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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歌法》比大陆还严 擅改歌词恐入狱3年

2018年03月17日 3:05 PDF版 分享转发

中国制定《法》後,在地区相关争议不断,香港政府今日向立法会提交《》本地立法的讨论文件,其中列明奏唱时须肃立庄重,禁改歌词及歪曲贬损,违法者最高将被罚款5万港币及监禁3年。

根据港媒《香港01》报导,香港立法会下周五(23日)将开会讨论《国歌法》在当地立法的相关条例,相关政府部门今提交文件,称此条文是依照中国《国歌法》规定,其中部分违法行为在香港地区的罚则远较中国来得重,如中国当地规定,改变歌词、歪曲贬损等侮辱国歌行为得处15日以下刑拘,但在香港却有可能需3年。

政府今提交的相关文件中,除刑罚外,更建议行政长官可规定应当播放国歌的重要法定节日、纪念日,规定应当奏放国歌的场合,同时还限制使用国歌标准演奏曲谱或国歌官方录音版本。

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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