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春秋》洗塵!----劉曉波《孔子編史與中國避諱傳統》批判 /東海一梟
為《春秋》洗塵!----劉曉波《孔子編史與中國避諱傳統》批判 /東海一梟
為《春秋》洗塵!----劉曉波《孔子編史與中國避諱傳統》批判
兩千多年來,孔子和儒典蒙上了厚厚塵垢。由於君主專制愈往後愈嚴厲,孔學存在的空間越來越狹窄,在參与君主專制的政治實踐中,在與社會歷史的複雜關係中,一些優良品格或因異端的玷污而迷失,或受權力的強暴而蒙污。特別是十年文革,是中華民族、亦是中華文化的空前浩劫,至今仍有一些自由知識分子無意中接過中共製造的污水,往孔子身上猛潑!
拜讀劉曉波《孔子編史與中國避諱傳統》(發於2006年10月號《北京之春》,下簡稱劉文)一文,發現不少對孔子和《春秋》的誤讀錯解,亦有「潑污」之嫌,謹擇要指出數處與劉曉波商榷。
一、《春秋》非史
劉文以《春秋》為史,以信史的標準來衡量、要求和批判《春秋》,從標題開始就錯了。
《春秋》非史,而是托史寄義、託事明義之書。公羊學「張三世」,將人類歷史分為「三世」:據亂世,昇平世,太平世。《春秋》以孔子誕生為基點,將二百四十二年間的十二世分為孔子所傳聞世,孔子所聞世、孔子所見世,以孔子傳聞世為據亂世,以孔子所聞世為昇平世,以孔子所見世為太平世,以魯國二百四十二年為人類歷史之縮影。
其實,春秋時代,諸侯挾持天子,大夫放逐諸侯,家臣反叛大夫,「《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孔子所傳聞世固然為據亂世,孔子所聞世和所見世更是「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距孔子愈近而世愈亂,哪有什麼昇平太平可言?但孔子魯十二世的歷史來表達自已王心所加之義,故「世愈亂而文愈治,春秋筆法愈謹嚴,禮法愈完備」。
孔子自己說過,「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其義則丘竊取之。」(《孟子》)孔子既非史官,更非天子,卻在《春秋》中借用史筆的褒貶、體現天子的賞罰,故自稱「竊取」,可見孔子自己明明白白地承認,他作《春秋》是別有用心和目的的。故傳曰:「制《春秋》之義以俟后聖」。《禮運》以禹、湯、文、武、成王、周公之世為小康,大同太平之說乃托古而言,並非「實錄」。春秋義法中的大同太平,只是孔子的政治嚮往和文化理想。
孟子曰:「《春秋》,天子之事也」,說的是孔子以《春秋》代行天子之事(貶退討)。故孔子自己說:我其為東周乎?本來,天子才有「製法」的資格和權力,孔子作為一介布衣這樣做,從理想層面言則是盡自己文化和歷史的責任,是大功,從現實角度看是越俎代庖大大的僭越,是大罪。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孟子》)、「其辭則丘有罪焉耳」(《公羊傳》)。
司馬遷稱《春秋》為禮義之大宗,又說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又說:有國家者,不可不知《春秋》。又說:「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錶,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史記》)。司馬公明明白白說孔子作《春秋》是為了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康有為曰:「《春秋》亂世討大夫,昇平世退諸侯,太平世貶天子。」(《孔子改制考》)「據亂世」必須討大夫以確立絕對王權,「昇平世」必須退諸侯,建立王權一統,「太平世」則貶天子,建立大同世界。
