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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当众自焚必定属於抗议性自杀

2019年02月15日 16:23 PDF版 分享转发

作者:胡平 ,文章内容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不错,信仰能使人不怕死,但是,不怕死绝不等於轻生。不怕死无非是说一个人在死亡无可避免时不那麽害怕而已,无非是说一个人在坚持自己的价值追求时比较敢於自我牺牲而已。像“不自由,毋宁死”这句话,没有外在超越信仰的人就很难很难做到,有这种信仰的人就要相对容易一点。这再次说明了,假如天安门自焚者是信徒的话,那麽,他们的唯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信仰,争取自己的信仰权利,抗议对法轮功的政治迫害。

在《非暴力行动百科全书》(纽约与伦敦,加兰德出版公司,1997年)中“抗议性”条目里这样写道:

“以自杀方式表达对一种不堪忍受的环境或压迫性政权的全面抗议或彻底的不合作。这种自杀须是有意识地当众公开进行,清楚明确地表达抗议,把自杀当作直接行动。有人质疑这种方式是否属於非暴力行为。然而,自杀是对自己施加暴力,而不是针对别人。在这里,一个人自杀是为了唤起人们的关切,从而改变公众舆论,或者是改变对手的感情。由於人们对死者表示哀悼和景仰,这种死亡常常能激发起一种抵抗运动。自杀抗议最著名的做法是自焚,也就是在公共场所把自己置於烈火之上。在六十年代的美国和越南,反战者有采取自焚方式表示抗争的,例如一位越南女教师Pham Thi Mai在1967年自焚,留下一封信要求美国撤兵。在1969年1月,一位大学生帕拉赫(Jan Palach)为抗议苏联入侵捷克斯洛伐克而自焚。”

需要强调的是,当众自焚这种自杀方式,必定属於抗议性自杀。一个万念俱灰的人不会选择这样的死亡方式,一个一心得道升天的人也不会选择这样的死亡方式,因为这种死亡方式太劳神费力,太惨烈痛苦,而且也很容易被打断被抢救。一个人选择当众自焚,就是要死得轰轰烈烈,惊天动地;就是要死给全世界看,让人们过目不忘,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就是要表现出超人的毅力,从而表现出为理想、为信仰而宁死不屈的意志。在这里,死者绝不是追求自我了断,他是要向世人传达出一个重要的信息,以一个小人物所能发出的最大音量。几个小老百姓在天安门自焚,这件事立刻成为全世界媒体的头号新闻,你难道还能说他们只是追求自己的“圆满”而不是要向全世界传达出某种极为重要的信息吗?

越战期间,还有多名佛教徒自焚抗议吴庭艳政权,西方报纸上刊出了记者在现场拍到的照片,在国际社会造成强烈震撼。由於各方面的压力,後来,美国政府放弃了对吴庭艳政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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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讲一个问题。当年,有西方记者在西贡佛教徒自焚现场拍下照片。这事在当时曾经引发一场有关记者职业道德的争论。一派人责怪这位拍照的记者见死不救,只顾自己抢新闻。另一派人则辩护说,摄影记者的使命是给历史留下见证,因此他必须保持某种旁观者的立场。记者的最大贡献莫过於让全世界看到发生的重大情况,只有让全社会了解到事实的真相,人们才可能动员起广泛的力量去解决问题。如果记者放下相机只身介入事态,这就使得广大世界失去了看到事件真相的机会,反而削弱了他对事情的影响力。我对这一问题缺乏研究,很难给出自己的判断;这里顺便提及,可供读者参考。

关於帕拉赫自焚一事,《非暴力行动百科全书》和《非暴力行动政治学》(波士顿,波特。萨金特出版社,1973年)中有较多描述,简况如下:

1969年1月16日,在苏军坦克开进捷克斯洛伐克镇压布拉格之春後的四个月,一名二十一岁的大学生帕拉赫为了捍卫出版自由,要求废除书报检查,在市内的国家博物馆前的温塞拉广场上自焚,三天後不治身亡。当天晚上,许多年轻人在帕拉赫自焚的地点举行烛光晚会,他们手持蜡烛和黑色的旗子以及红、白、蓝三色的捷克斯洛伐克国旗默默地聚集在广场。

在1月25日的葬礼上,至少有五十万民众自发参加,出席者中至少有两名政府的部长和许多改革派的重要领导人,人们向这位以自焚方式表达其献身於捷克斯洛伐克的自由的大学生致敬。在正午,全布拉格停止工作五分钟。然後,成千上万的人,泪流满面,手捧鲜花,川流不息地向帕拉赫的遗体告别,帕拉赫的灵柩安放在查尔斯大学的胡斯塑像脚下(胡斯是十五世纪的捷克宗教改革家,1415年被以异端邪教罪烧死)。人们缓慢地穿过布拉格老城的街道,来到帕拉赫自焚的广场——人们把这个广场叫做帕拉赫广场。在那里,乐队奏起国歌,一面面缠着黑纱的国旗伸出窗外,人们在凛冽的寒冬中伫立几小时之久。布拉格之声电台和其他电台都播放了学生的悼词和其他几篇文章。全国各地,工厂、学校、公共场所,都举行了悼念活动。苏联军队没有镇压葬礼,他们甚至没有在葬礼上露面,而是在不远处监视。此後,在皮尔森、布鲁诺和布拉格等城市,至少还发生了三起自焚事件

我在一九九零年春天造访布拉格,特地请接待我的一位捷克汉学家领我去帕拉赫自焚处,并在那里照相留念。

选自:法轮功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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