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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在美行贿判入狱三年 美斥厚颜无耻

2019年03月26日 23:50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何志平在美行贿判入狱三年 美斥厚颜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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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华家臣路祥安病逝与同任中华能源基金要职,2018年2月16日。

网络

(法广RFI 香港特约记者麦燕庭)香港民政事务局前局长何志平为一间中国能源公司向非洲国家高官罪成,法庭在听取他两度哽咽啜泣的亲自求情后,裁定他三年,罚款40万美元,成为首位在美国被判刑的港府高官。其辩护律师表示,会考虑上诉或回港服刑等各种可能,但若一切不变,何志平在扣减已关押的时间后,可望在十五或十六个月后刑满出狱,届时会遣返香港。

美国司法部在何判刑后发出新闻稿,指何志平以美国一个民间组织作遮掩,行贿乍得和两国高层官员,以谋取利益丰厚的石油生意,有关行径,不单破坏世界市场,亦对守法者造成不公,重申当局会继续打击贪腐。而检察官博文(Attorney Berman)更批评何志平明目张胆地行贿,行为厚颜无耻,侵蚀公众对领导人的信心,破坏国际市场,判刑反映了罪行的严重性。

触犯《海外法》和洗钱等七项罪名的何志平,最高刊罚可以判刑二十年,但控方在庭上建议判刑五年,而法官最终判刑三年,香港法律界人士组成的民间团体「法政汇思」,其召集人吴(Jason Y. Ng)律师认为,判刑合理,因为美国的平均判刑年期是两至三年,而法庭亦相信他并非案中幕后主脑。但他估计,何志平即使提出上诉,成功机会亦十分低。

另外,何志平被押离法庭时虽然没有回答记者提问,但有回首向记者报以微笑,以及竖起拇指。

身穿蓝色囚衣出庭的何志平,在美国时间周一(25日)于纽约法院上求情时两度啜泣,指案件令92岁的高龄母亲和妻子受压,令他感到愧疚。他声言,会为事件负上全责,感到极度懊悔。他此时声音变得哽咽,更一度流泪。其后,当他提及还押期间因教导囚友音乐而让他有机会再接触小提琴时,何志平再次啜泣。

法官其后判刑时表示,贪污是严重罪行,令人民生活得不到保障,对发展中国家的民生影响尤深,故不能轻判,但考虑到何志平的为人及他过去对社会之贡献,加上149封求情信中,由囚友所撰写的信件反映何芍他们的教导有助他们扭转人生,令他印象深刻,故此会给予减刑。此外,由于何志平已年届70岁,重犯机会低,而所犯罪行亦只是他人生的小部分;此外,以何的社会地位,监禁数月已具足够阻吓力,故判处较控方建议为轻的刑期,判囚三年。

何志平的辩方律师Edward Kim其后在法院外表示,何志平接受现时的裁决,至于会否上诉或申请保释,他表示,都会考虑。

本为执业医生的何志平,2002年起出任民政事务局局长五年,身兼多项公职,并获委为中国政协委员。2007年御任局长一职后,获港府颁授金紫荆勋章,并致力从事「国民外交」工作,又出任与能源有关的中华能源基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及至2017年,美国以贪腐罪拘捕他,指他涉嫌向乍得和乌干达高官行贿,涉款数以百万美元,后控告他八项控罪,包括五项违反《海外反腐败法》罪名及三项洗钱罪,除针对乍得案的洗钱罪不成立外,其余七项罪名于去年12月经陪审团一致裁决罪名成立。

至于涉案的非洲国家官员未有被控,而被视为案中主脑的华信主席叶简明,虽未有因此被美国当局拘捕或检控,但曾传出他因经济犯罪被调查的消息,且自去年2月起,未见公开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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