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之罪“一个人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一个人为尊严犯罪,世人都有罪。”这个着名的论断,出自于1935年纽约市长拉古迪亚之口,是他为一个偷面包的老太太而发出的拷问。 东海学舌曰:一个人因为言论而犯法,是法律有罪;一个人为了人权自由和人格尊严而犯法,是政府有罪。敢于为了人权自由和人格尊严而以身试法者,正人君子也。正人君子受侮受害,不仅是正人君子的不幸,更是人民的不幸,人道的灾难,是全人类的悲哀和耻辱!2019-11-4 民主三原则民主的核心是选举,而且必须是定期、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