公共保育所具有的巨大经济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它将把相当大比例的女性人

口从个体儿童抚养这种劳动生产率很低的活动中解脱出来。这些妇女可以参与到劳动生产率更高的社会劳动中去。这样做,她们将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同时

获得独立的收入。

4.壹些休闲活动

我们来设想公社有足够资金提供壹定的运动或休闲设施。而这些设施,目前只属于上层阶级。比如说100人规模的公社应该能供得起壹座游泳池,小型健身馆

和壹到两匹给孩子的矮种马。公园可以配置秋千、攀爬架等部分设备。提供有空间跳舞、演奏音乐的公共休息室,也应该是经济的。像帆船这样的设备是大多

数个体难以企及的,对于公社来说也许不成问题。壹个城市公社或许在乡村拥有房屋,这样成员可以在此度过假日。他们会拥有壹辆或两辆面包车,或者壹辆

轿车,以及自行车,这些都为出行提供便利。

5.扶助老人

集体烹饪等公社生活的基本设施,以及楼里面年轻健康成年人的存在,都相当大的程度上能帮助到老年人。如果清洁和干洗服务也是由公社提供,那么老年社

员不用住進单独的“老年之家(old folks’home)”也能收益,而这种“老年之家”往往是与耻辱和孤独联系在壹起的。对于健康的老年社员,公社会为他

们发挥活跃的生产性的作用提供机会,而不是让他们受退休之后强制的无所事事之苦。

效率方面的理由

公社的基本理由是获得规模经济。正是这壹点,使得公社比个体家庭更优越。正是因为公共保育节约劳动,所以它才是進步的,能让人感受到解放。很明显,

如果实际情况正相反,公社生活使得照料儿童需要花费更多人-时,那就需要其他令人信服的理由为公社辩护。公社的经济效率体现在两个方面:壹是直接劳

动的节约,二是生产工具的节约。直接劳动会更节约,因为在现存的核心家庭中,烹饪和保育的基本工作并不是以有效经济规模完成的。为50个人做晚饭比50

个人给自己做晚饭花费更少的劳动。说得实际点,50个人的公共烹饪比如今分住在二十多户中分开做饭更节省劳动。

生产资料的节约则更微妙壹些。考虑下如厕的问题。如果妳在壹个典型的英国住房中,那里面只有壹个厕所,通常还位于浴室中。如果另外壹个家庭成员正在

洗澡,有时候是很让人抓狂的。但如果换壹种角度,50个人生活有20个厕所的大房子里,厕所被全部占满的情况微乎其微。确实有可能在减少人均厕所的数量

同时,保证壹直有壹个厕所是空着的。减少厕所剩下来的空间和资源可以被用于其他活动。

适用于厕所的论证也可以推广到其他设施。公社可以证明安装小型内部电话交换机设备是必要的,因为就相同数量的人而言,公社使用外部线路,肯定比分散

到各个配置自用电话的个体家庭要少壹些。办公室设备如电脑和复印机也壹样。壹个家庭往往不能充分使用,但是公用地话,将会更有效率。把壹定比例的收

入花在耐用品上,公社成员可以比个体家庭中的人使用到更多的设施。

我们的建议是城市公社应该要比中国的人民公社小的多才行。这是基于这样的假设,上面所讨论的经济性到了几百人的规模就多多少少被耗尽了。在经济学中

,“最小经济规模”(MES)是指在特定产业中,能获得所有重要的规模效益的最小规模。最小经济规模在不同的工厂中差别很大;例如炼油厂的规模比塑料

玩具制造厂的规模大得多。我们的想法是,如果我们能够确定城市公社生活的最小经济规模,就没必要要求城市公社壹定要大于EMS的规模,因为这是毫无意

义的。也许我们不能再用“因小而美(Small is beautiful)”这个口号,但是很明显,集体民主决策制和互相关心的形式在更小的社区中更易实现,而且公

社的意义就在于追求这些不太有型的收益,同时获得经济效率。

付酬制度与对外贸易

在中国,公社以工分(work-unit)的形式给社员所做的工作付酬。这些都是公社维护的内部会计单位。在收获的季节人们得到所收获谷物的壹份,份量的大

小取决于这壹年他们所完成的工作量。公社账上记录的公分跟中国通行的人民币不同。工分是对公社资源的索取,并没有直接赋予国家资源给公社成员。这项

基本原则普遍适用于基于层次化公有财产的经济体制。我们来看看它是如何在壹个城市公社体制中作用的。

社员做的工作分为两类:在公社内的工作和为了国家经济所做的工作。这种工作上的划分,可能对应于从主要为国家经济工作和主要为公社工作的成员上的划

分,但也可能不对应。国家经济中所做的工作以商品和服务的形式增加增值。这些商品和服务首先属于全体人民,然后国家共同体给做工的人分配劳动劵。这

些劳动劵可以让做了工作的人从商店里获得等价值的产品。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公社的成员是为国家经济工作,那么支付她所做工作的劳动劵,应该归她个人

,还是归公社呢?

原则上,两种制度都可以实施。如果个体获得国家劳动票证,那么公社就会收取成员费。而在第二种情况中,公社成员的劳动就当成了公社的财产。类似地,

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外包商手下员工完成的任务量就是外包商的财产。如果J&M Consultants PLC给政府提供咨询服务,政府就将服务费支付给J&M而不是J&M的

雇员。J&M 捞取利润之后,才会把所得中员工的那壹份付给他。

在公社中,不涉及剥削,但相似原则是适用的:向国家经济“出口”劳动的所得归公社全体所有,而不是完成工作的个人。这样做的好处是把内部和外部的劳

动同等看待。不管我是在公社厨房工作壹天还是直接为国家经济工作壹天,我作为壹个个体都是在公社中以工分的形式付酬。这些工分可以用来支付公社社费

,公共食堂用餐的费用,或者以现行兑换率(exchange rate)转换成国家劳动劵。我们提及兑换率,是因为并不能马上看出公社能够与国家劳动票证等值交

换。为了理解这壹点,我们需要系统地看壹下公社的账目。

首先把公社看成壹个整体。假设公社社员在给定的会计期中给所做的壹定量的外部工作,以劳动券的形式归公社所有。国家税收是以个体或集体的方式征收的

。由于我们假定国家劳动劵是直接支付给公社的,所以我们也应该假定纳税义务是集体的。

在这种制度中,公社劳动券形式的总收入,实质上是公社成员外部劳动的总时间。它的税后净收入等于总收入减去在这壹时段公社社员应该缴纳的国家税收总

额。在对国家产品進行集体购买后,公社还剩下分配基金。这就是可以用来分配给公社社员的劳动券总量,让个体社员能够给自己购买国家产品。

现在考虑壹下个体社员。如果公社为了内部会计的目的同等看待所有工作,我们可以简单地把她所做的内部工作小时数和外部工作小时数加在壹起,就得到她

的总劳动贡献。我们就说社员简干了36个小时。现在我们必须想想社员对公社集体基金的义务。这个基金必须支付上面提到的外部花费(国家税收和集体购买

国家产品),但另外它必须支付任何公社内部劳动需要,比如供给非生产性社员,以及基本公社服务,例如清洁和维护公社设施。对于我们的个体公社社员在

基金中所占的份额,我们说是12小时。那么归她使用的的工分就是36减去12=24小时。她可以用这些工分购买非基本的公社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并能

根据会员权获取,而是要单独收费——比如膳食或者理发)。或者她可以将它们兑换成国家劳动券去购买公社外部生产的产品。在这里兑换比率的问题就出现

了。

假定我们的公社社员简想把她的16小时价值的公社工分兑换成劳动券。其他社会也会想要兑换他们的壹些工分。面对壹定的兑换的总需求,在什么条件下公社

能够将内部工分与国家劳动票证等价兑换?这取决于总需求和上述讨论的公社分配基金之间的关系。如果它们数量相等就没有问题——在1:1的兑换率下,对

国家劳动券的总需求,等于可供兑换的劳动券。假如公社保留了壹些缓冲库存的劳动劵在手上(例如以储备金的形式出现——参见第七章),需求和分配之间

的临时随机偏差也不会是问题。但如果存在长期差异,那公社就不可能提供自由地等值兑换了。如果需求超出分配基金,那么公社将不得不“低估”工分。例

如,如果分配金有1000单位国家工作时间的价值,而在壹定时期需求量是1200工分,那么稳定的交换比率就是1.2公社工分兑换1国家劳动券。

为了進壹步研究这个问题,讨论壹组说明性的公社劳动账户(如表12.1)可能是有用的。从这个表中可以看到,可使用总工分等于(a)总分配基金(上面讨

论过的)加上(b)总的非基本内部工作。(关于后壹术语的定义,参见该表的注释。)在这个案例中,它们的价值都是2200小时。但是,这里的等值并不是

图表中说明数字选择得比较特殊——从我们设想的会计关系得来的,只要公社的集体基金是平衡的,总收入就等于总支出。

给定平衡的集体基金,我们现在可以看出工分(work-unit)和国家劳动券之间可持续的1∶1的兑换率需要什么条件。公社成员只能用他们可以支配的工分做

两件事:花在非基本内部劳动产品上,或者兑换成国家劳动票证二。所以,如果社员花在内部非基本需求商品和服务上的工分等于这壹领域的总劳动的量,那

么兑换国家劳动券的需求就恰好等于可用分配基金,壹对壹的兑换率就是可行的。在表12.1中,有2200可使用工分,而分配金是1000工分,另外有1200小时记

在非基本内部工作。如果这1200可用工分用于购买非基本内部工作产品,那么国家劳动券的供给和需求就都等于1000工分。

http://review.youngchina.org/wp-content ... 6.12.1.png

表12.1 壹组说明性的公社账户

“基本”内部工作指的是作为壹种权利可供公社成员使用的产品,而非基本内部工作的产品实际上是通过借记社员可支配工分账户的方式“出售”给社员。

那么在这里,可持续的1:1兑换率需要三种条件:公社必须正确地管理账目;公社必须维持平衡的集体基金(就平均而言);而且非基本内部劳动的预算要与

公社成员的需求相同。劳动券相对于1:1兑换率下需求的持续短缺,就是违反了壹个或多个以上条件的信号。例如,假设公社提供给厨房中的非基本工作的工

分要多于从就餐中“收取”的—-那么劳动券的需求就会过多,这就会使得工分以低于等值的比率兑换。这是个简单的会计问题。或许对就餐的工分“价格”

太低;可以很容易修正。另壹方面,也可能存在真实的分配问题。如果投入到厨房的劳动相对于公社就餐需求过多了,这就需要对社员的劳动时间進行真正的

再分配。

假设在外部经济中是充分就业的。这就不是问题。公社并不需要扮演“最后雇主(employer of last resort)”的角色,在其内部活动中抹平过剩劳动。如

果公社想要使工分保持平价的话,实际上并不需要这么做。

这些论证都假设公社出于会计目的将内部劳动和外部劳动视为等值的。这就是说,公社已经决定将成员每小时的工作记为壹个工分,而不管他们是在公社内部

工作还是为国家经济工作。在这种情况中,交换比率必须统壹,而任何持续的偏离等值的压力,都意味着会计错误或者劳动分配的错误。但原则上讲,公社可

以选择让外部劳动高于或者低于内部劳动。比如说某壹公社的成员都同意外部工作相比内部工作更没有吸引力,因此认为给外部工作多付酬是公平的。壹致性

(consistency)要求工分兑换率应该与用于会计目的的比率相壹致,所以如果公社认为对外部工作多付10%是合适的,那么,壹个成员在国家经济活动中工作

壹小时应当记作1.1工分,而且兑换率也应维持在1.1个工分换取1劳动券。既然公社的目标之壹就是打破劳动的性别性别,确证人类平等的设想,我们就不应

该推荐这样的政策,而只是把它看做壹个可能性而已。

任务分配

公社在任务分配时,可以遵循两个原则。在壹种情况下,公社可能把工作长期分配给社员。公社需要全职工人,全职厨师,全职育幼员等,而其他成员则为国

家经济全职工作。而在另壹种极端情况下,则是轮流执行任务,这样壹个人可能先当壹天育幼员,再当壹天园丁,然后在接下来的三天中为国家经济工作③。

这两种办法各有利弊。轮流工作降低了模式化地性别决定角色的风险,而长期任务分配能够使人们对工作更熟练。任务轮值的激進形式会对国家经济造成约束

。国家经济项目的效率会受到影响,假如他们都不能够指望项目成员在每个工作日都会出现的话。

公社的法律性质

公社可以拥有自己的楼房,以及适合内部生产的生产工具,包括餐饮设备、炉子、搅拌机等等。另外,壹些轻型的运输工具比如小轿车和面包车也属于公社所

有。假设他们从公共土地机构租用土地。如果公社有权跟公共机构签订合同的话,这对公社来说会是壹种便利。很显然,他们要能够与国家签订劳动供给合同

,不过他们也可以签订合同使用公社劳动去运营整个项目四。这就意味着国家经济租借给他们其他的生产工具。例如,公社可以经营壹块城市区域内的牛奶递

送服务,送奶车也会租给他们。

公共政策

至于公社的建立,至少要组建壹个机构把想要组成公社的人聚在壹起——有点像“婚介所 (marriage bureau)”。除此之外,公共基金应该专门用来鼓励建立

公社。

他们会得到储备的公有房屋或者给他们赊账修建特地设计的公社住宅。税收政策也会调整,对公社比对核心家庭更有利。另壹方面,如果公社相比家庭生活的

确能够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因此能够为公社成员提供更高的生活水平,这就不太清楚他们是否愿意长期享受官方支持。也许,社会主义政府希望鼓励实验,

通过系统性地支持公社的过渡性政策来克服社会保守主义。

第十三章:论民主

在大众心目中,乌托邦社会的实践,总是同残暴的独裁以及对公民社会自由的压迫联系在壹起。考虑到我们这个世纪的历史,这样的结果是意料之中的。虽然

在英国,人民日益认识到宪政改革的必要,但对这壹改变可能意味着什么的设想却很审慎。也许可以公开讨论将权力下放到地方以及替代性的议会选举制度,

但废除议会民主制度本身却不可思议。本章的目标就在于去思考不可思议之事,具体而言,就是要论证壹种激進的民主体制。我们将勾勒出古代希腊民主的壹

个现代版本,并且证明这种民主制度将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珠联璧合。

民主与议会制度

历史上最为讽刺的事情是,几千年来都被视为寡头政治标志的投票选举制度,竟然在当下被认定为民主的标志。

在反乌托邦的小说《1984》之中,乔治奥威尔发明了“新话”(new speak)这个词来讽刺英语语言的堕落,连“自由即是奴役”“战争即是和平”等说法都

能被人们不加察觉地接受。他所暗指的,是语言对于我们思维的控制力。当权力当局可以重新定义词语的意义之时,他们使得“颠复”真就变成不可思议的了

。“议会政治”就是“新话”的壹个例证:壹个被伪装了的矛盾。让我们重新回到古希腊民主意义之源头。这个词的另壹半含义,即是“权力”或者“统治”

(power or rule)。因此我们有了独裁政体——由壹人统治,以及贵族整体——由贤人,最好的人即精英统治。民主制度的意义在于由平民(demos)统治。

大部分评论家将其翻译为由“人民”(the people)所统治,但是平民(demos)有壹个更加具体的意义,那就是由普通人或者穷人统治。

亚里士多德在描述他所处时代的民主制度时,对于民主即是由穷人所统治这壹事实有清晰的认识。对于认为民主仅仅意味着由多数人统治,他给出了如下的例

子作为反驳:

假设壹个城邦共有壹千三百人,其中壹千为富人:倘使这壹千人占据了治权。对那三百个出身贫穷而同他们相等的自由人全不分配公职,人们总不能说这是平

民政体!(《政治学》中文版,商务印书馆,1290b)

但是他所言是他的假设,“毕竟现实是富人在哪里都是少数,而穷人在哪里都是多数”。于是他给出的具体的定义即是:

“我们可以认为大部分自由民并不富有但占据多数并行使主权的地方是民主制度。由富人以及出身高贵之少数人统治的则是寡头政体。”

就任用行政人员而论,他進壹步说道,在希腊“抓阄(抽签)法素来被认为属于平民性质,选举法则属于寡头性质。”(《政治学》中文版,商务印书馆,

1294b)

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家所谓的民主程序,应该叫做psephonomic程序(希腊 psephos: 用纸票来投票)才更为准确。通过粉饰阶级关系的实质,那些意识形态将

投票的权利与对于权力的运用加以混淆。事实上,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都是财阀寡头制政体。财阀制度即是有钱人的统治;寡头政体即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

治。

上述即是现代国家的独特原则。现代国家,被弗朗西斯福山称之为历史的终结,是自罗马共和国以来最佳的阶级统治模式。然而当它行使精神和世俗的霸权之

时,却总像是在排除所有的竞争。有效的力量处于壹系列同心圆的之中。当他们通过议会或者内阁与首相或者总统接触的时候,这些同心圆便会聚集收缩,成

为贵族制。这壹权力以资本的名义公开地被形式,现在所有人都接受了政府的职能是服务于商业目的的说法。而国家的最高目的就是财阀制度。

财阀集团的权力产生于其对雇佣劳动的控制。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的专政本质,并没有因为投票的权力而被废除。Psephonomia或者说选举,只是选择个别寡

头的程序罢了。选举的程序同时赋予了寡头们统治的合法性,使他们能够从底层阶级中招募最“好”和最精力充沛的成员。即便是最好的情况,选举也不过是

将寡头制变成贵族统治。

亚里士多德将寡头制视为对贵族制的背离:

