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评论、关注点赞

  • Facebook Icon脸书专页
  • telegram Icon粉丝交流群
  • telegram Icon电报频道
  • RSS订阅禁闻RSS/FEED订阅

山西特大跨省贩卖毒品案一审:主犯贩卖91公斤冰毒被判死刑

2019年12月14日 12:40 PDF版 分享转发

文章转自网络,旨在为读者提供多元信息,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12月13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宋毅等19人贩卖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4年到2016年,被告人宋毅、凤文科等人先后辗转河南、广东、河北、安徽等省多地。其中被告人宋毅贩卖甲基苯丙胺91470克;被告人李翠平贩卖甲基苯丙胺15484.64克(其中297克未遂),甲基苯丙胺片剂100颗,海洛因1.16克;被告人凤文科贩卖甲基苯丙胺7000余克;被告人李丽共计贩卖甲基苯丙胺14700余克,甲基苯丙胺片剂100颗,海洛因165.56克,咖啡因1006.2克;被告人赵新明、杜瑞红共同贩卖甲基苯丙胺6000余克;被告人王秀平贩卖甲基苯丙胺2130余克;被告人刘胜金、陈向平共同贩卖甲基苯丙胺962.6084克;被告人武惠斌贩卖甲基苯丙胺600余克;被告人王二栋贩卖甲基苯丙胺600余克,甲卡西酮2.26克,可待因1.89克;被告人武俊国贩卖甲基苯丙胺270余克;被告人董付国贩卖甲基苯丙胺200克;被告人李胜利贩卖甲基苯丙胺200克;被告人谢素花贩卖甲基苯丙胺30余克;被告人杨文峰居间介绍贩卖甲基苯丙胺38170克;被告人陈欢贩卖甲基苯丙胺100克;被告人张俊平贩卖甲基苯丙胺130余克;被告人王俊明贩卖甲基苯丙胺50余克。

吕梁中院认为被告人宋毅、李翠平、凤文科、李丽、赵新明、王秀平、杜瑞红、陈向平、武惠斌、王二栋、武俊国、董付国、李胜利、谢素花、杨文峰、刘胜金、陈欢、张俊平、王俊明向他人贩卖毒品,或为他人贩卖毒品提供帮助,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

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吕梁中院以贩卖毒品罪对被告人宋毅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被告人李翠平、凤文科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限制减刑;

对被告人李丽、赵新明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被告人王秀平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其他1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到七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相应的罚金。

来源于澎湃新闻

请点赞转发分享👇👇👇Follow Us 责任编辑:蓝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