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府、自由个人两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 上篇
民主政府、自由个人两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 上篇
身在古拉格群岛
民主政府、自由个人两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 上篇
「认知(十三)」民主政府、自由个人两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 (上篇)
作者:身在古拉格群岛(段)
有一个事实是明确无误的,我们推翻极权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维护我们的自由。我们在摧毁旧制度时不能不考虑,我们将以什么样的方式来确保我们的自由。在这里我不想把过多的时间用在讨论民主政体运行的细节上,三权分立,权力制衡,政党轮替几乎是民主制度最起码的常识,我们没有必要再重复前人早已被证实的论点。但是我们要明确一点民主制度他绝非完美,只不过是一个最不坏的制度而已。无论从前现在,他都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他的价值如果只是政治上的相互制衡与权力上的人人平等,它就有可能威胁到我们的自由。一人一票的民主制,如果不能建立在尊重个人权力的基础之上,他会毫无意外的滑入群体高于个人,以平等之名行平均之实的民粹主义深渊。
民主制度通过民选与三权分立的相互制衡,解决政府垄断权力侵害国民利益确实行之有效。但在实际的运行中他又很容易陷入另一个尴尬的悖论,也就是政客为攫取多数人的民意支持,他会以加大国民福利的口号或手段,迎合民众贪图好处的人性弱点,以达成自身的政治目的,而这一切由政治运作的高福利,无疑会让政府权力不断膨胀。政府本身并不能产生利润,试问他将如何维持高福利的开支?毫无疑问他们会通过行政干预将成本转嫁给纳税人,纳税人在变相的政府盘剥下不但会丧失自身的利益,就连自由也随之岌岌可危。#作者:身在古拉格群岛(段)#
因为政府或政客在做决策时,多数会考量自身的利益而使其具有倾向性。由此多数人决定产生的民主制,很容易出现为取悦多数人,而伤害少数人的趋势。这势必会伤害到我们的自由。如今的法国困局,南美乱象正是这一现象的显现,因为政客的投机使高福利在只能上升取悦民众,不愿下降得罪民众的情势下,不光会拖垮经济,也会使民主制度异化为多数人的暴政。
在国民只想索取权利,并不愿负出责任的不对等关系中,扼杀了个人创造财富的积极性(高税收的剥削),同时也造就了国民的懒惰(不用自己付出辛劳,就能衣食无忧的话,恐怕没有人愿意累死累活的工作)。经济财富无法弥合入不敷出的高福利开支时,其后果要么是加大政府权力统合资源,以高福利的物质平均,取代个人自由的权力平等。要么是政府在经济困境中瘫痪,并使整个社会秩序崩溃。
政府通过平均财富的手段,可以轻易的将权力范围扩大,而平均财富的政策显然具有不合理的倾向性,它将会使政府与法律丧失原有的中立性,从而针对性的侵害个人权利。个人所有若居于政府支配地位,那国民将会丧失独立性,成为依附于政府的寄生虫,自由人的创造力,追求财富的上进心将会被懒惰所取代。甚至连最起码的辨别能力都有可能丧失,惰性引起的依赖惯性很容易使人们成为人云亦云的应声虫。一群没有主见并且盲目的乌合之众,即便没有阴险之徒,政府不断膨胀的权力也会造就野心家的产生,此种论述绝非是基于臆想的危言耸听,而是私有财产得不到尊重的必然结果。
个人财富只要不是非法所得,政府就无权对其染指,更不应该为了减轻多数人的负担,而牺牲少数人的财富,这不光是不义的,也是极不合理的。过高税额维持起的高福利,不但侵害了个人权益,也阻扼了因追求财富扩展经济所产生的就业机会。征富人过高的税额是对个人财富的变相压榨,是政府超出职权范围的制造不平等。如果它成为一种国策,个人的权利就必定屈从于群体,个人对群体就会成为一种义务。牺牲少数人的利益将会变得“合理”,而这种“合理”将扭曲个体的存在价值,凌驾于个人之上的不平等也就势在必行了。#作者:身在古拉格群岛(段)#