“无论怎样试图从字面上区分贵族制和寡头制,贵族制描述了壹种基于美德而非基于财富的统治。然而寡头制在富人以及受良好教育的上层阶级并存的所有地

方,都已经被看做是贵族制。”(《政治学》,1293)

用“精英管理”取代“贵族政治”这壹用词的变化,集中体现了自19世纪初以来英国社会的历史性变化,即议会向那些有美德但不壹定具有优越出生的人开放

。但是关键问题并不在于那些出生微贱的个人被招募来担任公职,而是谁掌握权力。所有其他的都是虚幻的。

“区分寡头制和民主制的是统治者财富的多寡。其本质,是政治权力衍生于经济财富权力……即是寡头制。不具有财富的人拥有权力即是民主制。恰好像我们

方才所说,世上常常是富户少而穷人多。”(《政治学》,1279)

代议制政府和民主是两个相反的两个极端。民主制度是基于穷人和没有地位的人的多数人的统治;代议制,是职业政客的统治,而他们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阶

级立场上都是属于寡头制度。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撰写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时,明确地追随亚里士多德对民主的定义,其中写道,“工人革命的第壹步就是

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暴力推翻贵族政府,建立无产阶级统治,对于共产主义的创始人来说,和民主制度是等同的。他们在1852年就讲过

,无产阶级统治即是无产阶级专政。

“独裁者”产生于罗马共和国而非希腊。它指的是在紧急状况下,壹个个人按照法律条文被授予暂时進行统治的权力。然而这种临时性的独裁权,有变质为终

生统治的自然倾向。列宁和斯大林就曾是罗马共和国意义上的独裁者。但是这是马克思意义上的无产阶级的专政么?当然不是。他所指的是壹种不受保卫私有

财产的根深蒂固的宪法权利约束的大众民主制度。两千五百年前的亚里士多德是这样描述这种民主制度的:

又壹种平民政体同上述这壹种类似,凡属公民皆可受职,但其政事的最后裁断不是决定于法律而是决定于群众,在这种政体中,[依公民决议所宣布的]“命令

”就可以代替“法律”。以法律为依归的平民政体,主持公议的人物都是较高尚的公民,这就不会有“德谟咯葛”(德谟咯葛本意为“平民领袖”,其人常常

为公民大会的“演说家”,旧译为“奸雄”或“民众煽动家”。——中文译注)。德谟咯葛只产生在不以法律为最高权威的城邦中。这里,民众成为壹个集体

的君主;原来只是壹个个的普通公民,现在合并为壹个团体而掌握了政权,称尊于城邦。(《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292)

那么这些群众煽动者们提出什么呢?共产主义式的措施比如取消债务和财产的再分配。壹

壹个民主制度要对于无产阶级有用,群众必须成为统治者,能够不受法律规则的约束,颁布违背成熟的土地和资本财产权的法令。

直接民主还是苏维埃式民主?

在左翼历史中,有另外两种可选的制度能够替代议会制:苏维埃制度以及共产党专政。后者统治了苏联和东欧半个多世纪。然而今天,它早已崩塌,只有极少

数西方人依旧支持这种制度。不过,依旧有许多人多愁善感地眷恋苏维埃的理念。还未被列宁式专政败坏的苏维埃,被视为无产阶级权力的最初的清白形式。

我们在此特意用了“多愁善感”壹词,是因为他们中许多人虽在内心深处向往苏维埃体制,却十分愿意以“现实主义”为借口接受议会政府。苏维埃的构想成

为了某种道德保障机制。

这并非低估了苏维埃的信奉者作为暴动机构对于推翻议会政治的重要性。但我们可以根据历史经验做出某些概括:

(1),只有在壹个专制制度或绝对君主制度被推翻之时,才倾向于形成苏维埃制度。他们似乎很难从议会制度下产生。

(2),苏维埃制度仅仅当他们被武装(成为工人士兵的苏维埃)之时才会产生革命的影响力。只有在军事上失败的情况下,才会形成武装的苏维埃:1871年的

法国、1905年和1917年的俄罗斯、1919年的匈牙利,1975年的葡萄牙。

(3),只有当苏维埃被壹群意志坚定且具有凝聚力的革命者带领,才能推翻现有统治。否则,就像巴黎公社那样,或是葡萄牙革命的工人委员会,他们无法抑

制地倾向于脱离当时的国家权力,直到他们自我解体为止。

(4),他们为壹党国家提供了理想的中介。这是因为他们建立了壹套受限制的公民权,以及从低级到高级苏维埃的间接选举制度。这样就有利于团结共产主义

者中潜在的大多数。这样的共产主义统治很可能是任何资产阶级统治被推翻的先决条件。

苏维埃是短暂的过渡阶段而不是壹个可持续的国家体制形式。壹旦这样的制度被规定下来,就很有必要将原先的制度進行修改并写下来,以确定谁有以及谁没

有投票权。委员会不能仅仅模糊地由工厂工人和士兵组成。然后就会有通过普选定义区域宪政的压力:因此就有了1936年的斯大林宪法。缺乏详细明确的备选

宪法方案的话,苏维埃政权会很容易发展为壹党专制或者资产阶级代议制。

对于斯大林主义(乃至列宁主义)之前的纯粹苏维埃民主的怀念,来自对列宁《国家与革命》的无批判的接受,是壹种不假思索的思乡情结。在这本书中,列

宁为马恩思想,尤其是他们对于第壹个工人阶级政权——巴黎公社的反思,做了精彩的辩护。基于俄罗斯的现状,他认为应当“破坏全部旧的国家机器而斗争

,使武装的无产阶级自己成为政府”(列宁,《国家与革命》中文版第六章)。可惜的是,这样壹种真正的民主国家,工兵代表苏维埃,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成

了相当不同的东西。

用托洛茨基的话来说,苏联的历史進程是布尔什维克政党代替了无产阶级,中央委员会代替了党,最高领导人代替了中央委员会。这些都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不需要再强调。这壹列宁时代就已经确立了的進程,在斯大林手里走到最后。

新制度的西方社会主义者批评家通常都赞同《国家与革命》中的理论概述。他们只是强调列宁的理论与后来的实践之间的矛盾。壹些人责怪列宁和他的政党理

论,还有些人责怪当时俄国艰苦的社会环境,抑或是斯大林、赫鲁晓夫或者戈尔巴乔夫。但是很少有人将矛头对准列宁最初描绘工人委员会的构想。

仅仅对比理论和实践,好的动机与肮脏的行为,这并不是批判。相反,我们必须要弄清楚由《国家与革命》中的理论模型导向苏联实践之间的内在逻辑。这个

模型描绘了壹个从工厂工人与士兵当中选取市级、省级乃至国家级会议代理人来组成最高苏维埃的体系。为了保证代理人对工人负责,代表们必须服从罢免,

并且他们只收取与工人的平均工资。后面的条款源于巴黎公社的经验。针对伯恩斯坦将巴黎公社谓为向原始民主制度的倒退的嘲弄,列宁如此辩护道:

“如果不在某种程度上‘返回’到‘原始的’民主制度,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是不可能的(因为,不这样做,怎么能够过渡到由大多数居民以至全体居

民行使国家职能呢?)”(列宁,《国家与革命》中文版,第三章)

这壹章很关键。这个反问句也是恰当的。但是在壹个半世纪之后的今天,我们必须要问,列宁对于“原始”的理解是否足够深刻。原始民主的典型特征是,所

有的市民被无壹例外地召集来执行国家的职能。但是这样执行的制度比列宁能够设想的壹切都要激進得多。

古典民主制度

所有市民二的多数投票進行统治,是古希腊民主(demonkratia)最初以及最主要特征。壹般是通过公民大会(eklesia)上的举手表决。平民(demos)主权并

不是像在资产阶级制度中壹样,委托给的选举产生的职业政治家的议会。与之相反,普通的劳动人民,即当时的农民和商人,聚集在壹起探讨、辩论以及投票

表决与他们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问题。③通过五百人会议(Boule)而不是“政府”来执行行政职能。与现在财阀统治的议会不同,五百人会议不是由选举,而

是由抽签决定的。会议的职位会轮换,个人在服务壹年之后,也会被更换。四

这个会议没有任何立法权,而仅仅是负责颁布公民大会决定的政策。每个市民都有权在公民大会上发言和表决,还能得到报酬,用于弥补由于参加会议而造成

的收入损失。

第二个重要的机构,是陪审法庭(dikasteria)。这些法庭没有法官,审判官员(dicast)同时扮演裁判和陪审员的角色。他们使用选票和分配机器的复杂程

序,以抽签的方式从市民中选择审判官员。壹旦法庭上投票产生结果,则无法上诉。亚里士多德认为,平民通过控制陪审法庭来控制议会。

人们对选举充满疑虑,从不使用选举选择官员,军事官员除外。亚里士多德说过,选举制是贵族的而非民主的;选举制引入了独立选择的机制以及对于‘最好

的人’,即aristoi,来代替所有人组成的政府。(《政治学》,1300)。亚里士多德的意思对于任何马克思主义者都是显而易见的。在阶级社会里,“最好

的人”就是那些富裕的人。穷人作为社会渣滓和乌合之众,当然“不适合”成为候选人。财富和声望密切相关。只有当选择像军事指挥官这种特殊能力必不可

少的职位的时候,选举才被认为是安全。我们政治军事制与之形成极其鲜明的对比。

由于行政机构由抽签产生,任何人都有可能被召去服务,这就造成人民的高度政治化。

“每壹个人所关心的,不仅是他自己的事务,而且也关心国家的事务:就是那些最忙于他们自己的事务的人,对于壹般事务也是熟悉的——这就是我们的特点

:壹个不关心政治的人,我们不说他是壹个注意自己事务的人,而说他根本没有事务。”伍

尽管列宁希望点心师治国,他却未能构想出实现这个梦想所需要的宪政形式。关于工人国家,列宁写道:

“代表机构仍然存在,然而议会制这种特殊的制度,这种立法和行政的分工,这种议员们享有的特权地位,在这里是不存在的。没有代表机构,我们不可能想

象什么民主,即使是无产阶级民主。” (《国家与革命》)

列宁在这里完全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议会制政府的国家形式之所以适合于有产阶级利益的形式,因为其基本原则是选举。亚里士多德很早之前就指出,这是

壹条反民主的原则。无产阶级独裁可以由壹个选举会议建立起来,就像在巴黎公社那样,选举人和候选人都只来自无产阶级。但是这种制度无法通过选举长期

维持。

“民主集中制”——壹条死胡同

列宁的“民主集中制”的概念从根本上就是有瑕疵的,因为它试图在阶级统治的工具即选举制之上建立民主。根据这壹制度,有阶级意识的工人阶级优秀成员

被组织在共产党里,通过工人委员会制度中选举出来组建工人政府。虽然选票被限制在工人之中,但这壹事实并不能防止选举制度成为壹种经典意义上的贵族

制度。政治成为了政客的专职。像所有的贵族制度,会堕落为自私自利的寡头制,并最终被“诚实的”资产阶级财阀统治取代。

有人认为罢免权是对这壹过程的壹种有效的约束机制,这是很可笑的。罢免权作为条款被写入美国亚利桑那州的州宪法以及斯大林的苏联宪法当中,却没有什

么明显的影响。罢免壹名官员需要募集成百上千的签名。同定期选举相比,罢免注定是罕见的事件。但如果选举制就约束不住官员,为什么罢免制就行呢?至

于官员的工资不超过工人的平均工资这壹条,谁来执行它呢?什么可以防止选举出来的官员为他们自己的其他利益投票呢?

民主制度在当下依旧可能么?

在约翰·布莱尼姆(John Burnheim)最近的壹本书《民主的可能性》(1985)中,他提出壹种被他称为“demarchy”(此术语是布莱尼姆自创,表示壹种不同

于当前选举制的政治制度。这壹制度没有政府和官僚制,而是基于各种随机选取的决策者团体。——译者注)的制度体系,这与古典民主制度极其相似。他想

象出壹种不同于民主国家的系统。权力在这个系统内是去中心化的,而决策过程由代表团中的代表進行,代表则是以抽签的方式,从与某个审议中的问题有正

当的相关物质利益的人中选出。⑥

民主制度的倡导者,似乎对20世纪官僚主义国家提出了激烈的指责。但矛盾的是,经典民主制度的实践却是如此地新奇和陌生,以至于人们极有可能不自觉地

抵制这种实践。真正的民主制度的倡导者必须需要发起壹个令人信服的提案,并回应壹般性的反对意见。

现代政治学在感情上完全是精英主义的。他们认为,现代国家的复杂性到了这样的程度,以至于只有专业政治精英才能应付。虽然古代雅典的市民也许能够运

营壹个普通城市国家,但是他们在面对现代国家的全职官僚体系时就会措手不及了。因此,我们需要全职政治家们和有报酬的智囊团。

事实上,我们知道这些全职政治家们在面对坚决的行政部门时,并没有实际的力量,更无法激烈地质疑给他们提供事业机会的现有体制。更根本的问题在于,

对专业技能的论证混淆了两件事。壹方面,在诸如公共健康、技术以及军事等领域的具体问题上,存在技术专家知识的问题;但另壹方面,还有普罗泰格拉所

谓的“politike techne”,即政治判断的艺术。普罗泰格拉认为所有人都平等地拥有这样的政治判断能力。在处理利益分配问题上,Drumchaple的店员和威

斯敏斯特市的议员具有同等的决策能力,考虑到他们都不具备所谓相关的专门知识。

另壹个反对经典民主制度的常见说法是,这壹民主是奴隶主的民主,因此什么也不能教给给我们。壹方面这种反对意见恰好是不相关的:直接民主制度的现代

倡导者并不准备重新引入奴隶制度。此外,这个观点是以对古希腊社会的错误观念为基础的。雅典并不是奴隶主的政治,而是自由公民的民主。奴隶被排除在

公民之外,但是大多数的公民并非奴隶主。大量的平民(demos)由贫穷的农民以及工匠组成。德谟克拉西(demokratia)的体制,是他在反对富人阶层即大

地主大奴隶主们的阶级斗争中使用的工具。后者更赞同寡头制度制度,并最终在罗马帝国的帮助下强行实施了这壹制度。

壹个更加乏味的反对意见聚焦于规模问题。不可能把现代国家这么多公民都集中在广场上来讨论国家事务。但这个观点忽视了现代科技的力量。电视技术已经

造就了地球村。七在每壹台电视上装壹个控制台,让我们每次电视讨论后進行投票。这在技术上不成问题。时事栏目定期抽取观众对政治家進行问责。在节目

上,普通民众对政治家進行问责,其严厉程度远超过通常质询他们的二流政客。他们会让壹个普通妇女就阿根廷战争中沈没的贝尔格拉诺号,对撒切尔進行问

责。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去相信民众有能力在每次辩论之后進行重大政治决策。

现代国家,如我们所言,是基于中心化等级化的原则。民主制度则提供了壹个不同的模型。在民主制度下并没有政府、没有首相,没有总统也没有政府首脑。

国家主权力量是在人民大会手里。国家的特定职能由抽签产生的法庭或官员执行。权力既不会壹直在底层也不会壹直在高层,而是分散的。我们可以大致设想

这些理念在今天可以如何实行。在壹个层面上,人民主权可以通过电视辩论之后的电子投票来行使。为了保证人们得以普遍行使这种权力,电视以及投票电话

作为宪法权利应无偿提供。这就类似于雅典给穷人参与陪审法庭之类公职的津贴。

由于只有壹小部分要在国家范围内作出的决议需要让全民投票表决,其他公共机构可以由有多数票的陪审法庭進行监督。广播部门,水源管理局,邮政以及铁

路部门都需要处于委员会的监督下。这些委员会的委员是从对应机构的用户和工人中抽签产生的。这样的委员会不对任何政府部长负责。恰恰相反,民主制度

依赖的原则是,壹个足够庞大随机样本能够代表全体人民。处于民主制度下的每壹个个体都有可能在某个时候被召去服务于某种委员会。并非所有人都会服务

于某个国家级的委员会,但是每个人都有望参加某个学校委员会,地方健康委员会或是工厂委员会。如果人们都直接参与国家的管理,我们就不会再见到作为

现代选民典型特征的愤世嫉俗和政治冷漠了。

民主与计划

对于经济计划,我们可以设想这样壹个制度。其中有两个由专业经济学家组成的团队,各自制定的计划,然后由计划陪审团从中选择壹个。只有最重大的抉择

(税收水平、投资占国家收入的百分比、健康、教育等等)需要用直接普遍投票的方式表决。

前面章节提出的劳动时间决定价格的体系的重大优势之壹是,它将国家预算政策的问题翻译成每个国民都能够理解的术语。而现在只有少数专业经济学家和经

济学媒体人能够对预算做出正确的评估。要理解预算,就需要知道以英镑为计算单位的国家收入有多大。这从壹开始就把大多数人排除在外了。然后,还要知

道国民收入各种类别的收入者中的分配如何,由此估计不同收入所得税水平的回报。还需要知道销售了多少英镑的增值税商品,以及从中得到的消费税额。而

在国家预算的另壹面,还必须知道不同政府支出项目以及通胀补贴的费用估算。要全面理解政府财政收支,则需要只有财政才能得到的大量数据。

用劳动时间为单位来表达的话,整个事情就会变得更加容易理解。人们很容易理解,每周有三小时的劳动贡献给了健康事业,四小时支持了教育事业。如果年

度投票单列出了公共支出的主要种类以及他们每项每周需要花费的劳动时间,人们看到投票单后,在到底愿意在这些服务上的付出更多或者更少的问题上,会

形成自己的观点。

假设对于健康服务的支出,有人希望投票增加x%,有人希望不变,而有人希望减少x%。⑧这些投票都会被记录,并取得平均数,来增加或者减少国民保健体

系预算。电子“投票单”很容易让人们必须做出不矛盾的选择。(例如,他们不能投票要求在所有方面都增加百分之百的投入!)

