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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反修例被捕者若非严重罪行、愿认错未成年 可经警司警诫等处理

2020年11月25日 21:01 PDF版 分享转发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资料图片
月娥资料图片 © 路透社图片

(来源:法广RFI 作者: 弗林 ,文章内容不知真假,也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香港特首11月25日宣读施政报告,其中提及“”中遭到港府检控的2300 多人。她表示,警方愿以警司警诫或签保守行为来处理有悔意的未士案件,但强调被捕者需承认犯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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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称,“过去一年多,香港出现暴力,有人鼓吹‘违法达义’,社会秩序和法治遭到严重破坏,而市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亦受到威胁,因此需要严正执法,形容只要有证据显示任何人犯法,警方‘必定会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依法处理’。”她续指,逾 2300 人在“修例风波”中被检控,警方愿意视乎情况以警司警诫或签保守行为等方式,处理 18 岁以下有悔意而非严重罪行的被捕人士。但她强调该未成年人士需承认他犯错的行为。

林郑月娥提到的警司警诫即以一名警司或以上职级人员行使酌情权,警诫犯案的少年,而非将其送交少年法庭。接受警司警诫者不是被定罪,但就须接受警方监管,最多为期两年。此前,港府警务处处长邓炳强在 今年8月接受“香港 01”专访时指出,警司警诫可适用于非法集结及一些不涉及严重暴力如掷汽油弹的案件,但只有 16 人经警司警诫处理。他指出,“应该可以更多案件用这个方式处理”,但就指青少年要“承认错误及愿意悔改”。

林郑月娥当天下午在记者会上补充说,至今因被捕、18岁以下的人,接受警司警诫而不提起诉、不留案底者有19人。至于签保守行为,经警方准其签保不落案控告、毋须经司法程序及不留案底的有11人;经司法程序签保守行为、不提证供起诉及不留案底的有230人。

林郑月娥在报告中另提到,会严肃跟进不称职及失德教师,严重者将“钉牌”。据立场新闻引述消息人士的话指,港府或将教师投诉个案情况告知学界,让学校提醒教师。林郑的施政报告还提到,高中通识科将以“纠正异化”为未来改革方向,但未有具体详情,港府教育局稍后公布详情。至于是否会以扣发工资等方式作惩处,消息指以不同方式惩处牵涉修例,待有需要时会做,当局对此持开放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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