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徒的梦想》第五章、监仓里写完两部长篇小说
207仓,老大曾是全国散打冠军,枪杀地产商入狱
调207仓前,我在217仓驻留了一个多月,在这里,我完成了第一部长篇小说的初稿,并开始了第二部的写作。这个仓里广东籍走私犯人数较多,气氛相对平和,没有那么多的事端,而且死刑犯只有一个,叫陈晓生,是张平一案的第一被告,他们绑架后杀死的少年正是陈犯自己的表弟。仓长郑永球待我不薄,除送给我纸、笔和日用品而外,每顿饭还照顾给我一些炒菜,并尽量少安排事情给我做,支持我的写作。这时偶尔会有些塑胶花一类的手工活,不过每次来货,大半天就干完了,所以基本上未影响到我写小说。在看守所写小说,有一个很大的好处是——感觉时间过得快,不像其他犯人那般着急和无奈。这一点很重要,那时的看守所,基本上每个犯人都面临严重的超期羁押,漫长的监仓日月是很难熬的,比如原来在217仓做仓长现被调到210仓的田小军和他的几个同案,已在看守所关了10年了,至今仍未等到终审判决,其他的犯人羁押个三年五年那就太平常了。217仓不用每天都看刻板的中央一套节目,犯人们用自制的微型铝皮天线替换了所里的闭路系统,可以收看深圳电视台的节目,主要是金庸的小说改编的武打戏,这也正是犯人们所最爱看的。
去了207仓后,见到了崔世明的同案冯博雅,冯毕业于东北财经学院,为人颇有几分侠气,我与他常坐在一起聊天,每当谈到时政积弊,无不是怒气冲天。这个仓的仓长姓朱,但实际主政的人叫覃慈伯,湖南人,曾任武警教练,并获得过“海南全国散打擂台赛”冠军,的确有一身好功夫,在仓里还带了几个小徒弟,天天一起练习拳脚。覃犯比较敬重文化人,与我还颇投缘,一交谈,原来他的同案竟是我认识的郑经木,郑经木是深圳房地产代理业的前辈,在圈里颇有影响,参与开发的松泉山庄和曦龙山庄曾经都是深圳的名盘,只是因为和曦龙山庄大股东发生纠纷而雇覃枪杀了对方。这个案子我在外时就听说过,不想竟在这里见到了“枪手”。不久,覃与我同出大院签法院开庭笔录时,见到了郑经木,此时已憔悴消瘦,再也看不到昔日的飞扬神采了。
207仓戴脚镣的死刑犯只有两人,都是四川人,也都犯的是抢劫杀人罪。其中有一位出奇地瘦,他说自己在家里时是杀猪匠,因与朋友在宝安入室盗窃被事主发现,而手刃了事主一家三口,并掳去价值二十多万的财物,事后才知道事主竟是大名鼎鼎的香港华泰集团老板之弟。这两个死刑犯都出奇地和气,情绪似乎一点也未因死刑而受到影响,整天嘻嘻哈哈地和其他犯人打扑克、下象棋玩耍。与那个瘦子聊天时,我抱憾地问他:“像那样身家过亿的富豪,你即使向他要1000万,他也会双手捧给你,何苦为二十几万杀了人家全家又害死自己?还有几个同案?”瘦子突然怔住了,想了老久才喃喃叹道:“唉,世上哪有个早知道哇。”
我入这个仓一个多月后,一个星期五的早晨,仓门大开,一群黑衣看守大叫这两名死刑犯的名字,二人一并被拖走了。一个仓一次拖走两名死刑犯,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宝安区委官员,杀人被捕,被公安养狗场吊打8天
所里的犯人,几乎人人都在侦讯过程中挨过打。殴打体罚是祖国公安破案最有力的武器,因此,尽管官方高层在天上对刑讯逼供叫停了多年,可实际负责侦讯的“同志”依然固我地在地下自由地使用着它。郑永球曾对我讲,他被抓以后,公安将他在屋梁上吊了8天8夜,不让睡觉也不能睡觉,并且还轮番用胶棍抽打。