几年之后,可以预见支出水平能够稳定下来,然后随着民意缓慢改变。在通常状况下,希望增加和减少预算的人将大致持平,故而任何改变都会很微小。

尽管在财政支出水平方面進行民主决策是可行的,但对税收的独立的民主控制却不能与之相结合。如果税收和预算取决于不同投票结果,那么财政收支平衡就

无法得到保证。(美国国会的预算和税收都是通过壹系列不壹致的投票决议来决定,其恶果也是众人皆知的。)更确切地说,单壹基本税水平会自动调整,以

支付人们投票决定的支出,以及形成其它收入形式如房租的津贴。选民在国家预算的支出方面下决定时,必须考虑到税收的影响。作为这壹问题上的壹个变量

,选民可能首先要选择总体支出的水平(因此还有税收水平)。然后当她在某个公共支出类别上做出自己的决定时,“投票单”程序会表明在壹个领域内投票

作出的支出改变对预算的其他方面带来的影响。

无领袖的(Acephalous)国家

新-古典的民主制度(即本书作者提出的这壹套民主制度)在马克思主义的意义上依旧是壹个国家。其中依旧包含壹个少数人必须服从的有组织的公共权力(

需要提醒读者,作者在此处似乎混淆了镇压职能和公共管理职能。在国家出现以前,就已经有执行公共管理职能的权力机关了。)。平民(demos)可以用它

来反对任何残余的或者新生的剥削阶级,以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这会是无领袖的(acephalous):没有国家领袖的国家,没有国家作为阶级剥削工具标志的

等级制。

各种公共权力的机构,都是通过由抽签产生的公民委员会来控制。媒体、公共健康卫生、计划与市场机构、以及其他各类工业部门都会有他们的陪审团。每壹

个陪审团都会有壹个明确的能力范围。比如能源工业的委员会当中,常常需要决定能源政策相关的细节,但是同时不能忽视公众的投票,比如逐步放弃核能的

应用。会议的席位并不需要均匀地从公民中选出。比如公共健康会议,可以壹部分从医药工作者当中随机选出,另壹部分则从普通公民中选出。就如同布莱尼

姆曾经说的,原则应该是,所有那些对此问题有正当利益的人应该有机会参与管理。

这个观点与社会民主和迄今为止的所有存在过的共产主义制度都有极大的差别。比如,计划不再是处于政府控制之下的,而是由普通公民通过抽签组成的监督

委员会控制。由于这壹委员会是抽签产生的,因此其成员绝大多数都是劳动人民。这些委员会自治于任何政府之外,这个意义上,可以将其视作资产阶级市民

社会中的自治机关—— 独立的中央银行,广播机构,艺术委员会,研究机构等等——的类似物。这些机关都并不壹定需要处于国家的直接控制之下。它们的

章程和它们管理者的社会背景会保证它们的运行。如果社会主义的类似机构有可供公众修正的成立章程,有代表全体人民的监事会对其進行监督,而且它们的

审议也是完全公开的,那么公众对于这些机构的控制就是有保证的。

Demarchic委员会的权力将是调节性或经济性,或者二者兼具。壹个先進的工业社会需要壹个复杂的调节机构才能得以运行。在当下的社会当中,某些调控被

被我们认作法律,由政治家们制定,由国家权力执行,不过其中很大壹部分已经从自治机构中孕育出来了。职业的机构规定约束其中成员行为的规章制度。贸

易组织规定工业组件的标准,这对于迅速的技术進步有着重要的影响。国际机构规定用电话、电报以及传真传输進行电子数据交换的标准。

在很多情况下,这些规章仅仅影响某些特定生产分支或者社会活动,相关调控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也应该被限定为该领域内部的成员。在其他对于公众利益有直

接影响的领域——比如广播电视或者某些对于公众健康有影响的过程,调控委员会就需要扩展到多数公民,通过抽签选举来代表公众利益。

Demarchic委员会的其他权力,都源于其对于人力和非人力资源的控制。壹个委员会可能被委托管理某种公共不动产:建筑、古迹、交通线路、能源、供水设

施。就它们是不动产而言,主要矛盾可能产生于使用上。人们会想到,资产阶级主导的负责古迹的委员会是如何拒绝让穷人進入巨石阵的。但是,就这些财产

会逐渐损坏因而需要维护而言,即使不动产也必须以人力和物资的输入为前提。

壹个委员会也会被委托管理机器、交通工具和原材料形式的动产。这对Demarchy管理制造过程更重要,因为它对所有制造过程都多少会有影响。我们假设所有

这些动产最终都是由国家计划来分配的。管理项目的委员会可以使用这些财产,除非出现了更加紧急的使用的需要。

最后,还有委员会管理该项目成员的劳动。由于这壹劳动是社会总劳动的壹部分,可能被用于其他活动,从国家账目的角度看,是抽象社会劳动。相似地,流

向这壹项目的公共动产也是以用于再生产这些动产的那部分社会劳动为前提。因此,作为壹种流,它也是抽象的社会劳动。壹个委员会的动态经济权力最终都

是对社会劳动的管理。

这种权力的大小是以它的劳动预算的小时数来衡量的。但是以什么权利来获得这壹权力,而谁又来规定这壹权力的大小呢?

这壹权力要么是从上往下移交,要么是人们自己来進行委托的。考虑壹下管理学校的委员会的例子。它的权力是从某个地方或国家的教育委员会下放过来的。

这壹教育委员会拨给学校委员会壹笔年度预算。让我们假定学校是当地的事务。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教育委员会的预算是由当地选民决定的。这些选民会每年

决定从他们的年收入里扣除多少小时用于教育。

至于制造业委员会的情况,代表则是更加间接的。它的产品——也是是铅蓄电池——所对应的需求,并不是具体的地方性需求,而是比较间接的社会需求。社

会所需要的电池数量,是汽车、电话更换量、收音机等制造量的壹个函数。只有国家或者长期联盟的计划机关才能对其進行计算。因此,只有计划机构可以决

定电池生产的预算。

无论是当他们自己投票决定税收,或是投票决定委托在预算之内提供免费服务的demarchic会议,亦或是通过投票来选择商品的购买(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是

用劳动时间来投票决定这些商品的生产),在所有的情况下,民众都是权力最后的委托者。

古希腊平民(Demos)统治的最大价值,在于他们制定出的防止上层阶级篡权的复杂宪政机制。这壹平民的统治,在被马其顿和罗马帝国摧毁以前,繁荣了两

个世纪。在那段的时期,他们创造了灯塔式的艺术、建筑、哲学、科学和文化,照亮之后的黑暗时代。资本主义文明的黄金时代——启蒙运动,即是这束光明

之下的自我觉醒。而这尊火炬只有在现代平民(demos)获得权力的时候,才会重新燃起。

第十四章:产权关系

自从人类文明历史有记载以来,财产所有权——奴隶、动物、土地和手工制品的所有权——壹直是组成社会的骨架。这些决定了社会的形式和自由的程度。几

乎所有的革命都是由想以某种方式改变所有权导致的。整个20世纪英国的政治都在围绕着公共和私人的财产所有权的问题。工党政府在20世纪中期是公有制的

支持者。而自1979年以来,保守党政府推行了国有财产私有化的政策。后者的这些变化被认为是充分彻底的“撒切尔革命”。

我们提出的关于所有权变化的建议要比最近政府承诺的更多。这些建议的激進程度堪比苏联在本世纪(指20世纪,译者注)前三十年或者是中国在第三个四分

之壹世纪里(指毛时代,译者注)所做的。但我们提出的完全不同于之前在英国盛行的那壹套,并且与苏联模式也有本质的不同。

产权关系系统对于我们来说,既熟悉然而又很复杂。因为人们倾向于接受熟悉的东西,所以我们认为从最基本的原则开始研究是有价值的。

谁拥有什么?

这是任何关于产权的法律都要回答的基本问题。产权关系的基本单位是所有者与所有物之间的关系,而产权关系系统就像由这些原子构成的分子。最简单的产

权关系是“A拥有B”。但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这样的财产所有权包含的内容是不同。对于壹个拥有土地产权的农民和壹个拥有小麦产权的商人来说,所有权

有着不同的现实意义。我们认为所有权由四个部分构成:使用权、购买权、出售权和继承权。在前面的例子中,农民更感兴趣的是使用权和继承权,而对于商

人来说购买权和出售权就是壹切。(对于继承权,我们认为包括通过婚姻取得)。

所以,我们可以把组成权利这样排序:使用、购买、出售、继承。这些权利可以视为逻辑上的谓语。逻辑上把壹组关于A、B的判断称为壹种关系。例如,用A

、B表示使用权的关系为:A使用B。我们用四个不同的关系来定义产权。这些关系是:A可以使用B(A uses B),A可以出售B(A can sell B), A可以购买B(A can

buy B),A可以继承B(A can inherit B)。给定壹个例子,比如壹个在小麦交易市场的交易员和壹批小麦,当然可能不止壹组这样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这壹

组(小麦交易员和壹批小麦)就被包含在了买卖关系中。这是因为所有的潜在的卖家(买家)和他们可能出卖(购买)的物品都被包括在这样的销售关系中。

壹类物品的拥有者P与另壹类物品的拥有者Q之间的产权关系可以表示为壹组关系(p,q),这里p,q表示在实际中P,Q所拥有的。因此在实例中这类产权关系可以

有0-4种。

产权的编码

因为任何形式的产权关系都可以用壹个很小的有限集合来表示,所以我们可以详尽的枚举出所有的产权关系。我们定义的四个产权关系可以组成16个不同的产

权关系,以及由此得到的16种产权形式。我们可以按照关系的强弱将这些关系用0-15進行升序排列。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把不同的产权关系進行排列1。

在社会最底层的是奴隶。而根据美国法律,奴隶是没有财产所有权的。他们被法律强制规定不能拥有财产。处在社会顶层的资产阶级却拥有完整的财产所有权

:使用、购买、出售和继承。四种权利可以有不同的的组合。苏联的集体农庄在改革以前就拥有使用权了,但没有买卖权,更没有继承权。传统的社会主义认

为,雇佣工人在资本主义社会虽然也有名义上的完整的权利,但实际上他们只有出卖自身劳动的权利。他们无法高效的运用自身的劳动力,因为他们没有资本

和设备。当然雇佣劳动者也有权购买使用和典当消费品,但是他们拥有的最宝贵的财产仍然是自身的劳动力。

我们能拥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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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企业拥有财产的使用、买卖权,但并没有继承权。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民通常会从它的父亲那里继承土地并将其遗留给自己的儿子。土地市场

壹般不发达,所以继承和婚姻成为财产转移的主要方式。
我们能拥有什么?

对于每个资本家、还有苏联、以及我们提出的公社主义的社会,我们将考虑什么是我们能拥有的,以及谁拥有。我们用0-15来比较所有权的强弱。

纯粹的资本主义和混合的资本主义

在资本主义社会,有四个重要的业主群体:个人、国家、私人团体2和公司。我们在表14.2中展示战后英国工党政府对财产所有权的确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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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产的属性可以分为主要的四个类别。像资金、信息和技术等这样的物品是有彻底的产权的。这些物品的所有者可以对它们拥有完整的财权:使用、购买

、出售和继承。劳动时间则处在特殊的位置,它可以所有者被买卖,但显而易见,它不能被继承。公司是壹种特别的财产,因为它可以是财产所有者同时又是

所有者的财产。最后还有壹些物品是有相对独立的产权的。某些自然资源,如矿产和电磁波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可以直接使用或者把它们出售(在壹段时

间内)给商业公司。还有壹些物品是只能由国家使用而不能出售,比如军事武器原子弹和交通基础设施告诉公路。

这与1988年的财权制度已经几乎相同了,只是有壹少部分如交通基础设施已经由私人公司所有了。令人惊讶的是,撒切尔政府在财权方面只是做了相对很少的

改变。但这并不否认其在原有的法律内对重要的财产進行了再分配的事实。除了地方政府立法兴建的住房的所有权没有被改变,由国家所有的财产数量被减少

了。

苏联模式

我们认为的苏联模式是指在1928-1931建立并直到1991年苏联解体前通过中央计划而取得财产的模式。
这个模式如表14.3所示

我们能拥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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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将这些与英国等资本主义国家对比,最明显的不同就是这些产权关系是多么的“弱”。这里很少有资产阶级法权可以控制的东西:金钱、个人财产,

房屋是唯壹可以使用、购买、出售和继承的东西。相比起来,这里有很多很“弱”的关系。集体农庄可以使用土地,但不可以买卖土地,因为土地的所有者是

国家。但以资产阶级法权来看,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关系也是十分受限的,因为国家不能买卖土地。国家又能卖给谁呢?

同样的,在典型的苏联模式下,工业生产中投入的机械设备是没有完全的产权的。斯大林时期集体农庄使用的机械名义属于国家所有的国营拖拉机站,到了赫

鲁晓夫时期,农庄才有权向国家购买设备。国营企业虽受到国家控制,但国家却无权买卖这些企业,所以从资产阶级法权角度看,产权受到很大的限制。企业

拥有生产资料的使用权,必须对此负责,也就是说,国家要就生产资料收费。除此之外,我们不能认为他们对工业设备有同资产阶级壹样的权利,因为这些都

是由国家按照计划分配给企业的。它们只能将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卖给国家。劳动力的购买有很严格的限制。只有国家和国营企业能购买劳动力,但是却不能

将其转卖,不像资本主义企业壹样,企业主能将自己员工的劳动时间出租。个人购买劳动时间是被严格禁止的。

企业矛盾的焦点

斯大林时期苏联的工业企业的产权有两个很重要的方面不同于资本主义企业。首先,它们购买商品的权利受到限制,它们能够向个体劳动者购买劳动时间,但

其他商品必须从国家取得。国家向企业收购货物,在个意义上,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和其他的投入看起来像是在购买,但这是在计划之下的购买。第二个限制是

对企业所产商品的销售。在通常资本主义的意义上,这不能算是销售。它们为了达到计划的目标而生产,尽管国家也为取得企业的货物而支付卢布,但企业别

无选择只能卖给国家3。尽管国家和企业间的货物转移采用销售的形式,但它们的销售看起来就像是把货物和资金移动壹下位置而已。

苏联的企业是壹个矛盾的经济形式。它看起来在進行着与资本主义企业相同类型的交易,但实际上完全服从于拥有它的国家。国家和企业之间拥有着相当不同

于公司和股东的关系。公司的股东通常既不会是公司的主要客户也不会是主要的原料供应商,更不会去详细的指示企业应当生产什么,他们通常只关心股息和

红利。然而,在会计核算中,苏联企业并不为国家提供利润,国有企业的利润作为国家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苏联的工业企业对于工人来说看起来也像是雇主壹样,它们也为工人支付工资和各种奖金。在这个意义上来看,它又像是壹个资本主义的雇主了。但另壹方面

,社会主义的劳动法律使得企业很难解雇工人,因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主要目标之壹就是实现充分就业。与之相关的是,企业没有破产机制,因为企业是国家的

,而国家是不能破产的。这使得劳动力在各行业之间分配低效,对于企业和行业囤积了大量的本应当得到更优分配的劳动力,这使得国民经济受到消极影响4



这里我们看到苏联社会主义法律的壹个主要的经济问题。有两个相互矛盾的条款,壹方面要保障就业,另壹方面又要保证现代化的经济需要的劳动力的自由流

动。工党政府可以通过允许破产来释放经济萎缩的压力,但这是对社会主义基本目标的妥协,是十分不受欢迎的。但是让这些老企业继续存在会浪费劳动力,

国家必须不断补贴它的亏损。这些补贴,通常采用从国家银行获取信用的形式来進行,但这会扩大货币的供应并会导致通货膨胀。

最近的情况是破产法在几个原先的社会主义国家被引入。这在我们看来是壹种倒退。破产法和成本计算(经济核算)强调苏联企业资本主义的壹面—他们扮演

了独特的具有买卖财产能力的经济主体的角色—这有损于它们作为社会财产的角色定位。

这种用资本主义的方式来解决劳动力流动问题的方案必然会损害工人的利益,就像在南斯拉夫和匈牙利发生的混乱的经济情况壹样,这两个国家已经实行这样

的制度很长时间了。

我们相信有另壹种选择,即强化企业的社会主义方面,消除其资本主义方面。我们在下面阐述的这种方法既是对“自由化”解决经济效率问题的回应,将使得

资源集中到经济发展最需要的地方,但同时保证不会损害工人的社会权利和自由。

公社主义模式

我们现在描述的关于产权的总的结构是与我们在之前章节中描述的关于社会和经济的结构是壹致的。下面,我们将从四个方面详细的讨论这种结构:个人产权

、中央计划机构的产权和特殊的经济“项目”、土地所有权、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个人产权

社会主义的产权关系必须要保证经济的顺利运转,并且保护个人和机构的正当利益,同时避免剥削的出现。壹般来说,这些需求之间的关系是紧张的。在任何

的法律系统下,产权都是具有限制性和排他性的。当法律规定资源属于壹个人的时候,即是否认了资源属于另外的人。壹个人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即是否认了