《春秋》非史,證據確鑿。當然也有大儒而「小看」《春秋》僅視之為史料的,如王安石稱之為「斷爛朝報」,梁啟超稱之為「流水賬簿」,卻拿不出過硬的理由來,門外之談,學界支流而已。
二、劉文混亂矛盾
史(史料,歷史書)重史實,經(哲學、政治)重義理。在對待《春秋》的態度上,漢初以來就一直存在著「今古文」之爭。古文學家僅以史學家教育家目孔子,貶《春秋》為史,今文家認為孔子更是政治家哲學家,褒《春秋》為孔子「行天子是事」、為萬世立法的外王經典(關於政治、社會的學說)。
劉文所引清代著名今文學家皮錫瑞之言曰:「經史體例,判然不同,經所以垂世立教,有一字褒貶之文,史止是據事直書,無特立褒貶之義」所以皮氏斷言:「但知借事明義之旨,斯可以無疑矣」、「《春秋》是經,《左氏》是史,後人不知經史之分,以《左氏》之說為《春秋》,而《春秋》之旨晦,又以杜預之說誣《左氏》,而《春秋》之旨愈晦。」可見皮氏不僅區分了經史的不同,而且也指出了《春秋》是經非史。
劉文所引熊十力先生在《讀經示要》中說:「二經製作皆極特別,皆義在言外」,「易假像以表意」而「春秋假事以明義」,認為《大易》和《春秋》皆為經而非史。熊先生對《春秋》十分推崇,如果知道劉曉波引用他的話卻把《春秋》貶作孔子所編之普通史料,並且與中國避諱傳統連在一起予以痛批,只怕那一大把白鬍子要氣得翹到與眉毛一樣高!
劉文引用了今文學家家董仲舒司馬遷皮錫瑞、現代新儒家熊十力以及莊子孟子等對《春秋》的評議,承認《春秋》「主旨不在於提供歷史事實,而在於表達他的道德偏好和政治觀念。」承認《春秋》在歷史上更多是被當作「治國之經」,后儒們的主流看法也傾向於《春秋》是「文以載道」在史學領域的應用——「借史傳道」。
莫名其妙的是,劉文又引清代史學家章學誠「六經皆史」之說,說明《春秋》為史。但劉曉波與章氏之後不少學者一樣,把「六經皆史」的「史」理解為史料或歷史書,以致誤會疊出。錢穆指出:「(六經皆史)此四字中的這個『史』字,我們近代學者如梁任公、胡適之,都看錯了。……梁任公曾說:賣豬肉鋪柜上的帳簿也可作史料,用來研究當時的社會經濟或其他情況。」(錢穆《中國史學名著》)。可見此處的「史」有「史料」含義,但比單純的史料、史書含義廣泛得多,是把四書五經及古人一切著作,不論經史文哲詩詞都視為史或源出於史的。
章氏雖有「六經皆史」說,其實並不是把《春秋》當作純粹的史料、史書,依然認為《春秋》乃「借史傳道。」章氏在《報孫淵如書》中說:「愚之所見,以為盈天地間,凡涉著作之林,皆是史學,六經持聖人取此六種之史以垂訓者耳,于集諸家,其源皆出於史。」章氏在《文史通義》中寫道:「六經,皆史也。古人不著書,古人未嘗離事而言理,六經皆先王之政典也。」劉文引章學誠在《史德》也說:「史之大原,本乎《春秋》,《春秋》之義,昭乎筆削。筆削之義,不僅事具始末,文成規矩已也。以夫子『義則竊取』之旨觀之,固將綱紀天人,推明大道。」
(「六經皆史」說並非章學誠所首創。章氏之前間接或直接提出過類似說法的許多學者,比較重要的有隋代王通,明王守仁、王世貞、胡應麟、李贄,清顧炎武、袁枚。古代史與經不分。故《尚書》,左史掌之;《春秋》,右史掌之;《易》,為卜筮之史;《詩》,敘列國得失之跡;《禮樂》,史之制度。故曰「《六經》皆史也」從學術發展史的角度而言,古時一切著述皆為王官之學,也就是政典,故皆是史;子集諸家,皆出於王官之學,皆為史之流裔,故亦可視為史。說見高壽仙《章學誠「六經皆史」說詮釋》)。
