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的梦想》第十三章、再做劳改新兵
“佐丹奴”居然出自这些囚犯之手
我半年多的禁闭实际上是白坐了,半途而废的抗争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六·一分监区至此仍在严重地劳役犯人,每晚加班到9:30、10:30仍很正常,星期天依然没有。但是因为这次禁闭,分监区许多犯人变得对我更加信赖,一些犯人遇到苦闷或受到狱警不公正待遇时便找我诉说,请我出主意。我只是感到很无奈,除了倾听和想一些无关紧要的办法,便没有别的帮助给他们,因为我能想到的无非是劝他们要么忍耐,要么投诉,然而忍耐是他们一贯在做的,投诉又被历来的尝试者证明是根本无效的。
此时六·一分监区的服装加工已逐步走上正轨,订单也变得多起来,主要加工牛仔服、休闲裤、童装、风衣、公仔,其中有不少是出口订单。有一种特别肥大的女裤,那绝不是东方人可以穿的,大号的裤腰足可以装得下两个我,记得标牌好像是“725”。风衣加工过一个品牌叫“佐丹奴”的,这个牌子我知道是香港黎智英创下的,已经多年没有在内地开店销售了,所以我估计这批货可能是冒牌的。公仔是为沃尔玛超市加工的,有圣诞老人形象的,还有一种他们称为“木乃伊”形象的,只要连接上充气马达,它们就可以鼓胀起来,在大街上招摇。
曾经钉我镣又解我镣的那位苏指导,居然调来六·一 做指导员了,他名叫苏敏华,见到我总是一副很鄙视的眼神,从不搭理。禁闭那段时间里,我就知道他特别爱多事,所以我估计他可能是因为好管事,妨碍了曹胖子的独裁而被他排挤走的。来了这里他仍改不了多事的毛病,常提出一些苛刻要求,搞得犯人们很反感。有一天晚上加班到10:30,犯人们疲惫极了,收工报数时他却说还要讲几句话,犯人们群起发出“嘘”声,搞得他没讲成话,很丢了一回面子。
刘顺辉此时已任代理副分监区长,他总怕我“闹事”影响他的升职,曾找我谈话,明说了他的担忧,我说我所要求的东西是冲着监狱的,并非针对任何个人,理应影响不到你的。这人的野心此时显露得比较充分,自从带“长”以后,面对众犯训话时一改过往口气,变得异常暴戾,能感觉出是有意鼓气压迫出来的粗声,要求也相当严酷,讲话有意模仿我国上层社会流行的那种官腔官调,听他发表讲话我总是坐在下面发笑。但他很少斥责我,因为他知道我不吃他这套假威严。此时的刘顺辉,再也不是他自己所说的喜欢“淡泊生活”、“不想做官”的那种情况了。他还采取了一些明暗相间的手段开始向祝君华发起了“颠覆”行动,指望有机会取而代之,在犯人面前谈到祝时,往往是:“他懂什么。”祝君华是纺织技术员出身,非司法专业,这是刘之所以自信的原因。刘也特别喜欢在别人面前显示自己有“才能”,与我讲话时总表现出一种怀才不遇之色,吹嘘说分监区大多文书基本都是出自他手,并还在监狱评比考试中名列第六,他说监狱今年升职的人,10个有7个要花钱才能上,另3个是硬考上来的,而他就是属于这3个之列的。他还讲,过去要升职全得花钱,估计以后会慢慢好一些,可能会5:5开,即一半人花钱,一半人不花钱。我想着觉得好笑——狱警的晋升评比其实和犯人年终评审奖励也一样啊,也是3:7开,7成要花钱,3成靠实干。之所以也拿出一点名额给实干的,那是为了保持大多数犯人生产劳动积极性的,是必须付出的牺牲,否则将没有人愿意给他们干活了。
想搞小发明,狱警不理会
刘顺辉倒是很热心《立新报》的征稿,可是因为所有奖励承诺总是无法兑现,越来越没有人响应他的号召,写稿投稿了。他培养了一个外号叫“秀才”的犯人,一年能勉强发几篇豆腐块儿,但就这可怜的几篇豆腐块儿,还得靠“秀才”自己弄些布料或衣物、香烟之类送给编辑们去交换。“秀才”真名叫蒲召勇,湖南怀化人,自己说是湖南湘潭大学毕业的,学机械,但却因为他形象过于猥琐土气,而总是没人相信。“秀才”与我同岁,是因盗窃汽车被判了死缓,他个子矮小,眼睛高度近视,看电视几乎要趴在电视机上才能看清,但却从不戴眼镜。从抓至今已8年了,但他劳动成绩太差,还未得到过减刑,所以他极想通过写稿来捞点成绩,无论谁当宣传组长,他总是这个组长的跟屁虫。因为老是失败,干活又不行,“秀才”总是犯人们嘲笑的物对象,可“秀才”的优点就在于脾气好,从不计较,不管遭到何等的羞辱嘲笑,他依然快快乐乐,屁颠来屁颠去,依然照旧侃足球、侃篮球、吹国家大事,尽管每次吹牛总会被人找到漏洞而顶个底儿朝天。