他人可以自由的使用这块土地。历史上壹些财产的拥有者允许别人使用其财产。地主利用土地所有权雇佣佃农,企业家和银行家利用资本所有权雇佣工人。虽

然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看,剥削是不公正的,但从西方的社会结构看剥削是必要的而且合法的。没有有保障的产权,资本主义企业将不能发展,经济也将陷入停

滞和混乱中。只要社会还没有另壹套机制来组织生产,资本主义企业有合法的权利来剥削工人。物权法同时具有阶级性和经济性,壹方面保护财产拥有者的利

益,另壹方面又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前提。

社会主义的物权法也必须具备这样类似的功能,但在这种情况下,既要保护生产者的利益,又要限制潜在的剥削者。在新的经济模式中,当它作为壹个约束任

何可能破坏社会主义或再次剥削的个人行为的法律,它必须给予工人更多的积极的权利并保护他们的正当利益。

社会主义共同体应当给予人民的积极权利的关键在于:

生存的权利;有权获得他们劳动的全部价值;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置劳动成果。

这些产权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目标。它们是社会主义“美好生活”的组成部分。不会被剥削并且可以自由支配收入的权利是以自身为目的的。生存的权利还

有另外壹重社会合理性:只有让所有的社会公民都参与到经济生活中,才能实现社会财富的最大化。

这些个人权利都不是绝对的。公民有获得工作的权利,但只有在他能胜任并且需要工作的时候。人们有权获得全部劳动的收益,但这并不表示他们可以不纳税

。劳动收益的壹部分由个人处置,剩下的将通过民主的决策来实现共同的社会目标。个人处置收入时要保证不损害环境和侵犯他人的自由。

社会主义共同体在给予人们这些权利的同时必须保证有壹个合适的制度和经济框架。我们接下来讨论框架的三个方面:生产的组织、雇佣的性质、环境的保护



计划权利和经济项目

在之前的章节中我们从经济的观点讨论了计划存在的问题,但没有涉及计划有效落实所需的法律框架。有效的计划显然不能在壹个存在公司法的法律框架或者

像我们所批评的前苏联的法律框架下得以运行。我们需要另辟蹊径为社会主义计划正名。

我们在这里把制定计划的主体简称为计划,不考虑确保计划受到民主约束的机制5,而只考虑产权。计划假定自己拥有所有的集体经营生产资料,但不包括那

些被地方公社所有的。所谓的集体经营生产资料,我们指的是那些需要多人才能有效使用的设备或设备的组合。计划拥有壹切我们平时所认为的工业设备:铁

路、公路、工业装备、电脑、网络等等。它还拥有中间产品和半成品库存。

计划是生产条件共同所有的制度体现。这种所有权是完全的,即使在某种意义上是有限制的,也要好过于资本主义的财产所有权。当社会是生产资料的唯壹拥

有者时,没有任何人可以买卖它们(暂时忽略国际贸易),也没有任何人可以继承它们。所有权缩小到只能处置和分配它们。作为生产计划的基础,计划分配

决定着每壹栋建筑每壹台设备等物品的使用。

我们称壹个特定的经济活动为“项目”。通过壹个项目,我们意在协调壹组活动以生产出壹个有用的结果。壹个项目可能是壹个大型活动,如建造第三条英法

海底隧道或者轨道太阳能发电站;也可能是壹个没有终点的生产过程,如给彼得堡(Peterburgh)提供瓶装牛奶或者为登巴顿(Dumbarton)提供医疗服务。

它可能是壹个短期的生产过程如出版壹本书或拍壹部电影,也可能是壹个持续几年的过程如电脑系列的更新。不管它是什么,项目所使用的资源——劳动力、

建筑和机器,都是按照计划分配的。每壹个项目,包括计划的产量和资源的使用都将被使用电脑登记。

这些生产项目只是生产单位的联合,而不是法人。在这方面,计划和项目的关系跟资本主义企业和企业所执行的个人活动的关系是壹样的。壹个汽车公司为生

产新的车型可以進行几个项目,每壹个项目将被再细分为几个项目,如车体的的研发、电子设备、引擎和悬挂系统等等。这些项目的工作人员、工作区和设备

也是按照公司管理层制定的生产计划分配的。项目并不拥有它们使用的办公室和工厂,也不拥有雇工。项目只是经营或者管理,而不是法人实体。

当然这可能引起市场社会主义(market socialism)的拥护者的争议,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把计划经济系统看做是壹个巨大的企业是对民主的威胁。相反,我

们的情况是公民对经济的有效控制需要生产资料成为集体的公共财产。我们不认为国有企业和更缺乏独立性的工人合作社,能成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恰当形式



国有企业的生产资料属于企业自己,而企业又属于国家。国家对企业的所有权可能具有不同的程度。在壹些情况下,国家可能只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只有

分享企业利润的权利。这样的例证有英国对英国石油公司(BP)的所有权,而它的运营与其他资本主义公司几乎没有区别。

更高等级的公司国有化就像以前煤炭、天然气和电力行业的董事会壹样。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的服从于规定它们义务的特别法律和由国家任命的董事会的

管理。这些都是在仅仅拥有股权的基础上更進壹步的措施,即公司的法定义务已经超越了英国石油公司(BP)那样的追求利润最大化。但是这仍然受到很多批

评,甚至壹些最重要的批评是站在社会主义的立场的:

国家的统治阶级的阶级属性仍然是资产阶级,所以企业的管理层也是如此,当情况是这样的时候,政策必然会损害产业工人的利益。发生在1970年代和1980年

代的煤矿工人罢工正好证实了这壹点;

工人们并没有能取得企业的控制权;

不同的企业是各自为政的,无法制定整体的能源规划。每个企业的策略都是使自己的产品销量最大化以获得收入。相反,社会的目标在于试图使得能源消耗以

及与之相关的污染最小化。

第壹个反对意见只有改变国家性质才能满足。第二个和第三个则是矛盾的。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与具体行业工人的个别利益,并不总是壹致的。毫无疑问的是

阶级性将在工人对如下方面的控制中的到加强:工作安全、改善工作条件、采用工人的建议改進生产、消除车间的层级结构。但可能会出现像平均主义、劳动

力的有效使用和二氧化碳的控制排放等这样的问题。它可能可以更好的服务于公众利益,例如减少的煤炭行业将有利于使用更多天然气和提倡节能。

此时重要的是,煤炭、天然气和电力行业因为它们有着明显的共同利益(包括那些雇佣的工人)所以不再被视为三个独立的企业,而是被看做壹个整体,来协

调能源生产的过程。这意味着必须有壹个有能力和权威的公共机构为了公众利益调节这些行业。

所有权的集中具有的固有的优越性可以通过英国国家医疗服务系统(NHS)的例子得到印证。在保守党重新组阁前,医院属于健康委员会,它们有义务组织资

源去为社区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我们认为医疗服务是工党政府出台的唯壹的共产主义制度。因此它代表了壹种比我们倡导的行业的整体化更高形式的社会化

。我们认为基本的社会主义工业形式应采取这样壹种更高的形式。

英国国家医疗服务系统(NHS)遵循共产主义的原则“各尽其能,按需分配”(from each according to their ability, to each according to their need

)。治疗是免费的,并且对病人所需進行无私专业的评估。部分服从整体利益,医院不是壹个企业,它不存在获利,而是在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服务于社区。

最近保守党把系统改革改革成相互独立的企业的集体—医院有权选择退出,会以提供服务的私人机构身份進行讨价还价。在英国国家医疗服务系统(NHS)工

作的人员对于改革的壹般看法是,改革将导致服务的恶化、员工士气的下降、医疗领域的社会阶层分化、以及缺乏地方问责制度。

英国经历的这些例子可以表明,集中的产权和计划是工人阶级民主管理的先决条件:如果没有这些条件,工人阶级将分裂为不同的集团并追求自己小集团的利

益。在资本主义企业和NHS,如果上级认为壹个项目或者活动不再是划算的,可能会把其关闭并把资源重新分配到新的用途上。相反,苏联会有三种类型的机

构: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部门和企业个体。国家计划委员会向特定的工业部门的官员设定生产目标,然后工业部门将其传达到自己控制下的企业。在这种安

排下,对资产的有效处置权被三个层级分享。对应于国有资产的这种分割,核算也有各种不同形式——实物平衡的核算、劳动力平衡的核算,并且在企业层面

将采用卢布来对成本進行核算。过去,尽管对企业受到实物核算下制定的计划定额的有效控制,但也被要求在货币核算上避免亏损。企业雇佣工人并支付给他

们工资,但是考虑到价格是集中制定的,成本的核算会与实物计划发生冲突。在给定的价格和计划下,企业有可能是“无利可图”的。

壹个亏损的企业在苏联模式下可能有也可能没有为经济带来效益,这不是货币形式核算所能说明的。但既然企业拥有有限的法人资格(能够购买劳动力、出售

产品、订立合同等),那么它在面对无论哪个层面上的“不经济”时,都要做出困难的取舍。近年来壹些前社会主义国家决定对亏损企业实施破产处理,表明

在这些国家,成本核算已经成为首要的核算机制,企业不再首先被认为是国有财产,取而代之的是只关心股份公司的国有股份。这种特殊的产权关系的发展与

我们的提议刚好相反。

在我们的模型中项目根据计划对劳动力的使用進行预算,这样可以控制它们使用资源的数量。虽然壹个项目的资源分配仍然受到上述预算的限制,但这种类型

的资源配置在运行上是不同于货币预算的。它不是用来购买资源。这可以从劳动力的投入量得到说明。

比如运营壹个本地的娱乐中心的项目。它的年度预算是20劳动力壹年的工作和相应的房屋建筑。该中心的预算起着控制资源使用的作用。向规划部门登记的这

个项目的预算壹半将用在员工上,其余的用在能源、设备和维护上。 娱乐中心并不给为这个项目工作的人报酬。这些人的工作是从中心的预算中扣除的,但

并不涉及资金的账户转移,而是直接划除。类似地,任何物质资源的使用如运动器材也都是直接扣除的,但是没有人为这些设备“支付”,因为资源和项目本

身都同样的被视为共同的财产。计划当局将支付计划中心的工作人员的劳动,而不是由娱乐中心来支付。因为项目本身并不是壹个经济主体(即产权主体),

也就不会出现破产的问题。然而,计划必须也壹定能自由的终止被认为不划算的项目,就像如果学校的学籍档案证明不再开放,当地教育部门可以关闭学校,

如果学校被证明不能再开办下去。除非它们比任意假定存在的合理的经济核算体系要好,否则将决定关闭项目。我们在之前的章节中所论述的,不依靠市场核

算并没有根本问题。同时,这样的终止并不会引起失业。国家通过平衡劳动力预算来防止失业总水平的上升。正如我们在第七章阐述的,任何需求的不足都可

以通过市场监管部门降低消费品的价格来补偿。这意味着不可能因为需求的不足而导致经济陷入衰退的漩涡,而这正是导致资本主义经济中失业存在的主要原

因。但是虽然全面的需求不足导致的失业排除了,但仍然需要做壹些调整。如果妳参与的项目终止了,妳做的与之相关的活动也就成了多余的了,但这并不意

味妳已经变得多余。妳有权期望社会保护妳的收入并给妳提供另外的工作——但是这个权利怎样能得到很好的保护?

我们设想了壹个系统,人们可以直接受雇于社区(community)而不是公司或者独立的“企业”。当工人以前的工作不再有用的时候,工人应该被尽可能迅速

并且有效率的重新部署,这总是符合社会的共同利益的。如果能真正把“社会”变成雇主,那么这种利益共同体就是与生俱来的。

假设如果玛丽正在寻找壹个新的项目来工作,她可以去职业介绍中心(employment agency)登记自己的职业技能,工作的努力程度和每周能够工作的时间等

等。职业介绍中心会利用计划当局的数据来在该地区找到与玛丽要求的工作最匹配的项目。这意味着计划当局可以记录最新的可用的劳动力的数量和类型,从

而能够为整个经济起草劳动力预算。与现在的职业介绍中心的不同的是,将为寻找项目的工人匹配所有数量的可以提供的相似类型的工作。壹旦玛丽决定了她

想为哪个项目工作,并且确信自己适应其工作,她就将与职业介绍中心签订协议并确认其将为某个特定的项目每周工作的时间。然后计划系统将注册并开始确

认她的账户的工作时间。

劳动积分的社会功能与金钱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功能有重叠之处,但它们是不同的。工人从社区获得的等于他为社区所工作的。在扣除税收后,这些劳动积分能

够使得工人从社区获得包含相同劳动量的物品。显而易见,与钱的相似之处在于:劳动积分可以被“花费”在消费品上面。它们的区别在于劳动积分不能流通

,但它用于购买后即被销毁了。在这方面它们就像火车票壹样,可以获得壹次旅行,然后会被检票员销毁。这壹限制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资本主义剥削再次出现

,金钱是资本主义活动的前提。

在这样的系统中个人有权拥有个人财产、消费品和房屋。但他们不能拥有股票和证券(事实上,这些也不会存在)和其他任何形式的资本,他们也不可能拥有

土地和生产设备,而只能集体工作。个人也不可能雇佣其他人为自己工作,因为劳动积分具有不可转让性。英联邦允许个体经营可能是个好主意。壹些种类的

活动最好在个体层面進行。例如管道建设和维修工作。它们的性质使得其在前社会主义国家以“黑色经济而臭名昭著。根据古典经济学,个体经营并不会导致

经济的不平等。但个体交换他们的劳动产品,相对价格将趋向于它们的劳动价值。只要進入个体贸易没有人为的限制,那么技术工人将获得与在社会主义条件

下相同的时薪6。

个体经营

在共和国允许个体经营是个好主意。壹些种类的活动最好在个人层面進行。例如管道维修工作。这些在前社会主义国家以“黑色经济”而声名狼藉。根据古典

的经济学理论,个体经营并不会导致经济的不平等。当个体交换他们的劳动产品,相对的价格会根据劳动价值确立。只要進行个体经营没有人为的限制,个体

经营者将获得与那些在社会主义领域工作的获得同样的时薪。

如果人们成为个体经营者,那么他们必须有权开公司或者与国有银行交易,这样就可以支付劳动债券。这就有产生变相剥削的危险,在实践中,所谓个体经营

者可能将自己的劳动转包给其他个体经营者。可能最好的防止隐蔽劳动剥削的方式是就是控制被剥削者的自利心理。如果宪法保障了工人完全获取自己劳动所

得的权利,并且依靠于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7,而且向被剥削者收取惩罚性赔偿,那么就不可能会有剥削雇佣工人了。

土地所有权

在当代的英国,土地像其他东西壹样也是私有财产。它可以被使用、购买、出售、继承和出租。在所有的社会主义革命中,土地私有制都被废除了并实行了土

地国有化。在所有情况下,国有化都导致了土地作为公共财产性属性的弱化。例如在苏联,国家可以处置土地。计划机构可以在壹块土地上建立壹个工厂或者

开挖壹个矿井,而不需要得到任何地主的许可。但是当涉及到农业用地和住房用地时,这样的权力就被弱化了,因为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承包给私人(自留地或

者自建住房)或者合作结构(集体农庄)。这些机构可以有效的处置土地。资本主义国家的惯例就是,土地所有者可以授权他人使用土地,但要求租金作为回

报。出于某种原因——可能是考虑到在过去租金是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所以社会主义政府壹直不愿意要求对国有土地的使用支付租金。但在不需要支付租金的

情况下,将会出现壹种倾向,即公共土地所有权被当做私人所有来处置。

在国家拥有土地的情况下却没有收取租金,这既不公平也导致经济低效率。要理解这壹点很有必要掌握壹些古典的地租理论。
题外话:李嘉图的地租理论

我们借用19世纪早期英国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的地租理论。他认为地租的出现是由于两个因素共同的作用:土地的稀缺性,不同地块生产力的差异。

确认土地的稀缺是地租产生的第壹个原因,他认为在新的殖民地,由于土地是可以免费获取的,所以不存在地租。然后他观察到人们最先都是定居在最肥沃的

地方。随着人口的增长,居住和农业生产都将扩展到土地生产力较低较难工作的地方。假设有三个等级的土地,如表14.4所示

http://review.youngchina.org/wp-content ... 0.14.4.png

如果是在人口增长的第壹阶段,第壹等级的土地便可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则玉米的价格将会是10英镑。但随着人口的增加,更差的土地将会先后被开垦,而玉

米的价格也会上涨来满足在生产力低下的土地上耕作的生产成本。第三等级的土地也会被投入使用,而最终的价格也会上涨到20英镑。而此时第壹等级的土地

上仍然只有每蒲式耳10英镑的成本,并产生10英镑的利润。结果是地主就可以收取相当于最好土地上半数产出的租金,而不会榨干农民的产出。租种第壹等级

土地的农民现在需要把生产的壹半交给地主,比起不用支付租金租种第三等级的土地的农民,这样不好也不坏。情况如表14.5所示

http://review.youngchina.org/wp-content ... 0.14.5.png

玉米价格=20英镑=生产成本+全部的租金=边际土地(第三等级土地)的生产成本

如果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那他就相当于得到了壹份相当于地租的收入(壹份“推算地租”)。在这个例子中,壹个拥有土地的农民在耕种第壹等级的土地时

