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虞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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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虞夫

帖子無為 » 2014年3月12日

朱虞夫(1953年2月13日-):浙江杭州人。1998年中國民主黨創辦者之一。曾於杭州市上城區房管局城南房管站復興小區任物業管理員。
主要經歷


1971年6月,畢業於杭州教育學院中文系,被分配到杭州植物園工作。 自學美工,曾參与繪製《城市綠化樹種選擇》一書、參加西湖風景區的雕塑工作。
1978年底,投身杭州民主牆運動,為發起人之一。
1979年,組建當時杭州主要民刊《四五月刊》社併當選為負責人。
此後被當局多次傳喚和抄家。
1987年﹕調入杭州市江干區房管局,任工會工作委員會負責人。
1989年﹕聲援學運再次被傳喚。
1998年6月,積極投入民主黨的籌備工作。6月25日浙江籌委會成立后,於6月30日上街散發《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委會成立公開宣言》被警方關押48小時。“7.10”事件中遭抄家,抄走大量《公開宣言》、電腦、印表機等物;被關押10天,監視居住50天。11月8日被選為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委會常務工作組秘書長,全國籌委會籌委。
1999年6月19日被拘留,9月15日正式逮捕。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2006年9月15日出獄。
2007年5月18日再次被捕。7月10日,杭州市上城區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2011年3月5日因公開支持中國茉莉花革命又再被捕,4月11日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1][2][3][4]。 2012年2月10日下午3時30分,杭州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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