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禮學初論 /東海一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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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禮學初論 /東海一梟

帖子東海一梟的粉絲 » 2019年6月25日

新禮學初論

   

   不求富貴不求仙,富在心靈貴在天。

   短筆多情牽十億,一燈無盡耀三千。

   路將窮處身為道,學欲絕時統在肩。

   莫嘆人間多闕憾,一笑端杯月又圓。

   

   幾度迷茫不識津,行非義路宅非仁。

   權爭黑幕人成鬼,馬踏神州政更秦。

   海日將圓千古夢,儒風待送萬家春。

   再融西學為吾用,重建中華大禮新。

    -----自題《新禮學初論》七律二首

   

   一、小「破」董子竹

   在儒家五常道中,「禮」引起的誤會最為嚴重。正如董子竹先生說的:一個「克已復禮」,把數千年的儒學界攪了個天昏地暗。古今很多儒者學者一邊批評別人誤解了禮,自己卻誤解得更厲害。董子竹先生,批評南懷謹等大師及古今學者對「禮」的解釋大誤,但他自己對禮的理解就出了大偏。禮學要重立,就要除舊更新、回小向大,對於有一定影響的誤解曲解則要先「破」之。

   

   如果說古今學者對「禮」的理解大拘謹狹隘的話,董子竹將《論語》「克已復禮」、「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等章中的「禮」理解為「天禮」、「天道的和諧運動」,則又太寬泛「自由」了。禮不完全等同於、但包含了《禮記》中的「禮儀」。「禮儀」是禮在一定時期、一定社會的具體表現形式。孔子「四勿」之教,顯然是教以行為準則而非「本體」規則。

   

   好有一譬:禮,相當於佛教的戒律,天道相當於法身本體。法身是不需要戒律的,法身本身就是一種宇宙規則或戒律。釋尊及大多數高僧大德雖為化身,但已證道,不戒而戒,沒有戒律也自然不會「逾矩」。但一般和尚在沒有徹悟徹證之前,是需要具體的戒律制約而無權「代表」戒律、不能說「我就是戒律」的。

   

   董子竹說朱熹提倡的「三綱五常」已荒謬不經(《論語正裁》190頁),不知「禮」正是五常道之一,仁義禮智信為普適價值,是宇宙本體之德,人類本然之性,過去是、現在是、將來永遠是天地之間的「金科玉律」另外「三綱」由董仲舒取自法家而倡導,非朱子始倡也。

   

   類似疏忽錯漏,在董書中不少見。由於對「禮」論問題比較嚴重,故特別提出來予以糾正。董子竹的「禮」論,茲不詳引,讀者可參看董子竹《論語正裁》及相關文章。我在《為中華文化報喜------隆重推薦董子竹》中曾指出,董子對經典的解析過於浮滑漂蕩任憑己意,基本功很不紮實,與所批評者一樣缺乏學術的嚴謹,其對禮的解釋太寬泛浮滑,就是一例(用朱陸---朱熹與陸九淵陸九齡兄弟----之爭的話語來說,董子竹「切已自反」,「發明本心」的「易簡功夫」尚可,但「泛觀博覽」嚴重不足,治學之道嚴重欠缺「邃密深沉」。)

   

   二、儒家之禮的本來面目

   禮,是各種政治社會文化儀式、各種文物典章制度的總稱,內容繁多範圍廣泛,涉及人類各種行為和國家各種活動。

   

   三叩九拜握手躹躬是禮,社會制度與法律規章是禮。在不同的領域,針對不同的事物,禮有不同的表現形式,待人接物有待人接物的禮,治國安民有治國安民的禮,祭祀有祭祀的禮,外交有外交的禮。親友之間,群體之間,生活層面,政治層面,禮的具體表現形式都是各不相同的。故《禮記》說:

   

   「以之居處有禮故長幼辨也,以之閨門之內有禮故三族和也,以之朝廷有禮故官爵序也,以之田獵有禮故戎事閑也,以之軍旅有禮故武功成也。是故宮室得其度……鬼神得其饗,喪紀得其哀,辨說得其黨,官得其體,政事得其施」,真可謂「君子無物而不在禮矣」。

   

   政治制度和倫理道德是「禮」的兩個主要屬性。從道德層面看,「禮」的具體內容包括孝、慈、恭、順、敬、和、仁、義等等。孔子強調「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博學於文,約之以禮」,「恭近於禮,遠恥辱也」,以禮規範自己的行為,知道什麼該作,什麼不該作。「恭而無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葸;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恭慎勇直諸德,都要受禮的制約。

   

