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与小农经济---澄清一个普遍的误会 /东海一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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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与小农经济---澄清一个普遍的误会 /东海一枭

帖子东海一枭的粉丝 » 2019年6月26日

   儒家思想与小农经济---澄清一个普遍的误会

   一关于儒家思想和小农经济的关系,不少人认为:儒家思想是小农经济的产物,故充满小农意识;它适应农业社会农耕文明,但不适合现代化工业社会。

   这是一个普遍的误会。

   儒家思想虽然产生于农业社会,却不能说它是小农经济的产物,更不“充满小农意识”。这么说的话。试问:佛教道家基督教又是什么经济的产物?

   道德具有至高无上的普世性和普适性。儒家对道德问题的解悟和认知是古今中外各种学派宗派中最为深刻中正的,所认证的仁性良知和由此生发出来的生命观、世界观、人生观、人性观永远不会过时。

   儒家是仁本主义。仁者人之本。从本质上说,每一个人都是天生的儒家,因为仁是每一个人的本性、即生命本质和本质生命。孔子之仁,即《易经》的乾元,《大学》之明德和至善,《中庸》之诚,程朱之天理,阳明之良知,佛家称之为真如、如来藏,禅家称之为的本来面目等等---不同圣贤和派别理解或有差异,所指的则是同样的“东西”。人有古今中外,良知仁性人人兼具,不分古今中外。

   牟宗三指出:“我们讲道德系统,大概可分三部:(一)最根本的、普遍的,而有客观效用的元学根据,即基础论是;(二)最合理的、合情的,而能奏实效以使自我与大我同为完全实现之实践活动,即修养论是;(三)普遍的、共同的,而有客观基础的至善之鹄的,即理想论是。道德系统之完备否,惟视此三者而定。(牟宗三《墨子之兼爱与孟子之等差》)

   良知仁性就属于“最根本的、普遍的,而有客观效用的元学根据”。

   儒家的经典、原则和核心义理都是精华,是真理,其仁义、中庸、诚信、孝悌、忠恕、和谐、经权、民本等原则思想,放之四海而皆准,移之万古而不变,无论社会经济基础发生什么变化,她们都是“不易”的。作个比喻:农业社会是三七二十一,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及未来任何社会仍然是三七二十一,不会变成三七二十八。《中庸》曰:

   “故君子之道,本诸身,征诸庶民;考诸三王而不谬,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知天也;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知人也。是故君子动而世为天下道,行而世为天下法,言而世为天下则。”

   这里说的君子之道即中庸之道、良知之道,即仁义原则。它既适用于任何社会国家民族又适用于任何时代,既适用于古代也适用于现代和未来,既适用于农业时代也适用于工业时代信息时代更适用于未来的仁本主义文明。它普遍适用于人类的一切时间段。

   二无论是君主时代还是民主时代,都离不开仁义道德,都应该“亲亲仁民爱物”,政治上都要遵循民本原则。民本与民主有异,制度有时代性,但民本原则和精神却是通乎一切时代的。另外,君主时代,君意为圣旨,民主时代,就应该民意为 “圣旨”。同时,不论君意民意,都要接受道统的指导和约束。

   儒家文化具有先进性和超越性,虽然“发明”于农业社会,但不受小农经济自身特点促生的“各顾各的小农意识”的影响,对自私自利、目光短浅、各自为政、缺乏合作、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平均主义等等小农思想和意识持反对、批判态度。

   不过,儒家思想确实也受到小农经济、小农意识的某些影响。

   土地、劳动力(男丁)、气候(天)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核心要素,三大要素中,土地和气候都属于环境因素,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儒家的某些枝节性、“外延性”观念,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说法,还有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的传统思想,就与小农经济特别契合。儒家强调宗族观念,也与小农经济也有关。因为农业社会相对稳固,所以宗族观念较强。

   另外,《尚书》中“天”(昊天上帝)的概念,残留着宗法社会、封建社会时代的思想痕迹。墨子以为天就是鬼神,所以称之为“天鬼”,这就纯属宗法社会、封建社会时代的思想。)

   三儒家思想与小农经济关系最密切的是礼。

   礼是各种文物典章制度的总称,政治制度、道德规范和行为标准属于“礼”的范畴。礼有时代性、地域性和特殊性,即使夏商周三代的礼,具体内容也各有特色各不相同,例如《周礼》,顾名思义,只适合于周朝。

   从董仲舒开始,儒家于经典原则和孔孟之道有所偏离,秦汉之后,君臣之间人格、尊卑越来越悬殊,官民之间等级制度越来越森严。但就是这样,相对而言仍不失为一种“善的等级制”。(详见东海《儒家的等级制度》一文。)

   农业社会、君主时代的礼,当然不适应、不适合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和民主时代了,礼的各种规范、形式当然应该与时俱进了。《礼记》曰:“礼以义起”、“礼,时为大”,与时俱进正是儒家“礼”的精神之一。

   王夫之说:“道莫盛于趋时”,趋时者,与时消息、与时俱进也。故孟子称孔子为“圣之时者”。义者,宜也,适中、时中、恰恰好也,趋时是“道”至关重要的功能、特征、表现,是“道”的主要原则之一。孟子说仁宅义路,宜,合乎时宜,就是义德的体现。

   道莫盛于趋时,反过来就是:道莫衰于违时---违背时代、不合时宜。泥古守旧,抱残守缺,是违背中庸之道的。

   不过,不管礼的具体形式怎么变,礼的精神不能变,因为礼的精神就是“时”,就是义,都归结为仁,是“常道”,是普适价值。也就是说:趋时不可违仁。各种法律制度不管怎样与时俱进地变化,礼的精神、仁的原则不能变,否则就不是儒家了,就会变成恶制恶法。法家之所以邪恶,就是因为它的法违背了礼的精神,只讲刑法,不讲道德。

   仁(礼的精神)为体,礼为用,由体达用,由用显体。孟子说:“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也,是则同。”此即儒家体用论。心为体,政为用,有仁心必有仁政,必有良制良法。2011-6-4东海儒者余樟法首发儒学联合论坛学术厅:http://www.yuandao.com/index.asp?boardid=2

(2011/07/14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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