将获得超过他生产每壹蒲式耳的生产成本的10英镑,因为第三等级的土地也被耕作著,而玉米“保护价格”是根据生产成本最高的土地确定的。我们可以定义

这个剩余为“租金”,即使它不是被支付给特定的人。
重要的是认识到李嘉图在地租理论上的贡献在于任何壹个产品的价值都由生产成本决定(李嘉图坚持了劳动价值论)。玉米价格不是因为土地租金产生的,相反

,土地租金是因为玉米价格而产生。

古典经济理论证明,由于不同土地生产力的不同,地租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无论我们是正在考虑狭隘的土地肥力,或在从更宽广意义上看上认为更靠近人口

中心的土地更有效率,这个理论都是正确的。在后壹种情况下,生产力源于运输成本的节省。正如萨伊所说,“距离相当于贫瘠。”在社会主义社会土地国有

化的情况下,将土地的使用权承包给私人机构或者个人(家庭、农场和公社),通过允许个人使用土地实际上已经否认了公共土地所有权。在中国,不同公社

之间财富的明显分化,与当地的农业土地生产力有关,拥有肥沃土地的公社挪用了租金。公平起见,私人和团体应当为使用土地而缴纳租金。这些租金可以用

来补偿公共支出,减少壹般税收,并且可以转移支付给耕作生产力较低的土地的公社。

社会主义国家的壹个显著特征之壹便是,导致耕作的农民相对于公职人员更富裕,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农民对地租的有效挪用。考虑到不同肥力的土地,大

多数的农民将耕作非边际土地并因此得到壹笔非劳动收入。

在壹个先進的工业社会,租金收入的主要形式是建筑用地的地租。尽管社会主义共和国可能允许住宅的私人所有,但不应该允许宅基地的私有。业主制定地租

应该是基于当前出租用于房子的土地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买了房子的人仅仅是买了建筑物,而住户在购买价格之外向社区支付的租金或地税,反映了他们的房

子差别或房子附近的基础设施情况。

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从壹个较高级的经济的社会形态的角度来看,个别人对土地的私有权,和壹个人对另壹个人的私有权壹样,是十分荒谬的。甚至整个社会,壹个民族,以至壹

切同时存在的社会加在壹起,都不是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只是土地的占有者,土地的受益者,并且他们应当作为好家长把经过改良的土地传给后代(马克屎,

资本论,第三卷,878页)。

在过去关于土地所有权的问题关心的主要是人类利益的冲突。地主的利益与佃农是对立的,政治提案中关于土地所有权问题表现的也是这些集团的阶级利益冲

突。现在再这样看这个问题已经不恰当了。我们必须把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问题放到更壹般的背景下看待,即人类对地球资源的利用。人类活动导致环境

破坏的程度和规模最近才被我们重视。

现在很清楚的是,最近几千年人类活动正在加速改变环境。确实有可能过去我们祖先导致的生态变化强迫我们改变生产方式。例如,推动美洲农业发展的动力

可能是由于狩猎导致大型动物的消失(哈内尔,1977)。导致古代地中海奴隶制文明的崩溃的壹个原因即是由于砍伐森林和土地荒漠化引起的农业耕地的大量

减少。吉诺维斯认为(1965),导致美国南方奴隶主集团和北方资本主义集团冲突的部分重要原因是土壤的退化带来的棉花密集种植。这迫使美国向西部扩张

,并导致蓄奴州与自由州的冲突。

物种灭绝、森林砍伐与土地荒漠化的古老现象仍然在我们周围发生,并且实际上是正在加速。而现在又多了海洋和大气的污染。环境改变不再只是影响当地社

会和壹个国家,而是通过空气和海洋对全球都产生了影响。各种不同的经济活动很可能改变了大气的构成并导致了全球平均温度的大幅上涨。可能的后果现在

已经周所周知:沿海地区的洪水、极地气候带的变化、世界主要农业区的损失、非洲和美国南部大部分地区的沙漠化,以及空前规模的饥荒。

这些灾难的间接原因是产权的不明晰。自然资源的使用决定于私人、企业,甚至国家的决定也是着眼于眼前的利益。这些决定给全球带来的长期后果并不在他

们的考虑范围内。看来最终的解决办法并不只是把自然资源和土地国有化,而是国际化。从长远来看,工业社会要想存活下去,只有把这些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赋予全球性的监管机构。它将批准自然资源的使用方式,并确保环境的保护和改善。这样壹个机构的权力将远远超过传统土地所有者,因为他们仅仅拥有土地

的使用权。全球性监管机构将不仅仅监管农业、林业和矿产开发对土地的使用,还将包括排放到空气和海洋中的污染物。

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方向上壹些尝试,如联合国关于海底的公约申明海底资源是人类共同的遗产。蒙特利尔公约更進壹步的规定了含氯氟烃化物(CFCs)的排放。

但是很难想象在世界主要国家仍然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情况下实现世界资源的国际化。英国和美国拒绝批准海底资源公约,认为它侵犯了私有财产权——当然它

的确是侵犯了。建立起世界性的资源管理机构,可能要等到社会主义在主要的工业中心取得胜利。

而在此之前,关于这些原则的共同争议在于——自然资源应当控制在尽可能最大的公共机构下。至少所有权应当属于国家这样层面的机构,大洲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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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台湾不适合一国两制

帖子左翼反共人士 » 2019年1月9日

控制权与利益的分割

自然资源被滥用,因为对于某些人来说这样做是有利可图的。资源的公共所有并不能避免发生这样的情况。在苏联,公共的土地和自然资源也存在着广泛的环

境破坏。里海被严重污染,咸海因为其支流被大量用于灌溉而逐步干涸。在这些情况下,公有制并不能提供保护。这可能是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机构来规范国家

机关的行为。工业部门制定的目标使得工厂为了实现生产最大化而污染河流,而不是保护。而咸海周围各共和国政府的目标是使得棉花产量最大化,而不是去

保持咸海的渔业。壹个国家乃至于未来全世界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必须掌握在壹个不会从开发它们中得利的机构手中。

为了便于论述,我们称这个机构为环境信托机构。它拥有所有的自然资源。它将授予计划当局使用资源的许可。它将规定排放的条件和其他使用资源的工业项

目需要达到的标准。它可以确定个人或社区使用土地的租金。它可以规定生产或者使用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的附加费。税收形式的地租和附加费不应当交给

环境信托机构(Environment Trust),而应当用来支付其他社会公共服务支出。这是壹个重要的原则,因为它避免监管机构为了自身获利而批准自然资源的

开发。人们希望环境信托机构(Environment Trust)在征收地租和附加费的时候能够像法院判处罚款壹样公正。

第十五章:对相反观点的考察

现在,我们已经完全地阐释了我们对新的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的组织原则的看法。在最后壹章,我们将对近年来壹些社会主义作家提出的反对意见做出回应,

并将其组织在两个主题之下:分配、价值与价格,以及市场社会主义的可能性。这两个主题多多少少都和市场和社会主义的问题有联系。在第壹部分,我们捍

卫关消费品市场的方案(已经在第八章详细阐释)。我们认为,为了确保计划的目标始终按照消费者偏好進行调整,这种类型的市场是必不可少的。在本章的

第二节,我们明确地把我们的“市场”方案和“市场社会主义”本身区别开来。考察两个最近几年的市场经济方案的例子,我们发现,从社会主义的基本目标

来讲,这两个方案都是不够格的。

分配、价值与价格

当我们第壹次在《经济与社会》(Economy and Society)杂志的壹篇文章壹里提出这些观点的时候,加万·达菲(1989)在同壹本杂志上做出了回应。虽然

我们同意达菲的壹些观点,但我们认为他没有完全理解我们的立场。在这里,或许我们可以通过回应壹些他的批评,来更清楚地介绍我们的想法。两个主要的

观点比较突出。

首先,达菲认为,我们的观点在这壹方面有些讽刺:虽然我们极为重视现代计算机技术的潜力,但我们并没有主张壹个纯粹定量的,也就是不以价值或价格为

中介的计划系统。达菲似乎把这看做是放弃了早期的社会主义经济学家的立场。例如,兰格就把计算(computation)看做是对任何形式的市场的替代二。正

在兰格模式所需要的技术条件即将实现的时候,科克肖特和科特尔竟提出了壹种基于市场机制的解决方案!其次,达菲认为,假如有人从消费品社会主义市场

的角度考虑问题,那也没有理由使用劳动价值作为社会成本的基准:他认为“简单社会成本”更为可取。

关于第壹点,我们应该强调,我们不是建议所有的商品和服务都通过市场分配。我们承认“社会公共品提供”的部门(如卫生、教育和儿童保健等)的存在。

这壹部门的商品或服务应当作为基本公民权提供给所有人(见第五章)。在这里,社会保障的水平和形式不是使用市场价格来决定,而是通过民主辩论和民主

政治来决定。尽管如此,我们提倡在许多个人消费品上采用市场并没有什么错。

我们的消费品市场的基本特征如下:

1.由于完成工作或者转移支付,消费者得到劳动券形式的收入。
2.商品有它的“价格”。价格也由劳动券来衡量,但由于供给和需求的波动,可能会与实际的劳动量(也标记在商品上)有所偏离;
3.当消费者通过市场取得消费品后,他们的劳动券的余额将会相应地被“消掉”,为的是让他们的购买受到收入(加上壹些消费信贷)的限制。
实际上,它向每壹个消费者提出这样壹个命题:妳可以得到所完成的社会劳动时间的壹定余量,并且以妳所希望的任何形式享受它。

壹个“纯粹定量”的替代系统,没有价格或者价值的系统,会是什么样的呢?国家必须为要生产的消费品设置壹个初始的“命令”,按照某某比例生产,然后

消费者可能会从商店免费获得任何他们喜欢的东西(正如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的“按需分配”)。如果不存在价格,那么“收入”也没有任何意义

,也不能预先限制个人购买商品的数量。随着壹些商品的存量减少,国家就简单地命令生产更多的产品,而那些存量在增加的商品的生产速率就下降。

壹切都很好,但是有什么能阻止受欢迎的商品直接变成零呢?怎么在社会可用劳动力的约束下,确保生产能够长期保持在足以满足消费者需要的水平上呢?或

者换句话说,如果消费者能够以零成本获得任何他们喜欢的东西,这样的“需求”的总和会不会超过社会可能的总产量呢?而实际结果不正成了“先到先得”

吗?

有人可能会极力主张两点来反对这种批判性的观点:共产主义的“丰裕”和社会主义消费者负责任的有公共精神的态度。但是,从所有产品都充足的意义来讲

的“丰裕”,在这些产品定价为零时,对我们来说似乎是完全不可信的。即便是技术持续改進,由于需要解决环境问题和资源枯竭,加上极大地改善世界上大

部分贫困人口的物质状况的巨大需求,似乎排除了废除经济上的稀缺性的可能性。纵然社会主义的消费者有彻底的公共精神,不过仅有正确的态度是不够的。

没有客观计算的社会成本的引导,人们没法知道给他们消费的“合理的”、“负责任的”量是多少。

如果人们承认需要为个人消费加上壹个社会决定的限制,以使人民的总消费需求保持在生产可能集之内,那么,在明确的收入付酬和消费品(非零)定价之外

,替代选择是什么呢?国家可以决定每个人的消费品的分配或者说“配给”,命令这些消费品的生产,然后将其直接分配给人民。但是,很难看出这样的系统

如能够恰当地响应消费者偏好随着时间的变化,或者不同人、家庭和公社的各种各样的偏好和优先级。如果人民对他们的消费模式進行(受限制)的个体选

择,那么,除了某种形式的市场,别无选择。受限的自由替换需要消费者的产品分配采取标量的形式(达到这样的总价值的任何妳所喜欢的产品)③,而不是

标量的形式(商品数量的列表,或者配给量)。收入的付酬和商品的非零定价不过是实行这种标量约束的手段。

当然,承认需要有消费品市场,并不意味着必须接受我们所提出这样的市场应该如何运行的具体版本。由此我们来谈谈达菲的第二个观点,即关于使用劳动价

值来体现社会成本。

我们承认,用简单的劳动价值来衡量社会成本,容易招致批评。我们已经在第五章处理了两个相关的问题。首先,使用劳动价值作为经济计算的唯壹手段无疑

会导致对有限自然资源的低估,而简单地应用劳动时间并不能“生产”出这些自然资源来。其次,严格的劳动价值计算忽略了社会劳动应用的时间尺度的问题

。生产两个产品可能需要同样的总劳动时间,但这壹劳动在日历上的时期却可能是不同。如果这种差异有实质意义,那么,劳动价值计算必须又壹次被看做是

不完整的。同样是在第五章里,我们简述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达菲建议,相较于劳动力价值,“生产的简单成本”作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经济计量的方法更为可取。对此,我们感到很疑惑。正如在第八章中所讨论,正常资

本主义意义上的“生产成本”远不简单。它假定了作为权利主体的企业的存在——实际上,假定了生产资料中私有产权的存在。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没有“简

单”的给定的生产成本;任何衡量社会成本的可选手段,都必须由社会来定义和计算。我们认为,劳动时间为这样的计算提供了理性的基础,尽管必须对其加

以补充。我们在第五章中说明了补充的方式。

市场社会主义?

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我们十分清楚我们的论点撞上了近期右翼亲市场观点的潮流。这并不是我们的错;我们相信,时兴的观点的错误的,而且最终壹定会被

认作是错误的。然而,我们更关注这壹事实:在20世纪80年代,社会主义作家公然对“经典”的计划经济体制表示严重怀疑,反而鼓吹各种形式的“市场社会

主义”四。反对这种潮流的声音是相当微弱的伍。

在这壹节,我们考虑壹些市场社会主义的观点;我们将论证,市场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政治的目标是非常不合适的。我们同意迪瓦恩(1988)说的: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所反映的,不是由社会主义理论家作出的大胆的崭新的构想,而是对右派统治地位的有害的调和。葛兰西要求“理智的悲观主义,意志的乐观主义

”(也就是讲究实际的同时,满腔热情地致力于社会主义目标的实现),而1980年代的市场社会主义则暴露了“意志的悲观主义”,对社会主义能够提供任何

真正与众不同的长期政治方案失去了信心。

很明显,对于近来提出的所有的市场社会主义的观点,我们不可能都提供详细的评论。对于本文的目的而言,我们专注于西方的戴安·埃尔森(Diane Elson

)和东方的阿甘别吉扬(Abel Agabegyan)最近所做的贡献。

戴安·埃尔森:社会化市场?

戴安·埃尔森(1988)认为,“社会化市场”提供了计划经济和自由市场经济之外的第三种替代选择。我们则认为,她的社会主义市场方案,对资产阶级经济

经济学让步过多。其中似乎包括了对亚克·诺弗说法的不加批判的接受。亚克·诺弗宣称有效率的中央计是不可能的——对于这壹说法,我们已经在之前的章

节对其進行不遗余力的反驳。

确切地说,我们认为:

(1)通过将注意力从生产过程切换到交换过程,埃尔森抹去了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批判的重点;
(2)她的社会化市场制度,将保留大部分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因此称之为国家资本主义而非社会主义会更加准确;
(3)它会容易受到所有资本主义所特有的不稳定性的影响。
埃尔森文章的很大壹部分都是用来说明真实的资本主义市场和市场社会主义的倡导者以为的理想市场相去甚远。埃尔森认为,从资源的运作来说,真实的资本

主义市场及实际成本,也很少会有自由竞争,而且消费者主权实际上无效,萨伊定律不起作用,等等。她引用了大量最近的文献来加强她的观点。

尽管这种批评在指出彻底的市场拥护者的构想缺乏现实主义方面是有价值的,却似乎是要替代壹个不在场的概念。在她对她所指的资本主义市场的批判中,剥

削这壹概念是缺失的。作为壹种政治运动的社会主义之所以产生,不是因为消费者对组织市场的方式不满意,而是因为资本主义是壹个它的受害者试图解决的

剥削制度。资本主义听任富人剥削穷人的劳动。社会主义是对资本家剥削工资劳动者的回应。

在本书中,我们提到了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剥削概念。在当前的语境下,重要的是,马克思关注的主要问题之壹是驳斥剥削产生自市场的不完全运行的观点。恰

恰相反,马克思论证了,剥削产生自商品生产的逻辑。为了从理论上证明这壹点,他做了“商品按照劳动价值的比例交换”这壹“宽松”的假定。这是最先進

的资产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所提出的理想。马克思很清楚,壹系列复杂因素——不同的资本密度,部分垄断等等——会阻碍真实的资本主义市场中的价格与劳

动价值成比例。尽管如此,他还是在资本论第壹卷中假定了这壹比例性。他假定,商品的每次买卖都是等值交换。货币以黄金为基础,在每次买卖时,黄金中

物化的劳动量就等于所购买的商品中物化的劳动量。换句话说,他假定交换过程不存在欺诈。他知道,这壹切都是反事实的——工人通常会买到掺假的产品,

资本家通过实物工资或者工资的额外扣除来欺骗工人们。但出于论证的目的,他说:“让我们承认市场是完全公平的,我将表明它仍然会导致对工人阶级的剥

削。”

马克思认为,剥削的关键是劳动力的特殊性。劳动力之所以独特,在于它对资本家的效用是它能创造价值。劳动力像其他壹起商品壹样,都按照再生产的成本

進行出卖。当然,在许多情况下,劳动力低于再生产成本出售。例如,在工人是兼职农民,不会从市场上购买他们所有食物的地方,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但是