我曾找刘顺辉,请他帮忙找本新《专利法》,我说想搞几项简单的小发明,刘却说:“搞什么发明,我看你还是别搞这些怪名堂了,你还搞写作多好,又不麻烦人,又修身养性。”我说没什么题材好写,他说你写我嘛,我算是个公正廉洁的干部吧?他的意思是,描写他的“光辉事迹”,然后投稿到《立新报》或《广东监狱报》。我心里真是哭笑不得,我从不给这两个破报投稿的,仅仅只是帮秀才改过几篇稿子。而且,我怎么知道他真的“公正廉洁”,据我所知,他之所以调来六·一,就是因为出了“公正廉洁”的问题。
我又找了几个狱警帮我找《专利法》,都不肯相帮。我才发现这个分监区的狱警已对我抱有一种群体恶感,这显然不利于我去实现原定的目标。过了一个多月,才终于求得新队长蓝学坚帮忙列印下了专利法当中的4页内容,我就只凭这4页纸来参考如何做样品、写申请书、走申报程式。祝君华口头上表示支持,但我实际需要的东西仍是得不到。在这种情况下,稍微复杂一些、要求稍高一些的构想我无法去做,我想先挑出几项可行性较大的,容易做到的简易项目写出申请书,而如果有一两个简易项目能成功申请下来,我就可以争取更多一点的条件,来试试复杂一些的构想。中国并不是一个鼓励创造的国度,我知道,不仅这个分监区的狱警对此抱嘲笑态度,而且禁闭巷那边也有不少狱警听说我要搞小发明,都是哈哈大笑了一番,还有人讲:“他要是能搞发明就不会来坐牢了。”能向他们提出这一点要求,我显然是认准了其中几个项目的,显然是下了决心一心要搞成的,我从来不喜欢半途而废被人看笑话。因为搞过营销企划,我知道不少简易的小创意或小发明看起来小,但却往往能创造出大的市场价值,营销学中所说的“小发明大市场”即是这个道理。例如“逆时针钟表”就是这样的例子。自己这些构想当中有几项就像“逆时针钟表”一样,是说破了谁都会做的,这样的构想我保留了两三个没敢写成申请书报上去,因为这些申请是要经过监区狱警、科室狱警,然后才到专利局的,这些人良莠不齐,我担心在走这个程式时会被人窃去创意。如果一个创意简单而市场价值又大,没理由不会被人窃取的,何况我是个狱中的犯人,被人窃取了自己也毫无办法。
搞发明计画夭折,材料被打回,无奈寄回老家
春节前我曾拿了一份申报材料找到刘顺辉,他推说要过年了,不仅监狱的人无心办公,专利局也一定无心办公。我一想也合理,于是等到了3月份才递交。至5月前,先后递交了6份简易小发明专利申请材料,包括相关图纸。但是毫无回音。本来这东西分监区帮助直接去专利局申请最为省事,但刘说这一定要报教育科,由教育科去跑申报,可教育科认为这种事情与生产相关,便又推给了生产科。生产科拖了一段时间派来了一位老狱警,要求我按规范化图示来画图,重新做一份材料,并追问我申报费用如何解决。费用我已与“师傅”张滨商量好了,他出钱与我合作。自这位老狱警离开后,一个多月无人理会。我着急了,连连致信给监狱长和教育科科长求问缘故。
5月中旬,生产科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位自我介绍是科长,他们把总计6份申报材料一并退还给我,说他们拿去谘询了专利局,那里的专家认为这些项目技术含量低,没有什么市场价值,因此不值得申报专利。他们还说,监狱没有义务帮办这些事,如果你还想申报,可以寄回家里,请家人帮办。我分辩说:“专利局没有资格评判发明的市场价值,而且也没有权力因为市场价值大小的判断而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它只能是根据项目是否有创新性、实用性,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至于市场价值只有获得了专利权并投入市场后,由市场来评判。