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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股权案原型揭秘:对法律的无知让周梅森输尽家产泪洒法庭

2020年04月28日 6:14 PDF版 分享转发

文: 臧启玉

(一)

周梅森是徐州人,我也是徐州人。

走在大路上,周梅森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周梅森。

但是我对周梅森有很深的认识,这种认识不仅来源于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更是周梅森在徐州那场输光家产的纠纷案件。

感谢周梅森因为自己的股权纠纷案件为中国法律发展史提供了一个优秀教材。这是徐州律师人尽皆知的一个案件,可以值得让每一个律师去用心研究学习。

周梅森是江苏作协会员,也是中国响当当的作家,但是,在法律领域,由于他的无知和幼稚,将辛苦多年写稿挣下的钱在一瞬间输的一干二净。

不客气的说,在律师界,周梅森是作为一个笑话存在的。

(二)

股权纠纷案件是很复杂的案件,即使是律师,也鲜有能研究透彻的,我今天给大家讲述周梅森这个带有童话色彩的股权纠纷案件。

为了让读者读起来不吃力,我争取少用法律术语,尽量用口语来描述。

案件大体分为以下几个过程:

1、周梅森取得股权。八年前,徐州东宝公司借徐州市郊农村信用合作社1200万 元,担保人是丰裕公司。后来,东宝公司和丰裕公司都无力偿还。

这时候冤大头周梅森出场了。

丰裕公司找到周梅森,介绍说,东宝公司持有徐州市郊农村信用合作社1200元万股权,你只要替东宝公司还款,这1200万股权就归你。

周梅森当时不知道怎么想的,就答应了,很快转帐1200万元过去。

但是问题接着就出现了。

东宝公司持有的是法人股,就是只有公司才能持有。周梅森作为个人是无法持有的,于是就只好先把股权转到介绍人丰裕公司的名义下。

这样,丰裕公司就成了名义上的股东,周梅林就成了隐名股东,中间没有任何约束性协议,这是周梅森作为成年人闹出的第一个笑话。

2、银行改制,周梅森股权转让出现系列法律问题。

其后的三年内,银行改制,徐州市郊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为淮海

周梅森在自己股权无法保障的情况,不知何故,又藉给丰裕公司2700万元,据丰裕公司称,周梅森持有了淮海农商行共计1755万股。

这时候出现第二个可笑的事情,整个股权转让中,周梅森竟然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

3、周梅森的股权被质押,出现问题。

丰裕公司依据与周梅森签订的协议,将这些股权证书交给了周梅森。周梅森一看有证书在手里,天真的以为高枕无忧了,乐呵呵的做起了亿万富翁的梦想。

2013年12月15日,丰裕公司在徐州日报上登报挂失了股权证,后申办了新的股权证。这个程序是合法的,毕竟在名义上丰裕公司才是股东。

随后这些股权就被丰裕公司在另一起借款案件中给另一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可以预见的是,这部份股权就因为债务问题被多家法院给查封。

实质上,周梅森的股权已经失去了控制。说白了,完完了。

(三)

周梅森这时候才知道事情不妙了。

丰裕公司已经靠不住,周梅森想通过再次股权转让,将股权转到另外一家叫九阶半公司的名下。

但是淮海农商行不同意。

这不是一笔小钱,周梅森天真的就起诉了。

起诉是你的权利,但是你得知道起诉谁?想要求什么吧!

这本来是由丰裕公司侵权造成的周梅森股权的一系列问题和损失。由于周梅森的对法律的无知,他竟然起诉了淮海农商银行,要求确认股权,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我翻了几十本教材也没有找到法律依据。

于是又交了17万多的诉讼费,晃晃的上去了。

(四)

事实和法律是两码事,法律不相信事实,只相信证据,只相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

无论你怎么有理,但是在法律面前,如果不遵守法理,就是一个天真任性的孩子,周梅森就是一个天真任性的孩子。

在精通法律的律师面前简直不堪一击。

何况,代表淮海农商行的竟然是在公司法和股权纠纷上赫赫有名的大牌律师,周梅森输官司是必然了。

(五)

周梅林作为原告,被告是丰裕公司,第三人是淮海农商行。

内行人都看得出,在这个案件中,丰裕公司和周梅森是一伙的,目的就是让淮海农商行给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所以,周梅森说什么,丰裕公司都认同。

这时候淮海农商行聘请的著名律师发表了意见:(为了故事性,这是我个人转换的表达方式)

第一、周梅森说什么意见,丰裕公司都认同,那你们之间没有纠纷呀,没有纠纷还告什么状?

第二、周梅森你说的就算都是对的,那么应当是你们之间股权转让合同之间的纠纷,这是你们之间的事,关我们淮海农商行什么事!

第三、你周梅森让我们给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可是你的股权早就被法院查封了,根本无法办理。

第四、你周梅森根本没有资格做股东。按照我们农商行的章程,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间转让,你作为个人,无论谁转让都是违反公司章程的。周梅森和丰裕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我们不认同。

第五、周梅森和丰裕公司之间有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虚假诉讼帮助丰裕公司逃避债务,损害第三人利益。

你看这个律师历害吧,不仅让周梅林输的口服心服,还给周梅森加上一个不仁不义违法干坏事的可能性想法。

法官一听,有道理,全部认同淮海农商行的代理律师的说法,判决周梅森输了。诉讼费17万多元由周梅森支付。

股权没要回来,还倒赔进去17万,这才叫赔了夫人又折兵。

更好玩的是,周梅森不服气,又花了17万元上诉,又败了!

(六)

好了,我还是给大家介绍那个打败周梅森的著名律师吧。

打败周梅森的律师是何许人也?经过百度搜索,黄律师,江苏知名律师,首届江苏知名律师,《中国律师年鑑》优秀公司法律师,江苏律协公司法委员会副主任。

二十年前,黄律师打败了刘晓庆!

五年前,打败了北京挖坑人大代表李宝俊!

黄律师在法庭之上不知道打败了多少个所谓的中国名人,谈笑间,灰飞烟灭,让国内名人肃然起敬。

(七)

本文为了故事性,中间我没有过多去讲说法律理论。

关于股权的知识,如果周梅森愿意请我喝酒,我能给他讲三天三夜不带打盹的。但是文人相轻,他也不会请我喝酒,我也不会给他讲。

周梅森作为一代文豪,学富五车,辛苦赚来许多稿费,而由于对法律的无知,倾刻之间丧尽积累。

而周梅森的无知绝不仅在法律知识上,更是对律师价值的认识上,谁都不会想到,就是这样一个身价上亿的作家,身边竟然没有一个私人顾问律师,这才是让律师们惊讶的事情。

周梅森舍不得一年几十万的律师费,法律才会让他失去所有,这是一个小小的教训。

祸福相依,如果没有这场让周梅森输光家产的股权案件,周梅森也不会写出国内名剧《人民的名义》,大风厂的股权案件就是周梅森含着血泪写成的。

《人民的名义》尚没有播完,送审剧本已经传遍网络,面对这样的侵权行为,周梅森在床上正睡的呼哈呼哈的。

真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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