,即使它确实以完全的再生产成本出售,剥削仍然发生。工作日被延长了,以生产绝对剩余价值。技术让生活资料更便宜,从而生产相对剩余价值。

从政治上看,这壹论证是要驳斥那些认为公平交易、废除垄断和公正的工资水平就可以拯救无产阶级的人。恰恰相反,马克思认为只有废除工资制度本身才会

终结剥削。任何对市场的改革都不可能消除资本主义中心的对抗。但是,埃尔森提出的正是对价格的改革。

埃尔森提出种种公立机构来设定价格标准。这些机构将可以得到各种产品的生产成本的详细信息。在成本的基础上加上壹些利润,就可以为每种商品设定价格

标准。(但是没有说清楚利润的基础是什么:是跟使用的资本成比例,还是跟经常成本成比例?)设定这些价格标准—显然并不打算是有约束力的—加上出版

其所依据的数据,被称为市场的社会化。

“社会化市场”这壹术语是很有误导性的,因为市场从来都是社会制度。在资本主义时代,市场是私人个体進入社会关系的典型途径。当社会壹词与市场壹词

结合在壹起的时候——社会市场经济,社会化市场,市场社会主义——我们应该有所警惕。考虑到剥削在马克思很宽松的假定下都仍然会存在,社会化市场也

会允许剥削存在。社会化价格标准仅仅是指示性的,对买家和卖家都没有约束力:“价格和工资委员会可以生成价格标准,提供信息买卖双方,使之能够以去

中心化的方式‘监督’价格和工资。”(埃尔森,1988,第33页)如果这些标准不被社会接受,那么要改变的,不是价格,而是这些标准。社会化市场和正常

市场的主要区别似乎是,在前者是纳税人补贴某些通常是由买卖双方承担的市场成本。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尽管这壹市场比起没有补贴的市场调整起来可能会

更平稳,但是其效果不会有太大的不同。

如果我们看壹下关于劳动力的买卖这壹关键问题,埃尔森的方案非常像是在1960和70年代的壹系列用于调控剥削的价格和收入政策。工资和价格委员会为所有

工资率制定标准。这显然不是废除工资系统,而是对其進行调控的手段。在之前,工资等级由私人经济合同执行,现在则变成了公共政策问题,由国家机构将

其合法化了。同时,毫无疑问,价格和工资委员会考虑到确保工业的利润率的需要。在这里,我们進入壹个有争议的层面,因为设置工资水平会影响到剥削率

。任何试图设置更高的工资水平的企图都将被雇主抵制,而任何试图设置更低的工资水平的企图又都将被工会抵制。如果工资标准是有约束力的,实际工资率

将由雇主与工会相对实力以传统方式决定:罢工、停工等。

埃尔森提出了壹种能够显着地改变剥削率的方法。这种观点认为,应该保证所有的公民都能得到壹个最低的基本收入,无论他们是否被雇佣。这壹政策由绿党

所倡导,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无疑是符合工人阶级利益的。如果罢工的工人知道他们的家庭壹直有饭吃,那么他们的立场会加强,罢工行动将会更坚决更成功

。但是,我们不应高估这壹系列无条件的社会保障福利的影响。埃尔森也表示这只是最低限度的生活保障,只够买壹点糊口的扁豆、几条廉价牛仔裤和几张地

板上的椰衣垫。这听起来并不比靠当代的社会保障福利生活更好。像所有社会保障计划壹样,它受到同样的矛盾因素的影响:必须保证人们的积极性而不是破

坏人们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也不能征收沈重的税收负担。人们在工作的同时往往也有达成了其他的承诺:抵押贷款、分期付款等。当人们罢工或者失业的时候

,社会保障金会很快被花完。

在资本主义国家,无条件的社会保障是值得做的改良,有助于减少贫困和促進阶级斗争。他们不愿意做的是,“消除劳动力买卖双方对立的基本原因”(出处

同上,第30页)。劳动力的买卖是剥削的序幕,而且是具有内在对抗性的。购买劳动力的企业仍然是法律主体,其目标是劳动力赚取利润。它们是法人,有购

买、出售和签订合同的权利。简而言之,它们就是马克思说的“资本的人格化”。它们可能是由国家所有,必须向国家的垫付资本支付利息,但是它们资本属

性的减少,并不比国有的英国利兰汽车公司更多。事实上,埃尔森提议让壹个叫“公共企业监督者”来确保国家的资本能获得足够的投资回报率。

在劳动力继续在市场上被买卖的地方,就壹定会有围绕劳动力价格的斗争。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失业是最终的工资调整者。当经济处于充分就业时,经济性阶

级斗争将使得工资上涨。通过有约束力的价格和收入的政策在壹定程度上对其進行调控也许是可能的,但这纯粹是壹种自愿的机制,埃尔森认为它很可能是不

稳定的。要么导致通货膨胀,恢复失业以惩罚劳动力的压力也随之而来;要么就将要求强制性的价格管制。社会将面临着在资本主义道路或者社会主义道路之

间作选择。

在写作本书的时候(1992),像波兰、匈牙利和俄罗斯这样的国家正清清楚楚地面临着这样的选择。要么在经济领域恢复失业的“鞭子”,因为没有失业就不

可能存在真正的劳动力市场;要么向着共产主义的方向发展,在生产和收入上建立直接社会调控。这并不是要否认埃尔森提出的国家资本主义在英国的环境下

是進步的。人们可以将其看做是壹条渐近线,与前撒切尔时期的社会民主壹样,其发展方向是朝着:几乎完全国有化、自愿的价格和收入政策以及全面的社会

保障和社会福利。因此,这壹制度将比现在的分配更符合工人阶级的利益。

但是从经验看来,国家资本主义类型的社会秩序是不稳定的。它保留了货币和市场,以及资本主义的资产阶级收入差距,同时消除了使得这些都起作用的失业

,并且弱化了作为资产阶级纪律因素的国家。这是壹种过渡的社会形式,要么像英国壹样恢复到私有资本主义,要么走向社会主义。相反的方向也适用。但是

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转向国家资本主义或者市场社会主义则绝对是反动的。最终结果只能是壹种不稳定的经济,通过阶级斗争转向资本主义或者社会主义⑥。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埃尔森提出的社会化定价机构拥有计算机网络和生产的信息,而这正是向计划的有效过渡所需要的。如果她提倡将这种机构作为计划经济

之前的过渡性措施,那是说得过去的。但在当前的世界形势下,资本主义处于進攻态势,更可能向资本主义过渡。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第三条道路的提议,

不过是通向彻底的资本主义复辟的旅途中的临时中转站而已。

所有市场经济都受到宏观经济不稳定性的影响。不稳定有两种主要形式。第壹种形式是衰退,当衰退发生时,产品卖不出去,造成失业;第二种形式是过量的

需求造成通货膨胀。在那些回归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可以看到这两种形式:通胀飙升,同时数百万人失去工作。像其他聪明的左翼经济学家壹样,

埃尔森明显意识到了市场经济的这些倾向,但她并没有提供真正的解决方案。无论人们要怎样说戈尔巴乔夫之前苏联经济制度的坏话,那时的价格是稳定的,

也没有经济衰退。苏联制度不是没有问题,只有意视而不见的人才会那么认为。但是,对于本世纪人们所熟知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任何改变,都应该是为人民群

众往前迈進壹步。埃尔森和与其相似的俄国思想家所鼓吹的,是从马克思退回到亚当斯密。

阿甘别吉扬:行政方法和经济方法

在这里和之前章节所展开的论证也为我们批判苏联经济改革的概念听了基础。这些改革的概念是由阿甘别吉扬提出的。他是戈尔巴乔夫在八十年代中后期几个

关键的经济顾问之壹。在他关于经济改革的书中,阿甘别吉扬多次提到“行政的”和“经济的”方法的区分,并且强调要减少前者增加后者。他宣称,“现有

管理制度的首要特征是行政的方法占有显著的位置,而经济的方法只是第二位的”(1988,20页),接着声称改革的本质就是“将管理从行政管理过渡到经济

的方法”(23页)。

如果这仅仅意味着他反对专制的官僚指令(“行政的”),而支持细致的对成本和收益的计算(“经济的”),那这样的观点并不会引起争论。但实际上,在

这壹概念和有争议得多的解释之间,存在着下滑。首先,阿甘别吉扬似乎确认“行政的”方法就是中央计划本身。在评论斯大林时期的中央计划时期,他宣称

,“从三十年代开始在管理中经济的方法在减少。中央集中分配资源取代了生产单元之间的贸易,市场也因此萎缩了”(出处同上,21-22页)。因此,这里

的“经济的方法”与“集中的配置”是对立的。当他阐述经济方法的内容时,问题变得清楚了:这些方法所涉及的,是将联合体和企业转变为完全经济责任、

经费自给、自主管理,以及在价格、财政和信用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23页)。在别的地方,他把经济方法与市场关系的刺激以及利润的更大的作用联系起来(58

页)。最后,他提出国家计划将被“废弃”,让位给这样壹种经济制度,在这种制度中,“企业和联合体将制定和批准它们自己的计划。他们将不再服从上级

的批准,也绝对不再有计划配置工作”(1988,112页)。

虽然阿甘别吉扬对第壹个五年计划在促進苏联的工业化方面给予了积极的评价,但他实际上认为中央计划的“行政的办法”是过时的、专制的、官僚的和无效

率的,而注重市场价格、利润率和企业财务自主并且完全废除中央计划指令的“经济的方法”是现代的、高效的和進步的。这样的判断可能是来自于苏联武断

官僚的中央计划的经验,但这是壹个非常严重的错误判断。我们已经表明,中央计划不必是武断的,而是可以建立在明确定义的社会成本的计算的基础之上。

事实上,我们壹直在努力说明,社会劳动时间核算的社会合理性是优于市场的。没有必要将消费品市场(我们之前倡导的总体计划制度的壹部分)的出清价格

,与通过给予企业完全自主权以瓦解社会主义财产联系在壹起。宣称企业应该可以自由地任命自己的管理者,民主地组织他们自己的工作,以及积极提出新产

品——这是壹回事,而认为它们应当作为独立的行为主体,制定自己的计划来响应市场信号,这又完全是另壹回事了。事实上,如果它们被授予后面的角色,

那么很有可能首先失去企业内部的民主管理。像阿甘别吉扬所做的这种讨论,隐含地支持了经济理性和市场过程,问题多多,必定会误导社会主义经济改革。

在过去几年里,我们已经看到这壹逻辑带来了什么:全部有效经济计划的崩溃、失控的通货膨胀、普遍的经济混乱、大规模失业以及资本主义复辟的最终胜利

。向市场方向的社会主义“改革”对这些国家的工人阶级来说是空前的经济灾难。从全球范围来看,这壹改革重建了少数资本主义列强的宰制。1917年前统治

世界的正是这些列强。在政治层面上,“改革”导致了这样壹种形势,社会主义运动和有组织的工人阶级实际上已经被排除在政治舞台之外了。

社会主义不在了,对于那些被剥夺的人来说,除了法西斯主义和民族主义,还有什么希望?除非是壹个比以往任何的社会主义更加激進、更加民主和更加平等

的社会主义,壹个建立在清晰的经济和道德原则之上的社会主义,壹个不向令人泄气的市场神话投降并交出其完整性的社会主义,否则就毫无希望可言。

台湾共和国共产党宣传部 世界观的革命才是真正的革命 决定论是追求共产主义的理论依据

左翼的结果平等与右翼的机会平等本质上是决定论与自由意志论之间的对抗,如果决定论是成立的机会平等就没有意义。西方民主国家认同左翼价值观的人有

很多是比较倾向决定论的,因为自由意志论的信徒始终找不到能够彻底反驳决定论的依据。无论是心理学领域中的行为主义学派的观点,还是斯宾诺沙的决定

论,都是支持结果平等的。

如果用决定论来解释这个世界,每个人的所作所为都是命运的一部份。我们并没有决定世界的能力,我们的自由的感觉实则是壹种假象,但这种假象是如此的

迷人和如此的逼真,或者说可能的真相实际上永远无法达到:壹个超宇宙的智慧无法存在,因此记忆所有过去与未来的设备不可能存在,因此这个宇宙尽管壹

直是单线索的以决定论的方式向前演化,但所有在其中的智慧都无法预测其演化方式,都无法知道自己的宿命,因为决定自己宿命的因素实在是太广泛了:万

物之间皆有联系因果,而意识的自由确是可以真真切切可以感受的,正如同Matrix中被接管所有信息输入输出渠道的未来人类,虽然没有怀疑我们也是那样的

壹种悲惨境遇(我们的情况是这些信息的渠道太广泛以至于我们的意识没有足够的精力去接管或处理,这样我们的自由意识实际上与整个世界是无限联系起来

的),因为历史的单壹图象,所以意识与量子壹样,也只是存在无穷可能,但瞬间内还是波涵塌陷,唯壹选择壹种状态,而且这种选择是内秉其先前状态的—

—这点是独断的和最值得争论的……

从脑开颅的壹些实验中看到,所谓的自由意志是不存在的。有学者专家在人清醒状态下作开颅实验(脑内没有痛觉),将电极刺激脑的不同区域,然后让病人报

告发生的感觉,发现往往病人报告的反应要迟半秒钟的时间,好就是说,当人认为他们爱想怎么就怎么的时候,其实脑细胞的活动早已开始了。这壹点上,人

是不受意志所控制的。可见“自由”只是人的壹种意识幻觉。

在壹个生物的肉体里,同它的心灵活动相对应的、以及同它的自觉活动或任何其他活动相对应的时空事件(考虑到它们的复杂结构和公认的物理化学的统计学

解释),如果不是严格地决定的,无论如何也是统计地决定的。对于物理学家我要强调的是,和有些人所持的意见相反,依我看来,在这些时空事件中,量子

的测不准性是起不了有关生物学上的作用的,除非是在减数分裂、自然突变和射线诱发突变等这样壹些事件中,提高了这些时空事件的纯粹偶然性的特性时,

量子的测不准性才会起作用——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很明显的,为大家所公认的。 为了進行论证,让我把这壹点当作是壹个事实,即假如不存在关于“宣称

自己是壹架纯粹的机器”的这种人所共知的不愉快的心情,那么,我相信,每壹位没有偏见的生物学家都会这样看的。这是因为关于自己是壹架纯粹的机器的

这种说法,被认为是同直接内省所证明的自由意志相矛盾的。 但是直接经验本身,不管是如何的多种多样和如何的不壹致,在逻辑上却是不会相互矛盾的。

因此,让我们来看壹下,我们能否从下面两个前提中引出正确的、不矛盾的结论来: (1)我的肉体作为壹架纯粹的机器,是遵循自然界的定律而起作用的。

(2)然而,根据无可置辩的直接经验,我知道,我总是在指导著肉体的运动,并且能预见其结果,这些结果可能是决定壹切的和十分重要的,在那种情况下

,我感到要对运动负起全部责任。 我认为,从这两个事实得出的唯壹可能的结论是,我——最广义上的我,就是说,凡是说过“我”或者感觉到“我”的每

壹个有意识的心灵——总是按照自然界的定律在控制着“原子运动”的人,如果有这样的人的话。 在文化界里,有些概念(那些概念在其他民族中曾经有过

、或者仍然有着更广泛的含义)已经被限定了,并变得专门化了,要用它所要求的简单措词来表达这个结论,那是轻率的。用基督教的术语来说:“因此我是

万能的上帝”,这句话听起来既是渎神的,又是狂妄的。不过请妳暂时把这些涵义撇开不管,先考虑壹下上面的结论,是否就是生物学家能够用以壹下子证明

上帝的存在和灵魂不朽的结论。 就其本身而言,这并不是壹种新的真知灼见。据我所知,最早的记载可以追溯到大约2500年以前,或者还要早壹些。根据早

期的著名的奥义书,印度人在他们的思想里已经认识到阿特玛(ATHMAN,我)=梵(BRAHMAN)这壹概念(即个人的自我等于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永恒的自我

