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府、自由個人兩者之間的權利與責任 上篇
民主政府、自由個人兩者之間的權利與責任 上篇
身在古拉格群島
民主政府、自由個人兩者之間的權利與責任 上篇
「認知(十三)」民主政府、自由個人兩者之間的權利與責任 (上篇)
作者:身在古拉格群島(段)
有一個事實是明確無誤的,我們推翻極權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維護我們的自由。我們在摧毀舊制度時不能不考慮,我們將以什麼樣的方式來確保我們的自由。在這裏我不想把過多的時間用在討論民主政體運行的細節上,三權分立,權力制衡,政黨輪替幾乎是民主制度最起碼的常識,我們沒有必要再重複前人早已被證實的論點。但是我們要明確一點民主制度他絕非完美,只不過是一個最不壞的制度而已。無論從前現在,他都不是我們的最終目的,他的價值如果只是政治上的相互制衡與權力上的人人平等,它就有可能威脅到我們的自由。一人一票的民主制,如果不能建立在尊重個人權力的基礎之上,他會毫無意外的滑入群體高於個人,以平等之名行平均之實的民粹主義深淵。
民主制度通過民選與三權分立的相互制衡,解決政府壟斷權力侵害國民利益確實行之有效。但在實際的運行中他又很容易陷入另一個尷尬的悖論,也就是政客為攫取多數人的民意支持,他會以加大國民福利的口號或手段,迎合民眾貪圖好處的人性弱點,以達成自身的政治目的,而這一切由政治運作的高福利,無疑會讓政府權力不斷膨脹。政府本身並不能產生利潤,試問他將如何維持高福利的開支?毫無疑問他們會通過行政干預將成本轉嫁給納稅人,納稅人在變相的政府盤剝下不但會喪失自身的利益,就連自由也隨之岌岌可危。#作者:身在古拉格群島(段)#
因為政府或政客在做決策時,多數會考量自身的利益而使其具有傾向性。由此多數人決定產生的民主制,很容易出現為取悅多數人,而傷害少數人的趨勢。這勢必會傷害到我們的自由。如今的法國困局,南美亂象正是這一現象的顯現,因為政客的投機使高福利在只能上升取悅民眾,不願下降得罪民眾的情勢下,不光會拖垮經濟,也會使民主制度異化為多數人的暴政。
在國民只想索取權利,並不願負出責任的不對等關係中,扼殺了個人創造財富的積極性(高稅收的剝削),同時也造就了國民的懶惰(不用自己付出辛勞,就能衣食無憂的話,恐怕沒有人願意累死累活的工作)。經濟財富無法彌合入不敷出的高福利開支時,其後果要麼是加大政府權力統合資源,以高福利的物質平均,取代個人自由的權力平等。要麼是政府在經濟困境中癱瘓,並使整個社會秩序崩潰。
政府通過平均財富的手段,可以輕易的將權力範圍擴大,而平均財富的政策顯然具有不合理的傾向性,它將會使政府與法律喪失原有的中立性,從而針對性的侵害個人權利。個人所有若居於政府支配地位,那國民將會喪失獨立性,成為依附於政府的寄生蟲,自由人的創造力,追求財富的上進心將會被懶惰所取代。甚至連最起碼的辨別能力都有可能喪失,惰性引起的依賴慣性很容易使人們成為人云亦云的應聲蟲。一群沒有主見並且盲目的烏合之眾,即便沒有陰險之徒,政府不斷膨脹的權力也會造就野心家的產生,此種論述絕非是基於臆想的危言聳聽,而是私有財產得不到尊重的必然結果。
個人財富只要不是非法所得,政府就無權對其染指,更不應該為了減輕多數人的負擔,而犧牲少數人的財富,這不光是不義的,也是極不合理的。過高稅額維持起的高福利,不但侵害了個人權益,也阻扼了因追求財富擴展經濟所產生的就業機會。征富人過高的稅額是對個人財富的變相壓榨,是政府超出職權範圍的製造不平等。如果它成為一種國策,個人的權利就必定屈從於群體,個人對群體就會成為一種義務。犧牲少數人的利益將會變得「合理」,而這種「合理」將扭曲個體的存在價值,凌駕于個人之上的不平等也就勢在必行了。#作者:身在古拉格群島(段)#
現代民主制度的深層危機,並非老化或已過時所致,而是忽略個人權利,傾向於群體平均所導致的走向反面。錯誤的政府干預不但不能實現美好的追求,反而陷入了群體主義的舉步維艱。高福利解決民生問題,引起的是適得其反的副作用。高福利犧牲平等權利的飲鴆止渴,並不能使人變得幸福,卻能使人在懶惰中喪失自由。而政客們不負責任的許諾,並不會損害他們的利益,但由此引發的後果卻要國民買單。實際上它不是為國民謀幸福,不過是以賄賂國民的手段取得權力,以達成自身的目的而已。