在210仓时,和王官平、杨常圣一摊吃饭的犯人赖继光,曾是宝安区委办公室的公务员,因杀死情妇匿尸而被捕。公安为了撬开他的口,先是边打边审搞了四五天,后来有一次干脆从仓里提出去8天才送回来,回来后全身臊臭,说是8天没洗澡了,然后大家就帮他洗澡。可此时赖被加戴了一副直镣(公安吩咐所里加戴的),一套冬装囚服花了十几分钟才帮他脱下,脱去衣服的身上遍体鳞伤,大块大块乌色的皮肤令人不敢触摸。洗完澡,赖倒在铺板上就呼呼大睡。等睡醒了,赖才告诉大家,他这8天是被公安关在了刑警大队的养狗场,整天吊起来打,根本没合过眼。
提到养狗场审讯倒是个好办法,任他如何殴打,看守所是无法知晓的。惯常情况下,公安在预审室殴打犯人时,打得厉害了,犯人会撕心裂肺地叫,偶尔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良心发现了,便会过来干预。受到干预,公安就会感觉不爽快,于是有时会设法以提出勘验现场为名,将犯人押到刑警队养狗场,在那里,他们可以肆意殴打折磨,惨叫声再大,除了狼狗和他们自己,就只剩下上帝能听到了。以前看守所有规定,被公安提出后打伤的犯人是不收的,但毕竟看守所是受公安局领导的,所长和看守员的工资也都是公安局发的,所以到了后来,这个规定也逐步被内部消化掉了。
在207仓时,见到过一个叫杨×华(中间那个字忘了)的犯人,入仓时也是遍体鳞伤,但比赖继光严重得多,除了脸、脖子和脚,其他地方几乎很难找到一处清白的皮肉。对于这样严重的伤者,看守所居然都收了。依照刑法,这样的伤害既可判故意伤害罪,也可判刑讯逼供罪,然而因为施害者是公安,所以这种伤害案不存在被告。
与法轮功同囚
这个所里当时关押的法轮功功友大约有二三十人,几乎每个仓都有一名。我入210仓不久,即关进来一个叫赵衍科的功友,他在大学里学的是电脑专业,曾在一家软件公司打工,多次被抓,老板比较同情他,每次释放回来还挽留他继续上班。赵衍科老家在山东,他老婆也是法轮功功友,他估计可能逃到中山什么地方打工去了,因为躲避抓捕,夫妻俩也不敢通信。赵刚进来时不吃饭,显然是要绝食抗议。次日被提出去审讯,回来时头顶一片血红,说是被公安逼迫侮辱不过在墙上撞的(我在预审室时看到的那么多墙坑,估计就是不堪忍受逼供的功友们用头撞的)。同时,他的双膝和小腿都红肿着,说是给公安用皮鞋踢的。我劝他吃饭,我说你绝食无非是想启动他们人性的弱点来赢得主张,可你要清楚这是中国的政府,他们早就缺失了人性,不是一个有人性的政府,因此,绝食最终结果只会令它快意于少了一个麻烦人。这么与他劝了很久,他终于确定我是可以信赖的朋友,遂开始复食。
赵衍科天天都坚持在风仓打坐练功,为此遭到许多犯人的嘲笑和侮辱,但他们这种人就是四大皆空的纯信仰者,怎样讥笑都没有用。我和他似乎有种一见如故的感觉,相当谈得来,虽然我不会信仰他的宗教,但很敬服他们追求信仰的不懈精神与努力。他说自己在外面时居无定所,常去北京等地与功友一起做抗议活动,吃得还不如看守所的伙食,这次是在广州火车站被便衣认出来的。他还经常将信息通过特别途径发到“明慧网”(法轮功海外网站)。我说若是在我们主张的民主化的中国,你们将不会处于如此的非法地位,而是可以合法地存在,因为这是公民理应享有的信仰自由。他很感激地说——“希望民运能够成功”,但同时又告诉我,他们的理念是不参政,因而无法与我们一同去做有关民运的事。
赵衍科是我在210仓时最要好的牢友,但两个多月后他被提出去就再也没有回来,大家都以为他被放了。我调到217仓后不久,有一个犯人从220仓调过来,他说同仓有一个叫赵衍科的新犯,曾经与他一起吃饭,还帮他写过信,我以为他是最近又被抓了回来。过了几天,郑永球出去晒太阳,恰好赵衍科也被警长提出去谈话,两人相距很近。郑永球回仓后对我说:“赵衍科向我问起你呢。”我问他赵衍科怎么又被抓了回来,郑哈哈大笑:“我也问他这个问题,他说自己从来就没有自由过,前几个月是被提出去关在了银湖的学习班里,跟监狱没有两样。他说他这次要判刑哪!”