我认为监狱也不能对其市场价值大小下定论,正是因为创新产品的前景具有不可预测性,商家才会对创新产品感兴趣,国家也才鼓励和保护创新产品。总之,我认为,无论价值大小我都具有申报权利,而且根据刑法,服刑人员有这个权利,监狱不应以市场价值大小为由予以阻止。”那科长不愿多说,冷冷地告诉我监狱已决定了,并说他们没那么多人力帮我跑这件事。说完后,不顾我的失望与愤怒扬长而去。我看见这6份材料上都有铅笔写的批注,全是“市场价值不大”、“无价值”、“没有申请必要”、“不可行”之类的结论性语言。我无法忍受这样草率的判定,我不相信这6项当中没有一项有价值,于是我擦去他们的铅笔批注,把材料又带回了监舍,收放在内务柜里。
接下来怎么办?是否寄到张滨家去?他家倒是出得起这笔申报费用,可我怕这当中有个闪失,便无法帮助到两个侄子。大哥呢?他哪能凑到这么一笔钱,家里又那么困难,寄给他不是雪上加霜吗?但是考虑了一个周,我觉得还是交给大哥比较放心,方式可以灵活些:如果他能凑够钱就申报,凑不够钱可以先留着,以后再办,而且也可以先报一项两项的,这样费钱少些。我把寄材料的想法说与祝君华,祝说要考虑考虑。过了几天,未见回复,我又找到祝,告诉他这是我最后一次求分监区办事,发明我再也不搞了,我不会再有什么事麻烦到你们。祝听我这样讲,才勉强答应下来,但仍说要先问问科室。一星期后,科室答复说纯粹的申报材料是可以寄的,祝才帮我寄了回去,我记得总共贴了5块6毛钱的邮票,那个极少说话的姓李的队长帮我垫付了0.8元邮票。随材料我还夹了一封给大哥的信,告诉他我以上的想法,请他量力而行,可报则报,不可报也不必勉强。但材料寄出后,我始终未能收到大哥的回信,至今也不知这些东西是否到了大哥手上。
给监狱长写信 ,请求改善精神病犯待遇
春节前后,我即发现分监区的狱警并不支持我搞这个,当时在给监狱长的求助信中提出了调队请求,当然监狱长是不会答复我的。于是又找到监区教导员要求调队,他倒是口头答应了,但说还得请示科室。教导员是个相当自大的人,我再次找他问调队的事时,他居然坐在椅子上,将脚高翘在椅子的扶手处,皮鞋就在离我面部20公分远的空中晃来晃去。按要求,我是蹲在他面前的,这种在皮鞋底下接受傲慢训话的景况令我极感屈辱,我当即背转过身不再理他。刘顺辉听说我要求调队,找我谈话时表示——“把你这种人调走,在任何监区都是求之不得的。可是,谁又愿意要你呢?”我想,他这两句话说的极对,而后一句就应该是我迟迟未能被调走的真正原因。
当时要求调队的目的,是希望换一个新的分监区,或许可以争取到对我搞小发明的支持。不料,后来生产科转达了监狱的意思,即监狱不支持,既然监狱都不支持,还能指望哪个分监区呢?此时倒是调不调队也无所谓了。我彻底死了心,我想,自己的那些构想若将来还有价值,出了监再试试看能不能为两个侄子谋点福利了,不过到那时,或许他们已能够自食其力了,我的帮助已不再重要。而在他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我却什么也做不到。
经过这么一番白费力气的挣扎,仍然无法帮到两个侄子,令我相当苦恼了一段时间。接下来,该怎么办呢?我想,要不今后还是继续搞写作?继续写长篇小说?可是劳动时间这么长,且不说没有星期天,即便是1个小时的午休都常常被取消,哪有闲余时间写长篇小说?大概写诗是可以的,然而面对如此令人丧气的环境,诗和我一样不希望来到这里。那么,做什么呢?小发明又无法搞,看来我出禁闭仓是个错误,要不,还是继续拒绝超时劳动,回禁闭仓去独自坚持我的“6天8小时工作论”?
回到分监区后的这几个月当中,我也并非那么“规矩”,其实是无法“规矩”的。对于禁闭巷那些犯人,尤其是精神病犯所遭受的非人待遇,我本想待自己出了监再去设法披露它,借用外力来改变它,为这些可怜的人解除痛苦。但转念一想,我出监还得6年多,假如现在写信给监狱长,以人性共通的语言来劝说他,倘若能够引起他的良心发现,主动来作为,岂不是可以提前好几年解除这些人的痛苦?那又何必要等到6年后我出狱呢?