劉文一邊引用古今大儒力證《春秋》為經的言論,一邊又引清代史學家章學誠「六經皆史」之說,說明《春秋》為史,並以史的標準來衡量批判《春秋》。不知何以如此自我矛盾、褒貶不一?。
三、春秋義理
孔子是依據王道義理而不是按照個人的主觀好惡來修《春秋》的。所謂借史傳道託事明義,乃是借用歷史的框架和部分史實闡明儒家王道義理,為新王朝立法,以寄託社會理想和政治抱負,就象繼西周再開一個新東周王國一樣。「借史傳道」傳的是外王之大道,而不是「伸張他的三綱五常」和「把撰寫歷史作為個人好惡的腳註」。蔣慶認為:「《春秋》之書法中有借事明義與託事明義者:借事明義,本有其事,藉此實事以明義;託事明義,本無其事,假託有其事而明義。」(《公羊傳引論》)。關於歷代學者對《春秋》的評議,劉文引用無誤,理解多錯。
《春秋》借史傳道託事明義,具體所傳詳細所「明」的有哪些「道義」呢?司馬遷董仲舒都說過《春秋》「文成數萬,其旨三千」,但流傳下來的《春秋》僅一萬六千字,「其旨三千」無從覓起。但公羊家總結《春秋》之旨(所謂微言大義,微言是意義精微之言,大義是堂堂正正之理),仍有大一統說、通三統說、張三世說、譏世卿說、德刑相兼說、「天人感應」說和譴告說、大復讎說、孔子為王說、天子一爵說等等,並且論定孔子為素王、聖王、先王、后王、製法之王等,論定《春秋》「作新王」。
孟子曰:「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犋。」這句讚詞頗受嘲笑,認為亂臣賊子只怕武力,哪怕《春秋》褒貶?哪在乎青史流芳還是流惡?有學者認為這體現了文化的力量,輿論的力量。這樣理解不錯,太淺。這裏的亂臣賊子,包括不行「仁政」不守「王道」的大夫諸侯天子在內,都是貶退討的對象,而《春秋》代表了先進文化和力量,代表了一種政治正理、歷史正義和天地正道。孟子曰「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就象老梟說「劉曉波宣傳自由主義而中共懼」意思差不多。
何邵公謂《春秋》「其中多非常異議可怪之論」,這也難怪。類似天子一爵說(意為天子非「天之子」,而是象公候伯子男一樣,雖尊貴,亦爵位而已)等「微言」,在秦以後神化帝王的君主專制時代,當然是非常異議可怪的。儘管公羊學家的解析未必沒有穿鑿附會的地方,不一定完全符合孔子本意,但綜上所述,《春秋》絕非單純史書,其編創目的更不是「為了伸張他的三綱五常」。
說孔子編創《春秋》是「為了伸張他的三綱五常」云云,是劉文強加給孔子的,把春秋之旨大大地狹隘淺陋化了。三綱五常是漢朝才提出來的。仁義禮智信五德確為原儒所有,「三綱」則屬於法家思想,徐復觀認為「迄于東漢初年,一部分對專制政治取妥協態度的儒生有取于《韓非子-忠孝篇》所謂『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的思想,遂在《白虎通-三綱六紀篇》中正式提出『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三綱說,這是法家思想,挾專制之威,篡奪了儒家的人倫思想,乃儒家人倫思想的一大變化,實亦中國歷史命運的一大變局」。(徐復觀《中國孝道思想的形成、演變及其在歷史中的諸問題》)。
三綱之說是董仲舒對法家的汲取和改造,法家思想本質已異,因為董仲舒的三綱是與五常結合在一起,要以仁、義、禮、智、信五常去規範和「維護」的。因此,三綱雖體現了嚴格的等級制度,用現代眼光看固然極為反動的,但用歷史的眼光看,在家天下的歷史階段,在等級社會或曰階級社會,以五常為核心的三綱屬於「善的等級制」,無疑是一種次優選擇。