),这是壹点也不渎神的,而是代表了对世上事件最深刻的洞察的精髓。所有吠檀多派(Vedanta)的学者,在学会了这句话以后,都努力地把这个最伟大的

思想真正地融化在他们的心灵之中。 此外,许多世纪来的神秘主义者,每个人都独立地,但彼此完全和谐壹致地(有点像理想气体中的粒子),描述了他或

她壹生的独特经验。这些经验可概括成壹句话:我已成为上帝。 对于西方的意识形态来说,这种思想壹直是陌生的,尽管叔本华和其他壹些人支持这种思想

;尽管那些真正的情侣,在他们互相凝视时,会意识到他们的思想和他们的喜悦,在数目上来说,已经是合二而壹了——已不仅是相似或相等的了;壹般说来

,他们感情上过于激动而不能从事清晰的思维,在这方面他们也和神秘主义者很相像。 请允许我再作壹些進壹步的评论。意识从来不是在复数中被经验的,

而只是在单数中被经验的。即使在意识分裂或双重人格的病理事例中,两个人格也是先后交替出现的,决不是同时出现的。诚然,我们在梦中同时扮演了许多

角色,但这也不是没有差别的:我们总是其中的壹个,我们总是以这个角色或那个角色的身份直接地行动和说话,而当我们常常热切地期待另壹个人的回答或

反应时,我们并不意识到这个事实,即恰恰是我们自己控制了他的言行,就像我们控制自己的言行壹样。

众多这壹观念(奥义书的作者是着重反对这种观念的)究竟是怎样产生的呢?意识发现它自身是同壹个有限范围的物质,即同肉体的物理状态紧密相连的,并

且是依赖于它的(要考虑到在肉体发育期间心灵的变化,如在青春、成年、衰老等时期内的变化,或者要考虑到发热、酒醉、麻醉和脑损伤等的影响)。可是

,存在着大量的相似的肉体。因此,意识或心灵的众多化似乎是壹个含意深远的假设。或许所有纯朴坦直的人们和大多数的西方哲学家都曾经接受过这个假设

。 这个假设几乎直接导致了灵魂的发现,有多少个肉体就有多少个灵魂,同时也导致了这样的问题:灵魂是否也像肉体那样总是要死亡的;或者它们是否是

不死的,并能依靠它们自身而存在的。前壹种抉择是令人生厌的;后壹种则忘记了、忽视了、或者是否认了众多性假设所依据的事实。人们还曾提出过不少更

蠢的问题,例如动物也有灵魂吗?甚至还问女人有没有灵魂,还是只有男人才有灵魂? 这些结论,尽管还只是推测的,壹定会使我们怀疑众多性假设,而所

有官方的西方宗教都是受到过这个假设的影响的。如果剔除明显的迷信,保留其关于灵魂的众多性的朴素观念,同时又用宣布灵魂是要死亡的,或者是要同各

自的肉体壹起死亡的说法来“修补”众多性的观念,那么,我们是不是倾向于更为荒谬的谬论呢? 唯壹可能的抉择是单纯地守住直接经验,即意识是单数的

,关于意识的复数则是未知的;这里只有壹个东西,但看上去却像有好多个,实际上这只不过是由壹种错觉(梵文是“玛耶”,意即“幻”)产生的这壹个东

西的壹系列的不同方面而已。在有很多面镜子的房间里,也会产生同样的幻镜。高里三喀峰和珠穆朗玛峰同样也是从不同的山谷看到的同壹个山峰而已。 当

然,还有许多精心构思的鬼故事盘踞在我们的心中,妨碍我们去接受这种简单的认识。比如,据说在我的窗外有壹棵树,但我并没有真正看到这棵树。这棵真

正的树通过壹些巧妙的设置使它自身的映像投入了我的意识之中,那就是我所知觉的东西,而关于这些巧妙的设置,只有它们的最初的而且是相当简单的几步

是探索到了的。如果妳站在我的旁边望着同壹棵树,树也设法把壹个映像投入妳的灵魂。我看到的是我的树,妳看到的是妳的树(非常像我的树),而这棵树

自身是什么,我们不知道。对于这种放肆的言论,康德是要负责的。在认为意识是壹个只有单数而无复数的名词的观念中,很容易换成另壹种说法,即显然只

有壹棵树,而所谓映像这壹套把戏不过是壹种无稽之谈而已。 然而,我们每壹个人都有无可争辩的印象,即他自己的经验和记忆的总和形成了壹个统壹体,

这是完全不同于任何其他人的。他把它叫做“我”。可是,这个“我”又是什么呢? 我想,妳如果认真地分析壹下,妳将会发现它不过是比许多个单壹资料

(经验和记忆)的成份为多壹点的东西,就是说,它是壹块油画画布,在它上面聚集了这些资料。而且,经过仔细的内省,妳将发现妳之所谓“我”者,实在

是指把那些资料聚集在它上面的那种基本材料。妳可能来到了壹个遥远的国家,看不到妳所有的朋友,妳可能差不多把他们全忘了;妳有了新朋友;妳和他们

壹道亲热地生活,就像妳过去同妳的老朋友壹道亲热地生活壹样。在妳过着新的生活的同时,妳还记得起过去的生活,但是这个事实将会变得愈来愈不重要。

妳可以用第三人称来谈论“青年时代的我”;而妳正在阅读的那本小说中的主角,也许对妳来得更亲切,对妳来说,肯定比“青年时代的我”更为生动和更为

熟悉。然而妳并没有中断,也没有死亡。即使壹个有本领的催眠术者,成功地完全抹去了妳早期的全部记忆,但妳不会觉得他已经杀死了妳。在任何情况下,

都不会有生命死亡的悲哀。 将来也永远不会这样的。

当我们把意愿作为基本的心理现象加以考虑时,我们发现在这壹术语下理解的事实构成了发展链条中的壹些环节。这种发展的低级阶段,也就是简单的随意活

动,被归入冲动的表现;而这种发展的高级阶段,也就是选择活动,则是意志本身的表现。在回顾本能的表现时,我们已经相当熟悉了壹些现象,这些现象的

心理条件是某种冲动行为,与此同时,生理组织的特性对它们的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现在,我们主要考虑随意活动的第二种形式,也即高级的形式,它便是

意志本身的活动,以及它与意识过程的关系。 我们从动物王国中觅得了说明本能活动的壹些最佳例子。可是,另壹方面,在目前关于意志的调查中,我们将

仅仅限于人类的意识,尽管意志活动也常常存在于动物世界,尤其存在于较为高级的动物中间,这是确定无疑的。但是,由于意志的概念普遍限于选择范围,

因此随意活动的问题壹般又称为意志问题,并且仅限于人类,原因在于这壹问题不仅对于我们了解意志的本质具有极其重要性,而且对于我们了解意志活动与

我们其他内部经验实的关系也极为重要。这个问题长期以来把心理学家和哲学家分成两个对立的阵营,因此它是壹个该由我们自己的心理来加以回答的问题。

这个问题便是"意志的因果性"。

二 壹种冲动的活动,正如我们已经见到的那样,是单壹地决定的活动,在意识中存在壹种动机。意志活动产生自不同动机之间的选择,不论是清楚地意识到

还是模糊地意识到。因此,在冲动中,"我们自己活动的情感"比起在意志中更少得到发展。由于后者涉及在各种冲动的动机之间作出壹种抉择,因此"我们自

己活动的情感"在意志中是随着"自由情感"而产生的。 但是,如果自由是拥有意志的结果,是选择性意志的结果,那么两者的关系如此经常地被调换是如何发

生的呢?我们不是说"我是自由的,因为我能行使意志",而是倾向于说下面的话,"我能行使意志,因为我是自由的"。这难道不是把因果关系混淆起来了吗?

十分清楚,我们的自由意识只能在行使意志的力量中汲取源泉。囚徒之所以是不自由的,因为他的意志是无效的。囚徒壹旦出狱,他将十分高兴,但这是愿望

,而非意志。坚信我们做事的力量是行使意志所不可缺少的条件,它是活动的决心。那么,我们究竟如何解释下面的事实,即扎根于意志的自由意识却否认了

它的起源,并且使它本身成为意志的原因,尽管实际上它不是原因而是结果呢? 我们知道,当我们按照自己的力量,不受外部障碍的阻止而采取行动时,我

们是自由的。我们把通过我们自己的力量来采取的行动称作意志活动,并且把此视作我们自由的结果。但是,我们把什么东西假设为这种自由的原因呢?看来

,这壹点在因果的链条上出现了突然的断裂。我们说正是自由的概念排斥了任何壹种因果的想法。这是因为,如果自由概念依赖于某种原因或其他东西,那么

它便停止成为它所成为的东西也就是它不再成为自由。自由和需要是相互排斥的。 现在,注意壹下我们得出这壹结论所经历的步骤。如果我们说正是意志概

念排除了因果关系的任何想法,这种说法是难以证明为正确的。因为我们不知道壹种意志的所有原因不能被认作该概念的必然含意。因此,能做的事情便是这

样:排除因果关系的自由概念作为壹个中间因素而被动的進入,壹方面意志服从于因果关系,而另壹方面意志又不受因果关系的支配。现在,意志屈从于特定

的因果关系,即自由的因果关系,而又不受壹般因果关系的支配,即不受自然过程的因果关系的支配。 正是这壹观点引起了"决定论"和"非决定论"之间的冲

突,前者坚持主张"因果律"的普遍有效性,而后者则是以自由为出发点。决定论者说道:"意志不可能是自由的,因为壹种自由的意志不可能与世界过程的实

际的因果联结相壹致。自然规律将会被奇迹所取代。不!每种活动,不论看上去如何自由,壹定是有其原因的。这是必然发生的事,动因无法帮助自身。"可

是,非决定论者回答说:"意志是自由的,因为我们拥有意志自由的直接意识。自然的必然性与个人自由是对立的。但是,后者得到了内在良知声音的保证,

要求动因对其每壹项活动负责。"

自由意志的反对者坚持认为上述假设是壹派胡言;而自由意志的追随者则认为这壹假设是必要的。那么,论战的双方哪壹方正确呢? 首先,我们必须认为,

所有关于意志自由的伦理争论都是不适当的。这些争论会推动我们,它们可能会使我们倾心于人类意志自由的假设,但是却无法证明任何东西。即使否认意志

的自由会危及良知的有效性,并动摇我们整个伦理体系的基础,科学仍会按其历程发展,如果能引用可靠的证据来证明意志不是自由的话。可是,幸亏情况不

是这样。不论哪种理论守住了阵地,实践始终未被问津。妳们可能记得康德曾经说过:"唯有在自由观念下行事的每个人,他的活动实际上是自由的。也就是

说,他受到自由所必然携带的壹切规律的支配,正如他的意志被证明不受理论哲学满足的约束壹样。"不容否认的事实是,我们具有的自由意识使得宿命论成

为不可能,除非这种意识本身也被认为包含在普遍的因果关系之中。因为这种自由意识告诉我们,我们具有的活动力量不受任何壹种强制力量的有意驱使,不

管这种强制力量是来自外部还是来自内部。但是,这种自由意识并没有告诉我们,我们的活动是没有原因的。意志自由的捍卫者和反对者在他们混淆强制的力

量和原因方面很少达成壹致意见。确实,这两者是完全不相容的概念,我们不能说地球被迫转动,但是我们却可以说人类被迫去死。只有壹个人知道他是自由

的,方才可以被强制。宿命论者所犯的错误是摧毁了自由,并用强制取代了自由的位置,强制实际上是产生于自由的壹种条件,但是,如果没有自由,也就无

法把强制构想出来。 因此,如果我们从自由的本身意义上看待自由概念的话,我们将会说,"意志是自由的"。因为在壹个有目的的随意活动中起阻碍作用的

任何东西,在意识看来都被感受为是壹种强制,而意志便是这种强制的对立物。自由和强制是壹对相对而互补的概念,它们必然与意识相联系。在意识之外,

它们都是想象的概念,只有壹种神话般的想象可以将它们与事物联系起来。如果我们说,"地球屈从于强制,因为它绕着太阳转",我们可能正好断言了太阳的

自由,因为它使行星转动。

赫尔巴特曾在某个地方讲过:"如果我们认为自己是不自由的,那么我们实际上就是不自由的了。但是,如果我们把自由归之于我们自己,那么这并不意味着

我们实际上是自由的。"我们也可以用同样的话这样讲:"如果我们知道壹种现象的原因,那么接下来必然是该现象确有原因。但是如果我们不知道壹种现象的

原因,那么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原因。"这壹错误的推论恰恰是绝对的非决定论的追随者们在作结论时提出的。他们作出这壹推论的前提是,我们无法在意识

中发现决定意志的壹切原因,意志本身便是我们活动的首要原因。 有人试图通过進壹步的肯定论据来支持来自意识的这种否定证据。我们被告知,在自然界

中,每个发生的事件都以事物的先前情况为先决条件,而每个发生的事件是事物不可避免的结果。这种先前的情况本身必须有壹个先行者,如此等等。但是,

对于这种无限系列的开端,我们必须假设壹种原始的、自发的冲动,如果这个世界的起源变得可以理解的话。现在,如果壹旦表明某个方面处于普遍的因果关

系之外的话,那么去想象在世界的发展历程中产生的任何数量的因果联结系列,而且每壹种系列均有其特定的开端,将不存在任何困难。如果我现在实施某种

随意活动,那么,这壹事实以及它的壹切结果都意味着壹种新系列的开始,它们的每壹项均由自然原因所决定,除了第壹项外,因为它超越自然原因能达到的

范围。 在这壹争论中有两个弱点。首先,关于事物的第壹个开端之假设对意识来说是不可能的,不论图景般地描绘还是概念般地描绘;其次,即使假设了世

界的第壹开端,那么,类似的开端能在世界发展的过程中发生的假设将成为壹种类比的推论,这种推论缺乏壹切肯定的基础。

在赞成或反对意志自由的这种或那种争辩中,基本错误越陷越深。这种基本的错误表现为,对整个问题的考虑仅在自然的因果关系的概念下進行。首先,把它

作为壹个心理经验的问题来陈述。如果我们从这壹观点出发对它進行考虑,我们便可以立即看到,心理原因,无论是随意活动的心理原因还是意识的其他表现

的心理原因,是不可能完全被发现的,原因在于下述两点:第壹,它们存在于意识之外,而且属于壹系列难以达到的过去经验;第二,它们形成了更为普遍的

意识连结的壹部分,个体的心理仅仅构成了其中的壹个环节。妳们知道,个体意志的壹般方向是由"社会的集体意志"决定的,在这个社会的集体意志中生活着

意志的拥有者。尤其在这种联结中,我们发现有理由相信,我们的心理生活的因果关系在自然的因果关系的规律(例如因果相等的规律)之下是无法立即予以

归类的。 三 根据自然界的因果律试图构筑壹个民族的历史或人类的历史不仅在实践中是徒劳的,而且在原则上也是错误的。如果个人能够说,除了他在某种

特定的情况下所从事的活动以外,他还能以其他方式行事,那么我们也壹定能够在谈论历史的每壹个事件时说,它可能以不同方式发生。在这两种情形里,自

然的因果关系缺乏其必要性。对于历史事件和个体的随意活动来说,我们只能引证决定性的动机,我们无法证明强制的原因。在这壹方面,历史事件的概念和

随意活动的概念恰巧是相等的。唯壹的区别是,壹个涉及社会,另壹个则涉及个体。 壹个社会的普遍意志仅仅存在于大批个体意志的表现之中。个体和他的

随意活动包含在越来越普遍的意志的同心圆中,首先发生的是个体所直接隶属的小型社会的普遍意志;然后,个体带着这种意志屈从于较大社会的意志;接着

,个体带着这种较大的社会意志又隶属于更加综合性的意志;如此等等。个体在其中所处的关系成为他随意活动的主要决定因素。但是,壹个社会的普遍意志

通常又反过来为更有能量的壹些个体的意志所左右,而这种更有能量的个体为社会大多数成员的个体意志所默许。 意志表现的频率与意志效应的大小成反比

,这是写在历史上的壹条规则。通过全民行动而使历史進程发生突然改变是极其罕见的事情。我们可以提到社会中普遍意志活动的壹些事件,可以说它们构成

了历史的里程碑。在事件与事件之间的时间间隔中,普遍意志大部分是不活跃的;尽管在社会内部发生了壹些变化,而且在方向上时而向这边时而又向那边摆

动,但是它们并不具有根本的重要性:它们像个体的意志在服从于冲动和情绪(个体的生活方式在这些冲动和情绪下暴露无遗)时发生的变化壹样。由少数杰

出人士的普遍意志所作出的决定已经让位于壹些几乎注意不到的影响,这些影响所起的作用是相似的,并且通过外部条件或内部变更之方式而直接或间接地起

作用。 正如我们所了解的那样,个体意志的主要决定因素是社会意志。在动荡的年代,事件的发展進程往往把个体也卷了進去,而在这些时期,当普遍意志

不活跃时,社会就处于我们所谓的平衡状态。但是,从先前历史产生的社会情况,从外部的自然原因产生的社会情况,以及从特别有力的个体意志的影响中所

产生的社会情况,必然会在事物的普遍進程中对个体的随意活动产生决定性影响;因此,人们只能期望在头等重要的历史事件之间消逝的长久间隔中,社会的

恒定情况将会使组成该社会的壹些个体的随意活动带有某种壹致性。

这种普遍的影响由统计事实得到证实。我们发现,每年发生的刑事犯罪数目、自杀人数和结婚人数可以在几十年中保持恒定,原因在于文明国度从以往历史中

产生的社会条件也几乎保持不变。奎特莱特曾经表明,每年的婚姻人数比起每年的死亡人数来,甚至更加稳定,当然,自杀的情况是个例外因为在自杀事件中

,意志是无话可说的。奎特莱特还证实了,只要司法程序保持恒定,那么对罪案的起诉和惩处可在任何壹个国家保持不变,刑事犯罪的发生在与年龄和性别有

关的数量、性质和分布方面表现出惊人的稳定性。而且,在自杀事件方面也同样表现出规律性。这种规律性甚至延伸到了死亡方式的选择。每年差不多有同样

数目的人上吊身亡、开枪自杀、服毒致死和投水自尽。从所有这些稳定性中,我们不得不得出结论说,对壹个民族而言,历史地决定的社会条件在个体公民的

随意活动中起决定性影响。

在对不同的自然界進行的观察中,我们的结论得到了進壹步的证实。这种自然界为我们提供了孤立某些因素的手段,而这些因素结合起来构成壹个社会的状态

。如果我们对有助于决定那种社会状态的统计表所显示的绝对规律性中出现的壹些轻微偏差進行比较,那么我们便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将这些轻微的偏差追踪至