此后,我再也没见过赵衍科,也未得到任何有关他的资讯。
赵衍科被提走后,210仓曾来过一个叫张奕明的功友,也是大学毕业生,西安人,还算是我的老乡。张入仓后极少言语,仅是出于老乡情面,与我简单谈过几句,但他说他认识此时已被提走了的赵衍科。

(出狱后,作者没能找到赵衍科,唯一发现明慧网上有他的一点介绍。)
我在217仓时,那仓里也有一个功友,叫李慰军,与我同龄,原供职于一家建筑公司,好像老婆也是功友,但此时没有了联系。李慰军是因为翻录和传播了一些法轮功内容的光碟而被劳教,劳教还未结束又转到看守所重审,看来可能会被起诉判刑。李慰军当时满身生疮,常抓得被子上银屑飞扬,我劝他买硫磺香皂来洗,其他犯人都笑了:“不用不用,法轮功能包治百病,练功就可以啦。”但李慰军并不练功,他说自己在劳教时就已宣布“转化”了,所以现在不练了。他告诉我劳教所劳动非常残酷,但是法轮功的人却完全不用干活,每天的任务就是集中起来”学习”。我问他为什么转化,他说:“若不转化,我们这辈子就会在监狱里、看守所里、劳教所里、学习班里转来转去,而永远不得出来了。”有时,面对同仓人问这个问题,他又这样回答:“我是个吃不了苦的人,别人打我,我就受不了,所以我想,还是转化吧。”
调到207仓后,我结识了另一个功友,叫许贤,大约40多岁,他说自己是法轮功深圳辅导站的负责人。许贤也是学建筑专业的,上班的公司自然也是建筑企业。他妻子也是法轮功功友,就关在对面的女仓里,有时夫妻俩会相互寄信。我感到有些好笑,明明只隔了不到50米远,却要绕道邮局,转个大圈子来通信,为什么不可以给一点人性关怀,让他们夫妻定期见个面呢?有一天,许贤坐在床板上放声大哭,众人皆不知所措,有几个人还在背后悄悄骂:“真是软骨头,犯得起罪坐不起牢,这点苦头都吃不了,哭他妈个球”第二天,许贤情绪好转时,我私下问他是不是家里出了什么事,他的回答果然如此:“上个月家里来信说我姐姐死了,昨天老婆来信说我母亲去世了,我四十多岁的人了,又没犯什么罪,却害得家破人亡。她们都是病重没钱治才死的,要是我在外面,也不会是这个样子啊。”
在207仓我还见到另一个信仰犯,但他不是信法轮功,他是相信自己有一种了不起的科学发现。我记得这个人的名字好像叫郭传贵,是河北人,他声称自己发现了一种了不起的力,是传统物理学上根本没有的,如果掌握了这种力,将关系重大的国家利益。他说自己曾在河北铝厂任经理,后来下海做铝材生意赚过两三百万,但为了将这个科学发现献给国家,他无数次上书,花光了自己的钱财。他说自己的发现无法在国内得到承认,便写信给外国的科研机构,有几家科研机构致函邀请他出国访问,但政府不给走,于是他就数次地偷渡香港,不料无论他走到哪里都有江泽民的人追杀他。我怀疑他有精神问题,仓里不少犯人甚至断定他是精神病。此人满脸菜色,疲惫、困苦与潦倒深深地写在他的容貌里。一个多月后他被提回到罗湖看守所。2002年8月份,我投牢深圳监狱时,偶尔得到一张过期的《深圳商报》,有一条新闻的压题照片居然是此人带着手铐的情景,文中说他是深圳因偷渡而被判刑的第一人,但只判了六个月,我算了一下,11月份他应该可以自由了,假如不被重新抓去劳教的话。