四、關於「三諱」
《公羊傳-閔公元年》條謂:「《春秋》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後人從中引申出避諱史學並將之制度化生活化,使「三項基本原則」在歷史編纂中,在政治生活乃至日常生活中大行其道,「避諱學」不斷發揚光大,有什麼君諱、聖諱、憲諱、家諱、師諱、俗諱等,其影響之惡劣是無可諱言的。
但源遠流長而臭名昭著的「政治避諱學」的主要責任不應由孔子來承擔。《春秋》豈止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而且「世愈亂而文愈治」,與歷史事實完全不符。孔子非史官,沒有權力和資格修史,孔子也沒把《春秋》當史書來修。「三諱」僅是公羊家總結出來的《春秋》書法,只適用於《春秋》一經,是為春秋義理「服務」的。
雲塵子認為,根據《十三經註疏》中的註疏來看:「為尊者諱」是因為「為閔公諱,受賊人也。」「為親者諱」是因為「為季子親親而受之,故諱也。」「為賢者諱」是因為「以季子有遏牙不殺慶父之賢,故為諱之。」孔子在《春秋》中所「諱」的,都是不應該肯定,更不應該提倡的醜事、惡事,孔子為之「諱」的目的,一方面是為了宣揚正道,用正道來引導天下,另一方面是「貶天子,退諸侯,譏世卿」,名為「諱」之,實為「彰」之,也就是告訴我們,那些事是「見不得人」的。
我認為「名為諱之,實為彰之」的結論屬實。因為孔子雖修《春秋》,但他不可能毀去魯國、其它各國及周王朝的史書,更無法逆料秦始皇的焚書浩劫。他一定以為,後人只要把魯史及有關史料與他所修《春秋》對照一下,自然就明白《春秋》的微言大義、明白他的良苦用心了。蔣慶說:春秋時各國《史記》俱在,史實人人知曉。孔子借魯史以明義,魯史實亦人人知曉。正因春秋史實人人知曉,孔子所修之《春秋》乃得寓褒貶進退及諱之義(《公羊學引論》),極是。把「三諱」引申到其它領域,成為史學的原則和政治的原則,絕非孔子本意。
論語衛靈公篇載:「子曰:直哉史魚!邦有道,如矢;邦無道,如矢。」孔子盛讚衛國大夫史魚言行正直剛直像射出去的箭一樣,可見孔子是以「直」為史官美德的。孔子還曾盛讚晉國上大夫叔向之直。「叔向,古之遺直也。治國制刑,不隱於親。三數叔魚之惡,不為末減,由義也夫,可謂直矣!」(《左傳•昭公十四年》)如果是無關大局的「攘羊」小事,孔子主張「父為子隱,子為父隱」,如果象叔向弟弟叔魚那樣激起朝廷動亂,威脅到社稷穩定,觸犯了禮制的上限,孔子則讚賞「不隱於親」,認同叔向「三數叔魚之惡」,付諸刑律。
作《春秋》則「三諱」,對史魚則贊「直」,可見《春秋》宜諱,史官宜直,各有側重,各有標準。還有,「攘羊」則父子互隱(「父為子隱子為父隱」實質亦符合現代法治精神,對此已另有梟文介紹,不贅),大罪則「不隱於親」,這些方面都體現了孔子的中庸智慧、經權思想和實事求是因事制宜的精神。
五、「很有點不找調」。
根本上錯了,劉文對孔子、《春秋》和儒學的各項批判就站不住腳了。象劉文開頭這段話,就「很有點不找調」(曉波兄涵恕呵)。
劉文曰:而在我看來,中國的儒者對孔子的膜拜,很有點不找調,特別是類似「半部論語治天下」的讚譽,純屬胡說八道。事實上,儒術作為統治工具只能說而不能用,只能在倫理上約束君子和愚弄百姓,而在現實政治中無法起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作用。對於惟我獨尊的皇帝和搞宮廷陰謀政變的逆臣來說,也對於走投無路時揭竿的暴民和怠工避稅逃亡的刁民來說,真正具有威懾力的統治工具還是心狠手辣的法家。三從四德是儒家戒律,但對觸犯三從四德者的懲罰,決不能只向違反者宣講儒家之禮,而要動用剜眼剁手割屌車裂等酷刑。換言之,如果儒術所倡導的倫理「德政」沒有法家力主的「暴政」來支撐,就一天也存在不下去。