   子路問「成人」,孔子答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綽之不欲,卞莊子之勇, 冉求之藝,文之以禮樂;亦可以為成人矣!」是否知禮有禮,是一個人成熟與否的必要品質,一個不通禮樂之人,是還算不上「成人」的。

   

   在政治層面,禮更也是維護社會和諧的一個重要保證。「人治」很多反儒者反儒武器之一,其實這件武器是虛擬的。儒家最強調禮治。孔子說:「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記》認為,治國以禮則「官得其體,政事得其施」,治國無禮則「官失其體,政事失其施」,結論是「禮之所興,眾之所治也;禮之所廢,眾之所亂也」,「為政先禮,禮其政之本歟!」;荀子曰:「國之命在禮」,又曰:「禮者治辨之極也,強國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總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隕社稷也」等等,可見儒家對禮在治理國家上的作用極端重視。

   

   儒以禮的建設程度來作為衡量一個國家興衰的重要標誌。孔子反覆強調「禮、樂」的重要性,「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古代禮法並稱,其實刑也是納入禮的範疇,法律是禮的重要組成部分。《禮記-曲禮上》曰:「夫禮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宦學事師,非禮不親;班朝治軍,蒞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庄。」

   

   可見「禮」在一定意義上就是「法」。 古人所謂「明刑弼教」,即以法律手段來維護禮的尊嚴、體現禮的力量,加強禮的強制性。合禮的必合法,違禮的往往也會違法,如東漢廷尉陳寵疏中所云:「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禮則入刑,相為表裡者也」。

   

   但刑與法僅僅為禮的從屬,必須以禮為本,所以孔子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刑如「非禮」,便不仁,便成惡刑惡法。又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治理國家僅靠「政」、「刑」是不夠的,還必須藉助以德以禮,「政」與「刑」必須建立在德與禮的基礎上。

   

   三、化由禮治,禮以仁成

   仁義與禮相輔相成,不可或缺。

   

   孔子答魯哀公問政:「仁者人也,親親為大。義者宜也,尊賢為大。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禮記-中庸》)說的就是仁、義、禮的關係。「仁」以親親為起點,「義」以尊重賢人、尚賢使能為重要內容。禮就是仁義的具體化、形式化。

   

   孔子說「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遜以出之,信以成之。君子哉 」。這也表明義是本質,禮是形式。

   

   如果說仁是內在心靈的戒律,禮就是外在的規範,是仁義在社會、政治層面的貫徹落實,體現為具體的規章制度,針對人的言行進行規範。仁必有禮,禮必合仁。可以說,仁是禮之內在根基,之實質、之體,禮是仁之外在規範、之形式、之用。這就叫:化由禮治,禮以仁成。梟詩寫道:逐物求名非我意,迎風要展大旗仁。禮,乃是仁旗的旗杆啊。

   

   孔子說,「克己復禮為仁。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 求仁與復禮也是統一的:沒有仁,禮就徒具形式,沒有禮,仁無所依託。完善了制度,人人遵守,自然仁道行於天下。而禮如有違反了仁,成為陳規陋習乃至暴刑惡法,禮的本身也不成其為禮了,「非禮」了,徒具形弍的僵化的「禮」、「非禮」的「禮」,就會成為「吃人的禮教」。

   

   「克已復禮」,不是要禁止正當的慾望、追求,家家把空調拆了,個個「成為神殿、祠堂中的木偶」,「一個女人的手如果讓父親、丈夫以外的男人碰了,就應自行截肢。」、「如果被別的異性擁抱了,應該自殺」(董子竹語)。克己,是戰勝自己的習性,包括各種過分的惡習和過度的貪慾,使行為合乎一定的規範,進而彰明本心;復禮,就是恢復、維護儒家文化包括制度及法律的尊嚴。

   

   孔子教導「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與現代師長教導學生或兒女遵守法律、尊重製度,不要胡作非為違法犯罪,意思差不多,不是要把人訓練成機械木偶。如果這話拿來對政治人物而言,相當於說:不要違反民主自由原則,不要與普適價值對著干哦。

   

   孔子說:「隨心所欲不逾矩」。「隨心所欲」是意志自由,「不逾矩」是尊重禮。懂得了禮的真義和辯證,《禮語》中大量孔子看似矛盾或非常「反動」的言論和行為,就一通百通、很好理解了,古今一些儒者學者一邊的誤會也就可以得到澄清了。

   