开庭审理,政治案件不公开,没有旁听者
2002年元月份,我第一次开庭。由于是不公开审理,法庭上除了法官、公诉人和我,就只有法警、书记员和助理审判员了。司法是必须社会化、透明化的公务,除非个人隐私,都应接受全社会的评判和监督。然而像我这类案子却是不公开的,’94年我在安康中院开庭时也是不公开的。不公开即意味着不可告人。中共政府1971年加入了联合国,’98年10月又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无论联合国宪章还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都明确了公民的“四大自由”,凡加入国莫不应遵守,那么,对我的审判必然是对上述国际法则的违背与践踏,那就肯定是不可告人的,所以必须不能公开。
公诉人读完卷宗要点,出示了相关证人证言及证据、照片,然后宣读他的指控意见,控我“反对共产党的领导,以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然后基于我是累犯,且拒不认罪,请求法庭从重处罚。我辩称:“依贵党信奉的马列主义标准,我国早已不是社会主义了,因此所谓推翻社会主义的指控属无的放矢。”公诉人冷漠的辩说:“宪法规定我国就是社会主义。”哦,这时他还蛮守法的呐,宪法规定是什么就是什么,那宪法还规定了我有言论自由怎么就不依法给我呢?
尽管清楚我国的法官绝不可能依他自己对法律和事物真相的理解来独立判案,但我还是将一份法庭陈述词递给了法官。陈述词里对起诉书的指控进行了逐条辩护,向法官指出:我只是反对执政党对本属于国家和人民的政权的垄断,倡议实行公平的竞选制度,属于对国家管理方式的批评与建议,是出于爱国之心,而绝非是要颠覆国家政权,共产党不能代表国家,如果真要说颠覆,那也只是颠覆一种不公正的游戏规则,而绝不是国家政权。我还说,关于国家、政权、政党的概念区别,中共创始人陈独秀在国民党法庭上已阐述得很清楚,没想到,半个多世纪后,中国公民还要在中共的法庭上再次费力地阐述这种道理,以求为自己主张公民权利。
我知道这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作为专制政党,它肯定也清楚民主的道理,但是对于掌握在手中的权力与利益,教它如何为义而舍利?自私的政党是万万不会为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而放弃它手中这巨大的团体利益的,除非上天降下一个极富公心和勇气的人来当它的魁首。然而,具有这种伟大品质的人怎么可能在这个腐朽的政党里生存,并壮大为其魁首呢?邓小平的“不辩论主义”功能之一就是为了扼杀民声、消灭言论,对于民主权利,不给予也不许讲、不许要,从而任由国家日渐腐败,日渐失去创造力与竞争力。这真是一群“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的不屑之辈啊,是一群不敢在轩辕柏下面对自己灵魂的败类!
