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庆祥
毛庆祥
毛庆祥,1950年5月24日出生,杭州市人,祖籍浙江诸暨。1968年,毛庆祥初中毕业,次年参军在上海警备区服役,1971年服役期满,退伍后分配到杭州磁钢厂工作。 1976年4月5日,借全国悼念周恩来去世反对毛泽东的“四五”活动,毛庆祥在当时杭州市政府附近的“民主墙”参与活动,后遭到清算,从1976年6月底一直到10月中旬,毛庆祥被杭州公安局关押在水亭址的公安拘留所。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毛庆祥先生获平反。 1979年,发端于北京西单民主墙的民主运动影响到浙江,以76年“四五”运动参与者为基础的浙江有志之士也纷纷行动起来,将杭州的民主墙活动搞得红红火火。而毛庆祥就是参与其中的佼佼者之一。
1981年4月1日,毛庆祥先生和胡晓玲女士喜结连理,两人不仅感情深厚,还同样抱负着推动中国民主自由运动的强烈愿望。婚后不久借蜜月之旅,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绕全国各地跑了一圈,福州、广州,桂林、北京、青岛、上海等地,其中以广州见到王希哲、刘国凯等人最为成功,还带回了《告各界(届)人民书》广为散发,加强了浙江民运与全国各地同仁的交流与联系。同年8月13日,新婚不久的毛庆祥被中共当局抓走,不久,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法刑初(81)47号刑事判决书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三年。
1998年9月由毛庆祥倡议并起名创办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的党刊《在野党》,到次年9月共出版11期,王荣清担任主编,祝正明、吴义龙、李锡安、王金波、朱虞夫等。
1999年6月19日,毛庆祥被杭州公安局关押到三堡看守所“监视居住”,9月15日被正式逮捕。同年11月9日,毛庆祥和朱虞夫、吴义龙、徐光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杭刑初字第17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颠覆国家政权罪”,毛庆祥被判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2月1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毛庆祥被送到浙江省第二监狱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