儒不僅是術,更是道,不僅是方 法 論,更是人生論政治論價值觀。把儒學稱為儒術,是一種狹化和貶低。同時,儒學不僅是道德說教,而且是關於政治制度的學說。「儒家之禮」是一整套文物典章制度的總稱,包括「刑法」在內,只不過儒家反對「剜眼剁手割屌車裂等酷刑」。儒家自有「法」,法家源於儒,具體說,源於外王之學。荀子重外王,其後學取消內聖只取外王,便成法家了。(說法家只要外王,是形容而已,徹底取消了內聖的外王,與「王」字已失之千里,與仁字更是勢同水火,只能是霸道。法家雖受過原儒影響,卻根本上違背了仁義道德,違背了孔子的核心思想,另成一派了。)
《春秋》正是外王經典,是儒家關於政治、制度的學說和治國平天下的大 經 大 法。漢朝文物典章制度乃董仲舒等公羊學大儒根據《春秋》義理設計。為有史以來最為完備,並多為後世王朝所襲用。中央與地方兩級制度同樣是從漢朝開始完善,漢朝建立的文官制度在兩千年後的今天仍然具有一定先進性。
「半部論語治天下」,也可以簡化為一個仁字治天下。《論語》乃至整個儒家的核心思想就是「仁」。仁是儒家的大德大道大原則。我曾提出當代儒者的「三本」主義:民本(民主),是就社會制度而言,人本,是就人神關係而言,仁本,是就人之道德而言。仁本、民本(民主)、人本,應該成為當代知識分子所執之德所信之道,成為當代知識分子一切言行之「本」。三本之間密切相關,互有交叉,最終歸結為以仁為核心,民主和人本也不外乎是仁的表現和擴展。所以,古人「半部論語治天下」的讚譽,就象現代知識分子說民主憲政治天下一樣,並非胡說八道而是正說正道。
六、尾聲
劉文中「很有點不找調」的地方還有不少,如對於漢代「春秋決獄」的批判,是以現代法治的標準苛求古人了。漢儒獨尊《春秋》,"以經術緣飾吏事",把《春秋》當作法上之法,相當於現代的憲法。所謂"以經義決獄",「春秋決獄」,就是在審判案件時,如果法無明文規定,就以儒家經義和《春秋》義理作為定罪量刑的依據。這固然難免「擅斷」之弊,但由於儒家義理以仁為核心,促使儒者官吏在司法實踐中對犯罪嫌疑人「本直者其論輕」而從輕發落。"以經術緣飾吏事",體現了漢儒以儒家經典來轉化秦制遺留下來的法家政治嚴酷的努力。
又如把中國學問淪落為由「注、疏、釋義」所構成的腳註之學歸罪於所謂的「獨尊儒術的官方意識形態確立」,對「獨尊儒術」,漢律「親親得相首匿」的原則的看法等,我都有不同意見,恕不一一。儒家蒙塵已久蒙垢太厚,此文僅將劉文無意灑在《春秋》和孔子身上的幾點灰塵簡單擦洗一下。
曉波君八九之後一直不屈不撓堅持在國內抗爭,其大人格素為我所尊重,奈我們民主追求相同而文化立場大異。老梟大半輩子浸淫中華文化之中,博學審問慎思明辨,見曉波君對我之所愛誤解多多出言不遜,忍不住聲辯一二,若有不恭,叨在同道,請敬海涵。當然,劉文中不少觀點我無異議,如對歷史上從秦始皇到漢武帝到明清的文字獄,尤其是中共任意編造歷史及其文字獄傳統的批判,深合我意。
2006-9-29東海一梟
作 者 :東海一梟
出 處 :北京之春2006.11
(為《春秋》洗塵!----劉曉波《孔子編史與中國避諱傳統》批判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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