于是,就禁闭巷精神病犯的残酷处境我写了一封信给邹月宏监狱长,劝他从人性与法理出发,给他们以人道的待遇,该治疗的送精神病院治疗,该保外的保外,而不应长期囚禁在阴湿的禁闭仓里,并且还给套上脚镣。
请求改善贫困犯待遇,监狱长不予理会
与此同时,我还给监狱长写了一封建议信,其中有两条建议。第一条是建议将各分监区的废品回收收入集中起来,设立“困难服刑人员救助基金”,用于解决“三无”犯的日常用品问题,或对其困难子女进行适当的资助。通过我的观察了解,一个分监区一年下来,足有5000-10000元的废品回收收入,这些废品包括犯人购物后丢弃的包装箱、饮料罐、废纸,以及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铁、废塑胶、废布、废棉等。这些收入过去全是被狱警拿去吃喝了,很是可惜。我将这个建议说与祝君华时,他首先是掩饰,说:“没有没有,哪有这么多。”我突然醒悟到这吃喝也有他一份的,他自然本能地要保护这笔开销。何况,连省局拨给犯人的凉茶费他们都敢吃喝消费,怎么能指望他们会主动捐出这笔钱来!“三无”犯的生活是相当凄苦的,既要忍受物质匮乏之苦,又要承受在有钱犯人当中尴尬生存的精神之苦,还要承受对贫困子女的忧愁之苦。比如,今年过年,仍是30名“三无”犯分享15斤“党和政府”给予的节日苹果,而且还是又小又烂的劣质苹果。
有一个叫戴文选的新疆籍新犯,下队后几个月里身无分文,每月5元的“政策性零用钱”又要被扣住,留那20元的账底,所以牙膏、手纸、肥皂、洗衣粉均成了大问题。找别的犯人要,又由于他平素个性太强,总不甘居于人下,以至于人缘太差,而无人愿意帮他。我虽然同情他,可我也是个贫困犯,无力帮到他。后来我说你找警察吧,《警察法》不是说“有困难找警察”么。戴说干就干,几天后就直接找祝君华要,祝毫无准备,就指示另一个管教,要他负责办理,那管教又找到事务犯,由事务犯负责给戴凑了一点日用品。最终羊毛还是出在了羊身上。
这个建议写上去后,未有回复,后来我又将它写信推荐给教育科许科长。在给许科长的信中,我说:这种方式简便易行,又得人心,并且完全可以推广成为一种通行全国劳改系统的模式,那么作为创造了这一民心模式的韶监教育科,您岂不是居功莫大焉?言下之意,等于告诉他——这既是为犯人好,也是为他个人创造一个仕途晋升的好机会。许后来找我谈话,说这个方案推行的话有较大阻力,有待研究,但他没有说明阻力何在。事后我思量,他肯定还是害怕开罪于各分监区的既得利益者们。
给监狱长的另一个建议,是希望把我已修改誊抄好的长篇小说《白色的春天》捐出来,我完全放弃著作权,也不要任何经济收益,不署我的名字,用它的出版收入作为启动资金,创立一个救助基金,专门救助失去了父亲或母亲的孩子,如同我那两个侄儿。但一两个月后,亦未见回音,我便又追一封信,说若觉得启动基金困难,就将它的出版收入全部用于建一所希望小学。当时我考虑,我没有出版权,等出监后剥夺政治权利期满,这书或许早已过时,不如现在全部捐出去,为社会作一点贡献。为了表明心意的诚恳,我还在信中保证:永不说出我是这无名小说的作者。
看来我的这个建议仍是他们眼中的可笑之举,终究无人理会。后来我找到一本有关知识产权的书,其中写明著作权的转让只是指财产权,而其中的署名权不可转让,或许正是这个署名权使他们对我的建议根本不予置评,因为他们可绝不能帮“反共分子”出书,助他出名啊!
有钱就可以买到“省级积极分子”
春节时,大哥给我寄了300元钱,这没有让我感到高兴,只是让我对家人的负罪感更加深切。我没有用这钱去买任何“年货”。有钱的犯人们又是订干货,又是订炒菜,还有丰足的水果饮料,大包小包好不热闹。韦福芝原本预料春节前能出监的,不料因为与祝君华闹了矛盾,这下减不了刑,只能再等1年了。因为这个原因,老韦心情不太好,加上家里寄的钱尚未到账,他也没买任何“年货”。张滨在腊月29那天,提了一包花生、糖果之类的东西给了我,我就将这包东西全拿给了老韦。
陈育东原来和我在8仓住过,他是从少管所送来的,因为肺结核住了半年院,刚好也就是我坐禁闭的那半年里。陈在医院时帮病房值一些班,也挣了6个嘉奖,加上在分监区时挣的5个,他完全有资格评一个“监狱级改造积极分子”。但医院说他应回分监区评,分监区则认为他应在医院评,推来推去,他两头都没评着,于是气愤地找到我,请我帮忙写封投诉信给监狱长。这信居然难得地有了回复,他的“积极分子”最终由狱政科给批了下来。可能是为了表示答谢,他年前也提了一包糖果给我,我就用他的这包糖果打发了三天的年假。
