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治者的心胸」是靠不住的!----關於言論自由復「訂正」網友 /東海一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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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治者的心胸」是靠不住的!----關於言論自由復「訂正」網友 /東海一梟

帖子東海一梟的粉絲 » 2019年6月25日

    「統治者的心胸」是靠不住的!----關於言論自由復「訂正」網友

   

   拙文《言論自由的邊界在哪裡?(梟聲重放)》發表后,訂正網友跟帖曰:

   

   作者認真研究了中國的法律,看出了一身的冷汗,知道自己的言行早已獲罪。作者還介紹讚美了美國法律和司法實踐對「言論自由」及有關判例。美國的言論自由,和中國的言論自由,本來就是在不同文化、制度背景下的兩個概念,如同,「民主」在不同的國度,不同的歷史階段有不同的理解一樣。就個人而言,我也覺得美國的言論自由,值得中國人好好研究和借鑒,他們的很多理念,和中國不同,可能不能用到中國來,但也不能就說他們的是錯的,中國的是對,同理,反之亦然。而此文的作者通篇言論的潛台詞就是,美國的言論自由,就是地球上最完善的「言論自由」,是各國的標準。這個就明顯太偏頗了吧。其中的簡單道理,就不多說了。

   

   感謝訂正讚賞,但其中也有對梟文的誤讀和對言論自由的誤解之處,特予「訂正」。

   

   首先,我「知道自己的言行早已獲罪」,我說「眾多異議人士因煽動言論被抓捕被判刑,多數屬於罪有應得」,都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層面說的。在憲法層面,我和眾多異議人士哪有什麼罪可言?從人權民權、民主事業、民眾利益和民族未來的層面看,豈但無罪,而且有功!

   

   《刑法》是典型的惡法,其諸多條例不僅嚴重違反文明社會的標準,違反普適價值,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尤其是第一百零五條,嚴重違反憲法中明文規定的「言論自由」!訂正網友只見到我「一身的冷汗」,卻沒見到我對《刑法》的荒唐和反動的一臉調侃,還有對現行所謂的「社會主義」制度的一腔怒火!(正如自由中國「是」網友所說:老梟的這篇文章是對中國法律的正確解讀,如果什麼法律都需嚴格遵守的話,本壇的網友多數可以定罪。所以,要麼修改法律,要麼時刻準備進監獄。)

   

   其次,言論自由更是一種普世價值,有沒有言論自由,是區分社會文明與野蠻、制度先進與落後、政治民主與專制的重要分水嶺。我們不得不承認,在目前這一歷史階段,美國的言論自由確是地球上最完善的言論自由是各國的標準。這難道不是一種事實?「美國的言論自由」能不能用到中國來,這是一個偽問題。「不能就說他們的是錯的,中國的是對,同理,反之亦然。」這句話則大有問題。當然不能說「他們的錯中國的對」,反之則大大不然。有沒有言論自由,性質完全不同,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豈能「同理」?

   

   第三,言論自由是一個法律詞彙,僅僅出於統治者的寬宏和賞賜、缺乏制度和法律保障的「言論自由」不叫言論自由,所以中國沒有言論自由。但不是說中國人都不能說話了。就拿老梟來說,儘管提心弔膽毫無保障,但七、八年來,還是說了很多很多,很多話在文革時是要掉腦袋的,可老至今未被「捉將官里去,斷送老頭皮」,可見,現在的言論自由度確實比起文革時期來大得多了。

   

   閑來談談網友說,「言論自由的邊界是統治者心胸的邊界」,此言對專制國家非常「真理」。在民主社會,言論自由的邊界是憲法和法律;在專制社會,「言論自由」的度數如何,取決於特權統治者心胸的大小,同時也取決於法律彈性程度的高低-----同為特權統治者,有「明君昏君、仁君惡君、量大之君與器小之君」的不同,同為惡法,惡的程度有高低。

   

   但是,惡法最有彈性終究是反人權反文明的,統治者的心胸最大終究是靠不住的,沒有制度和法律保障的「自由」,度數最高,不是真正的自由。對「美國的言論自由」,不僅應該好好研究,而且應該努力爭取。可以說,言論自由是其它自由的前提和基礎,爭取「與文明世界接軌」的言論自由,是中國人民民主事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

   2007-3-23東海一梟

   

   首發《民主論壇》2007-3-26 http://asiadem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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