中共经典革命歌曲《团结就是力量》里唱道:“向着法西斯蒂开火,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如今它自己却成了“不民主的制度”,它会让自己“死亡”吗?它怎么可能有勇气为国家为民族而“自杀”呢。这是天下多么可笑的讽刺,自己唱着要杀死自己的歌。可怜而伟大的孙文啊,可曾想到在你长眠九泉77年之后的中国,依然是与清廷相较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专制?假如在天有灵,我相信你一定会为此长哭不止。或许,在华夏大地上降落的每一滴雨里,都有你那一代的先驱们饮泣的酸泪。
第八个月,我收到判决,九年有期徒刑
2002年5月14日,第二次开庭,依然是不公开的,法庭里还是原班人马。我知道这次开庭是宣判。法警为我开铐时恰好能看见书记员桌面上放着一份判决书,最后一页向上,我看见倒写的“三年”两个字。不会如此之轻吧?难道中共会对我施以怀柔的恩惠?站在被告席上后,听法官念判决书,前面的官样文章我并不感兴趣,就关心最终是不是三年。念了大约七八分钟,最后的结论是“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原来我看到的“三年”是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听到我表示“不上诉”后,法官宣布休庭。回所的车上,我看到判决书的落款是“3月18日”,为什么5月14日才宣判呢?或许我拿的这份是法官打给“政法委”或上级法院的请示稿吧,中国是没有司法独立的,他理应这样做才符合实际情况。
此时我的第二部长篇小说才写到三分之一多,我特别担心写不完它就得上场(劳改场),去了监狱是很难有时间搞写作的,怎么办呢?我于是向卢警长打听下一批上场的时间,他回答按常规当在9月,我这才放下心来抓紧时间写作。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7月9日终于完成了草稿,心中算是放下了一桩事。接下来有没有时间修改和誊抄,只好凭天由命了。这么快的时间里赶出两部可以叫作“长篇“的小说,连我自己都怀疑它的质量,可是不知是哪位名家说过一句似乎是专门安慰我这类写手的话:完成了的就是好的。为了节省纸张,我字写得小不说,还将信纸背面也翻过来写,一本当两本,40多万字总计写了11本信纸。不管东西好坏,它毕竟是我第一次尝试完成的“书”,所以我打算把它带在身边,看将来能否将它改成象样些的东西。
在这期间,我给阿辉写了封信,告诉她自己判了九年的情况,请她重新考虑自己的将来,我无法向她负到责任了。我希望她忘掉我。阿辉来信说,请我以后不必再给她写信了,她不久将离开这个令她伤心的城市,或许将来会回乡嫁个农民过一辈子,但她会过好自己。信的最后一句话是希望我“早日出来”。
这是我们之间的最后一次通信。
梅林看守所的另一个政治犯——陶君
曾经听说过的和我犯同条罪状的陶君,我是在’01年10月见到的。那时陶君在帮看守所办墙报,他的字写得漂亮,一手小楷排列得匀称优美。210仓也是他写成后亲手来张贴的。那个瘦小个子的死刑犯王×军指着一个戴眼镜的面容清秀的年轻人对我说:他就是陶君。我于是走过去与他简单聊了几句,他说自己原在桑达集团上班,因为在网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谁来监督总书记》的文章,被国安部门拘捕,现已开过庭,不知会判多少。临走时,他给了我一个电邮地址,可惜后来记录这个邮址的笔记本被员警收走了。

(陶君出狱后,2008年逃亡美国,中国民主党向他颁发了当年度中国民主奖。)
我调到207仓后,听一位刚从202仓调来的犯人讲,陶君已从209仓调去了212仓,并已接到了判决,是三年有期徒刑。那个犯人还讲,陶君在仓里受到了欺凌,管仓犯人撕了他的“借记卡”。有一天我趁警长提出仓去理发的机会,跑到212仓,打开观察孔,一见面他就向我诉说自己被人撕卡的事,我只能劝他向所长投诉吧,但实际上他肯定已经这么做过了。陶君还告诉我,他已上诉,我说这种案子,改判的可能性太小,上诉恐怕没有用。正与他聊在兴头上,一个我不认识的警长在背后大喝道:“干什么!滚回去,不然把你铐起来!”我赶紧一边赔不是一边往回跑。
判决下来后,我找了个机会,又跑到212仓去找陶君,告诉他我的刑期,陶君显得有些吃惊:会判这么重吗?我说自己是“累犯”,是有这么重。陶君告诉我他前妻刚来看过他,我说什么前妻?他才说自己刚刚和妻子离了婚,房子给了妻子,小孩却归了他。还剩两年就自由了,老婆却同他离了婚。在中国,政治犯是没有人敢爱的。陶君简单给我讲了他的经历:他上大学时曾参加了“六·四”学运,学运失败后,几乎每年都会参加同仁们举办的烛光晚会,包括在西安举行的。他说自己现在或许早已名满天下了,我知道他说的天下是指网上,但我并不同意这个看法,在中共魔掌下的中国,能让陶君及我这样的叛逆名满天下吗?连开庭都是不公开的,这种案子怎么可能见诸媒体!

(陶君出狱后,写了一篇关于作者的回忆文章。这是作者坐牢期间唯一为人所知的一篇呼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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