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减至40条
2019年06月30日 20:48 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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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习会后,多次宣告要加大开放外资脚步的中国政府今天公布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则由45条减至37条,自7月30日开始施行。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美国总统川普昨天在20国集团(G20)大阪峰会举行会谈后,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今天公布2019年版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其中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原有的48条减至40条,自贸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
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官媒报导,新的负面清单自7月30日开始实施,外资进入船舶代理、城市燃气、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增值电信以及油气勘探开发等限制将进一步放宽或取消。
习近平28日在G20峰会发表讲话时曾提到上述开放措施,并指中国将进一步降低关税水准,努力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大幅削减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
习近平并表示,2020年元旦将实施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对智慧财产权保护。此外,中国也将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健全外资企业投诉机制。
中美2018年爆发贸易争端后,中国政府同年底开始,在不到3个月内完成3次审议,并于今年3月的13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外商投资法」,取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三法),成为中国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律。
对于这次的快速立法,外媒解读是为了在中美贸易战背景下向美国表达善意,但是尽管中国标榜对外商更加开放、更多保护,但由于这是基础性、原则性的法律,对条款的解读和操作可能存在争议。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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