   例如,《論語-鄉黨篇第十》最受反儒派的譏評,殊不知正體現了孔子對禮的尊重。本篇集中記載了孔子的容色言動、衣食住行,如孔子日常生活中的表現,在面見國君及大夫時出入于公門和出使別國時的態度。對鄉親是謙遜、和善;在朝廷態度恭敬而有威儀,不卑不亢,敢於講話;在國君面前,溫和恭順莊重嚴肅,彷彿誠惶誠恐局促不安的樣子。不同的場合,對待不同的人,孔子的容貌、神態、言行都不同。時代不同,禮的形式也不同,用現代眼光看孔子時代,那些禮節不免可笑,但在當時,是「禮」當如此呀。

   

   四、法家的非禮

   孔子之道內聖外王並重而渾全,孔子之後的大儒們就各有側重了。據韓非子說,孔子死後儒分為八:子張之儒、子思之儒、顏氏之儒、孟氏之儒、漆雕氏之儒、仲良氏之儒、孫氏之儒、樂正氏之儒。

   

   孟氏即孟子。孟子自稱孔子之私淑,據傳其學出於孔子嫡孫子思之門;孫氏即荀子。其學源於子張和子夏。孟子側重內聖,繼承併發揚了孔子內聖學。荀子則側重外王,繼承併發揚了孔子外王學。可謂外王學的大師。禮學,即外王學也。

   

   荀子雖側重外王但不廢內聖,側重禮但仍以仁為本,故雖走偏仍屬儒家,正如郭齊勇《禮學的現代價值》所言:

   

   在「禮」中包含了一定的人道精神、道德價值。「禮也者,貴者敬焉,老者孝焉,長者弟焉,幼者慈焉,賤者惠焉。」(《荀子·大略》)荀子推崇「禮」為「道德之極」、「治辨之極」、「人道之極」,因為「禮」的目的是使貴者受敬,老者受孝,長者受悌,幼者得到慈愛,賤者得到恩惠。在貴賤有等的禮制秩序中,含有敬、孝、悌、慈、惠諸德,以及弱者、弱小勢力的保護問題。

   

   禮學對官員、君子提出了德、才、祿、位相統一的要求,亦對他們提出了「安民」、「惠民」、「利民」、「富民」、「教民」的要求,「修己以安百姓」(《論語·憲問》)。「養民也惠」,「使民也義」(《論語·公冶長》),「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論語·學而》),「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論語·堯曰》),反對濫用權力,對百姓「動之不以禮」(《論語·衛靈公》)。這也是禮學秩序原理的題中應有之義。

   

   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李斯、韓非都是他的學生。他們學了荀子的禮法但把儒家的根本丟掉了,不再講仁義,就成了法家。故法家雖出於儒卻非儒。禮而不仁也就不成其為「禮」了。法律不義,政治不仁,是最大的非禮。

   

   法家的錯,與荀子對孔子學說的片面發展有關,更與荀子對人性認識的出偏大有責任。荀子的性惡論,將放縱人性所出現的「犯分亂性」、「偏險悖亂」的結果當作人性本身了,同時僅把人性定義為人的自然屬性而忽略了仁義禮智等與生俱來的善。故我在《一言性惡真成謬!---性惡論的膚淺其惡果》中指出:性惡論是荀學的膚淺。這一「膚淺」,可謂遺蔽無窮。荀子本身之學雖已出偏,尚能以「禮」自持,不違仁道,其徒子徒孫則不免叛出儒門而成法家矣。

   

   五、禮時為大,變而從時

   禮有變與不變。禮的本質即原則、德性、精神等永不變,禮的具體內容形式則應根據社會的發展、時代的變化與時俱進。變與不變,相輔相成。

   

   禮以仁為本,以義為宜,要應時、應地、應群體之異而制宜。《禮運篇》曰:「變而從時」;《禮器篇》曰:「禮,時為大。堯授舜、舜授禹、湯放桀、武王伐紂,時也。」可見禮經是以改制和革命為隨時之宜的。《大易》有《隨卦》與《鼎革》二卦。《隨卦》曰:「隨時之義大矣哉」;《雜卦》曰:「革,去故也,鼎,取新也」,說的都是隨對革故鼎新之義。

   

   孟子稱孔子為聖之時者,就是譽孔子既能守經志道也能反經合道、既能堅持理想又可以根據不同的環境採取合適的手段。孟子認為,伯夷是聖人之中的清高者,伊尹是聖人中富有責任感者,柳下惠是聖人中隨和者,孔子則是聖人中識時務、集大成者。伯夷、伊尹、柳下惠三人都是聖人,都能夠持之以恆地堅持他們的政治原則,但不夠巧,聖而不智,孔子才是能經能權、亦聖亦智的大聖人。

   

