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 民族间广泛杂居通婚盛行 民族间广泛杂居和通婚盛行是唐朝鲜明的时代特征,不仅出现在繁华的城市中,更出现在广饶的国土上。见于史籍记载的史实众多,如太宗贞观年间,突厥归附后,突厥人一次性“入居长安者近万家”,其酋领皆封将军,“五品以上有百余人,殆与朝士相半”,形成了在京师长安与汉族人的大规模杂居。又如高宗总章二年(669年),“徙高丽户三万八千二百于江淮之南及山南、京西诸州空旷之地”,布局了更大地域内的民族间杂居。再如玄宗开元九年(721年),“诏移河曲六州残胡五万余口于许、汝、唐、邓、仙、豫等州”,也布局了大范围民族间杂居。唐德宗时,宰相李泌有实际性观察,说“胡客留长安久者,或四十馀年,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