“积极分子”的评比向来是一面黑一面光。我是被安排在6楼剪线头的,我看见质检台后面总有两个广东籍老犯成天不怎么干活,只是躲在台案后吹水(聊天),而年终这俩人都是“监狱级改造积极分子”。按规定,狱警不能使用犯人提供的私人劳务,但祝君华就让一名行过医的犯人做了他的“私人医生”。这名犯人针灸推拿有一手,而祝又长期患肩周炎,所以这名犯人的主要“改造任务”就是为祝针灸推拿,不必再从事车间劳动,年终还因此评上了“积极分子”。不少狱警为了混个文凭,好用以评职称、谋晋升,所以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电大或函授,实际上这种文凭水分很大,他们平时作业甚至考试就找有文化的犯人充当“枪手”,只要“枪手”当得好,考核成绩自然也有了人为保障。
在这期间,我遇到过看守所时同过仓的郑永球和崔世明,这两人因为“有料”,投牢即有不错的待遇。郑先在二监区混了几个月,然后调到了花组,花组直属生活卫生科管,负责狱内花草树木的修剪,是全监最舒服的去所,许多“有料”的犯人想去还去不了。所以,听说是花组的,大家都明白,那必是相当“有料”的犯人。我在禁闭仓时,曾来过一个花组的犯人,是因打架禁闭的,他一入禁闭仓就有狱警来照应,给他木板床、双份的被子,还给他烟抽。崔世明一投牢就分在了教研组,不时与电教中心的几个犯人跑着搞“狱内新闻”的采访,这是比郑永球还舒服体面的差事。对这二人的“优待”,是我在看守所时就预料到的,现在的狱警,不腐败才不正常。
我回分监区后,徐斌已调回监仓任夜班监督岗,不再做车间调度,原因是他与一名犯人在厕所私下斗殴,后被人举报到监狱,监狱要求查处,祝君华便如此偷梁换柱作了处理。后来老韦悄悄告诉我,这举报信是他写的。祝君华一直是徐的保护人,尽管徐不断打人、骂人、出事,但总是顺风顺水,如今这夜班监督岗其实比车间调度更舒服,晚上只值4小时班,白天整天睡觉,成绩还照拿,岂不美哉!年底徐还评上了“省级改造积极分子”,并报了两年的减刑。众犯看到这样的结果,只能哀叹爹妈钱少,比不得人家。
没钱就干苦力,有钱不花,狱警会整到你花
有钱犯人也有很小气的。与张滨相当要好的一个姓韩的广州犯人,因姐姐嫁到了美国,所以来钱容易,平素账上总陈列着上万块钱。监狱组织买书时,他就专挑贵的买,比如480元的《辞海》,买回来也只是放在床头而已,几乎就没怎么用过。尽管钱多,买东西也挺气派,可这人的小气却是出了名的,不但对犯人,对狱警也是舍不得花一点钱,所以,他就一直在生产线上干力气活。狱警们哪容他“铁公鸡”不出粮,找岔子刁难他,借题发挥扣他的分,并把他拉到监区去批。通过一系列手段的锤炼打造,这小子几个月后居然直升为监督岗,不仅脱了产,还谋得了显要的改造“职位”。这种坐火箭般的提升,令所有犯人大跌眼镜,就有熟知他的人传言——韩终于顶不住压力,让家人破了财,破财消灾啊,所以才如此突然地改变了处境。
左华全是平时很信赖我的贫困犯,时常找我聊天、诉说苦闷。我也是贫困犯,平时与我走得近的大都是贫困犯,我们这群犯人好似过去的“贫协”,彼此间有更多的共同语言,这些共同语言能够帮助我们有效地减轻贫困的尴尬和压力。左华全是重庆合川县人,因伤害罪被判死缓,他有一个小女儿寄养在父母家中。左华全最惦念的人除了女儿就是姐姐,他说姐姐从小对他好,他说自己如果能活着出去,唯一的牵挂就是补偿女儿和报答姐姐。他还给我看了女儿和姐姐的照片,小女儿非常可爱,完全不像他这般黑。他说在老家,别人都叫他“左三儿”或“黑三儿”。我总是和他开玩笑,叫他女儿为“佐丹奴”,日子久了,他竟也习惯了,每当与我讲他女儿时,开口就说“我佐丹奴”如何如何。他好几年没有钱来、没有接见、也没有通信。突然有一天,狱警找到他,要他赶快给家里回封信,说他老母亲好几年收不到他的信,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写信来监狱,请监狱帮忙找找他儿子。左华全说他特别讨厌干手工活,只喜欢干力气活,可是这监狱又没有什么力气活给他干,所以他干起活来总是觉得不顺心也不顺手。踩衣车他学了两三年,也还是个新手,任务完不成,狱警铐他电他,回到仓里他就用烟头将手腕烧出一块块铜钱大的伤疤,以泄心中的忿闷。
