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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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云

李碧云(CPPC编号:00151)
1968年9月13日出生,广东省佛山市顺德人,原佛山市顺德区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广东省土地维权领域“女杰”,知名维权代表,中国曾押维权人士。
曾因竞选驻地居委会主任和地区人大代表,因多次上街举牌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等行为,先後3次被抓、4次被绑架、2次被提起刑事诉讼(含判刑)、1次被关“黑监狱”,致使其身体惨遭当局迫害,其双腿目前已无法行走,出行需靠轮椅代步。2010年4月14日,曾因维权行为被顺德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11年9月,又因积极参选区级人大代表,且获600多人的联名推荐,却被顺德区选举委员会非法取消正式候选人资格,随引发双方矛盾冲突, 9月21日,被警方以涉嫌“破坏选举罪”刑拘,9月27日被地方检察院正式批逮;2012年2月8日被当地法院以同罪名开庭审判;在民众对案情的高度关注和声援下,2012年9月9日,最终被法院一审判决“犯破坏选举罪”,但可“免予刑事处罚”;2013年7月24日,因其继续维权并要求顺德市公安局局长公开财产,随被警方抓捕,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拘押期间,因遭遇酷刑虐待,致其身体受到伤害,双腿无法正常行走,成为名符其实的“轮椅人”;2013年8月7日,被地方检察院以情节轻微,不予批捕为由释放;2014年,再次被以涉嫌“妨碍公务罪”逮捕;2014年5月22日,其案件在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开庭审理,但终因证据不足,2014年12月17日,被法院在顺德看守所秘密宣判为:犯“妨碍公务罪”,但免於刑事处罚;据悉,宣判当日,警方竟无视其双腿无法站立的事实,野蛮地将其从看守所丢弃路边。
此前被羁押於广东省佛山市顺德看守所。

(目前被羁押在看守所中的李碧云)

(李云碧2013年7月24日刑事拘留通知书)

(李碧云2011年逮捕通知书)

(李碧云2012年被判起诉书)

(李碧云因病住院期间感谢外界朋友对她的关注和声援)

(2013年期间民众对当局逮捕审判李碧云表达抗议)

(李碧云等人要求官员财产公开)


(“轮椅人”李碧云亟需外界声援和救助)


(2012年媒体就李碧云被以“破坏选举罪“开庭审判予以报导)

(2014年媒体就李碧云被以“妨碍公务罪”开庭受审予以报导)
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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