   把原則性與靈活性圓融地統一起來的經權思想,是儒家一大智慧。子曰:「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論語子罕》)。這段話更可以看出孔子對「通權達變」權道是何等重視推崇。《論語》、《易傳》對經權思想皆有理論概括,《春秋》則將經權思想貫穿在歷史事件中來表達,形成了公羊家完整的經權學說。

   

   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原儒對於制度的更改、創新是持支持的態度的。儒家對制度的更改創新態度有個特徵,一是儒家的態度相對比較慎重,正如張爾岐《周易說略》中對《周易·革·六二》「已日乃革之徵吉無咎。」爻辭解析:「確然可革之日,然後革之」。

   

   二是,絕不能違背民本、仁本的原則。任何制度的更改,必須是進步的,合乎民心民意與時代潮流的,是改苛為仁、變霸為王。對於法家強國弱民、尊君卑民的變法,對於中共所謂的教育、醫療產業化之類的改革,儒家絕不會贊成,絕對會反對。

   

   另外,在一定的國家地域和時間段內,禮具體內容形式也有其高度的嚴肅性,不能隨便變來變去,這也是禮所當然的。禮,局部而言也是一種原則性的東西,如有違反,如果「非禮」,就是違仁悖義犯法的,就要受到某種懲罰。

   

   六、民主憲政,禮之大者

   郭齊勇在其短文《禮學的現代價值》中談到禮的下述現代意義:禮樂文化不僅促進社會秩序化,而且有「諧萬民」的目的,即促進社會的和諧化;古今社會規範的差異不可以道里計,但提高國民的文明程度,協調群體、社區的關係,促成社會健康、和諧、有序地發展,不能沒有新時代的禮儀文化制度、規矩及與之相關的價值指導;就國家間的交往而論,儘管周秦之際的諸侯國與現代的民族國家不可同日而語,但互利互惠、和平共處的交往之禮義,亦有可借鑒之處;文明間的對話需要有「禮」的精神的調劑與「禮」的智慧。等等。

   

   說得很對,但郭齊勇教授忽略了禮學最大的現代價值和意義:制度建設。禮學,外王學也,乃是致力制度建設、更新、發展之學。佛教戒有輕重,儒家禮有大小。文明禮貌也好,文化禮儀也好,各種規章法律也好,包括郭齊勇所說的禮的各項禮儀內容,都是子制度、孫制度,屬於「禮之小者」。社會制度才是「禮之大者」。綱舉目張,這一制度落後,綱不舉,其它禮之「目」是張不起或張不好的。

   

   而民主憲政制度,則是在現代社會政治層面最適宜、最具普適性的大禮制。缺此,郭齊勇所談到的「禮」的所有價值意義因缺乏根基而難以體現周至。

   

   有人說儒家的忠君思想,是專制主義的義理基礎。其實忠君僅僅是特定歷代時期儒家仁義原則在政治領域表現形式,目的是為了行道弘道,最高所忠應是「道」而非君。而且儒家忠君是有條件的,君主首先要依禮而行。正如大道歸心網友所說:「真正的儒家終極目標是弘道,而不是忠君。只有領導者符合道,能夠尊重下屬,理待下屬,儒者才會忠於君。」

   

   君主時代,君主不行仁政,不遵守儒家文物典章制度,就是「非禮」,就成了昏君暴君,不僅不必盡忠,而且據孟子的觀點,可以誅之。民主時代,不尊重民心民意,不尊重普適價值,不尊重人的自由和尊嚴,一句話:違反民主自由原則,就是領導者最嚴重的「非禮」;而領導人不由公開定期的民選產生,則是根本性的政治非禮!

   

   七、重建新禮制

   綜上所述可見,禮學是在堅持仁的原則下通權達變、與時俱進的學說,具有相當的靈活性、包容性、普適性和時代性。

   

   東海大良知學,統攝新內聖學、新外王學、格致學(科學)諸學。民主憲政作為新禮學核心,乃是東海新外王學最重要、最關鍵、最基礎的部分。要重興禮學,重建禮制,實行禮治,首必要從民主憲政開始。

   

   禮制的基本原則是仁義,在這個時代,政治之仁義必須藉助民主制度去體現和落實;禮治的最高境界是德治,在這個時代,德治要以法治為基,法治要以民主保障。偈曰:

   

   德治要以法為基,若無民主法無倚。

   須從民主求禮制,要憑憲政展仁旗!

   2008-2-12東海一梟

   參考與批判:郭齊勇教授短文《禮學的現代價值》

   首發《民主論壇》http://asiademo.org/gb

   

(新禮學初論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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