高福利在不斷加碼的政客運作下只會愈演愈烈,如果不加以遏制多數人的暴政將吞噬民主制度。而物質平均偷換概念的取代權利平等,必然會催毀個人自由。民主制度權力制衡的優勢也將喪失殆盡,人的自由權利也將岌岌可危。執念宗教的國家此一表現尤為突出,原因就是不尊重個人權利所致。企圖用人的理性打造一個完美世界(表面上如此),但他們卻忽略了侵害個人權利的平均手段,非但不能達成目的,反而製造了一種不平等的狀態。
支持政府干預,提倡高福利的左派多數是理性主義的信徒,他們認為人類的理性可以操控社會的演進,凱恩斯是這些狂妄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對以後的經濟政策影響極為深遠,也極為有害。宏觀經濟的理性設想並不能解決經濟問題,反而在干涉經濟行為中日趨惡化。而政府干預所產生的虛假需求,雖然能帶動經濟發展,但造成的後期惡果卻得不償失,中國的房地產就是這種虛假需求所造成的巨大經濟泡沫,只不過極權制度由於權力的完全壟斷,表現的更為頑固而已,所以它的惡果要比民主制度的政府干預要嚴重得多。
實際上理性並不能解決經濟行為或社會的演進問題,因為理性具有所處時代知識不足的局限性,所以它沒有經驗累積來得穩妥。經濟危機與其徒勞無功的積極干預,還不如觸底反彈的放任自由更為有效。如果政府太過於積極,無論其目的有多麼美好,他都有可能傷害到我們的自由。政府干預其實是國家計劃的同義詞,他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會走向反面。左派所津津樂道的瑞典就是政府干預的一個典型,而通過財富平均建立起的高福利雖看似美好,卻蘊含個人自由被剝奪的危險。瑞典政府人道主義的難民接收可謂是相當的政治正確,但政府慷人民之慨的愛心,卻無視了執念宗教對安全的破壞性。為數重多的難民不但會加重納稅人的負擔,也為反文明邪教提供了傷害自由的便利。其危害在政府剝奪國民知情權的代碼291案卷中已顯露無疑,在為數眾多的犯罪中為維護政治正確,政府不惜掩蓋多如牛毛的穆罕默德與數不清的阿里。#作者:身在古拉格群島(段)#
一個標榜女權的瑞典政府不去幫受害者討回公道,反而要為強姦犯隱瞞脫罪。2016年,瑞典法庭裁定輪姦殘疾女子的五名中東男子無罪,給出的理由是此女子沒有儘力反抗與逃跑。如果說這不是政治正確導致的法律偏袒,是三權分立司法裁決的失當(此種袒護並非孤案),那通過立法鉗制言論自由的「仇恨言論罪」又該如何解釋?言論在我看來只要不造成即刻的傷害(比如在電影院謊稱火災造成人禍,就屬於即刻傷害),不宣揚種族滅絕,言論的內容就不應該加以限制,即便對某個種族帶有歧視或偏見,只要不侵害他的權利,法律都不應該進行干預或懲罰。政治正確的言論管制是正當性大於善的反面,也是政府超出職權範圍的僭越;這與極權制度的通往奴役之路殊途同歸。
指望政府幫我們解決所有問題,顯然要比自己負擔好的多,但這種企圖轉移自身風險的想當然,在現實中卻不具備實際的操作性,因為政府並不能產生財富,並且還要消耗財富加以維持。出讓個人權利,加大政府職權範圍,不但不能讓我們規避個人風險,而且還會讓不斷膨脹的政府吞噬我們的自由。期望固然美好,但理想的期望常常不是通往天國的階梯,反而卻容易鋪就奴役之路。
只要不侵犯他人的自由權利,人們可以自由的做任何事情。而政府應該維護這種狀態存在。在中立原則的前題下,政府有必要對災難性的事件,進行力所能及的賑災與救助。對於孤寡病患,政府最好依靠民間自行發展的社會保障,如若他不健全,政府可以適當干預,而這必須是臨時性的,絕不可以成為常態,只要民間社會保障成熟,政府的這隻手就應該適時的收回。
而源於歐洲的共濟會就是一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並且他的運行極為成功。正是由於政府職權的擴大,他才逐漸走向了不得已的消亡。而共濟會的管理與運作,顯然比政府的權力指導更為合理。正是由於大政府的出現,他才失去了自身的競爭優勢。而造成這一現象的,正是由於政府僭越的惡性競爭所造成的。
作者:身在古拉格群島(段)
寫於2018年4月22日 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