它们的原因上。于是,可以表明,饥荒增加了盗窃的犯罪人数,同时却减少了婚姻人数。暴发性传染病,像霍乱那样,伴随着结婚人数的减少,但是,霍乱等

传染病结束以后不久,结婚人数又有明显增加。后面的现象可以归之于由传染病引起的死亡率的增加。看来,社会正在无意地加速填补死亡造成的人口空缺。

不管个体的活动是如何缺乏规则,社会的活动却表现出完全壹致。但是,这种规律性看来也是壹种盲目需求的产物。每种活动都伴有明确的、用数字表示的规

律,没有任何壹种个体意志可以将它改变。 但是,如果在个体活动的这种累积中,没有任何东西的踪迹可以归之于个体意志的影响,那么我们难道不能得出

结论说,这种影响是幻觉吗?难道自然规律的例外不只是壹个明显的例外(当我们的观察延伸到相当宽广的领域时,它便消失了)吗?不错,人们已经得出了

这壹结论。据说,统计数字表明,随意活动在可以测量的程度上有赖于壹系列外部因素。那就是说,我们内部的意志与外部自然世界的偶发事件相壹致。不存

在没有规律的现象,但是,两者都是壹些现象,它们的规律无法从特殊的例子中推断出来。这样壹来,据认为,意志自由问题的解决应求助于经验。而且,这

种解决的办法是决定论。 但是,在统计学的事实中没有东西能使这样的结论具有正当的理由。这些事实仅仅表明由社会条件施加的影响构成了决定意志的原

因之壹。无论它是唯壹的原因,还是从其他地方发现的壹系列协调的原因关于那些问题,他们无话可说。 在把我们的观察从个体延伸至大型社会时,我们排

除了单单引起个体的所有原因,或者单单决定社会的壹小部分的原因。这种情况与物理学中使用的程序是相同的。为了排除可能会破坏观察结果的偶然影响,

人们進行了大量观察。观察开展得越多,就越有可能产生这样的情况,即各种独立的障碍之源(它们在加和减两个方面起作用)将会互相补充,从而使整个数

目的平均数将按照观察的实际事实为我们提供壹个结果。但是,当我们认为,由于统计使我们取消了对个体的影响,因此这些影响不再存在时,这种情况与物

理学中所说的在壹系列观察中排除的偶然错误在特定的情形中不再存在壹样糟糕。物理学家可以忽略它们,仅仅因为它们对物理学家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可是

心理学家却不能这样。摆在他面前的问题是,除了由社会状态施加的影响以外,是否还存在着对具有个体特征的意志施加影响的進壹步决定因素。心理学家不

该忽略特定的情形所显示的偏差,因为它们的存在证明了这种次级的决定因素确实存在。 统计学本身告诉我们说,决定随意活动的个体条件的效应实际上可

以在壹个社会的不同圈子里以不同程度進行追踪。犯罪、自杀和婚姻的人数随着年龄、性别、收入、职业等等而变化。那就是说,壹俟统计学越来越深入到细

节中去,它便指向更为特定的类型的影响,这种类型有赖于那个社会的特定圈子里社会状态的特定性质。统计学所能做到的对于统计学来说,鉴于许多原因,

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就是跟着它的调查走,直到它到达这样壹些圈子里,也即它们的成员在性别、年龄、职业等方面绝对相似的圈子里。统计学将为我们提供关

于随意活动的正常数字,甚至关于狭窄圈子里随意活动的正常数字,而且我们可以从它们那里计算出力量,用此力量,每个个体通过其生活而被吸引到特定的

随意活动中去。但是,只要还有人拒绝这种力量,我们将被迫考虑壹种个人因素,如果我们打算了解特定的随意活动的因果关系的话。 四 意志的决定因素在

壹个民族的社会条件中有其根源,这些决定因素的存在可以通过统计显示出来。意志的决定因素是在自然过程和历史的因果关系中产生的。因此,它们的作用

证明了意志不是非决定性的。但是,统计数字只能发现随意活动的外部原因;至于随意活动的内部原因,我们则完全被蒙在鼓里。这些内部的原因构成了个人

因素,而这种个人因素就其性质而言肯定会逃过任何壹种统计的观察。

它是否以因果方式操作,如果是这样的话,这种因果关系的形式是什么,这些问题当然是统计考察的粗略平均数所无法决定的。

个人因素以各种方式与决定意志的其他壹些因素发生冲突。于是,普遍意志为个体意志的决定提供了原因,但是它仍然让个人因素去决定由普遍意志所瞄准的

结果是否也会成为个体意志的目标。壹种决定性的影响以同样方式继续由整个社会中的社会状态来加以实施,并且在个体所属的职业圈子里由社会状态来继续

实施;但是这里需要再次强调的是,意志的独立活动没有个人因素的决定性协作是不可能实施的。 现在的问题,这种个人因素是什么?在意志的所有决定因

素中哪种因素是不可缺少的?当我们考虑了决定活动的外部原因的每壹种原因时,我们仍然发现意志是非决定的。因此,我们必须称这些外部条件不是原因,

而是动机,它们不是意志的原因,而是意志的动机。在原因和动机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原因必然会产生结果,可是动机就不是这样了。确实,壹个原因也

有可能是无效的,或者其结果发生了改变,这是由于出现了第二种原因或相反的原因而引起的,但是即使到了那时,结果仍然显示出原因的迹象,而且以可以

测量的形式显示出原因的迹象。壹种动机可以决定意志,也可以不决定意志;如果情况属于后者,那么便不会产生任何明显的结果。 动机和意志的联结的不

确定性是由于(而且仅仅是由于)个人因素的存在。由于这个缘故,所有的动机看来都不足以对随意活动作出完整的解释;它们不可能是强制的原因,但是却

保留着部分的决定作用。至于意志的动机之所以不足以对它作出解释,仅仅因为个人因素本身的性质和它与外部因素的协作方式完全不为人们所了解。与此同

时,壹个无效的动机对完整的意志不留下任何痕迹,这壹事实导致壹种推论,即外部动机和内部因素并不像自然界中的大多数原因那样進行合作,而是人格成

为活动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不谈"个人因素",因为那种表述方法意味着其他因素的同时合作。由于随意活动的壹切直接原因都形成自人格,我们

必须从人格的深层之处寻找意志的起源也就是从性格中去寻找。 性格是随意活动的唯壹的直接原因。动机不过是随意活动的中介原因。在性格的动机作用和

因果关系之间存在着这样壹种基本差别动机是通过密切考察壹种活动的外部条件而被直接提供的,或者至少是被这样决定的,可是因果关系的最终基础对我们

来说仍然壹无所知,因为它们涉及个体心理发展的壹系列心理条件。 我们根据壹个人的性格对外部动机所作的反应来对壹个人進行评估。那就是说,我们根

据壹个人的随意活动来判断壹个人的性格;我们从随意活动的效果来确定壹个人的性格,而且,除了根据这些效果作出判断以外,无法再用其他办法来加以界

定。可是,人格的真正性质至今还是壹个谜。因此,不论何时,当我们达到解决这些哲学问题的限度时,还留下最后壹个问题,它是我们无法解开的壹个谜。

但是,在这种情形里,那个棘手的难点似乎清楚地摆在我们面前,它位于壹系列可认识的原因和结果中间。决定意志的动机是自然的因果关系链条中的壹部分

。然而,个人性格(它能单独构成意志)在这因果关系中无法安排壹个位置。因此我们无法立即地和经验主义地决定,就个体之间和社会之间存在的每种差别

的根源和起源而言,人格本身是隶属于自然的因果关系的。 据说,壹个人的性格是空气和光、营养和气候、教育和命运的结果。它是由所有这些影响所决定

的,正像任何其他自然现象壹样。这种断言是无法论证的。性格本身有助于决定教育和命运,这壹假设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说,它是壹种原因的结果。心理

遗传的壹些事实使得以下情况极其可能,如果我们的调查能够渗透到个体生活的真正开端,我们便该发现壹种独立人格的核心,它并非从外面可以决定的,因

为它是先于壹切外部决定的。 可是,另壹方面,壹种求助于经验的证明方法同样无法证明性格不是外部影响的产物。如果两个人的全部生活历程绝对壹致,

那么他们的性格特征会不会表现出壹致性呢?我们说不准,因为这种情况在经验中从未实现过。只要经验的缺乏容许在这个问题上作出任何回答,我们就该假

设真理存在于两个极端之间某个地方:性格部分地是生活条件的结果,部分地则是人格的先天拥有。但是,关于性格的因果关系的進壹步问题并未由该回答予

以解答,因为性格的开端并非个体生活引发的,它仍有可能是某些更为普遍的因果关系的条件。

如果决定论的说法是成立的,机会平等就没有意义,表面上存在人人都可以参与竞争的机会也不能真正确保真正诚实创造辛勤劳动的人有机会全面发展,那些

用机会平等反对结果平等的人,他们只是利用机会平等的价值观驯化别人或者是用来攻击对手,他们私底下应该也清楚环境对人的作用。他们无法说明历史社

会条件如何均等,机会平等的存在根本没有多少正面意义,人本来就是环境的产物,就算存在人人都可以参与竞争的法律保障也无法确保大多数人的全面发展

,尤其是那些幼年时代就被环境中错误的世界观扼杀的人,他们自然会在以后的竞争中输给那些带给他们负面的心理暗示的人。认同决定论的心理学流派认为

历史经验相同行为模式就会相似,根据心理学领域的行为主义学派的相关分析人的行为是先天基因跟后天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先天基因是每个人不能选择的

。至于后天环境,人们在出生之前他们出生之后所要面对的家庭环境以及社会环境就已经存在了,人们最初的想法跟思维方式是他们出生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家

庭环境以及社会环境在他们出生之后对他们施加影响所形成的。这种最初的想法跟思维方式将决定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向哪个方向运动,这种想法跟思维方式将

作为因果规律的源头在环境的运动之下支配着人们的行为,是环境决定着人而不是人决定着环境,所以就算保留机会平等对于不幸的人也是不利的。

我思故我在是那些愚蠢的自由意志论者的说法,实际上就算壹个人在壹生中在因果关系的支配之下在环境的刺激之下在不同的阶段可以改变很多次生活态度,

真正支配人的命运的也并不是人本身,反对民营企业建立血缘特权让流氓无产者去改朝换代本质上也是在用另外壹种根据时机衍生出来的特权否定原来的特权

不会改变不公正的本质的。每个人都无权选择下丘脑 海马体 前额叶 边缘系统的结构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人根本没有对命运的支配权的,每个人在跟环境的

互动中会成为哪种类型的人实际上是由因果关系决定的,只要市场经济还存在有的人就是会在表面上看起来是公正的竞争的环境中成为基层民众。没有马克思

的劳动价值论跟剩余价值论之前欧文就根据决定论主张了社会主义只要决定论还可以成立追求建立经济上平等的自由人联合体的左翼就还是会存在的。

即使看明白了决定论的基本原理还是无法支配命运的,因为人的精力始终是有限的,根本无法装载各种不同的思维方式跟行为模式并且可以充份的了解各种不

同的思维方式跟行为模式在不同的时机遇到不同的人事物会有怎样的结果正是因为这样人本质上还是命运的产物。既然是这样所谓的相对的公正也是不存在的

,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根本不存在根据体力劳动跟脑力劳动的耗费以及成果進行计算然后区分阶级差别的竞争机制,表面上的竞争跟奋斗本质上是根据谁在投

机取巧的基础上更接地气谁就获得更多的财富这个法则建立的竞争机制这种竞争机制不是公正的也是不利于社会進步的。


真正造成不平等的根源,除了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外历史社会条件的不平等,每个人的际遇是不平等的,可以思考的时间与空间是不平等的 人际环境也是

不平等的,以及先天因素所造成的生理差异以及智能差异,是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的根源。壹个出身贫困家庭的人,因为基本上没有太多时间去思考谋生

以外的事情,精神与思想上的压迫让他们没有几乎什么时间思考,文化环境的狭隘,以及人际环境的局限,周围也没有人会给他们思想上的启蒙,基本上让他

们几乎没有什么空间去思考,于是他们就在他们的生活圈子里边形成了具有惯性的思维,基本上他们的人生的轨迹也就被确定下来了。壹个出身富裕家庭的人

,虽然有时间与空间去思考,因为人际环境上某些积极因素的缺失,也会变得单纯变得无知,只要人们不是超然的普惠的,就不可能真正的主动的自由的支配

他们自己。除非人在刚出生的时候脑袋里边就存储了大量的不同的价值观,以及不同的思维模式,还有不同的行为模式,并且可以预知各种不同的价值观,不

同的思维模式,不同的行为模式在接触不同的人事物的时候会有什么样的不同的结果。如果能具备这样的条件才算是真正的的主动的自由的支配他们自己,如

果不具备这种条件,不同的社会条件所产生的因果关系就会支配着人们,不然本质上还是处在先尽人事后听天命的状态,经历过之后才能从过往经验中发现因

果规律,因为支配人们的行为的思维模式是在人们认知过往经历的过程中形成的。即使人们有时候会主动的寻求改变现状,可是改变到什么程度也无法跳脱世

界观层次的局限,世界观的层次是由历史社会条件决定的,每个人在竞争中是成功还是失败要经历壹个表面上的奋斗过程,但是实际上结果早就已经注定好了

。

私有制只是经济层面不平等的根源,人际层面的不平等的根源不是私有制,如果私有制是人际层面不平等的根源,为什么有些人生在资本家的家庭却会沦为无

产者,可见私有制并不是人际层面真正巩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主要因素,私有制只是造成经济层面不平等的辅助因素,造成经济层面的不平等的人际层面的

因素还是命运,要真正实现平等不是只消灭私有制 而是建立壹个不允许竞争与独占,只允许合作与分享的社会。最终还是要回到比马克思更早的共产主义者

的观点上面啊,只要人们可以清醒的认识到,社会分工是必要的,但是具备不同社会功能的人,不应该被市场机制的评价而产生价格高低上的区别,每个人具

体的人力上的付出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也是无法精确计算的,没有哪个老板愿意给老实的工人更多的收入。

而表面上的公平竞争所造成的结果也是命运造成的,随着社会的发展,需求层次的变化,当结果上的差异影响了人们在需求上的释放的时候,人们就会自然的

追求共产主义所追求的消灭阶级差别啦。自由民主应该可以消灭共产专制,未必可以消灭人们去追求根据共产主义的平等观所衍生出来的消灭阶级差别的社会

的愿望啊,造成人们在竞争中会成功或者会失败的因素往往不是人本身可以支配的因素比如时机方面的因素,比如壹个成功的人在人际竞争中之所以会成功,

基本上是因为他遇到的对手没有机会提前接触并领悟他所有机会接触并领悟的知识,没有机会提前接触并认知他所有机会接触并认知的事物,这就造成了他的

思想比他的对手丰富,他可以驯化他的对手的结果。

很多事情从表面上看好像是个人努力程度的不同造成的,本质上还是运气上的不平等造成的啊,这种本质上因为运气上的差异所造成的不平等 非常具有迷惑

性啊,总是让旁观者以为失败的壹方是因为不够努力,正是这种迷惑性,让人们相信机会平等然后结果可以不平等的筛选机制,只要大多数人懂得了用决定论

的观点来认识事物,估计市场经济距离灭亡的那壹天应该会越来越近吧。

進化论还有无神论把宗教和道德当成是欺骗,败坏人们的精神寄托摧毁道德对人们的约束力,告诉人们弱肉强食 适者生存 要在竞争中采取各种手段发展壮大

,让人们相信反传统反潮流的变化可能出现更進化的更好的结果,让人相信人在本质上是动物,人的本性来源于动物,人的欲望是人最本质的本性,甚至是進

化出来的最好的本性,为无底线的实用主义解除了思想上的约束,与现代的民主国家所鼓吹的伦理自由不同,進化论虽然承认人的动物性,却反对契约对人的

约束,无神论更是强化了進化论邪恶的部份,人们壹心希望進化他们自己,壹面放纵著進化他们自己,壹面在紧张的竞争和焦虑中生存变得越来越自私,当自

私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各种不道德的行为和犯罪就会出现了,人们之间失去理解和信任,人们在生活中逐渐失去安全感,少数人获取短暂的享受之后,换来的

是道德沦丧 心理畸形 物欲膨胀 没有底线的竞争,社会的畸形以及两极分化,资源的枯竭 环境的污染,除了儒教以外,進化论还有无神论也是危害人类社会

的思想瘟疫,公平竞争就是壹个伪概念啊。

每个人是否拥有同样优质的父母,以及同样优质的成长环境,每个人是否可以在同样的历史社会条件之下培养思维能力。如果不能,怎么可能有公平竞争啊。

如果不可能有公平竞争,那么占据人口优势的中下阶层应该站出来消灭竞争。公平竞争就是壹个伪概念,每个人是否拥有同样优质的父母,以及同样优质的成

长环境,每个人是否可以在同样的历史社会条件之下培养思维能力,如果不能,怎么可能有公平竞争。如果不可能有公平竞争,那么占据人口优势的中下阶层

应该站出来消灭竞争。相信進化论相信无神论的人最害怕决定论,只要越来越多的人明白公平竞争的欺骗性的时候,属于大多数人的弱势群体就不会容易再接

受结果的不平等。到了那个时候,弱肉强食将被重新定义,如果要比拳头,资本家是打不过工人的,无论是体力上还是人数上,资本家都处于劣势,如果用拳

头来决定弱肉强食,资本家应该沦为中下阶层。可是只要还有很多人相信自由意志,就不会有太多的人站出来改变规则,无论是比什么只要存在竞争就没有公

平存在,如果是比体力之外的能力胜者往往是历史社会条件方面拥有优势所以人格发育程度比别人好的人,或者是先天遗传因素方面占据优势的人,或者是即

拥有历史社会条件方面的优势又拥有先天遗传因素方面的优势的人,只要存在竞争就是在根据外因筛选出胜利的人跟失败的人,所以追求结果平等仍然是有市

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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