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待惡女惡少---從仲大軍事件說起 /東海一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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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待惡女惡少---從仲大軍事件說起 /東海一梟

帖子東海一梟的粉絲 » 2019年6月26日

   如何對待惡女惡少---從仲大軍事件說起

   仲大軍事件沸沸揚揚,雙方各執一詞,都振振有詞。到底是仲大軍騷擾女性還打人,還是女方無中生有誣衊仲大軍?事情鬧大了,訴諸於法律途徑解決是正確的選擇。既然仲大軍說「萬寶路派出所通過調取車廂錄像對事情進行了調查」,可見錄像完好無損,這就好辦。孰是孰非,錄像本身當可以作出公正的說明。

   仲大軍性騷擾是缺德,未騷擾也缺智。假設仲大軍遇到的是個無事生非、無理取鬧的惡女野婦,無論自己是否不小心碰觸到對方,無論對方如何叫罵侮辱,道個歉走開就是了,惹不起躲得起也。君子不爭,何況與弱勢群體和女子,有什麼好計較爭執的。一點小委屈小冤枉受不得,居然還發怒打人,太不自重,毫無尊嚴,簡直弱智,白活了65年也。

   經得起罵是君子基本修養。無論思想上道德上,別人罵得對,自當虛心接受;罵錯了,不妨一笑了之,必要時也可適當說明和澄清。至於來自女子小人、弱勢群體的侮辱攻擊,更不值得計較---只要未造成直接身體傷害。君子一般也不會給他們傷害自身的機會。他們沒人教養沒有修養,可憐可悲,君子唯有悲憫而已。

   仲大軍自稱,是因為氣憤而教訓了一下無禮的下一代。即使此言是真,也是「熱情過度」,非君子所宜也,非禮也。對於他人的無禮言行,如何對待,因人而異因地制宜,但無論何人何地,君子都不會動手教訓之。那是對方父兄的責任,外人不宜搶奪。若有條件,君子還應該盡量與無禮之徒保持距離,避免接觸和同行。

   王夫之在《俟解》中介紹了一個「陳白沙與庄定山同渡江」的故事: 「陳白沙與庄定山同渡江,舟中有惡少,知為兩先生而故 侮之,縱談淫媟,至不忍聞。定山怒形於色,回視白沙神色甚和,若不見其人、不聞其語者。定山以此服白沙為不可及。」

   面對舟中惡少的狎侮,庄定山怒形於色,陳白沙則神色甚和毫不在意,可謂最高的輕蔑,眼珠子都不轉過去。因此,定山認為陳白沙的境界高不可及,但王夫之還有高見。他說:

   「定山之怒,正也,而輕用之惡少,則君子之威亦褻。白沙抑未免有柳下下恭之意,視其人如雞犬之亂於前。不恭者君子所不由,至此而二者之用窮矣。子曰:「以吾從大夫之後,不可徒行」,秉周禮也。白沙已授詞林,定山官主事矣,渡江自當獨覓一舟,而問津于買渡之艇,使惡少得交臂而坐,遂無以處之於后,非簡略之過歟!聖人不徒行,但循乎禮制之當然,而以遠狎侮者即此而在。養其性情之和,不妄于喜怒容納愚賤,以使不得罪于君子,亦即在此。此即所謂聖而不可知也,無往而非禮焉耳。」

   王夫之認為,「定山之怒,正也,而輕用之惡少,則君子之威亦褻。」陳白沙雖比庄定山高,仍非最佳。最佳方式應是「獨覓一舟」,根本不給惡少接近的機會。而當時白沙已授詞林,定山官主事,都是大有身份之人,沒必要問津于買渡之艇。《周禮》規定,大夫出行必須乘車。故孔子有「以吾從大夫之後,不可徒行」的說法。2017-5-30餘東海。首發儒家網。

   附微言:【關注】為人為政不著調,待人接物不靠譜,或是所有毛派的通病,至少我沒有發現例外。拿仲大軍事件來說,如果那女子所說屬實,仲大軍缺德至此,可恥之至,毋庸多言;如果仲大軍所說屬實,仲大軍缺智至此,可悲可憐,亦無尊嚴可言。或德或智,必有一缺,一為毛派,便無足觀,嗚呼哀哉,嗚呼哀哉!

   【君子】若有爭執,君子應該盡量禮讓,特別是面對女人老人,縱受點小委屈,又有何妨。人身珍貴,人生高貴,人格尊嚴,生活中小是小非小曲直,沒那麼重要的。如果是女人老人「相撞」,女人讓老人,是尊老和自尊;老人讓女人,是知禮而明理。若涉大是大非,受大委屈,忍無可忍,還有輿論和法律在。2017-5-30

(2017/05/30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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