现代民主制度的深层危机,并非老化或已过时所致,而是忽略个人权利,倾向于群体平均所导致的走向反面。错误的政府干预不但不能实现美好的追求,反而陷入了群体主义的举步维艰。高福利解决民生问题,引起的是适得其反的副作用。高福利牺牲平等权利的饮鸩止渴,并不能使人变得幸福,却能使人在懒惰中丧失自由。而政客们不负责任的许诺,并不会损害他们的利益,但由此引发的后果却要国民买单。实际上它不是为国民谋幸福,不过是以贿赂国民的手段取得权力,以达成自身的目的而已。
高福利在不断加码的政客运作下只会愈演愈烈,如果不加以遏制多数人的暴政将吞噬民主制度。而物质平均偷换概念的取代权利平等,必然会催毁个人自由。民主制度权力制衡的优势也将丧失殆尽,人的自由权利也将岌岌可危。执念宗教的国家此一表现尤为突出,原因就是不尊重个人权利所致。企图用人的理性打造一个完美世界(表面上如此),但他们却忽略了侵害个人权利的平均手段,非但不能达成目的,反而制造了一种不平等的状态。
支持政府干预,提倡高福利的左派多数是理性主义的信徒,他们认为人类的理性可以操控社会的演进,凯恩斯是这些狂妄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对以后的经济政策影响极为深远,也极为有害。宏观经济的理性设想并不能解决经济问题,反而在干涉经济行为中日趋恶化。而政府干预所产生的虚假需求,虽然能带动经济发展,但造成的后期恶果却得不偿失,中国的房地产就是这种虚假需求所造成的巨大经济泡沫,只不过极权制度由于权力的完全垄断,表现的更为顽固而已,所以它的恶果要比民主制度的政府干预要严重得多。
实际上理性并不能解决经济行为或社会的演进问题,因为理性具有所处时代知识不足的局限性,所以它没有经验累积来得稳妥。经济危机与其徒劳无功的积极干预,还不如触底反弹的放任自由更为有效。如果政府太过于积极,无论其目的有多么美好,他都有可能伤害到我们的自由。政府干预其实是国家计划的同义词,他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走向反面。左派所津津乐道的瑞典就是政府干预的一个典型,而通过财富平均建立起的高福利虽看似美好,却蕴含个人自由被剥夺的危险。瑞典政府人道主义的难民接收可谓是相当的政治正确,但政府慷人民之慨的爱心,却无视了执念宗教对安全的破坏性。为数重多的难民不但会加重纳税人的负担,也为反文明邪教提供了伤害自由的便利。其危害在政府剥夺国民知情权的代码291案卷中已显露无疑,在为数众多的犯罪中为维护政治正确,政府不惜掩盖多如牛毛的穆罕默德与数不清的阿里。#作者:身在古拉格群岛(段)#
一个标榜女权的瑞典政府不去帮受害者讨回公道,反而要为强奸犯隐瞒脱罪。2016年,瑞典法庭裁定轮奸残疾女子的五名中东男子无罪,给出的理由是此女子没有尽力反抗与逃跑。如果说这不是政治正确导致的法律偏袒,是三权分立司法裁决的失当(此种袒护并非孤案),那通过立法钳制言论自由的“仇恨言论罪”又该如何解释?言论在我看来只要不造成即刻的伤害(比如在电影院谎称火灾造成人祸,就属于即刻伤害),不宣扬种族灭绝,言论的内容就不应该加以限制,即便对某个种族带有歧视或偏见,只要不侵害他的权利,法律都不应该进行干预或惩罚。政治正确的言论管制是正当性大于善的反面,也是政府超出职权范围的僭越;这与极权制度的通往奴役之路殊途同归。
指望政府帮我们解决所有问题,显然要比自己负担好的多,但这种企图转移自身风险的想当然,在现实中却不具备实际的操作性,因为政府并不能产生财富,并且还要消耗财富加以维持。出让个人权利,加大政府职权范围,不但不能让我们规避个人风险,而且还会让不断膨胀的政府吞噬我们的自由。期望固然美好,但理想的期望常常不是通往天国的阶梯,反而却容易铺就奴役之路。
只要不侵犯他人的自由权利,人们可以自由的做任何事情。而政府应该维护这种状态存在。在中立原则的前题下,政府有必要对灾难性的事件,进行力所能及的赈灾与救助。对于孤寡病患,政府最好依靠民间自行发展的社会保障,如若他不健全,政府可以适当干预,而这必须是临时性的,绝不可以成为常态,只要民间社会保障成熟,政府的这只手就应该适时的收回。
而源于欧洲的共济会就是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且他的运行极为成功。正是由于政府职权的扩大,他才逐渐走向了不得已的消亡。而共济会的管理与运作,显然比政府的权力指导更为合理。正是由于大政府的出现,他才失去了自身的竞争优势。而造成这一现象的,正是由于政府僭越的恶性竞争所造成的。
作者:身在古拉格群岛(段)
写于2018年4月22日 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