“党的阳光”照不到的人当中,除了左华全,麦荣也算一个。麦荣是广东人,很小的个子,因为患有大脖子病,曾受照顾被安排去做仓管,管理布料和成衣。可是没多久,他就给“大佬”们排挤走了。麦荣平时很老实,一年下来却只有三四个嘉奖,因而,总是忿忿不平,走起路来也总是一副气狠狠的样子。他的两肋特别敏感,即使是隔着衣服用手一摸,他都会立即敏感地蹲到地上,因此这个地方是绝对不让人摸的,谁摸跟谁急,只是除了我——他和我吹牛时老爱抬杠,他一抬杠我就把他“摸”趴下。麦荣的大脚趾长得非常难看,没有指甲,很像是一截被火烧烂的柴头,他告诉我那是在派出所时,公安打他打得太狠,他踢了公安一脚,公安就用钳子把他脚大拇指的指甲给拔了。
狱警是不可以轻易顶撞的,你顶撞了他,轻的处罚是打你,重的处罚是成几年时间里不给你成绩,没有刑减急死你。有一个无期犯就因为顶撞了狱警,害得他四年多也得不到改判(按法定是两年改判)。
秀才被打,背上的创口上尺长
打人依然是六·一如今的家常便饭。一天晚上开工时,李建华未站好队列,余荣存将他叫出来一脚踹倒。“秀才”和杨碧浓、左华全等人一天因为未完成生产任务,中午被罚抄“58条”,他们由于太累,想休息,所以不抄,祝君华就把他们叫到大院里,用一根木条狠抽。“秀才”回来后给我看背,背上有几条上尺长的创口。有一次一名事务犯私拿了几条生产线上的牛仔裤,而这个事务犯曾经将“秀才”排挤出库房,“秀才”认为这下总算找到了报仇机会,遂将此事报告了狱警。不料这裤子正是给一位狱警做的,这位狱警又和余荣存同值一个班,为了表示对同事两肋插刀,余荣存把“秀才”叫去值班室,当着那个狱警的面,打了他一顿耳光。还有一天收工,新狱警谢中华带队,回监仓抄身时因为下雨,犯人们以为要进了仓在大厅抄身(雨天一般是这么做的),于是全涌了进去。谢大怒,叫出6名排头的犯人,逐个扇耳光,扇完了耳光还未解气,又冲着犯群大骂一通。5月份,一名新下队的姓杨的犯人出车间时忘了报数,被刘顺辉打了一顿。一天晚上加班时,戴文选被一个粗壮的河南犯人打了,他去报告值班的陆文伟,哪料陆文伟早已对他干活不卖力怀恨在心,顺势又给了他一顿打。……等等。两三个月的时间里,我亲眼所见狱警打人的事就不下这五六单。
绝食抗议超时劳动,亲眼看着陶君出监
长时间的超时劳动毫无改变的意思,星期天也是根本没有的,有时还加通宵班。所好的是,加通宵班次日有一天觉睡,可如果是加班到晚上12:00,就没有白天休息,次日仍得6:00起床,7:00开工。但是,分监区的开工工时记录却做了两套,一套是真实记录,这个可以随时藏起来或毁掉。另一套是标准的6天8小时工作制的开工工时记录,每隔6天,有一栏写着:“星期天、休息”。我看到这个记录本的时候是3月份,但6天8小时的开工记录已写到了5月份,显然这是提前编制好的,用以应付省局或其他方面检查的。
连续这么加班,人是很难吃得消的。有一次连续三天加班到晚上10:30以后,午休也被取消,第三天晚上居然加到了12:30才收工(那晚是刘顺辉当班)。我愤怒极了,再也不管什么发明不发明(那时我正在忙这个),次日早晨找到祝君华,告诉他我已开始绝食,我要求见省监管局局长。祝君华吃了一惊,我能看见他脸色发黑,表情凝重,或许他以为我是要控告他们贪赃枉法。其实我的目的仅是想当面问问监管局长:监狱到底该不该实行6天8小时工作制?如果该,到底什么时候才实行?我想,监管局长是管监狱的,我是他管下的国民,所以我认为自己要求会见他的请求并不过分。
但这次绝食在第7天时失败,当时他们把我送到了医院,准备捆在床上强制灌食和强制打点滴。说实话,这是我未曾料想到的,在院长威胁给我半小时的考虑时间里,看到绝食已失去意义,求见局长已不可能,我最后改变了主意:答应复食,但要求会见监狱长。狱警们满口答应,但在逼我喝下汤食后,再也没有人理会我的请求。在医院期间,我还曾跪下来请求刑罚执行科袁科长,请他向监管局转告我求见局长的请求,但袁只是做了一番官样谈话后,抽身离去。这次绝食完全是一场白费,仍是什么也没有争取到。我只是再次做了一件半途而废的事。
这几个月里,出收工时与陶君见到过几次,他告诉我自己4月16日刑满。4月16日这天早晨,我不时悄悄站在车间六楼的窗口,向陶君所在的监舍方向张望。9:00左右,陶君和一位狱警走出了监舍,他穿着一件白衬衣,外套一件黑马甲,显得精精神神,一边与狱警说笑一边向教学楼方向走去。出监手续是在教学楼一楼办理,我无法看到他走出大门,只能在远处默默祝愿他平安顺利,不会再有牢狱之灾。

(陶君逃亡美国后,在作者快出狱前后,发的推特“寻人启事”。)
向省高院、省高检控告韶关监狱违法,毫无回音
