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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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均
安均,河南省信阳市棉麻公司干部,于1998年7月开始在中国民间开展反腐败,曾多次给中国领导人写信,建议开展中国民间的反腐工作,并为全国各地来信求援之百姓申冤。以一个炎黄子孙的高度责任感,不怕打击报复,不计名利报酬的为中国民间反腐败竭尽自己的绵薄之力,1999年7月16日被信阳市公安局拘留,2000年4月19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四年徒刑,罪证是四篇文章:罪证是四篇文章:为纪念孙中山先生护法运动82周年的<护法宣言>、为反思文革所作的<挥之不去的文革魔影>、为倡导民主与法制而作的<反暴力观察>等。这些文章所列的事实,都是被中华民族的历史所证实的,都是有据可查,有证可考的!而且全文均贯穿了反对腐败、反对专制、提倡民主、提倡法制的主要内容。虽然是几篇草稿,但是被公检法用政治的放大镜、用文字狱的手段,拿出了文革时期的政治审查的方法,加以断章取义的歪曲,终于达成了他们欲加其罪的目的!于4月21日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省高院于2000年8月15日做出裁定:维持原判。又委托律师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提出申诉,走完了所有的法律程序后于2000年11月21日被送往河南省新乡监狱,又于2001年3月12日被送往开封市河南省第一监狱,第一分狱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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