有一天,翻看一本法律汇编时,偶然读到了《行政诉讼法》,我突然想到——是否可以就监狱里的违法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让他们自己的法院来判定他们自己的监狱是否违法?我仔细研读了一番这些文件,发现根据当局颁布的这些法律的书面精神,这么做是可以的。我打算再作一次尝试,哪怕最终被证明又是一次“天真”和“幼稚”之举。我写了一份行政诉讼状,通过监狱信箱寄给了省高院民事庭。根据《监狱法》和“狱务公开制度”的书面精神,犯人可以向上级司法机构控告和投诉,并且还明文规定:控告信不受检查。
在这份诉讼状里,我提出了两项控告:1、韶关监狱严重超时劳役犯人,不给犯人星期天,使犯人每周强制劳动时间超过70小时,属严重违反《监狱法》和《劳动法》的行为;2、韶关监狱等广东所属监狱有一个通行的不成文“规矩”——犯人见狱警时必须单膝蹲下,我认为这个“规矩”无任何法律依据,属侮辱人格行为,应视为违反《监狱法》和《宪法》中有关公民人格权的相关条款。
信投出去后很久未见回音。后来和一位狱警谈话时,我试探着问他:犯人的控告信侦察科扣不扣、拆不拆?他哈哈大笑:“侦察科什么信不敢查?把你的信拆了,丢到垃圾桶里去,你又没挂号,谁来追究他?”我半信半疑,终究还是觉得不踏实。恰好,这时有一位私下曾表示支持我的犯人告诉我,他可以通过相熟的厂家师傅传信,那师傅是他同乡。于是我又通过他追投了一封控告信。
与此同时,我还向省高检投了一封控告韶关监狱犯“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刑事控告信,列举的主要犯罪事实如下:1、普遍存在长期禁闭或变相长期禁闭犯人现象,严重超出法定禁闭7-15天期限;2、经常在禁闭仓对犯人采用钉镣的残酷处罚,有的犯人甚至被钉镣长达数月;3、长期虐待精神病犯,把他们长期关闭在阴湿多蚊的禁闭仓里,而且不予治疗或应付治疗,并还加戴铁镣;4、大面积严重超时劳役犯人;5、大量存在狱警殴打犯人行为。
但是,很长时间过去了,这些信都毫无回音。一天正在干活时,监区狱警把我叫出车间,并带到了教学楼一楼的一间办公室,我看见潘浩副监狱长正襟危坐在办公桌后,狱政科长和侦察科长在一旁陪着他。显然是要找我谈话,或者说是作“个别教育”。潘浩的桌面上放了一本厚厚的法律书籍,以及别的参考书籍,看样子是有备而来,打算要与我展开“辩论”的。可我并不想辩论,我的意见说一千道一万,核心只有简单的一句话——要求6天8小时工作制!
副监狱长潘浩:我可以认为加班是劳动技能培训呀
潘浩说我寄给监狱长的几封信他都看了,今天来专门作一答复。他说:“你提出捐献小说一事,明显不可能,因为你处于剥权期(剥夺政治权利)。你提出利用废品回收收入搞‘困难服刑人员救助基金’,这个我们会考虑,但结果很难说。不过,对困难服刑人员我们历来都是有特别照顾的。至于你提出的精神病犯待遇问题,这个你可能还不知道,我们已将他们全搬到了一个专门的房间,这是一个可以提供治疗的环境,情况已经有了很好的改善;同时,我们还积极动员犯人家属来办理保外,可就是有些家属不肯来保他们的亲属。至于搞发明创造,我们的意见还是希望你出去了再搞,监狱里毕竟条件有限,但如果是有关本监狱生产的技术革新,我们也支持。那么,至于其他的呢,我想你主要还是关心劳动时间的问题,对不对?那么,你不妨先说说自己的想法。”
我说:“我的想法很简单,根据《监狱法》、‘狱务公开制度’及省局有关规定,理应实行6天8小时工作制,而实际情况却是大面积的严重超时。监狱长您是人,我们也是人,让您管辖下的人如此痛苦地生活,您难道于心可忍吗?”
潘浩打开《监狱法》和《劳动法》的一些条款(提前已折好页)给我念,说根据这些法律条文,犯人首先有完成任务的义务。我说:“关键就在于这个任务,因为任务并无法定,所以分监区和监狱就自己任意定,而犯人与监狱员警又处于不对等的法律地位,犯人在这个问题上无话事权,监狱员警可以根据自己的目标定任务,往往严重超出犯人承受能力。那么为了完成任务,你们只好驱赶犯人以超长劳动时间来完成超高的劳动任务。省局有关档规定,应以80%人能完成的量来定任务,而实际执行中,往往是以20%、10%,甚至5%人能完成的量来定任务,更有甚者,还定出根本无人能完成的任务来。为什么要如此严酷地压榨犯人呢?作为司法者,首先应当是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你们却将法律法规置若罔闻,明知故犯,又如何有资格教育罪犯认罪服法,重新做人呢?”
潘浩说:“我可以不认为是加班,而是劳动技能培训呀?”这个说法,祝君华对分监区犯人训话时也曾使用过。但令我非常惊讶的是,如此流氓的“理论”居然也能出自一个副监狱长之口,我气愤得几乎语言都哽住了,过了好几分钟才镇静下情绪来。我开口驳斥他:“监狱也是政府的一级机关,作为行政者,最重要的是要讲诚信,加班就是加班,怎么可以强词夺理说成是劳动技能培训?既然是培训,您为什么不在8小时以内培训?作为监狱长,居然能将加班说成是劳动技能培训,您缺乏最起码的谈话诚意,我真不知我该如何与您谈下去。我觉得自己真的是无话可说。”
我看到潘的脸上泛起一丝微红,表情有些尴尬。但很快,他又强作镇定,正了正腔,总结道:“尽管管理上存在许多你们不满意的地方,但是你也看到了我们在不断进步,不断努力,你看过去那些旧房都在推倒,我们要建成一个现代化的文明监狱,干警的素质也在不断提高,你看现在已经没有打犯人的事情发生了……”听到此处,我插话道:“潘监狱长,事实情况应该不是这样,比如六·一分监区,仅仅是5月份一个月,我至少可以给您举出10例干警打犯人的事来。您要不要我举出来?”潘显得张口结舌,迟疑了片刻,又开始自打圆场:“这个,这个我们要调查的,这种事我们一直是不允许的。不过你也知道,我们中国是有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出这种事也是难免的,希望你能够正确理解。”
禁闭巷被推倒,精神病犯被幽闭到医院一间屋子里
我不知道什么样的理解叫“正确理解”。我不想再与他辩论下去,这其实根本就是管理体制的问题。对待犯人挨打后的投诉,他们基本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很多根本就不予回应,因为打人的狱警是他们自己的同志,所以在处理上对被殴打的犯人而言是绝对的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也因为向来如此处理,犯人也对他们失去了信心。大多数犯人挨了打,一方面出于为今后的减刑考虑,一方面是知道监狱方也不会认真处理或者根本不予处理,所以一般都选择默默忍受,而不愿控告。天长日久,“控告”已经成了监狱里一个非常可笑的词,狱警们嘲笑这个词,犯人们也嘲笑这个词。法治失去了公信,有法与无法就没有多少区别了,“无法”也便“无天”,囚犯们的心灵中失去了最后的凭依,成了真正的无依无靠的草根群落。
潘浩讲的有一点没错,我在车间大楼六楼开工时,能看见原来新收监区那些旧房正在被推倒,包括关过我的禁闭巷(现已转用女犯禁闭巷)。新的围墙也在建设之中,据说省局将分几年总计投入3亿元来改造韶关监狱的硬体设施。我只是觉得可惜:一来他们虐待囚犯的罪证随着推土机的轰鸣被填埋;二来这笔钱如果拿去救助贫弱人口或失学少儿,它产生的社会效益绝对远远胜过建设监狱。再说这样的管理体制下,硬体哪怕是建设成五星级酒店,依然也改变不了犯人们肉体与精神上的非人待遇;相反,如果制度是人性化的,是关怀人的基本权益的,即使是住草棚茅屋,人也会感觉到温暖,而没有那么多的痛苦。而与此同时,我还听到犯人们对新建的围墙的议论,说是工程承建商称——即使是原定的600万元的造价,他都还有200万元赚的,但现在的预算都追加到了800万,不知这其中是否有猫腻,如果有,则属正常,如果没有,那要么是假的,要么是不正常的。在腐败的中国,尤其是韶关监狱,即便是建个公厕,都免不了黑色交易和行贿受贿。
精神病犯是被搬到了医院一楼的一间屋子里,十几个人集中在一起,屋子里修了很低的木板铺,好似地铺。那些精神病犯们被囚禁在里面躺得横七竖八,成天在那里鬼哭狼嚎,不时发出阵阵的怪叫。这些情况是我出收工路过医院时从那些铁丝网封住的窗子里看到的。这难道就是潘浩所说的——“条件已有了很好的改善”?我不知道这种“改善”与我的那封信有没有关系,如果这是缘于我的那封信,那么我只会感到一种罪过。
总的看来,与潘浩的谈话就好像阅读我国政府发布的各种白皮书,那里面只有粉饰,而绝无真相,因此我会觉得越读越不是滋味,越读就越读不下去,所以,最终只能是不欢而散。临走时,潘浩告诉我,我提出的调队请求他们会考虑的。其实此时小发明也无法再搞了,调不调队于我已无所谓了。
但是,几天之后,应该是6月3日,我被调到了五·一分监区。

(作者在芬兰萨沃林纳与来自各国的难民朋友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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